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单!
平均一根两块,这还是熟人的情况下,如果能坐上火车,发到四九城,那价值只会更高,一根难求,不是假话。
如果他们帮忙收购的话。
每个人都能从中获益匪浅。
郑娟迟疑片刻。
“投机倒把的事情,万一事发....?”
她不敢往下想,后面可能是万丈深渊,每个人做出决定的时候,已经注定了结局,何况,她天性胆小呢?周秉昆则不会。
作为一个男人。
养家湖口是他的责任。
何况在味精厂,他干的并没有多么的开心,至于地位什么的,那更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他都要去澡堂子上班了。
难道还有比这更惨的事情吗?
他的家境也并不秒,周蓉跟着冯化成跑了,生活过的也不容易,家里面还有老母亲需要人照顾,他可没有挑选的余地。
老父亲不知所踪。
隔三差五的回来一趟,留下一点生活费,就又走了。
他是家里面的老幺,可实际上所有家庭的重担都放在了他的身上。可以说他没用,可何尝不是家庭束缚了他的发展呢?
“我想加入。”
每个人都有改变自己处境的想法,只不过是没有找到门道罢了,李国华找到他们二人的时候,就是给他们打开了一扇窗户。
推开之后。
便是明媚的阳光。
“合作愉快。”
李国华跟周秉昆碰杯之后,郑娟也加入其中,她可没有男人照顾她的生活起居,郑母现在还在为她的事情发愁呢?
浅尝而止!
因为得到了李国华的许诺,周秉昆出门左转,就去准备找人上山挖一点野山参回来,为此还从味精厂请了三天假。
李国华只能在东北待三天的时间,可谓是时间紧,任务重啊。
至于郑娟。
怀着身孕,行动略微不便,李国华将她送到家里的时候,看到郑母正坐在门口纳鞋底,目光还一时的乱飘,当看到郑娟回来的时候。
才松了一口气。
望着身边的男人。
有些迟疑道询问道:“郑娟,这位同志是哪里来的啊。”
还以为李国华是对郑娟有意思,不由的充满了欣喜的表情,她现在正在为郑娟挺着大肚子而发愁呢?
这不是有瞌睡的枕头了。
“妈妈,这是路上遇见的好心人,看我有难处,将我给送回家来了。”郑娟略带红晕的脸上,连忙将郑母给拉回家。
她现在几乎魔怔了。
一直在关心自己的终身大事。
可哪有那么的容易啊。
当然他对于李国华的出现,还是有三分的好感,一方面李国华是京城来的,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李国华是一个司机。
人傻钱多。
不过暂时也只能将这些放在心地,她还没有做好准备呢?
如果李国华知道郑娟是这样的想法,恐怕会立马离开,而不是在这里浪费时间,他这一趟不过是打通一下野山参的销路。
充实一下自己的小金库。
可从来没有想过以身相许,多尔衮都搞不定的事情,他可不会沾染的。
曹操喜欢做的事情,他可是一点也不喜欢。
涉世未深的小姑娘,难道不好嘛。
昏沉的屋内,略微寒霜的摆设,一张火炕,一个煤球炉子,柜子都没有,只有一张八仙桌,便是郑娟家的所有的家当。
略微有些寒霜。
大部分的家庭,基本上都是这样的情况,除了少数的地主老财。
当然正式的职工不会是这样,可是又有多少是厂里面的职工,大部分的不是地里面的农民,靠山吃山,那就是下海捉螃蟹的渔民。
工厂的职工还是少的。
这也是为何人人挤破脑袋都想要进厂,嫁给城里人的原因之一。
每个月三十五的工资,可以养活一家六七口人。
谁不羡慕呢?
对于郑母的盛情相邀,李国华拒绝了,刚吃完饭,就不在郑娟的家里停留了,他还需要去机械厂看看是否装卸好了。
仔细检查之后。
还需要签字画押,事情比较多。
一路转悠。
没有寻到心仪的东西,一路上李国华揉着脑袋,东北又什么特产来着,烧烤、饺子,可那是后世的印象,现在都吃不起肉呢?
还想着烧烤。
那不是拉仇恨吗?
