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你想去哪里吃啊?”陈锦华道。不过是一顿饭,应该也没什么。
“我后天去接你。你在办公室等我就好。”路耀说完就挂了电话。
陈锦华拿着手机一脸懵,安然在一旁问道,“路耀?他找你干什么?”
“请我吃饭,或者是说让我请他吃饭。”陈锦华道。
安然惊呼,“吃的哪门子的饭啊!这人不会不怀好意吧?”安然想着自己刚刚还觉得路耀这人不对劲呢,想着立马这电话就过来了。
“不过就是为了还人情而已,就是这次孟秋衣服的人情。这饭怎么也是在外面吃,吃完就回来了,也不会有什么事情的。”陈锦华安慰道。
安然愤然的坐在沙发上,“这个路耀,都介绍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孟秋在电影节上那样胡来,她讨论度是有了,害得还不是我们这些做衣服的。路耀真的是白白送了人情,还得让你去请一顿饭。”
这订了婚就是不一样啊。安然这话里话外都是对陈锦华的维护。不管这维护是因为陈锦华是自己将来的姑姐,还有陈锦华是自己的师姐,又或者是同为An的合伙人。
反正陈锦华还是很高兴的。
这种高兴一直持续到陈锦华在两天后接到了路耀的电话,说要请陈锦华吃饭的电话。
打来电话的时间点十分的奇怪,是下午的两点,这个点都已经吃过中午饭了,可是吃晚饭的话又太早了,陈锦华是不知道路耀这是怎么想的。
“我在公司楼下呢,等你下来。”路耀道。
陈锦华一边下楼一边想,这路耀最近是在这个楼上上班吧,自己怎么上下班就没有见过人呢。难道这总经理干的这样滋润?
下了楼,果真见到了路耀在车里等着自己。“不好意思这个时间点约你,因为吃完饭之后还有事情。”
陈锦华以为路耀下午还有事情要做,虽然觉得这个时间点多少有点不礼貌但是也无伤大雅,上了车之后道,“没事,我们去哪里吃?”
“到了就知道了。”路耀说。
然后直接让司机开车,陈锦华坐在一旁倒是觉得这样的场景要是不说些什么,委实有些尴尬,“你的腿怎么样了?”
“现在用力的话还是有些疼的,不过已经好很多了,正在做复健,医生也说了,再有个小半年就可以了。”路耀笑着回应。
陈锦华这会真的觉得自己自杀难道还对了?现在的路耀完全没有了当初的疯子模样,一切都是那样的随和。
车停下,陈锦华下车一看,竟然是当初路耀第一次带自己来的小饭馆,这个城市的老味道。“我也不知道让你请我吃什么好,就还是吃这个吧,至少我们两个的喜好一致。”路耀拿着一副轻拐下了车。
这饭吃的算是就差把酒言欢了,陈锦华很高兴,她高兴不是因为看到路耀的转态这么好,而是给沈海柔感到高兴,只是沈海柔的去世对路耀没有太大的影响。
甚至路耀还告诉了陈锦华,他拿到了他们路家集团的不少股份,已经有了和路池抗衡的资本,这不出来身边已经没有这么多的保镖。
或许这个男人将来可以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陈锦华为沈海柔高兴。
哪怕是不饿的陈锦华也吃了不少的东西,吃过饭之后,陈锦华去结账,然后道,“你下午还有事,我直接打车回去就可以了。”
陈锦华转身就要走的手腕被路耀一把抓住了,“我说的有事,是想让你和我一起。”
这话陈锦华听明白了,什么所谓的请吃一顿饭还人情,真正的人情是在这里呢。“去哪里?”
