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秀身形还在空中,美眸中满是不可置信,那双看向沈青书时候总是柔情如波的眸子里再无了神采,只有沉寂的死灰,泪花从眼角流出,洒落在空中。
心脏一阵抽痛,不是因为受伤了,而是强烈的情绪涌动之后带来的。
宛如当头棒喝,彻底醒了过来,醒过来了,但也晚了,最后的目光看向曹安所在的位置,脑海里浮现出过往种种。
她忽然发现,自己最近这一两天所做的事情,就已经耗尽了曹安十年的温柔!
嘴角噙着一抹微笑,那是对曹安的。
‘他应该对我失望透顶了吧。’
‘曹大哥!’
思绪起伏一念万千,然而现实中不过须臾时间,沈青书脸上浮现一抹惊喜之色,但还未等他高兴片刻,就听得一声尖锐的鸟鸣刺破夜空,像是老天都在帮衬着这些妖兽,那一声鸟鸣之后,天空泛起了一抹鱼肚白。
“唳!!”
一条赤红色的影子掠过长空,精钢一般的爪子将正处于空中最高点的沈青书懒腰攥住,曹安那如同高速摄像机的眼睛看得分明,尖锐的爪子直接洞穿了沈青书的肉身,大鸟在半空中打了个漂亮的急转弯。
双翅一震,原路返回,还不忘向下方的大魔猿示威似的瞟了一眼,当着它的面将沈青书脑袋一口叨掉,咽了下去。
曹安看着喉咙一滚,有些后怕。
大魔猿气急败坏的一声尖啸,也不管那砸落在地的李毓秀,紧追而出,与它一起的还有那满镇子的妖兽。
“这是黑风岭中那头五级妖兽炽雕!”心有余悸的不只是曹安,还有身边的葛老,他怔怔的看着天边那道影子消失,一屁股跌坐在瓦片上。
劫后余生的曹安并没有多大的情绪波动,倒是大有一种果然不出我所料的感觉,“您老知道?”
葛老看了一眼曹安,“知道,打了几十年交道了,怎么可能不知道,那头魔猿也是黑风岭的王者之一,嗜血魔猿王,但论实力,这魔猿王的实力还矮了那炽雕一级,只是四级巅峰的妖兽,因魔猿是群居妖兽,炽雕却是独居,勉强在黑风岭占据了一席之地,与炽雕各自占了一片领域。”
葛老惨笑,接着说道:“我还以为那魔猿刚才为何抓了沈青书还站在原地,原来就是防备着这炽雕,它大概也只是知道炽雕可能会来,却不知它会从哪来,怎么来的。”
曹安明白了,一个是空中的王者,且无论速度还是实力都压自己一头,得了‘宝物’的魔猿自然不敢乱来,更不敢将后背果露在天空之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只是在这场局中,又有多少个黄雀之后的黄雀了。
“千叶镇彻底没了,剩下的这些人,达不到千数,时间也来不及了,这等数量的人口,连一级兽潮都抵御不了,只能并入其他村镇了。”
曹安还是有些疑惑,“血鳞果的事情刚刚李连山已经说了,既然沈青书抢先服用了血鳞果,按说到了这一步,也就已经没了继续争夺下去的理由了呀,为何这些妖兽反倒是盯上了他呢?”
“我们能以妖兽血肉为食,反之又何尝不可呢?况且,人族在妖兽眼中,本就是大补的血食,特别是拥有修为之人,修行越高,效果越好,他沈青书服下这血鳞果,药力根本来不及炼化,就在他体内,在妖兽眼中,他不就是最好的宝药?”
“怜我十千新旧人,一夜之间,天人永隔!”说完,这老头浑浊的双眼中已是转着泪花。
一跃而起,落在李连山跟前,“李连山,你罪不可恕!”
李连山口中呜呜出声,快速的摇头,目光里满是祈求之色,葛老却没有理会。
“你不死,老朽无法与死去的同乡交代,你因一己之私,引来祸端,万余乡人因你而死,老朽以千叶镇辈分最高族老的身份,如今执行家法!”说完,当即一掌拍落,李连山头盖骨碎裂,当场死亡。
曹安视若无睹,收了典韦,看了看啊典身上的能量,大概还能使用一次的样子,能量耗了三分之二的样子,节省点,估计还能再多用一次。
走到李毓秀摔落的地方,俯下身子探了探鼻息,发现她还没死,只是晕了过去,受伤倒是挺重的,不过应该无碍。
……
五日后,原先埋葬着殷璃的阴宅处,此刻多了些大大小小的坟茔,这都是千叶镇之人,妖兽离开后的那天,葛老就召集了所有活下来了的人,将一众还能找到尸身的同乡找了出来,埋葬在了这里,整整忙活了三日。
尔后在葛老的带领下,走出了千叶镇,前往投奔附近的村镇去了。
曹氏石坊。
“哟,醒了,李二小姐!”
