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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天下布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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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罗姆帝国的边境线上,诺曼人陈兵百万,各路大军都齐齐集聚起来,其中正规军占据大概六十万人左右,四十多万的民团,是随时准备作为接受罗姆帝国土地准备,到时候维持治安,就需要他们的帮助。

此时也不需要讲任何道义道理,只要冲刷下去,就直接将整个罗姆帝国摆平,剩下的,就再也没有悬念。

海军就像是疯狂的鲨鱼一样,游弋在泛格兰德海上,海面上密密麻麻的军舰就像是蚁群一样的疯狂。

很多年之前,这种事情,想都不要想,千年帝国就这样的轻松被打败?不要笑死人了。但是现在,就是有人敢想,就是有人敢做。这是不容置疑的。

毫无疑问,这个世界上最成功的一个君王,一定是泰格豪斯陛下。这位皇帝陛下如今已经步入中年,他的手下们也同样开始走入了事业的巅峰期。战争的阴霾不会再笼罩在这群曾经是社会最底层的可怜家伙们身上,整个世界上最杰出的人才,似乎都集中到了这里。

全新的体制,似乎在似有似无的传中过度着,产生的结局如何,不得而知。

皇太子维克多已经十六岁,正是壮大自身的时候。

皇宫中的所有泰格豪斯的子孙中,也只有皇太子维克多最有强大的迹象。他强壮、多智、勇猛、无畏,甚至还有着一种乎寻常的理想。和他的父亲比起来,他少了许多厮杀中的暴虐,更加的像一个人类而不是魔兽。

这或许和他的母亲达芙妮皇后是有关系的,毕竟,如果人人都如泰格豪斯一样,那真是一种人间惨剧。

好在这个世界上,嗜杀之人终究是少的,一代枭雄,出了这么一个,也就够了,再多,这个世界也无法承受了。真是让人唏嘘的事情啊。

“父皇。”

维克多的身材很高大,和他的父亲一样,他强壮的体魄让热震撼。泰格豪斯望着这个年轻人,呵呵一笑。

拍了拍他的肩头,然后道:“干得不错,子。”

他的事情,是前一阵子在北海的一波海盗。这群海盗应该是北方余孽的残兵败将,游弋在北海上,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不过在维克多的率领下,不过三天,连消带打,全部歼灭。俘虏了将近三百人,也算是不大不的功劳了。

尤其是,这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家伙儿。

如果这是因为他是皇太子才有的功劳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和泰格豪斯一样,维克多皇太子同样喜欢争斗,唯一不同的是,他不喜欢嗜杀,所以和他的父亲比起来,他多了一温情,那么只是那么一,也让众多大臣们感觉舒服,至少他们的储君,看上去和他们的皇帝陛下比起来,要温和一。

泰格豪斯在外的名声就是暴君,一个暴力的统治者,一切不符合她利益的人,都是死光光,杀的干干净净,绝对不会有任何犹豫,这真是让人感觉到头疼的事情。

但是很不幸,泰格豪斯的强大和勇猛是不容置疑的。这种绝对的暴力统治,在过去的几年中,早期挥了重要的作用。

而后来,则是逐渐衰弱了这种气势,将权力机构逐渐简化甚至是变得平衡起来,这才让大臣们有了一尊样,否则的话,总是在一个庞然大物下面生存,谁也无法抵挡那种压力,实在是太恐怖了,一呼吸的感觉都没有。

“这是应该的。”维克多微微一笑,道。

“去吧。”

拍了拍维克多的肩头,皇太子殿下就吵着皇宫中而去,那里是皇后的行宫,达芙妮皇后就住在那里。整个皇宫占地面积极大,几乎是半个老的塔姆萨卢的范围,最后面是大量的妃子居住的地方,当然还有一些女人连妃子都不是。

望着如今的事业,泰格豪斯有些茫然,但是却并没有感觉让人索然无味,而是有一种兴奋感,很快,他就要统一这个脚下的大陆。对手原本很强,但是二十年来,也就足够让他产生庞大的力量。

曾经的强劲敌人,如今是瑟瑟抖,宛如待宰羔羊,根本就没有了和他争雄的本钱。

“厄休拉……呵呵,也该死到临头了。”

泰格豪斯冷笑一声,如是道。

天空中的清朗蔚蓝,倒是显得空明,只是这蔚蓝之下的土地,却多半是焦土,实在是让人感觉有些头疼。

财富、名声、权力,这一切,已经再也不缺乏,他也不是二十年前被喀尔巴阡伯爵逼迫的只能逃窜的可怜虫。而是一个执掌两千万平方公里,三亿人口的大君主。皇帝的权力,史上最强。任何想要凌驾其上的神权,都已经飞灰湮灭。他就是天,他就是神!

