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即,烈酒入喉,约定达成,笑声响起。
有人笑的开怀,有人笑的阴险,有人笑的无奈。
随后,一众人商量了一番,如何对付白氏双剑以及合作细节,这局只有烈酒和阴谋的酒席,自然也就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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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万森作为主人家也是今天撺局的人,先请了张三起了座。
塔读@ 于此同时,张三不动神色,心底却在说:钱万森有问题!昨日同行又邀请今夜入局,可昨日已经那么亲密,今夜我又是他请来的,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可他的举动,已经过于刻意了。 待会诈一下他好了。 些许后,钱万森送了众人出了密道,于酒庄后门,各人施展轻功,朝着不同的方向离开。 唯独张三迟迟没走,在后门与钱万森并肩站着。 钱万森不解其意,心底却是暗喜。 秋藏刃是最后离开的,回头看了一眼门前二人,没有多言。 都是混黑道的,还都是宗师,来前也都做了仔细检查,倒也不怕后边跟着‘尾巴’。 酒庄后门,钱万森侧首笑道:“贤弟还有事?” 张三同样侧首,似笑非笑的看向钱万森,说:“大哥好像···陷入什么窘境了,弟弟我想要帮大哥一帮。” 钱万森心底顿时冷了下来。 太敏锐了。 这后生小子可真是····· 可脸上的尴尬神情不过转瞬,钱万森笑容越深,试探道:“却不知贤弟想要什么报酬。” “给个千八百吧。” “没说两,那就是铜钱喽?” “为什么不是黄金呢?不是说情谊值千金吗?” 两人一顿‘说笑’。 ····· ····· 等到张三走后。 矮胖的身子倚着后院老门,看着深沉的夜色。 看了一眼秋藏刃离开的方向,张三离去的路,钱万森暗骂了一句:两只老狐狸。 可惜没机会干掉他们。 人生果然有许多遗憾呢,每一个铜钱掰开后都是血汗,唯一的区别是,那血汗要么是自己的,要么是别人的。 拿出那金算盘,他轻轻拨弄了几下,说了一句: “这买卖也太累人了。” “老板不出面,什么事都让我来,和他商量加工钱的事情,看来是得提上日程了。” 钱万森低声自语着。 而此刻,只见后院小门缓缓推开,一个着袖口绣铜钱图桉衣袍的男子,缓缓走了出来。 这男子身材和钱万森有点像,较于常人要矮上一些,但没有钱万森那么胖,而且面上带着一张金色的面具。 如果张三在这的话,应该能记起来,初入天若城在城中刑场,此人就走在陆高升的身边,受钱万森重任,来天歌郡开展金万阁在中部的地盘。 至于前些日子,和前来偷袭的黑天门堂主血战的,自然也是他,金万阁掌阁使之一,孔方。 “身体怎么样了。” “有劳阁主挂念,好些了,只不过阁主,恕我直言······” “不必了,我还能不知道吗?都是一帮狐狸啊。” 金衣面具男子暗想自己确实多虑了,自己能想到的,阁主自然也能想到,随躬身道:“还有就是那位大人已经到了,阁主你看·····”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 ····· ····· 一步步走下密道,推开大门。 钱万森回到了那座密室里的圆桌厅堂。 之前张三在密道里时就察觉到,这座密室的墙体好像格外的厚重,像是密室之后还有着什么,所以得将墙体刻意加固,更好承重。 随着钱万森伸手握住钉在墙上的烛台,朝着左边拧动三次,又朝着右边拧动一次。 圆桌之后的墙体缓缓抬起,发出‘卡卡’声响,露出墙体后的‘门’。 原来这间密室其实一共有两条通道,两道门。 张三和一众宗师来时走的是一条,而现在钱万森打开的则是另外一条。 那道门之后,也是一条密道,此刻响起了踏步之声,显然是有人正在往这座厅堂走来。 与此同时,一道声音穿过密道,徐徐传来:“阁主,我们好久不见了。” 虽然还未见面,但钱万森和来人相识已久。 本书~.首发:塔读*小@说-APP&——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钱万森打趣道:“哎呀哎呀,别人叫我阁主也就罢了,老板你也这么叫我?