朴茨茅斯离海外普兰格里岛很近,那里是普兰格里伯爵的封地,整个普兰格里岛和附近的岛礁,都属于这个伯爵的领地,而普兰格里伯爵,就是这里的领主。
就像大多数的传统一样,普兰格里岛的顺位继承人们有着一个传统,那就是,不论男女,在二十岁之前的学习生涯中,至少有三年是在朴茨茅斯士官学院中度过的。而这个传统,既是普兰格里伯爵家族的一种历练,也是朴茨茅斯对周围环境的一种影响。
所以不管怎么,这么多年下来,能够让普兰格里家族和朴茨茅斯学院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总的来,也体现出了整个学院在实际影响力上的强悍和独到。
老普兰格里伯爵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还有侄子外甥若干,大儿子和二儿子在很多年前已经开始从事领地内的事宜,唯有一个女儿,还有一个最的儿子还在学院里面就读。不过让人有些佩服的是,他的那个儿子,是在他六十岁生日的前一天出生的。当然,人们佩服普兰格里伯爵性能力的同时,也对这个伯爵的继承问题非常感兴趣。
在爱沙尼亚这片鬼地方,长子继承法并不适用,尽管斯拉夫帝国和罗姆帝国在这方面的建树很高,可是普兰格里伯爵家族还是坚持祖先的遗训,那就是,宁肯将家族的前途交给一个品德不当的聪明人,也不要将家族的未来葬送在一个脑子不灵光的老好人手里。
而老普兰格里伯爵甚至公开叫嚣:谁最阴险卑鄙,谁是继承人。
这种独特的教导方式,也不难得出这个家族的个性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德行。
所以,在朴茨茅斯士官学院,老伯爵的儿子一向为人诟病,甚至,在很多时候,基本上就是暗地里的极品反面教材。他不学无术,剑术奇差,战术课学分从来都是零分,学业课学期考试永远是倒数第二。唯一一次倒数第一那是因为原来的倒数第二考试那天肚子疼来不及考试,所以……
现实就是老伯爵认为这些行为不仅仅不影响儿子对家族的继承,反而觉得这种糟糕的令人头疼的行为是振兴家族的必要品质。
“我们是伯爵,根本不需要什么高的剑术,如果我们自己都已经是十五级的剑士,那还需要保镖干什么?这年头还需要我们一个的岛屿派兵打仗吗?出钱出粮就行了,那些该死的战术课,根本就没有必要存在,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出现在战场上。倒数第一永远都不是问题,那些考第一名的家伙,正是需要给倒数第一来卖命,因为如果他不是第一名,就无法吸引我们这些倒数第一的目光,如果他不是第一名,明他还不够资格被我们这些倒数第一看上。你看,我们只需要能吃能喝,能睡能跑,再加上拥有一不俗的交配能力,能够传宗接代,就足够了!”
这句话的时候,普兰格里伯爵正在宴请宾客,那些个子爵男爵还有勋爵,都觉得伯爵这番话的实在是太对了。至于那些个贵族礼仪,绅士教条,简直就是对自我的扼杀嘛。于是不学无术成为了普兰格里伯爵衡量这个家族继承人的重要标准,以至于原本极为稳重老成的长子也变得让人目瞪口呆起来。
但是不管怎么,没人可以指责这个家族是如何选拔继承人的,管他们呢!
“这个学校就像我的孩子,你知道,这种感觉很棒。”撒克逊略有感慨地着头,努了努嘴,上嘴唇的两撇长胡子抖动了一下,极为的搞笑,但是这种风貌却让马老大觉得十分亲切,仿佛这种打扮就应该让撒克逊这个老头专门做的。如果别人换上这副大胡子,或许就没有了这种莽撞中带有智慧的感觉。
“就像我喜欢自己的武器,而不是别人递给我的奇怪家伙。”马老大靠着栏杆,望着前边儿的风景,斜眼看了老头子一眼,道。
撒克逊分外意外马老大的感觉,愕然了半晌,随后壮硕的身躯也向前倾,手里托着酒杯,里面的浓烈伏特加飘香溢出,让老头子舒服地嗅着,忽然他看着前边的街景道:“如果生了战争,这里就会萧条的像是坟场一样。”
“多愁善感?”马虎呵呵一笑,扭头看着老家伙问道。
撒克逊深深地嘘了一口气,吹了一个不大不的口哨,微笑道:“老了,或许的确会这样想,毕竟,这可不是几十年前的光景了。安稳了这么久,早就没有了起先的那种疯狂。”
“有时候疯狂一下,可不是什么坏事儿。”马老大咪了一口伏特加,那酒气香的似乎要直接将人醉去,摇晃了一下杯子里晶莹的液体,反光的杯面上看到了身后的觥筹交错,托蒂领着一群酒鬼在那里和朴茨茅斯的猛人们灌酒,一个年轻人学生打扮的家伙和托蒂一个劲地碰杯子。两人喝的眉飞色舞,整个大厅的人都是目瞪口呆,看着两个疯狂的家伙在那里拼着酒量。
马老大莞尔一笑,问道:“那个家伙是谁?很有趣嘛。”
撒克逊闻声扭头,眉毛一挑,道:“有趣?呵!他是普兰格里那个老家伙的儿子,名叫特瑞,不过我们更多叫他普兰格里。他可是让整个学校都不得安宁的家伙啊,你居然他有趣?真见鬼,这世道真是让人奇怪,你还是第一个见面就称赞他的人。”
“啊哈,也就是,这个家伙是个坏蛋?”马老大喝掉了酒杯里的一半伏特加。
老家伙肉痛地扫视了一眼杯子里的酒,然后道:“的确是个坏蛋。”
“怪不得呢。”
“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我看他第一眼就觉得舒服。”马老大不理一脸奇怪的撒克逊,拎着酒壶向前走去,边走还边,“能大口喝酒的男人,可都不是坏男人。”
撒克逊听得马老大的话,喃喃自语:“大口喝酒的男人不是坏男人?这***是什么狗屁理论?”嘴里骂骂咧咧,心中暗自肉痛这么多的美酒被马老大灌到了肚子里,但这个略有福的矮胖老头儿还是跟着马老大的步子回到了大厅。
大厅内人群来来去去,显得嘈杂,认识的人聚成一堆,然后在那里讨论着琐碎的事情,至于漂亮女人们则是围成一团,贵妇人们都簇拥在露丝和达芙妮的跟前,毕竟,整个大厅内,能够艳照四方的,也只有这两个女人。一个风情万种,柔媚到了骨子里。另一个英姿飒爽,俨然就是一朵铿锵玫瑰!两个女人的美丽,虽不一定是整个大陆独一无二,但是在爱沙尼亚王国内,还算是数得上的。
托蒂盯着眼前的年轻人,嘴角微微一翘,讥笑道:“家伙,你的酒量还差的远呢,本大爷可是喝遍西西里岛无敌手,你这种杂鱼档次的酒量,也敢跟我比?”