“我没死吗?”
“你可以自己感知一下,这个问题问得有些多余了。”
李毓秀变了很多,轻咬着自己的嘴唇,“我的衣服……”
“镇上幸存的大婶帮你换上的,与我无关。”
“阿爹呢?”她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最后时刻,沈青书被炽雕掠走那一幕她还是记得的,只是后面发生的就不知道了。
“死了!”
“你杀的?”出乎意料的,李毓秀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曹安竟没从里面听出多少的仇恨。
曹安摇摇头,“不是,我只是没救,他被撤离的妖兽咬死了。”
他没说实话,不太相信李毓秀的善恶,她是白云宗门徒,而葛老他们,说到底也只是普通人,葛老自己有些实力,但不多,她李毓秀将来若真要清算,怕是只会造成更多的杀孽。
“你……”
没等李毓秀说完,曹安就打断了她的话,“你该回宗门了,我也要走了,放心吧,回了宗门以后,将你所知的一切如实讲出,断不会有人为难你的。”
“那你呢?你是偃师,你制作的傀儡那么强大,不如跟我去白云宗吧,我会将你引荐给我师尊,大师……沈青书说,偃师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尊敬,我们宗门应该也会将你视为座上宾的,地位说不定比之前的沈青书还要高。”说道此处,李毓秀的双目中多了几分神采。
曹安摇摇头,“我想到处走走,这个世界很大的,我想去看看,或许将来有一天累了,会回到这里,那时候,我可能会去你们那拜访你,好好生活吧,李二小姐,你我之缘已尽。”
沈重不知何时走了出来,跟在了曹安身后。
不知为何,看着曹安离去的背影,李毓秀骤然觉得心也一阵抽痛,一种落寞感涌上心头,比那天被沈青书推向兽群还要难受。
曹安忽然转过身,“对了,忘了一件事,你受伤未痊愈,这是这两天琢磨出来的,小物件,别指望他能像宋缺一样帮你战胜多强的敌人,只是个一般的玩具,应付几个匪徒绰绰有余,接好了!他叫封于修!”
“曹大哥!”
李毓秀的那声曹大哥终归还是叫了出来,不过曹安已经不在乎了,挥挥手,洒脱的离开了石坊,在石坊门口,与沈重一人骑上一头毛驴,扯了扯不太契合的缰绳,慢悠悠的向着小镇外走去。
“曹哥,我们接下来去哪?”
“去沧州百草斋找武知味。”
沈重脸上的欢喜之色一闪而逝,紧接着就是满面愁容,“要是他不愿意出手帮我治病,或者治不了我的病那又该怎样?”
曹安神色淡然,“那就去找更好的药师。”
“可我只有三年好活了!”少年人虽不太懂得生死,但眼下刚刚遇上年少时的玩伴,却是怎么也不想就这么死去了。
曹安拍拍他的肩膀,“别这么悲观。”
兽潮一战后,箭奴几乎都死绝了,只有沈重一人活了下来,从葛老口中曹安也了解到,箭奴之所以这么强,是因为他们修炼的功法,都是以燃烧生命力为代价的,不然,人天生有别,有的人膂力惊人,有的人手无缚鸡之力。
怎么可能任何一个成了箭奴的都能力大如牛呢,这都是以特殊秘法配合锻炼手段,燃烧生命力达到的,那一战中,沈重消耗过甚,不过三年好活了,这还要建立在不乱动用自身力量的前提下。
临别的时候,葛老给推荐了一个人,沧州百草斋的武知味,还给了一封手书。
曹安记得自己修行的功法中,也有好些门养身功的,但一旦修行了养身功,那么武道晋升途径中后续的功法就得跟着换了,这样一来,成就不会太高。
他对沈重的期望有点高,毕竟这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目前唯一信任的人,反正还有三年时间,不如先去碰碰运气再说。
次日夜里,一骑自白云宗而来,在一片废墟的千叶镇中驻足停下,看身形是个男人,浑身罩在黑色的袍子里。
只见他快速从马背上取下一个包裹,短时间内摆开了一个香案,手捏印决口中念念有词,片刻之后,一缕幽魂出现在原地。
魂体很淡,仿佛随时都会随风散去。
“公子,你是怎么死的?到底发生了什么?”
“曹,安……曹安!!”提到曹安的时候,那魂体似乎都变得更加凝实了,足见其怨念之深,只不过终究还是不成气候,风一吹,就散了,黑袍男子不甘心的连连施法数次,终于是再也无法召唤了。
“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