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梦夕的胸部离沈一凡的脸颊只有零点零一公分,都已经能闻到阵阵幽幽的香味了。
他霎时觉得一股热浪冲向他的脑袋,随后鼻子中隐隐有一股热热的东西流了出来。
糟糕,自己居然在女神的面前流鼻血。而且还是一边色眯眯的盯着女神挺拔的胸脯看,一边流鼻血,自己和那些咸湿阿伯还有什么分别?
本来在女神心中就不怎么高大的形象,这下彻底崩塌了。
他满脸通红的乱想着,此刻真想挖个洞自己钻进去。
不过林梦夕见到沈一凡流鼻血,却并没有责备他的意思,而是慌乱的喊道:“啊呀,你的伤口又流血了。”说完,还拿出纸巾帮沈一凡细心的擦拭。
能得到女神这样温柔的照顾,此生还有什么遗憾?对了,提到伤口,沈一凡这才想起,自己刚刚被人一拳砸中了脸,之后就晕了过去,还不知道那帮人渣把林梦夕怎么样了。
他赶紧挣扎着爬起来,慌慌张张的问道:“你,你怎么样,他们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林梦夕满面含羞的看着他,轻声细语的说道:“谢谢你救了我,我什么事都没有。”
沈一凡心中的一块大石终于落下了,不管他自己怎么样,只要林梦夕没被那帮人渣糟蹋了就好。不过,她为什么要谢谢自己呢,他唯一起到的作用就是拖延了一下时间而已。
此时沈一凡才有时间环视一下四周,却发现之前那帮混混,包括那个盛气凌人的卷毛哥在内,都横七竖八的躺倒在地上,生死未知。
他疑惑的问道:“是谁把他们打倒,救了我们的?”
林梦夕此刻像见了鬼一样看着沈一凡,愣了好一会儿,才张口缓缓的说道:“就是你啊,你不记得了?是不是被他们打到了头,暂时失忆了?”说完,还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沈一凡的额头。
这下轮到沈一凡目瞪口呆了,他的眼珠子都快被自己瞪出眼眶。“我?你说是我?我把这些家伙全都打倒了?”他情不自禁的叫出声来。就算是在意淫中,他也不敢把自己想象得这么勇猛啊。
林梦夕有些担惊受怕的看了看躺得到处都是的那些流氓,拉着沈一凡的手腕,轻轻的说道:“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吧,我怕那些人醒过来,又对我们不利。刚才的事我边走边告诉你。”
沈一凡觉得有道理,跟着林梦夕急急忙忙的跑出了地下室,边跑还边问:“他们没被打死吧?”
林梦夕恨恨的回答道:“应该不会,不过那些人渣,被打死也是活该。”
“这倒是。”沈一凡很赞同这句话,接着说道:“我就是怕惹出大麻烦来。”
两人跑出门口,沈一凡推出了他那辆破自行车,一股自卑感再次油然而生,在林梦夕面前骑这破自行车,实在太丢脸了。
不过林梦夕此时却怯怯懦懦的说道:“你送我回家吧,我害怕。”
沈一凡登时又感觉豪气冲天,他拍着胸口说道:“那当然,来,上车吧。”
林梦夕侧身坐在车后座上,双手搂住了沈一凡的腰。虽然沈一凡这破自行车跟张强的摩托车比起来简直就是一堆废铁,但却让她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全感。
梦中女神坐在车后座上搂着自己,这感觉让沈一凡怀疑自己快升天了。每天骑车送女神回家,这正是他一遍又一遍梦想过的事啊。做好人果然是有好报的,如果之前因为担忧个人安危,弃女神于不顾,之后又哪来这种好事。
在飘飘欲仙了一会儿后,沈一凡突然想起什么,问林梦夕道:“我们要不要去报警?”
