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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甜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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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的草长满了原野,像是一片壮阔的海洋,而长在原野间偶尔冒出一两个头的花朵,一定就是风起时激荡在海洋中的浪花。远处的山林是一片葱绿,山鸡飞起惊起鸟儿的鸣叫回荡在无垠的高空。生机和活力永远是这个季节的代名词,春天进入了最浓烈的日子。

叶小眉他们第一次来的时候,北郊农场只有那片油菜,因为高科技的人工升温技术,让那片油菜花能够在冬天依旧盛开。而北郊的其他地方,仍然是一片萧瑟荒凉。可是现在,春天来了,北郊的其它地方,也终于披上了绿装。

叶小眉和甘宇华,如果没有事情,在下班之后或者周末,都会不约而同地来这里,安静地享受这段田园时光。在这里,叶小眉能感受到家乡的味道,莫名的熟悉让她有点迷恋。甘宇华喜欢这种大自然给与人类的馈赠,这一切都让他时刻充满了对艺术创作的灵感。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他爱的人,即使叶小眉从来都没有正面答应过他,哪怕叶小眉从来都没有对他有过承诺,可是,只要能陪在她身旁,甘宇华就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四月的农场没有闲人,哪怕是在五点之后,人们也还是辛苦地在田间地头劳作。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当然,这一切,都跟两个人无关。

叶小眉和甘宇华第一次来过的小院子里。院墙上一整片碧绿的爬山虎翻出了墙头,随意地显露它勃勃地生机。葡萄架上绿叶已经舒展,藤蔓顺着搭好的支架围成了一条绿色的桥,桥头两边有有几条弯弯曲曲地垂了下来,活像是一个个顽皮地倒挂金钩的孩童。

篱笆下的蔬菜和水果长的更加茂盛了,几只小鸡好像是填了新伙伴,队伍更加壮大了,唯一没变的就是院子里的凳子还桌子。哦,还有那只依然很懒的老鸭子。

叶小眉来这里之后,会打开手机声音机,把频率调到中国之声那个台上,然后听听音乐,欣赏诗歌朗诵。关于对音乐和诗歌的喜欢,是她这么多年来,在生活中唯一的闲情雅致,自从有了第一台手机,这个习惯几乎陪伴她走过了七八个年头。

这时候,甘宇华往往会泡一壶好茶,给叶小眉一杯,然后细细地品味。

此时此刻,院子里就是这样一副场景,收音机里一个女声,用柔美的嗓音饱含深情地朗诵着林徽因的著名诗歌《你是人间四月天》。

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音点亮了四面风;轻灵

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

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

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

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

那轻,那娉婷,你是;鲜妍

百花的冠冕你戴着;你是

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

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

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

水光浮动着你梦中期待的白莲。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

在梁间呢喃,——你是爱,是暖,

是诗的一篇;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优美,纯净的诗歌萦绕在叶小眉的耳际,清新自然的味道不正是和这片大地如出一辙吗?

是啊!最是人间四月天,是爱,是暖!叶小眉心里现在也是暖的。

自从上次的劫匪事件之后,第二天在甘宇华不依不饶的死缠烂打之下,叶小眉最终以朋友的身份搬进了甘宇华住的房间。美其名曰合租,两个人省钱又方便。

第三天,甘宇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叶小眉去了他朋友的公司上班。本来叶小眉并不想去,一方面是自己这么些年来,可从来都没想过要当一个关系户,另一方面又害怕甘宇华夹在中间为难。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在面试完之后,公司经理竟然对她大加赞赏,死活不让她走。这种情况,叶小眉真的没有料到,所以鬼使神差之下,叶小眉便答应了到现在的公司上班。至于后来甘宇华又去公司当保安的事情,叶小眉并没有多问。两个人在一起上下班,也算有个伴,不会让人感到那么孤单。

有时候,一个人久了,渐渐地会脱离整个世界,变得孤僻、冷漠,即使她仍然像个正常一样生活。幸好,叶小眉遇到了甘宇华。

在这个月,对叶小眉来说,最开心的事情却并不是找到了工作。

叶小眉永远都忘不了,哪天下午,当她接到电话说二十五万元设计比赛的钱打到她卡上的时候,她是多么的激动和欣喜。她抱着甘宇华开心地跳,开心地笑。这是她第一次抱他,而甘宇华好像有了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只是在那里欣慰地笑,一直笑。

两个人笑完之后,叶小眉拉着甘宇华,急匆匆地向着银行跑去。她还是不敢相信,她要去查询余额,当她数到个、十、百、千,自动取款机屏幕上的位数到了十万的时候,她的心才算放到了肚子里。