托蒂话一完,手下们就嗷嗷直叫起来,端着酒碗拍桌子的强人们多的是,大家都是为托蒂喝彩,一个劲地为托蒂叫好!
“大队长,喝死这个子!”
“队长!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塔姆萨卢的男人!哈哈哈哈……”
“裤裆里的老二能使,那就是男人啊!”
胡言乱语的手下们引来了更多的笑声,对面的年轻人脸显得瘦削,但是很精干,双眼有些执拗的倔强,显得极为不服输。此时已经饮酒过度,脸色已经红润的异常,离酒醉也不远了。
“我才不会输给你这个脱裤子老二不举,就算举了也是不射的混蛋!”年轻人的服装已经被扯的散开,露出了里面的瘦骨嶙峋,皮肤白的地方很白,那些不白的地方,都是一些伤疤,看上去有几分野性,但是也更加显得孱弱,并没有太多的彪悍。
马老大微笑着踱着步子,听到了普兰格里的话,顿时觉得好笑起来,而周围的佣兵们早就哄笑起来,哈哈大笑之中,托蒂变得面红耳赤,吼道:“喝死你个王八蛋!老子今天一定要喝死你!”
罢,左右又是端上来几只酒壶,那普兰格里看到酒壶,明显脸色为难,但是还是咬牙死撑,低吼道:“来啊,谁怕谁啊,今天一定要让你这个西西里岛的乡下人知道,什么才是喝酒!”
马老大看到像好斗的公鸡的普兰格里,顿时笑了,心道:这个家伙儿还真是不服输啊。
“老子先来!”托蒂脖子一梗急吼吼地抱起一只大酒壶,咕咚咕咚就往肚子里灌,酒水罐子里面咣咣咣的响,这声音就像是驴儿马儿喝饱了水肚子响一样。
不过是三五分钟,托蒂抹了一把嘴,啪的一声就把酒壶砸在桌子上,得意洋洋地看着普兰格里,然后托起一只酒壶,递了过去,道:“狗娘养的,谁要是喝不下去,谁***就是孬种!”
“少放屁!本少爷就喝给你看!”
特瑞的脾气看样子还不是一般性的倔,虽不知道他怎么和托蒂卯上了,但是马老大还是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有趣,是个让人看了舒服的家伙。尽管学校里面的口碑不怎么样,但是这又妨碍什么呢?虽普兰格里还能不定混上伯爵爵位混混,但是现在么,他只是一只好斗的公鸡,看到了托蒂这头猛虎,还一头扎下去,也不怕被托蒂剥皮拆骨。
普兰格里倒也硬气,虽没有托蒂那种喝酒爽气,但是不紧不慢地将这些烈性伏特加给灌了进去,一旁的女人们都是远远地看着,火烈鸟羽扇挡住了下巴,窃笑的同时,更是将目光留在了托蒂的身上,深闺怨妇们都是极为饥渴,是如狼似虎也不为过,现在正好看到一个精壮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心动?
于是刚才还在商讨女人如何保养问题的贵妇们,一下子离开了达芙妮和露丝的周围,都朝着托蒂那个方向靠近了不少。
马老大看到普兰格里将一壶酒也灌了下去,顿时赞叹地喊道:“漂亮!干得不错!”
普兰格里扭扭头,正要自鸣得意,却立刻觉得天旋地转,两眼花,摇摇晃晃两下,哐当一声,倒地醉的像条死狗一样。
托蒂和马老大面面相觑,都是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家伙我喜欢,哈哈,真是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家伙啊!”
马老大指着普兰格里,对托蒂道。
托蒂也是头,笑道:“这子还算硬朗。”
撒克逊则是不屑地道:“会喝酒能算是能耐吗?”
马老大和托蒂相视一眼,微笑着摇摇头,对老头子道:“你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