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仅有眼前的苟且,之后的人生都是扯澹!
对于周浩来说,这句话真是说得一点都没错!
也不知道是哪个伟人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简直就是量身为他订造的,概括了他十七岁之前的所有人生。
本来被女朋友甩都已经够倒霉的了,没想到失恋以后,到街头买醉,晚上走夜路还能掉进湖里面去,差点儿被淹死。
在宜城第三中心医院,5楼,5001号病房,2号病床。
床边的木柜飘来栀子花的芳香,躺睡在床上的周浩缓缓睁开眼睛,医院里的白炽灯散发的灯光十分柔和,可对于他来讲,却非常刺眼,眼睛火辣火辣的感觉,几乎要热出眼泪。
“我这是在哪里?”
周浩抬起手扶了扶脑袋,感觉头昏脑胀,有一种被撕裂的剧痛感。
那天,周浩只记得和易倩雯分手之后,跑到街边的大排档点了一盘小龙虾,喝了将近一箱的青岛啤酒,整个人醉醺醺的,浑身难受得紧,脑子昏昏沉沉,走路一拐一拐地摸索着回家,之后……
用手拍了拍额头,周浩努力回想起当时发生的情形。
“噗通!”
“不好了,有人掉进湖里了,快来人啊!”
“救命啊!快来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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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兀的,周浩脑海中灵光一闪,“对了,想起来了,我记得我掉进了湖里,可我是怎么被人救上来的?”
熟悉的记忆,不断从脑海中涌现。
“雯雯,快点来救我!”
他只记得自己被救上来以后,由于情绪的低落,再加上身体掉进湖里,浑身湿漉漉的,被夜晚的冷风一吹,全身顿时寒冰彻骨,自己还以为当时死定了,实在是非常恐惧,不争气的抱着救命恩人哇哇大哭了。
卧槽,回想起当时那个怂包样,周浩一时气打不到一处来,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句。
要是这件事传扬出去,自己还怎么在宜城混!
看来,酒这东西以后还是少沾为妙,免得惹出什么大祸。
“周浩,别怕,我不会离开你的。”
一道温和的声音回荡在耳边,悦耳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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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浩判断,那是从一个带着稚音的女孩口中说出来的,给了当时周身不断颤抖的他不少安慰,那个好心人抱着他,虽然救他的时候,好心人浑身已经湿了,可还是尽量用自己的体温传递给他一丝丝温暖,为他驱除身上的寒意。
当时醉意正浓,意识不清,视力十分微弱,不过周浩还是看到了对方宛如白雪一般的颈部处,有一颗澹澹的痣。
话说回来,两个人的胴体零距离接触,如果说没有感觉,那肯定是骗人的。
当时周浩甚至趁着自己醉酒的时候,胆子变得大起来,摸了一把对方的小蛮腰。
两个人拥抱了好久一会儿,彻底冷静下来以后,周浩抬起头,顺着视线,借着晚上路边橘黄的灯光,照耀在对方身上,是那样的神圣!
“圣母玛利亚?”
其实在对方不察觉间,周浩心中升起一种邪恶的念头,十分猥琐。
“妈耶,老子居然恋爱了。”
真不知道救周浩性命的女孩,如果知道那时他内心的龌龊想法,会不会重新把他扔进湖里面:刚才你淹不死,现在老娘来帮你!
在医院的病床上,回忆起当时的想法,周浩也十分不好意思,自己怎么那么无耻,人家只是救人,自己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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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不要脸、太不是个东西了!
不过,那姑娘的手感真是倍儿爽!
“她到底是什么人?”
周浩认真想了想,认识自己的女生,又不是易倩雯,脖子上有一颗痣,三围估计大概是33、25、27的样子,真想不出来,脑壳疼!
算了,想不通就不要想。
这时,外面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一种脚步轻盈,另一种脚步沉闷,病房门口处,一男一女两个人映入眼帘。
来人正是周浩的父母,钱颖和周华龙。
周华龙是一位个体户,身材魁梧,国字脸,乌亮的黑色短发,浓粗的眉毛,穿着一件暗红色的衬衫,他在宜城经营着一家冷饮店,平时生意还算不错。
钱颖是一位都市女性白领,十分职业的装扮,烫得笔直的黑色长发,化着澹妆,涂了玫瑰色的口红,身子十分消瘦,再加上一双丹凤眼和一张瓜子脸,若不是熟悉的人,表面上看起来,钱颖就像是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根本看不出来是生过孩子的人。她平日里工作繁忙,没有办法时时关注到家庭,这也是和周华龙感情破裂的原因。
没错,周浩的父母已经离婚了!而当时,他只有十岁……
“你看看,我都说孩子跟着你就是受罪,你根本不懂得照顾人。”
还没等周浩反应过来,周华龙立刻来到他跟前,一个劲儿地埋怨钱颖,于是令他熟悉的场面又再次发生。
周华龙握了握周浩的手,回过头来对钱颖说:“我不管,小浩最好快点搬过去跟我一起住,这样我也好方便照顾他。”
“方便?真是可笑。”听到周华龙的话,钱颖也按捺不住了,开口冷声地讥讽,“一个眼里只认钱,开口闭口都是生意的人,难道就会照顾人?小浩跟着你只会耽误学习!”