然后她又娴熟地按了一组银行卡号码,点击转账,点击五万,再点击确定。

有了这笔钱,弟弟的病就能治好了。压在叶小眉身上二十多年的重担,总算就要被去掉了。她的心里好像照进了一丝阳光,阴霾开始越来越少,从未有过的轻松和暖意悄悄地爬上了心头。

“小眉,有人说林徽因的这首诗是为徐志摩所作,还有人说这首诗是她为自己刚出生的孩子写的,你觉得哪一种的可能性更大呢?”优美的诗歌朗诵之后,轻柔的歌曲悠扬。甘宇华突然温柔地问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叶小眉也发现了甘宇华眼神和语气中的温柔,他就像一缕阳光,只要无风无浪的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他都会那么的温暖。

叶小眉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对面的甘宇华,慢慢地端起一杯茶,轻轻地喝了一口茶反问道;“那你觉得是哪一种的可能性大些呢?”

甘宇华被叶小眉这么一问,愣了一下之后,音调略高地说;“我觉得应该是前一种可能性大一些,这首诗是林徽因写给徐志摩的。”

看着甘宇华,叶小眉心里轻叹了一声说;“我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吧。”

“为什么这么说呢?徐志摩生前那么爱林徽因,他死后,林徽因为他写一首诗难道不合乎情理吗?徐志摩那样义无反顾,甘愿为林徽因献出一切的爱情,难道真的不会令她有一丁点的感动吗?”甘宇华突然有些书生意气地问道。

这样的甘宇华在叶小眉眼里,反而更像个和她一样的同龄的孩子。虽然社会都让他们过早的长大和成熟,可是在某些时候,不能否认的是,他们终究还是年轻人,他们也喜欢像年轻人一样,或快意恩仇,或豪情满志地活着。

叶小眉说;“从林徽因和徐志摩生前的一些事迹可以看出来,徐志摩浪漫、多情,富有才气。而恰恰相反,林徽因除了才情之外,作为顶级的建筑系大师,她有她独特的逻辑和理智。生前徐志摩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她都没有感动,仍然选择了梁思成,更何况是死后。她又怎么会因为一个过去的回忆,去破坏当时和丈夫之间美好的爱情世界呢?况且在做这首诗的时候,正好在林徽因的小孩出生不久,母爱的光辉,让她做这首诗的可能性更大。

而且,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我认为感动并不代表爱情。”

甘宇华静静地听着叶小眉说完,脸上的表情挂满了沮丧和失望。他没有说话,低下头狠狠地喝了一口茶,嘴里低声感叹道;“是啊!感动并不代表爱情。只可惜徐志摩,于凤至,还有……自古以来傻子太多了。哈哈!”

叶小眉或许懂此时甘宇华的心情,又或许不懂。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地坐着,看夕阳慢慢西斜。

当太阳快要落进地平线的时候,那片天空好像染上了一层火红的光晕,灿烂的晚霞如同一束束红外线电磁波,一道又一道地射进了人们的眼球,到了心上,开出一朵又一朵鲜艳的花。

叶小眉望着天边发呆,甘宇华望着叶小眉发呆,假如黄昏可以装点叶小眉的梦,那么,叶小眉一定也会在甘宇华的梦里肆意妄为。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得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无处不在的音乐总是能够打动人心。贴近人心的电台,让人总是不忍心拒绝。

然而慵懒,甜蜜的时光却总是太短。不求永恒,只争朝夕又有什么不好呢。想到这里,甘宇华变得豁然开朗了许多。

太阳落进地平线的时候,天就快黑了。于是叶小眉收回了视线,转过头对盯着自己傻笑的甘宇华说;“走吧,要不然等会天黑了。”

说完叶小眉站起来,拿起桌子上的包包,就往外面走去。等叶小眉快到门口了,甘宇华才反应过来吆喝着;“别急啊,等等我。”说完快步跑了上去。

谁知道叶小眉在前面也上了跑步,农村长大的叶小眉跑个十几分钟还是没问题的。

农场的小路上,叶小眉在前面跑,甘宇华在后面追,边追边嚷着;“小眉,你别跑,等等我啊,干嘛要跑啊!”

叶小眉在前面说;“谁让你追我的,你不追我,我就不跑,嘻嘻!”

“不追,不追你才怪,哈哈!”

放下了重担的叶小眉,渐渐地拾起了天性。她和甘宇华相处的这段日子,是这么多年来,从来都没有享受过得甜美时光。

这样的时光,没有其它,只有轻松、自由和快乐。

其实,叶小眉还想告诉甘宇华,她不是林徽因,而甘宇华也不是徐志摩。她更不可能是于凤至,甘宇华也绝没有可能,在成为第二个张学良。

所以,她和他,除了感动,还有其它。或许就是这段甜美时光也犹为可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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