可真是开我玩笑了,说来这天下又有几个人知道,原来名动北地的黑道大派金万阁,其实我这个阁主的真面目,就是一个打工的而已,而幕后·····” 目如寒霜,嘴角却挑了起来,钱万森眯眼笑道: “而幕后,其实还有一个大老板呢!” 说话间,门已经被人缓缓推开了。 一个带着金色面具,着黑金衣袍,身材修长的男子进内,其面具的款式和那掌阁使一模一样,但看身材就知道,他们绝不是同一人。 这个神秘男子的存在,在金万阁可谓绝密中的绝密,因为金万阁从二十多年前开始展露头脚,但真正名震江湖,却是在十几年前,钱万森接掌阁主之后才发展起来的。 大部分阁众,除了二十多年前,一些金万阁内最初,最核心也最忠诚的元老级人物,如刚刚的那位掌阁使孔方以外,没有任何阁众知道这个神秘男子的存在。 但即便是孔方,也从未见过这个带面具男人的真面目。 说来,掌阁使带面具这个规矩,还是他定下来的。 钱万森对着神秘男子,说道:“不过老板啊,对他们遮遮掩掩,对我就不必了吧。” 不错。 整个金万阁,从始至终,真正见过此人真面目的,只有钱万森一个人。 神秘男子笑了笑,随手拿下了自己的面具。 原来,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有如女子一般白皙的皮肤,配上一身黑金衣袍,若放在人群中必定格外显眼,更何况他本就身材修长,容颜俊美。 此人,赫然正是百氏宗室子弟。 百方侯! ······ ······ 同一片黑夜,同一轮圆月。 不同,是人心。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 大武国往西,沙漠很多,绿洲有不少,有国,也有家。 中原人通常称这里为西域,虽说是贫乏了些,但由于地质不同于中原,也有许多中原所无之物。 比如骆驼,比如天蚕······ 在沙漠的深处,有一片巨大的,不为人所知的绿洲,绿洲不知从何时开始,被人修建了一座城池。 城中有人家不少,但家家户户的男人大部分都有一个身份——兵。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大了就有国,江湖有仇杀,国家有战争。 西域诸国不说年年乱战,但大小战争总是有的,而有战争的时候,这座城里的兵户们就会以雇佣兵的身份接受委托参战。 当然,赚钱是一方面,但更为重要的的还是实战经验,毕竟就算不当雇佣军,还有一个千年大族,就算耗尽家产,也一定会优先供给他们。 此时此刻,城中堡垒,夜里风沙很大,吹开了堡垒最高层的大门。 一个面色阴柔,长发飘飘的男子站在大厅的窗户处,静静凝视黑夜中的月亮。 他肤色极白,宛如女子,说来倒和那百方侯有几分相似,但不同在于,百方侯相貌俊美,男性的英俊更重,而此人偏于柔美,女性的阴柔更多。 当然,如果没有左脸那道长长的刀疤的话,和腰间那把血迹未去的弯刀,他的柔美可能会更明显些。 男子叫百楼兰,看着年轻,但其实他是百君侯的同辈同岁之人,在千年前的百氏王朝里,最为骁勇善战的北地王一系,就是他的祖先血脉。 二十年前,双亲死于前代家主的暗杀中,后接过无前军中的大权,在当代百氏族人中,他无疑是风云人物之一。 百楼兰耳朵轻动,听见了脚步声,他低声道:“不要点火。” 他的声音也很好听。 “楼兰,情况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了吗?” 沙堡高楼,不点烛火,或者说连一点光亮都不敢点,百楼兰身后的黑暗中,隐约的两个人影开口问道。 百楼兰面对着黑夜,自嘲道:“怪我们自己蠢呗,还能怪谁?” “二十年前,他不仅仅替我们报了仇,还推我们这些年轻人上来,我们一个个对他感恩戴德,却不知道,在他眼里,其实我们这些从家族锐进阁里学成,自以为聪明的人,都是蠢猪罢了。” 塔读@ 身后的黑影中,这时响起了一道女声:“我想,我们最想不到的应该是,他居然能找来这么多能人!失踪多年的商雨飞,天下第一神捕凌君,星海派长老侯斌,公孙诚的后人方知学,医一人杀一人的鬼医·····” “偏偏这些能人有一个算一个,竟都甘愿为他所用。” 百楼兰面无表情的说:“后知后觉,能奈如何?如今这无前军·····” 他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刀疤。 “从我爹到祖父,一代一代在这戈壁荒漠打下的基业,已经不剩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