曾经布武天下的愿望和野心,终究还是实现了。

斯拉夫帝国已经幻灭,大量的奴隶就像是牲口一样地被押送到了国内,那些忙碌的奴隶,会去修路,会去修建码头,堤坝,会去修建一切可以修建的公共设施。他们或许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会死光光,但是至少现在,他们会为了争夺一份口粮,活下去。

这是唯一可以选择的。

回想当初被因佩尔大监狱暴动而羞辱,泰格豪斯就知道,这个世界上,绝对的暴力是无法去统治的,他可以压服,但是却不能够让那些压迫的人选择臣服。

因此,到了一定的时候,他要选择另外一种方式,就像是换了面具一样,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强悍和压迫。

一个人的气场强悍到可以影响一个时代和世界的时候,那真是的是非常的恐怖。

人人都泰格豪斯一世皇帝是一代枭雄,自然是有他的道理。

泰格豪斯甚至在宴会上开玩笑: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和尼古拉斯一世一样,自杀在自己的宫殿中……谁知道呢。

这一切,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不是吗?但是很显然,这是有些道理的。

泰格豪斯一世是个好皇帝,的确,哪怕曾经被他征服的那些人,也不得不承认,泰格豪斯的确是个好皇帝。

泛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那些骠勇人民,也不得不对如今的生活表示满意,反抗什么的,早就扔到了北海之中。他们需要的,不就是这样的生活么?

且不富足不富足,只要能够温饱,然后安安稳稳地生存下去,这就足够的。如果一个世界混乱到让人悲愤,简直是不可理喻的。

财富、名声、权力。泰格豪斯许诺了很多人这样的东西,也成功地做到了很多事情。到了如今,他已经完全不需要再做任何事情去证明什么,他是强大的,也是非常恐怖的一个人。枭雄,就注定不是英雄,不是一个流淌在历史注脚下面的人。

他是历史的主角,而且是在这个历史中,唱着类似独角戏的主角。

对手,有的,但是,太弱了。

“嘛,也到了收尾的时候了,也不知道,这场仗,会打多久。”

挠了挠头,泰格豪斯一世转身离开了阳台,这里的空气,还是好的,他喜欢每天来这里休息一会儿,眯一会儿,总感觉这样的阳光晒在自己身上,懒洋洋的舒服。

罗姆帝国国内帝都罗姆城。

厄休拉皇帝,曾经的亲王陛下,冷冷地注视着如今的场面,他成功地将这个国内的所有敌对者击败了。下面是几个皇子,他们的眼神,漠然地看着他。

不错,大家都是罗姆家族的子孙,但是却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中,因为互相之间攻伐,最后导致一场颠覆即将到来。

泰格豪斯曾经是那样的弱,但是现在,却能够卷动上百万人动一场恐怖的战争,摆明了气势要灭国,这也是让人无奈的事情。

但是对于落败的皇子们来,这种局面,也就这样的,连老爹法兰克一世也丢过脸面的人,输了就是输了。至于他们现在这个叔叔,谁知道呢。反正如果几十年前没有做到的事情,如今就算做到了,也是晚了。

是的,厄休拉如果一开始就是皇帝的话,结局肯定不会是这样的,他能够做的很好,肯定比尼古拉斯一世还有法兰克一世要好一千倍一万倍,不定他也能够统一大陆,但是那只能是想想了,当初的皇位失去了,就是失去了。就算现在夺回来,也只是一个烂摊子。

看看国内的凋敝民生吧,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糟糕饥民,士兵们良莠不齐,他们有勇气,却未必有能力去承担一场大战。他们在内战中的勇猛,在国战当中,还能挥出来吗?

保持怀疑的人,几乎无时无刻不存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如此,可以认可天才的存在,也可以认可废物的保留。

“马上就要开战了。”

厄休拉冷冷地望着下面的人,这些都是罗姆家族的人,却如今同样冰冷地看着他。

“哼。”

几乎所有的皇子都是这样冷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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