“你去了就知道了。”路耀看向陈锦华的眼神中满是纯粹,本就俊美的脸庞,应该是因为刚刚喝了两杯白酒,这会红润了一些更好看了。
看出了陈锦华的不信任,路耀笑着道,“不离开这个城市的。”
陈锦华下意识的不想去,她磕磕绊绊的道,“我下午还有事。”
“去吧,我以后手底下的艺人,当红的,衣服都归你。”路耀像是在哄骗一个小姑娘一般,若是没有定力的定是不成,但是陈锦华是谁,她对美貌之人好像并不感兴趣,除了乔松以外。
再好看的人,对陈锦华来说,就是好看,然后就没了。可是乔松,对陈锦华来说,只需要轻轻一笑,陈锦华就觉得好像哪里怪怪的。
大概这就是孽缘。
不过这不说到孟秋还好,现在说到孟秋了,陈锦华就更不想去了。
“生气了?我后来问过孟秋,她的做法实在是大胆了些,所以我撤了她下一个电视剧的女主,她要是想参演只能演女二,要不就不演。”路耀在一旁道。
这事听起来路耀像是并不知情的样子,陈锦华无奈,“你要去哪里,我陪你吧,但是以后这样的活动,别给我介绍了。”她的An是现在的名气还不响亮,但是还没沦落到要给这样的艺人卖命来获取知名度的地步。
陈锦华是要承认,和艺人合作能带来很大的知名度,但是要是次次都像这次一样,那早晚有一天An会有应付不了的一天,所以这钱,这名,陈锦华打算不挣了。
而之所以答应路耀,是因为这次的衣服,反响实在是太好了,全网无差评,陈锦华想着,那就权当是为了还人情吧。
可是当车朝着郊外而去的时候,陈锦华有些迷惑,“不是你说的,不离开这个城市的吗?”
路耀放下了手中的手机,面容有些严肃了起来,“锦华,你看一下今天是什么日子。”
今天是平平无奇的一天,是一个夏天快要结束的日子。但是陈锦华觉察出了不对,她捧着手机中的日历看了半天,终于还是放下了手机,“七月半,鬼节。”
路耀轻轻的点了点头,看向陈锦华的眼神中有些晦暗不明,语调中也有些许的悲伤,“我想让你陪我去看看我妈妈,去世的地方。我一个人不敢。”
人对家人的离去总是抱有太多的悲伤,这种悲伤会让身体产生一种应激,从而会让自己产生一种恐惧的心理。以求将这段感情藏起来。现在的路耀就是,这更像是一种近乡情更怯。
这种情况下,陈锦华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路耀,只能道,“好,我陪你去。”
这次的终点是城郊的别墅,是当初沈海柔自杀的那个别墅。陈锦华下车之后发现这里已经是有些荒芜了。这后花园的花花草草都已经没了,只有些不出名的花花草草,在生长着。
“母亲去后,我和我爸就搬了出来,这里的保姆园丁就全部都辞退了。现在这房子也就只有物业的人过来打扫一下,想着再过不久就是野猫的天下了。”路耀一边说,一边打开了房子的大门。
陈锦华站在那里,时间要是往回走半年,自己也是站在同样的位置,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沈海柔。
自己要是当时不和路耀再说什么花花草草,而是坚定的待在沈海柔的身边,那这结果是不是就不一样。
但是时光总是无法倒流。
这大厅早已经收拾干净了,不见了当初慌乱中留下的满地的碎瓷片,还有那满地的血。大厅的中央放着沈海柔的黑白遗像。
路耀不顾身体的不便,上前去点了三根清香。“这里的房子,我爸也没打算再出售,只这样空着,有时候我爸会过来看看,只是今天我爸说公司的事情挺多的。我想应该就不会过来了,所以我带你过来看看。”
看什么?自然是看看他妈。
“妈妈,我带锦华来看你来了,你不是最喜欢锦华了吗?”路耀说到最后,像是想要哭的样子。
既然人都已经到了这里,陈锦华也不得不给沈海柔上香,这个半年前在自己怀中离开的女人,现在还是陈锦华第一次来看她。
其实说路耀害怕,路耀将自己藏起来,陈锦华又何尝不是呢,当初自己费了大力气将沈海柔救出来,而沈海柔又因为自己,回到了路家。人生路走啊走,发现真的是走到了死胡同,再也没有退路了,就只有一死了之。
这和当年的自己实在是太像了。
难道在人生困境的时候,就真的是有死亡这一条路可以选了吗?
路耀的情绪好像有些波动,“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出去一下。”说完就急匆匆的出了门去。这种时候,陈锦华哪怕是有心安慰怕是也觉得自己会说不到点子上。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感同身受这一说,再说了,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事情,就不要多加评论,再说了路耀怎么说也是个成年男子了,这种时候,陈锦华觉得他是该单独舔舐一下伤口。
但是路耀这一出去,只留下陈锦华一个人,确实让人有点害怕,尤其是现在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日头下沉,周围的一切都慢慢的变暗了。偏偏这里还没有灯,陈锦华想着路耀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自己还是开着灯等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