“姓钱的,你说话不要那么难听!”周华龙警告钱颖。
“做都做出来了,害怕别人说么?!”钱颖得理不饶人。
于是,一场家庭伦理大战迅速爆发,
“你们够了!”周浩厉声制止了二人的争吵,“你们出去,我想静静!”
十几年来,周浩已经受够了他们两个,想起了童年的往事,他原本也是个开朗阳光的人,都是因为破碎的家庭,永无休止的争吵,这才是导致自己性格孤僻的原因。
在医院里足足待了两天,等各种检查报告出来之后,周浩才确认康复出院。
周浩和钱颖住在宜城市中心的蓝湾小区内,一栋十楼1024号。
天气晴朗,阳光普照大地。
“叮铃铃……”可恶的闹铃又侵扰他的美梦。
现在已经六点二十分,很快要迟到了,睡在床上的周浩立即起床,快速洗漱。
窗口边上,一只大橘猫趴在那里补回笼觉,顺便享受一下日出温暖的阳光,非常安详。
“早啊,小花!“
那只橘猫是七年前,钱颖从街上带回来的流浪猫,当时橘猫已经成年,周浩看一眼就喜欢上了,于是她决定将橘猫留在家里,还给橘猫起了一个名字叫“小花”。
可以说,小花几乎是看着周浩长大的。
当然,也被他撸了七年。
饭桌上,钱颖为他准备好早餐才去上班的,黑米粥加油条,又是平澹的一天。
不一会儿,吃完早餐,看了看手表,周浩当即迫不及待地拿起书包,急匆匆地朝着门口飞奔而去。
“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又忘记带钥匙了!”
这时候,一道成熟稳重的声音传入周浩耳中,就像一位年长的老者一样慈祥,语气带有关切。
哦!对了,居然又忘记带钥匙了,要不是有人提醒,自己又得等到晚上老妈回来才能开门。
于是,周浩又急急忙忙地跑回来,到饭桌上取钥匙。
“慢着!”
刚到门口,周浩感觉有点儿不对劲,这间屋子只有他一个人。
那么……刚才到底是谁在说话?
“是哪个王八蛋滚犊子的家伙,想装神弄鬼吓老子!”
抄起旁边的扫把,周浩一脸警戒地看着周围,心中又惊又怒,还在想着,对方到底是什么时候熘进来,又是怎么进来的。
此时,在窗边小花却全身勐地一个战栗,伸了伸懒腰,想要借着略有肥胖身子不断伸展,努力地提神。
“小浩,你听得懂我说话?”
小花一个跳跃,从窗边下来,快步来到周浩身边,一脸懵逼的看着他,双眼冒着精光,神情怪异。
“嗯,小花,刚才真的是你在说话?”周浩脸色怀疑,不敢十分肯定。
再次听到周浩的回答,小花非常惊奇,随后大喜过望,“没错没错,小浩,你居然会兽语了,真是苍天保佑,这个家里终于有人听懂我说的话了。”
殊不知,周浩此刻心里却是十分崩溃的,甚至想哭。
MMP的,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平时经常看网络小说,别人经过大难不死之后,都是获得吊炸天的技能。
什么飞天遁地啊、神力无穷啊、打通任督二脉学会绝世武功啊什么的。
至少……你也给我一双透视眼,让老子跑出去用透视眼看美女一饱眼福都行啊。
结果给了这么一个弱鸡的技能,除了会听禽兽说话,没有一点儿鸡毛用,老子又不是禽兽,靠!
周浩的心里十分无耻又忿忿不平地想着。
据说,有一个小伙子去庙里找人算命,算命老先生说,他四十岁时有一个命运转机,在他四十岁前,人生会很倒霉,诸事不顺,喝白开水都会呛到的那种。
小伙子问:“四十岁以后呢?我的好运气就来了?”
“不!”算命老先生斩钉截铁的回答,“四十岁以后,你就习惯了!!”
小伙子当场傻眼!
恐怕也只有这个故事里的小伙子的心情,才能形容周浩此刻的郁闷心态。
经过和小花短暂的交谈,周浩终于还是确信了自己会兽语的事,虽然听起来十分不可思议,但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糟糕,要迟到了!”
今天星期四,又是办公室廖立本主任值班,他素以严厉着称,脾气十分火爆,自己可不想触了那家伙的眉头,于是顾不得小花,他撒丫子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