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什么情况啊?
压着传说中的警花,沈行却并没多么开心,这警察身材那叫一个魔鬼,皮肤还是健康的小麦色,可还是瘦了一些,何况肌肉又是那么的结实,压在上面就好像是压在铁板上一样。
还真的是很扫兴呢。
“怎么样?老板,我这个贴身保镖还行吧!”躺在地上的苏丽面不改色,笑着望着沈行那一双瞪大的眼睛。
“这个,我好像没什么感觉呢!”沈行吐槽了一句。
哼~何美丽面色一寒,一把就把沈行推到了一米之外,如竹竿一样从地面上弹跳而起。
“其实还是很有弹性的~”沈行嘻嘻一一笑,从地面上爬起来。
咔嚓!
窗外传来折树声,翠叶刷刷落下,其中还夹着女子的闷哼声。
两人均是一怔,靠在窗边,向着外面望去。
一道黑影落在地上,借着月光可以看见她左手按在右边胳膊上。
女子很是彪悍~虽然落在地上发出一道爆裂的撞击声,可那黑影却什么惨叫声也没发出,从地上爬起就一瘸一拐的要跑。
想跑?苏丽眼角扬,身子一飘,捷如云雀从窗户落下,在如水的月光下,左冲右奔,几个呼吸,便已将黑影给拦住了。
“刚才那匕首抛得很不错,专门练过的吧!说说你为何要杀沈行呢?若是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理由,我会让你的结局变得好一些。”走近以后,却发现是一个女子,一个女子能有如此伶俐的身法,这让警花有了英雄相惜之感。
“哼~”于雪梅冷哼一声,右手扬起匕首一转,向着她自己的脖子割去,献血飞溅而出。
那样的距离,那样的速度,根本无法阻止。
苏丽摇头,右手伸出手掌重重的按在了喷血的位置上,同时冷声道,“快打120~”
感受着那一道伤口的深度,并不算深,或许是因为刚才受伤的缘故。
“这女子还真是刚烈呢!”
站在窗前的沈行赶忙按下急救电话,“快来救命啊,喉咙喷血,地点...”
多么美丽的一个地方,可惜沾了血!
沈行很不喜欢血,第二天就带着众多佳丽,离开了华夏国,上了飞机,向着传说中的土耳其飞去。
飞机划过千层云海,沈行在商务舱中,端着一杯葡萄酒轻轻的摇晃着,眉宇间带着一抹忧愁。
“怎么还在为刺客的事儿烦忧?魂还没收回来吗?”苏丽扭动着小麦色的马甲线,一手捧着一杯咖啡来到他身边坐下,嘴角带着一抹戏谑之色。
“查清楚了吗?”
“查清楚了,她就是于雪梅,血色玫瑰的的巅峰级杀手!全世界都在通缉她,她的余生多半会在监狱中度过了!”摇了摇头,一头高扬的发鞭子在轻轻的晃动,“所以你安全了,不过也不要开心得太早,她在血色玫瑰还有一个好姐妹,名叫千手百合,恐怕她不会袖手旁观。”
“哈哈,他妈的,我沈行你有这样的保镖还怕她吗?下次让我碰见杀手,我非得狠狠踹他妈几脚,不过英雄难过美人关,我对这些女人也是很难下手....”
沈行颇为无奈,将红葡萄酒喝了个干净。
土耳其的天空永远是的金红色的,天空好像是红色的金色的玫瑰铺盖而成的,洋溢着祥和的的气息。
望着这方天空,心中的不快也是很快消散开,买下一座城堡似的建筑物。
沈行最喜欢做的事儿,就是带着众多美女来到城堡的天空花园中,摆放美酒佳肴,在中兴处摆放各种花盆,并铺上一层厚厚的红地毯。
然后他就悠闲的坐天台上,吹着夕阳风,望着满天的彩色气球,那是说不出的惬意。
这方天空,很少下雨,每天都是晴空郎朗,不过在这儿呆的久了,倒也想起那缠绵的的江南,烟波迷离,琴声绕绕的西湖来。
“怎么不开心嘛?”何漫漫望着闷闷不乐的沈行,眼波横流,青眉如山聚。
“是啊,我还是喜欢帝王四合院,想念我的办公室了。”
当夕阳再一次红了天际,春风翠绿了江南的时候,沈行等人回到了久别的帝王四合院。
回家以后,沈行第一件做的事儿,就是轻轻的抚摸着办公室那一方红木桌,唯有坐在这儿,才有归宿感。
情不自禁的取出一直钢笔,一笔一画的写起来。
“哎呦,忘记正事儿啦,这一游逛,时间去了半年,孙建林可只有半年的寿命了呢!”
