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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格兰芬多还是拉文克劳(求投资求推荐票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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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交到朋友?

食堂的饭菜都有哪些?

好吃吗?还是和佩妮姨妈做的一样难吃?

老师们讲的课能否听懂?

会不会嘲笑他这个不在魔法世界长大的学生?

有趣的事情...羡慕的眼光...

哈利甚至在梦中看到自己学业有成后,回到姨夫家中。像海格那样,给达力变出一根丑陋的猪尾巴。

把姨夫变成一只不能对他大声吼叫的白皮猪。

佩妮姨妈?哈利有些记不太清了,是身材细瘦的秃鹫,还是只会将头插入沙土里的鸵鸟。

那个梦境发生的太久了,哈利有些记不清楚了。

“抱歉,我身上没带。”

亚瑟望着哈利不受厚重眼镜影响的炙热目光,微微摇头。

“哦...没关系。”

哈利还在期待小说里的自己所经历的故事,有没有自己幻想到的情节。

可听到亚瑟并没有带他的小说,期待落空的感觉,让他脸上写满了失望。

“不要失落,亚瑟虽然没带,可我带了。我可以让你看,但只限于火车上的这段时间。毕竟...我还没看完呢。”

塞德里克有些不忍心,让被当成小说主角的哈利,在之后的这段时间内心情失落。

于是他从自己的长袍内,掏出那本被他贴了三分之一标签的小说,递给了哈利。

哈利小心翼翼地用手触摸着,这本精装小说的封面。

那上面有三个身穿和韦斯来双子一样校服的小孩,两男一女。

其中一个男孩,留着黑色短发,戴着和他同款墨镜,额头上还有一个醒目的“z”字疤痕。

看到这个疤痕后,哈利忍不住抬起手轻轻抚摸了下自己额头上的疤痕。

感受到一阵刺痛后,他快速将手放下,微微皱眉,继续将心思放在封面上。

这三个小巫师都骑着一个扫帚,在空中飞行,而下方是一片绿茵操场。

哈利不知道这是霍格沃茨的哪里,但他感觉这三人似乎在追逐什么东西。

他顺着三人的目光,很快在‘哈利波特’书名下方找到一只长着金色翅膀的金球。

这个长着翅膀的金球很小,哈利猜测应该和棒球差不多。

“这是魁地奇赛场,那是金色飞贼。”

坐在哈利身旁的乔治见他一直盯着金色飞贼,便开口解释道。

他和弗雷德两人就是格兰芬多魁地奇队中的找球手,只是瞟了一眼,他就认出了封面想要表达的意思。

‘原来这就是海格所说的魁地奇啊...之前海格的模湖解释,让我联想了半天...’

有关神奇又陌生的魔法世界只是又增加了,哈利在心中默念了几遍,“魁地奇”和“金色飞贼”后。

抬起头看向了亚瑟四人,黑色明眸中除了好奇,还有一丝期待。

“谢谢。你们好像都知道我?是因为这本小说吗?”

“我们可没有这本书。太贵了,需要五金加隆呢。”

“就算有五金加隆,妈妈也不会买这本书。她可是洛哈特的忠实书迷...”

乔治和弗雷德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垂头丧气地说道。

他们并不在意自己有没有这本小说,而是渴望有更多的钱,去购买制作恶作剧物品的材料。

“你的事迹可是写进了魔法史中,比如《现代魔法史》、《黑魔法的兴衰》、《二十世纪重要魔法事件》等等,这些书籍中都记录着你在神秘人手中幸存下的事情......”

作为赫奇帕奇的学生,塞德里克听到乔治和弗雷德又开始讲一些哈利听不懂的话,便好心地为哈利解释道。

“对了,你现在还有没有记忆...当初是怎么样打败神秘人的?”

“啊?”

塞德里克的问题,一瞬间让整个包厢安静下来,就连正在讨论如何挣钱的乔治和弗雷德,也转过头好奇地望着这名被所有巫师称为大难不死的男孩。

而此时的哈利却有些懵了,之前海格也说过这件事情,可他当时就是一个不记事的婴儿。

别说什么神秘人了,他对自己的父母都没有印象。

就在哈利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时候,亚瑟开口了。

“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但我想,那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爱,只有这股力量才能打败伏地魔。”

“嘶~”

“亚瑟,这个名字可不能随意乱说的!”

塞德里克三人听到亚瑟居然敢说出神秘人的名字,惊恐地倒吸一口冷气。

三人的身体也发自本能向后一靠,重重地撞在贴着褐色花纹壁纸的厢壁上。

亚瑟看着坐在他对面韦斯来双子眼眸里的恐惧,而后又转头先看塞德里克。

忽地,他的嘴角上扬,被赫敏称为住着星辰的眸子里闪过一道厉色。

“我已经成了伏地魔的敌人,不怕他在肮脏的下水道里窥视我。”

此言一出,整个包厢陷入诡异安静之中。除了一头雾水的哈利。

韦斯来双子和塞德里克都被亚瑟的勇气给震惊住了,久久不能言语。

“亚瑟小兄弟,你很勇敢!”

“你这份勇气会让你成为一名真正的格兰芬多!”

门外走廊里的脚步声,让韦斯来双子回过神来,两人大笑着说着,神色中充满了对亚瑟的赞许。

“我不否认亚瑟的勇气,可他是一名作家,我认为他会去拉文克劳!”

塞德里克听完韦斯来双子的话后,颔首点头又快速摇头,开口说出他心中的猜测。

亚瑟刚才面对马尔福家小子不卑不亢,现在还敢直呼神秘人的真名。

这份莫大的勇气确实很像格兰芬多,但也不能遮蔽住他的其它天赋光辉。

可以写出如此精彩的小说,那么他一定是非常热爱写作。

而这一点,非常符合拉文克劳的特质。

大多数学生都觉得拉文克劳的学生,都是一群书呆子。

可当拉文克劳的学生对某个领域很感兴趣的时候,也会高度专注,努力钻研,甚至忘了一切。

“成为哪个学院的学生,这还需要看分院最终结果。只要不是斯来特林,哪个学院我都喜欢。”

对于分院帽会将自己分到哪个学院,亚瑟并不是很上心。

只要不是斯来特林,其他三个都可以。

倒不是说他讨厌斯来特林,只因斯来特林的休息室在湖底。

他们的公共休息室一侧的落地玻窗外就能看到黑湖里的各种植物和动物。

就算防水做的再好,但常年没有阳光照耀,也会非常阴冷潮湿的。

这样的环境,对从小体弱多病的亚瑟来说,不是宜居之地。

彭!彭!

“请问还有位置吗?啊!弗雷德、乔治,你们居然在这里!珀西找你们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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