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假的,真的有你说的那么邪乎?”我对瘦子的话产生了质疑,一款游戏,可以拥有刷不全的副本系统,那可真是称得上神级之作了。
“当然,我艹,我还能骗你啊?”瘦子嘴里不清不楚的嘟囔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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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桌上又闲聊了一会儿,我们一起下了楼,其实,在这太平盛世,本不应该有不和谐的因素出现,但它就是出现了,我们也没办法,因为这是事实,躲,肯定是躲不掉的。
事实上,我和瘦子外加公孙笑走出恶魔食府大门没多远就被七八个身着大花格子衬衫的小痞子给盯上了,至于陈媛媛和陈冰,则是在这之前便开着车离开了。
如果说这是在游戏中,即便对方来千八百号我都不看在眼里,但是这现实中嘛,我还是没有什么胆量用一把仅不到10公分长的弹簧刀和对方手里的西瓜刀拼。
让公孙笑走在前面,我和瘦子在后面盯梢,说实话,这大街上我还真不敢动手,万一让警察给瞄上,那我可就苦逼了,因此,我事先和瘦子通过眼神之间的交流,达成了共识,那便是,看准时机,让公孙笑先走,然后我们两个殿后。
走进一个人较多的广场前,我俯过身,在公孙笑耳旁轻声说了句:“赶紧跑,直接回家!”
说完,我和瘦子齐齐转过身,双手环胸,拦在了公孙笑身后,冷冷的看着那些个小混混,道:“哥们儿,几个意思啊?吃我们吃的够紧的啊!”看着对方六人,我脸上带着微笑,吊儿郎当的说道。
而对方也不含糊,二话不说就尽数冲上,对我和瘦子一顿拳脚相加。
但遗憾的是,这群家伙并不专业,事实证明,我和瘦子只惧怕他们裤管里藏着的砍刀,而不惧怕他们的王八拳。
一个推手支开对方一记重拳,我一个鞭腿出其不意向身后一扫,当即,一个身穿红色衬衫的黄毛便被我这一腿之威抡飞了出去,目测,这厮现在和我之间的距离大概得有8米以外,没什么意外的话,这黄毛左半边腰子怕是不保了。
“哇。”那黄毛跌坐在马路牙子旁一口鲜血喷出,染红了一片只属于他自己的小天地。
而话说回来,这个中国人哪,无论古今,但凡是发生那么屁大点的一件事,他们都得凑过来围观围观。
起初,这群人见到我们站在路旁切磋,他们还以为我们是拍电影的呢,可现在一看,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哎呦,这小伙子都呕黑血了,谁打的,这不是下死手了吗?”
“这小伙子下半辈子恐怕难能自理。”
“废物13,打不过还TM冲上去,作他M13死!该!”
总而言之,现场是各种混乱,各种评头论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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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期间,其余五个混混曾经是想将那个挨了我一下死手的黄毛拉走的,但很遗憾,吃了我一记重扫,这哥们不仅仅是左半边腰子悲剧了,便是连他的双腿也悲剧了,用一句俗语讲,叫转筋,内疾外患,他走不动,而另外五个混混也在陪着他:“兄弟,要死一起死!”五人中的一个秃瓢深情款款的说道,由此可见,这六人之间的感情,可见一斑。
“不许动!”事实上,警察叔叔比我预想来的要早得多,不到五分钟,便已经赶到,将我们尽数逮上了警车。
好在,这群人民的公仆还有点人道,没把我们直接塞后备箱。
六人中,可以说每个人身上都挨了我和瘦子几下,我们现在一起坐在警车中,大眼瞪小眼,彼此对视着,而我脸上,更多的则是微笑。
反观瘦子,则也是一脸的无所谓,毕竟,主动挑起事端的不是我们,我们所作的一切只是正当防卫。
不过,这一切都得等到去警察局录口供的时候才能说明白了。
警车在公路上急驶,透过窗户向外看,街道上的霓虹灯真的很漂亮:“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和我说话的是一个女警官,她拥有一头漂亮的短发和一副姣好的面容,最关键的是,她是个便衣,我喜欢她的牛仔裤和海魂衫。
不过,这女人似乎将我划入犯罪分子的行列了,而我则是所答非所问,道:“谢谢,我的功夫一向很好。你很年轻,穿成这样,是正准备出去玩吗?”既然穿了一件海魂衫,这就说明,对方有60%以上的概率是个驻唱歌手,而且还是走摇滚路线的。
“神经病!”这女警官并不是十分友好,竟然对我这个良好市民冠以了神经病这个殊荣,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呐。
“行了,怎么就,就这么堵,堵,堵,不上嘴呢?”此时,和我说话的是坐在我身边的警察,他倒是穿了一身警服,但说的话确是结巴的,这还不算完,他一边结巴一边眨巴眼,这才是一绝。
学着他的样子,我一边眨巴着眼,一边结巴道:“警察,察同志,知,知,知道,道吗,坐,坐在,在我对面的,的,这,这几个,13养,养的渣,渣滓的,的裤腿,腿里,藏了,凶,凶器了。”眼睛瞄着对面五人的裤腿,我向一旁的女警察示意了一下。
这女警倒也是不含糊,听到我的示警,当即一掀其旁边混混的裤脚,果真,一把带鞘西瓜刀被这家伙绑在了腿上:“真的有凶器!”
“当然不是银鳞胸铠!”我用半带调侃的语气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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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无话,很快的,我们被带进了派出所。
警察叔叔先是给我递来了一张画满表格的纸,让我先填好了自己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紧接着,他们便将我叫进了一间小屋子,开始盘问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王小年,呵,我叫王仁辉,按理说,咱们在几百几千年前还是本家,说说吧,这是怎么一回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