虽然时间很是急迫,可他神色很从容,抬起目光,向着旗袍女望去道,“最近可有人找我?”
旗袍女峨眉微蹙,思索片刻,恍然道,“的确有一个穷人来找过你,那人虽穷,可口气却很大,说他能治好肺癌,还给我留下了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呢?”沈行眼中闪过一抹激动,可心中却有不详的预感,记得当初这旗袍女见自己是一个送快递的,可是对自己百般刁难啊。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只怕他人被她给气跑了。
“在这儿呢?”旗袍女得意的笑了笑,将办工桌上的花瓶移开,其上放着一张写着数字的纸。
“不错,干的漂亮!”沈行点头,缓缓的将手机号给拨了过去。
“那可不是吗?虽然人家曾经也做过错事,不过我可是一个精进不断的女子呢。”旗袍女面上泛起红光,身子微微颤抖,手指紧紧交叉握着。
“很好!有赏。”刷的一下,便给她转了二十万人民币过去,旗袍女连忙道谢,眼中放光。
“老板,你口渴了吧,我去泡茶,初春的龙井茶很不错的。”旗袍女语气颤抖,迈轻快的步伐离开。
盯着那一串数字,拨通了过去。
“喂,你好。”
“你好,听说你能治好肺癌,可是真的?”
“不错,我能治好肺癌,我爷爷的肺癌就是我只好的。”
“很好,我找你治疗一个肺癌患者,治好以后给你一千万。现在就请你过来吧!我在帝王四合院!”
“好的,老板,我立刻过来!”
关掉手机,不一会儿,旗袍女就将泡好的龙井茶端来,尔后静静的站着,等着吩咐。
端起茶杯,沈行神色很是严肃的说道,“待会你先前嘲讽的那个穷屌丝会来找我,这一次你可不能怠慢了他,否则后果自负!”
“老板,放心,这一次,我一定会把他当祖宗一样供着!”旗袍女赶忙垂首,眸子中泛出认真之色。
......
三个小时后,门外来了一名穿着青风衣的青年,看起来约莫二十岁的样子,身形清瘦无比,面颊精致,浑身散发着慵懒的气息,不过那一双眼却如晴朗的天空一般无邪清朗,眼上有一条泛着山气的柳眉。
他的指甲很长,其中还有泥巴,下巴胡须拉碴的,耳朵中还有黄色之物。
穿着一双雪白色的运动鞋,可其中却是发出一股悠悠难闻的臭气。
旗袍女望着这青年,微笑道,“明明是一匹骏马,却整成这一副模样。”
这话让青年听着很舒服,在旗袍女三分责骂,七分夸奖的语言中,飘乎乎的走到沈行办公室。
“老板你好,秦星来了。”旗袍女长长吐了一口气,还真的怕把这人得罪了,而且据旗袍女一路观察,发现这青年非常的有个性,就算是来到了这恢弘广阔的办公室,眸子深处那一抹孤高之色却没有半分褪去。
虽然他看起来很是谦卑,神色也很柔和。
缓缓抬起头,将眼前此人打量一番,沈行心底却是升起不可小觑的警告来,这人年级似乎比自己还要小一些,而且看起来慵懒无比,似乎一个月也没洗过衣服了,可眉宇间带着世外高人的气质。
仔细和历史上有名人物对比一番后,发现这人有些像张三丰。听说当年的张三丰也是拖沓无比,几十年不刮一次胡须。
“秦星我给你十万,你去化妆,将头发都化成白色的,穿一件唐装,免得别人不信任你。”
秦星也不客气,当即收下了十万。
第二天,秦星经过一番修饰,飘飘然有神仙之感,沈行忍不住在内心暗中赞叹,“此乃真人间俊杰也。”慢慢岁月之中,沈行虽见过不少富豪,那些富豪身上的确有气质,比如徐克君身上有隐居者的气息,看淡了名利和繁华。而孙建林身上的则是豪起霸气。唯有此人可称人间俊杰,才气无双。
旗袍女原本就觉得秦星经过修饰后,看起来一定是个俊雅的小伙,可现在他却还是感觉仿佛看见了慵懒的仙人。
大梦谁先醒,平生我自知。
当年的诸葛亮在没得到重要的时候,也不是在天天做大梦,想必也有一副慵懒的气息吧。旗袍女很自然的将此人和诸葛亮联系了起来。
“走吧!秦神医。”
沈行心中也是情不自禁升起尊敬之情来。
“嗯!”秦星挺着胸膛,负手而立,似要乘风归去。
大约在十点,一行人便来到孙建林办公室门外,和往前一样,苏丽等人都留在了门外,只有沈行带着秦明来到办公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