机械厂。
当李国华拎着饭盒递到有些忧愁的叶竹萱手上,小姑娘破涕而笑。
“就知道师傅不会将我给忘记的。”叶竹萱看了一眼烧鹅,露出满意的笑容。
看了一眼已经装卸的差不多的卡车,李国华看了一眼时间,今天晚上可能是装卸不满的,这年头可没有机械手臂,基本上都是人工完成。
一台机械少数几十号人一起搬运,多了也不顶用。
索性李国华就给叶竹萱放了假。
“你家不是附近的吗?赶紧回去看看,三天后,我们在机械厂汇合,一起出发。”李国华看着贪吃的叶竹萱。
已经撕下一根鸭腿,吃的满嘴流油。
“谢谢师傅。”
叶竹萱也不是什么矫情的人。
一奔一跳的就离开,哪怕是拉他一起回家住一晚上的心思也没有。
哎。
“这姑娘。”
“今天晚上他住哪里啊?”
招待所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可是需要花钱,李国华虽然不差钱,可也不想乱花这三块钱,节约一点,一根野山参可以去四九城的鸽市卖二十。
都不待还价的。
物以稀为贵!
你不要,有的是人想要。
跟装车的师傅打了一个招呼,李国华熘出机械厂,一下午是装不满了,只能第二天接着做,李国华最后图省事。
最后在按照清单清点一下。
没有遗漏就行。
天色渐暗。
工人也要下班吃饭呢,在后世可能是九九六,可是现在,大家伙基本上都一样,到点上班,到点下班,机械厂也不管晚饭。
三三两两的离开。
李国华走在县城的街头,一轮明月,有点圆,打着哈欠,吐出一口浓雾。
东北的天气比较寒冷。
在古代这里可是流放罪犯的地方,戏本里面不是唱着,流放三千里,发配宁古塔,就是李国华脚下的土地,现在可是一片热闹。
路上的行人比较多。
李国华打听了一番,朝着招待所的方向走去。
天气太冷。
还是不省三瓜两枣了,他都有些怀疑,如果今天晚上坐在车上睡觉的话,第二天可能会被冻成冰凋,还是去招待所住一晚上。
比较划算!
行走的比较匆忙,迎面一个人直接将李国华撞倒,站起来的人,带着羊皮的帽子,怒斥道:“我尼玛...。”
推了推帽檐。
发现是李国华之后,周秉昆连忙转变刚才的态度。
“原来是国华啊,刚才没有看清楚,你这是去哪里啊。”周秉昆连忙将地上的包裹捡起来,这可是他从老乡的手上收购的。
价值不菲。
快够他半个月的工资了,可不能被发现。
“招待所。”
“去那地方做什么,还浪费钱财,不如来我家里居住,刚从老乡哪里收购了一批野山参,回家我们合计一下。”
周秉昆微微一乐,露出半截包裹。
李国华看到了里面有些肥大的野山参,也没有推辞。
来到一处筒子楼。
跟着他上了二楼之后,李国华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四周,外面几乎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东西,还有油腻落灰的灶台。
这也是非常的正常的事情。
家里面的人越来越多,有得人家,七八口人,哪怕是阳台都舍不得放弃,恨不得隔离出一个单间来,放上一张床。
就是一个人的位置。
总不能打地铺生活。
推开门。
走进去之后,李国华看着略微昏暗的房间,一盏昏暗的灯光,将家里的老物件,基本上都囊括了,柜子,桌子,火炉。
一应俱全!
周母坐在火炉的边上,一直等周秉昆晚上回来。
“您怎么还没有回去睡觉啊。”周秉昆看到周母之后,露出心疼的表情,周母的年纪不好,一直需要吃药维持身体状况。
生活也有些不容易。
至于周秉义,也就是周秉昆的大哥,李国华之前在小树林其实见过他,是一名伐木场的工人,因为跟女孩钻小树林。
导致李国华对他的印象其实并没有多好。
虽然后来发达了。
可是对周家的贡献其实并不多,还是周秉昆这个老幺,承担了所有。
对于电视剧中周秉昆的一段自述,非常的心酸,可是何尝不是将周秉昆的窘境给刻画出来了。
人人发达。
难道他不想吗?
家里有老母需要照顾,他不能去太远的地方,现在一个个嫌弃他没有什么本事了,早特么的干什么去了,这也是为何李国华愿意找合作的原因之一。
家庭的分工有些不一样。
有的人可以在外面拼搏,那是因为家里面的其他成员在负重前行,如果让周秉义回来,也照顾老母亲,那他的处境。
不见得比周秉昆好在哪里。
夜色难寻。
“儿,这不是等你吗,晚上你不回来,母亲睡不着觉。”
李国华站在门口,看着相依为命的二人,其实还是非常的感慨,周秉昆是一个重情重义的男人,因为某些不得已的原因待在家里。
也算是屈才了。
周家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可能就是周秉昆,虽然走了不少的冤枉路,哪怕是求蔡晓光帮忙找工作,何尝不是迫不得已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