听到这个,林梦夕脸上泛起一阵红晕,更显得妩媚动人。幸好此时沈一凡看不到,否则,他这老司机也非翻车不可。
去报案自己险些被强奸,这对林梦夕这样还未完全成人的女孩来说,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这事如果传了出去,肯定说什么的都有,其中不乏恶意猜测,甚至颠倒黑白的,那自己在家乡哪还有脸面待下去。
内心挣扎良久后,林梦夕才支支吾吾的说道:“还是不要了吧,我想早点回家。”
林梦夕既然这么说,沈一凡也不好强求,于是他径直往林梦夕家骑去。
林梦夕家住在一个别墅区内,沈一凡虽然从未进去过,但具体位置他早就知道得一清二楚了。有空的时候他还经常跑她家附近晃悠,只为有机会看上她一眼。
林梦夕并不知道这情况,她还在给沈一凡指着路,抽空还把沈一凡如何击败那十几个流氓的情形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俨然是一位崇拜明星的狂热粉丝。
林梦夕说到精彩之处,手脚都不自觉的挥动起来,她激动的说道:“你那动作真帅,简直就像那个武打明星,李连杰,对,就像李连杰演的黄飞鸿一样。”
沈一凡此时急得满头大汗。因为林梦夕在车后座上手舞足蹈,害得他都骑不稳。摔了他和车到没事,把女神摔坏了可怎么得了。
一听林梦夕说起黄飞鸿,他突然有点释怀了。黄飞鸿的录像带他看了不下十遍,那些动作他可是熟悉得很,还经常偷偷的独自模仿、练习。看来功夫不负有心人,自己可能是在无意识中使出了佛山无影脚,将对手一一打倒了。对,当时肯定就是这样。
……
……
另一边,卷毛哥从昏迷中醒来时,发现自己的手下还都躺在地上。他爬起身来一边骂着:“快起来!想睡到什么时候!”,一边踢着那些躺着的手下。
卷毛哥脸色发青,今天恐怕是他这辈子摔得最惨的一次了。即将到嘴的小羊羔居然被一个瘦弱的初中生给救了,这个初中生还把自己这边十几个人全都打昏在地,这事要是传了出去,他的面子还往哪里搁。
到现在他还没弄明白刚才到底发生了啥。那小子一开始明明弱得很,被一拳就给打趴下了。但是等他再次爬起来时,整个神色却完全变了,那目光中透露出来的杀气让他这个久经江湖的人也感到有点害怕。
之后那小子就如同脱胎换骨了一般,用极其娴熟又快速的动作将周围的人全都放倒,连求饶的机会都不给。
旁边一个小弟哆嗦的问道:“卷毛哥,这事要不要去禀告发哥,让他替我们报仇。”
卷毛哥气不打一处来,怒骂道:“闭嘴!这事谁都不许说出去。被我知道谁说了,就砍他一只手!”
周围的小弟立马噤若寒蝉,卷毛哥做事心狠手辣,说一不二,属下谁都不敢违逆他。
那小弟口中的发哥就是卷毛哥的老大,也是整个康桥镇上势力最大的人。不过为了一个初中生就去劳烦发哥,卷毛哥可丢不起这人。
那卷毛哥思索了一会儿后,吩咐手下道:“去查一下那个臭小子的底细,但注意不要打草惊蛇,这事要低调处理。另外,去把张强给我抓来,那十万块钱他还是得还。三天内他还不出来,就砍他一根手指!”
……
……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虽然沈一凡已经尽力骑得慢点再慢点,但最终还是来到了林梦夕家的别墅门口。
林梦夕轻巧的跳下车,看了一眼沈一凡,眼中隐隐的泛着泪光,她略带哽咽的说了句:“谢谢。”转身走向家门口。打开门后,她又转过身来,向着还在傻愣着的沈一凡甜甜一笑,挥手告别,随后走入家中。
沈一凡就这么傻傻的站着,因为今天所经历的一切都像足了一场梦,他还没回过神来。直到有保安把他当成不怀好意分子前来盘查,他才想起要回家,路上还没出息的摔了一跤。他不知道,此时林梦夕正躲在二楼房间的窗帘后面,偷偷注视着他。
这是林梦夕自出生以来最难忘的一天,这一天她的经历真正称得上是从地狱到天堂。今天发生的一切让她感觉自己得到了一次彻底的洗礼,她觉得自己是时候做出改变了。
她首先好好的洗了个澡,洗了很久,恨不得把自己全身上下的每个毛孔都冲洗干净。她想要和过去的自己诀别,为此她试着擦洗自己腰间的纹身,那是一只美丽的淡蓝色的蝴蝶。但可惜这是真的纹身,光靠洗是洗不掉的,看来这段叛逆的岁月终究是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了印记。
洗好澡后,她特意换上了从前穿的卡通睡衣,躺在自己的大床上,看着天花板,陷入了沉思。
这一天何尝不是沈一凡最难忘的一天,他感受到了记事以来从未有过的幸福,唯一不爽的是他现在浑身酸痛,身体像要散架了一般。
吃过晚饭后,他咬着牙坚持着把作业做完,之后终于控制不住的沉沉睡去。
那天晚上,他做了个美梦,梦到林梦夕成了他的新娘。洞房之夜,他看着瑟瑟发抖、蜷缩在婚床上,像只小绵羊一般的林梦夕,狞笑着扑了上去……
……
……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沈一凡尴尬的发现自己的内裤湿漉漉的,昨晚的梦似乎做得太过真实了,想起这个他不禁有些脸红。
正当他准备换内裤时,却发现了一件令他胆寒的事,他的左小腿上有一个伤口。那个伤口很像是被某种动物,比如说狗,咬的。这时,沈一凡才感觉到伤口处还在隐隐作痛。
他清楚的记得,昨晚睡觉前他左腿上还并没有伤,那只能是他熟睡时被咬的了。
难道家中真的进了野狗,前天少的肉也是被它吃了?但是野狗又怎么会开冰箱门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