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回到酒店房间,唐彩芸似乎有所察觉,便说道:“志超哥,现在才下午2点,我们要不要去逛逛伦敦。”
开什么玩笑!
转机两次、花费三天多时间、冒生命危险,好不容易入住酒店,林志超怎么可能去看一个‘破旧、雾霾’的伦敦。
恐怕,这差不多是世界最贵的酒店了。
只见林志超认真的说道:“旅途劳累,我们需要放松一下!”
随后。
他找到唱片机,启动音乐。
随着轻缓的音乐响起,林志超来到唐彩芸身边,伸出一只手,极具绅士风度。
两人在音乐中翩翩起舞,纾解旅途的心情,当然交谊舞更像是一种慢性春药,跳着跳着肾上腺就飙升。
看着近在咫尺的漂亮、典雅的脸蛋,欲拒还迎的羞态,林志超慢慢的凑近。
良久。
“志超哥,你是不是早有预谋?”唐彩芸娇嗲的说道。
林志超笑着说道:“阳谋而已!”
自然是阳谋!
“讨厌!”唐彩芸撒娇道。随后又认真的说道:“临行前,妈妈多次叮嘱我,要注意女人的矜持。但我知道志超哥的心意,也相信志超哥不会辜负我,只望夫君怜惜我。”
说到最后,唐彩芸低着头,露出一抹羞涩。
爱情,往往就是奋不顾身、飞蛾扑火。
林志超心中暗自得意,嘴上却说道:“傻丫头,一切都交给我,你的未来、一生也交给我。”
唐彩芸点点头,心中想到:“志超哥似乎生性风流,以后会只爱自己一人嘛?”
她这样的想法突然出现,但很快被林志超的行为冲刷掉。
只见林志超将唐彩芸邀请到沙发上,脱掉她的高跟鞋。
一双玻璃丝袜包裹的美腿,堪称人间极品。
当然,林志超还是喜欢黑色丝袜,以后可以让唐彩芸在家里为自己穿。
见林志超如同手捧珍宝一样,将自己的双腿捧着,眼神流露出欣赏的目光,唐彩芸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在心中涌向。
当然。
也夹杂着高兴,因为这个男人视自己为珍宝。
“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
唐彩芸身高有163cm,在这个时代绝对算是高挑的女子,而腿型不拐,不肥不腻,不干不瘪,皮肤吹可谈破、白皙细腻,可谓深得林志超欢心。
当然,不是说林志超只喜欢腿,而是他对腿比较要求高——腿关节不能拐,腿肚不能胖亦不能瘦,小腿大腿的长度比例要具有美感。
将唐彩芸的美腿放下,林志超随后抬头,自己的老婆身材还是有料的,当然只是正常人的优秀水平;和后世那些动不动就塞东西的,无法相提并论,林志超当然喜欢自然的美。
白皙细腻的肌肤、凹凸有致的身材,再加上漂亮典雅的脸蛋,以及一种上嗨滩美女的风情优雅,他觉得这个正室足够优秀!
可越是这样优秀的女人,他想纳妾恐怕就难度越高,好在林志超也非常优秀。
该是检验的时候了!
.......
事后。
林志超靠在床头柜上,唐彩芸犹如小猫咪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
“彩芸,明天我们去买钻戒,给你做婚戒。”林志超左手拿捏着唐彩芸,心情非常愉悦。
唐彩芸趴在他的胸膛上,爱恋的说道:“会不会太贵啦,黄金的也行啦!”
林志超右手抬起唐彩芸的下巴,说道:“娶这么漂亮的老婆,当然要下血本啦!何况钻石象征着忠贞不渝的爱情,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他也知道是骗人的广告,但有些事情就是如此发展。
当然林志超也是有预算的,2000英镑以下的钻戒才会考虑,但估计能买个不错的钻戒,最起码也应该是2克拉以上的。
“那不能太贵,太贵的我不要!”唐彩芸体贴的说道。
“嗯,以后再给你买世界最大最好的钻戒。”林志超很满意唐彩芸的态度,并开出空头支票。
唐彩芸顿时感觉很幸福,依偎在林志超怀里,感觉很有安全感。
过了一会,唐彩芸突然问道:“夫君,我会不会怀孕呀?”
林志超顺着她的秀发,宠溺道:“很有可能!”
“啊,那会不会在婚礼上很丑?”
“哈哈,放心吧,没那么大的,而且也不一定一次就中奖啦!”
“我希望怀上啦,如果结婚不难看的话。”
两人说着私房话(没想到会被几十万人听见了),顿时感情大进。
至于唐彩芸怀孕这事,林志超自然是顺其自然,不会避着,毕竟他马上二十一岁了。更何况,他现在已经是身家不菲,事业有成,不考虑子嗣之事,显然是不正常的。
.......
翌日。
两人来到一家伦敦的珠宝店,果然看到了香港没有的钻石产品。
今年戴比尔斯才开发出‘A diamond is forever(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广告语,所以并没有在全球流行。一般来说,亚洲需要在六十年代,才会在RB、香港等地区,先流行起来。
“先生,小姐,需要什么帮助?”售货员并没有因为两人是亚裔,而露出轻视的表情,相反她相信两人的购买力十足,否则不会轻易踏进这扇门。
林志超说道:“我想给我的未婚妻购买一枚钻戒!”
“好,两位这边请!”售货员大喜。
唐彩芸挽着林志超的胳膊,心情非常的好。
不一会,林志超悬着心放下来,一枚2克拉的钻戒,价值不过800英镑(1.28万港币);这点钱已经是低于他的预算,而唐彩芸又非常的满意。
“这個托架材质是铂金的吧?”林志超充当专业人士,说道。
售货员点点头,说道:“是的,这是今年的新款,采用铂金。”
林志超笑着对唐彩芸说道:“这个铂金具有很重要的军事用途,因为它是一种良好的催化剂,熔点高。所以二战时,铂金被美国等禁止用于首饰。而铂金材质的托架,比黄金更耐久,所以用于钻戒托架再好不过,更何况黄金的颜色对年轻女子稍显庸俗,故铂金首饰更适合年轻人。”
唐彩芸立马崇拜的看着林志超,小鸡啄米般的点点头。
林志超要的就是这种结果,获得自己女人的崇拜,身心俱被征服。
他又拿起一枚两克拉的钻戒,说道:“据说姜夫人(宋小姐)有枚五六克拉的非洲名贵钻石,是美国总统罗斯福赠送,成本价便七八万美金。这枚稍微小了点,不过也符合我们现在的身份和财富。要不,就它了?再过几年,我给你换个六七克拉的!”
看着年轻人夸夸而谈,售货小姐竟然觉得好感动,丝毫没有怀疑林志超是在吹牛,哄骗小女生。
而唐彩芸更是感动万分,说道:“我听你的!”
她没有说其它的,亦没有推辞,因为她觉得要给夫君的面子;
何况,她觉得自己的夫君不是那种为了面子,而打肿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