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忒弥斯再见到罗拉的时候, 几乎要认不出来罗拉了。
她们还是约在之前曾经越过的那个绕湖公园里见面,这次阿尔忒弥斯到得有些晚,当她匆忙地冲过去的时候,罗拉正在公园里荡秋千。
她穿了一条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耳朵上戴了两个风格相当浮夸和奢华的耳坠,她荡秋千的时候, 整个公园的人都被她时而鼓起、时而落下的裙摆吸引住了。
他们全神贯注地凝视她, 就像是看到了什么新奇的、从未见过的事物。
那种眼神与其说是贪婪和沉迷, 不如说是完全的受惑。
“阿尔?”罗拉说,在秋千荡到最高处的时候轻盈地从半空中落下来, 裙摆像一朵即将盛开的花一样打开, 又飞快地合拢了。
“罗拉?”阿尔忒弥斯惊异地说。
她觉得罗拉身上似乎有些什么和过去不同了, 某种气质,某种神色——然而当罗拉拎着裙摆快乐地朝她小跑过来的时候,那种奇怪的错觉又消散无踪。
“你回来了!”罗拉快活地在她的面前停住脚步, “你的任务也太花时间了吧?你找到目标的资料,你潜入目标所在的地方, 你再搞定你的目标, 好了,完成了!还能更简单一点吗?”
“这次的任务不一样, ”阿尔忒弥斯说, 她斟酌着讲了真话,“我的任务是护送一批危险的武器到某个国家。”
“有多危险?”罗拉问。
“大概能毁掉几个非洲小国的那种危险。”
“那就不危险嘛。”
“它的价格很危险。”
“有多危险?”罗拉又问。
“比我上次送给你的那枚蓝宝石更危险。”
“对呀,你上次送了我礼物呢。这次你没有带礼物来吗?”
“如果你把一个任务看做礼物的话, 小东西。”阿尔忒弥斯漫不经心地说,“我给你带了一份豪礼。”
说话的时候她们正绕着湖心转圈,微风吹拂着阿尔忒弥斯高高的马尾,它顺滑得像是一匹绸缎。
“什么时间?要做什么?”罗拉问,没等阿尔忒弥斯反应过来就一口气接了下去,“我加入!”
不过在新的任务之前,罗拉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她又去了哥谭。
光明正大地去的。
提姆坐在车后座上,全神贯注地——写着作业。
就算是红罗宾也要上学,既然要上学,当然就会有作业要做。
而且提姆一直都是老师和学生们眼中.共同的好学生,他不仅成绩优异,还总是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和同学们的关系也都能处理得很好,在布鲁斯收养的养子里,他更是仅有的那个在公开的社交场合中也能表现得极为得体的男孩。
这当然也要得益于德雷克家族为他提供的优渥条件,不过更多的是由于提姆对自己的高要求。
最近他在红罗宾的工作上花了太多的时间,这导致提姆的作业累积了不少下来。
提姆是不想参加今晚的宴会的,尽管这场宴会名义上是为了庆祝他在竞赛中取得的好成绩……但实际上这场宴会只是布鲁斯的又一个社交地,他需要营造一个负责人的养父形象,同时,提姆作为他的养子,也必须以恰当的方式刷一刷存在感。
这同样也是为了让人们能够更快地遗忘已经去世的杰森·托德。
有人敲了敲他的窗户。
提姆抬起头,他兴奋地叫道:“罗拉!”
原来父亲要他亲自来接的人是罗拉!但——为什么罗拉会来参加今晚的派对?邀请对方重新回到哥谭不是布鲁斯的风格。
罗拉已经拉开车门坐了进来。
她穿了一件非常漂亮的烟灰色短款礼服裙,肩膀部分是镂空的蕾丝,锁骨在蕾丝之后若隐若现;收腰处是绑带设计,尾端系了一朵很大的蝴蝶结;她的裙摆还点缀着发光的小亮片,提姆仔细打量,才发现这些小亮片都是碎钻。
“哇哦。”他不禁说,“你真是盛装打扮……”这一身起码也得花个十万刀吧,还没算上她的头饰、项链、鞋子和手包。
“布鲁斯送我的。”罗拉回答,“我跟他说我很想参加一次正儿八经的派对,他就给我送了衣服,又要我今天的这个点过来。派对在哪里?”
“呃,受邀的差不多都是我的同学,还有些我的同龄人,”提姆说,“在韦恩庄园。”
这不是罗拉第一次看见韦恩庄园。
哥谭市和这个国家一同建设和成长,以一个人俩的眼光来看,她无疑既古老又年轻,这里的地标性建筑也多如繁星,欧洲殖民者曾经带来了他们的一切,文明、财富、权势和科技,当然也带来了他们所熟悉的建筑审美。
在美国,只有哥谭市有着典型的中世纪风格的建筑,那些辉煌的拱形顶、小尖顶和颇具威严的钟楼,那些结构精美的城墙和散乱地分布在各处的、迷宫般的矮小房屋。
哥谭市也有花上数百年才能竣工的教堂,高大而又绘满浮雕的穹顶、狭长优雅的彩色玻璃窗、造价高昂的纯手工挂毯和丝绸的织布一应俱全,而就在这些古老建筑的周围,阴暗的小巷和古怪的坍塌物组成的坑洞中常年环绕着血肉和熟食腐烂的气味——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则被安排在更远一点的地方了,两者之间相处融洽,而且向来互不干扰。
但所有或是辉煌或是宏伟的建筑,无论这些建筑曾代表的是军队还是宗教,都比不上韦恩庄园的安静、奢华和庄严。
尤其是庄严。
铁灰色的城堡还保留着数百年前特殊时代所具有的那种凛冽,仿佛下一秒就会有身着盔甲的骑士从城堡中冲向敌人。
它所具有的那种气势在哥谭是其他任何建筑都无可比拟的:世俗的骄傲,严苛的律己,还有不一定正确的正义。
或许韦恩正如这座宅邸一样,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冷酷。
但也从未试图改变这些。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你家做客,提姆。”罗拉说,“我带了一份礼物给你,是要在派对上当着所有人的面交给你,还是现在就给你比较好?”
“你送了我什么?”提姆猜测道,“枪支?炸.药?还是手机或者笔记本电脑?我收到的礼物太多,很少会当众拆开,但既然你是我亲自出门接回来的,你如果当众送我东西,我肯定得拆开看看才行。”
“是咖啡豆。布鲁斯说你很爱喝咖啡,我搜集了我能搜集到的所有咖啡豆给你。”罗拉回答,“抱歉,我不是很懂能送你什么,如果你是个女孩子,我就送你首饰了。”
“我很喜欢你的礼物。”提姆笑了,他笑起来比一本正经的时候活泼得多。
他和罗拉一起走进了派对。
客厅里坐着的果然都是提姆的同龄小伙伴,而且他们给罗拉的观感还很不错,没有人表现得特别失礼,男孩们都是小绅士,女孩们也都是小淑女,他们对罗拉的到来表示了欢迎,虽然有一两个同样也对罗拉展示出了警惕和敌意。
没想到提姆还挺受欢迎的。
“穿白色公主裙的那个小女孩喜欢你,戴粉色宝石的那个小女孩不喜欢你,但是她讨厌白色公主裙,所以她也会努力争抢你的注意力,”罗拉悄悄对提姆说,“还有最靠右边的那个小姐姐,有亚洲混血的那个——她从头到尾都只顾着和她周围的人说话,根本就不看你,我打赌她是最喜欢你的人。”
“……你观察得可真仔细。”
“我没有观察,这都是摆在他们的动作和表情里的。”罗拉说,“他们的表情和行为管理比多数同龄人都要更好,但是远远比不上布鲁斯——你知道我花了多长时间琢磨他吗?”
她在哥谭基本上没干过别的事了。
“你有什么发现?”提姆的心跳快了起来,他尽量表现得若无其事,他一向对自己的演技很有自信,但罗拉——她确实太擅长解读他人了。
罗拉抿着唇笑起来:“我的发现不比你对他的了解更多。”
一个念头如闪电般划过提姆的头脑。
——她知道了。
——她很早之前就知道了。
现在提姆有点理解当他直面布鲁斯,勇敢地告诉对方,他知道布鲁斯·韦恩就是蝙蝠侠时对方的心情了。
“为什么告诉我?”
“因为你是主动找上门的,不是被他捡回家的。”罗拉说,“在一段关系里……在任何关系里,某一方有没有选择权是很重要的。”
她的表情忽然变得失落起来。
提姆读不懂这种失落。
他也没时间去读懂这种失落了,他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正在朝他微笑和招手,他手边带着他的妹妹,那个被罗拉盖章“最喜欢他”的女孩儿,她正专心致志地看着她的哥哥,好像他们兄妹已经有几十年没有就见过面了似的。
提姆匆匆和罗拉告别,然后走了过去。
这场派对是以提姆的名义发出的邀请,但真正的主角不是提姆,而是布鲁斯·韦恩,以及受到邀请的小孩子们的父亲和母亲。
当然,这种形式的派对也不会把氛围搞得太过商业和形式化,相比于小孩子们的花枝招展,成年人们的穿着都还算得上家常和舒适。
他们围坐在沙发周围,手里端着酒杯,轻松地和身边的人谈笑。
——看起来也太累了,罗拉想。
她又回头看了一眼提姆。
——这个更累。
她悄悄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拎起裙角,借着沙发和一些古董装饰的影子消失在客厅里。
布鲁斯若有若无地朝她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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