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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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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奇怪,自打慕烟入宫前,她受皇帝特殊关照就已不是奇事。

入宫之后,皇帝更是每天来凌波殿报道,虽从不过夜,但赏赐丝毫不比那些侍宠过的主子们少,凡是新的奇的玩意儿,别人有的慕烟这儿从未缺过,别人那没有的,慕烟这儿也有一堆。而且在众多新入宫的小主之中,慕烟依旧是位分最高的,宫里虽是传言不断,但丝毫没有改变过这样的情形。

但自从那晚之后,似乎一切都改变了。皇帝那早离开之后就再没露过面,赏了一堆素色宫装之后,就连赏赐也跟着断了。皇后也派人来说,以后不用慕烟请安,安心在凌波殿养着就好,还安排了太医局的帅哥大夫来请了平安脉。

这样一样,慕烟索性称病,也如了皇帝的心愿,每日穿着皇帝赏的素缟,连凌波殿都不出一步了。

想来皇宠真是难测,那个风度翩翩的皇帝,大概和所有男人一样,在一个女人这儿碰了钉子,就退缩了,转身去找其他的女人了。

唉,男人啊,古今都是一个样子,为了面子,永远不会认定一个女人而勇往直前,上半身和下半身分开思考的物种,在爱情与欲望面前,终究还是会选择后者,听说这是源自原始冲动以及传宗接代的观念。

从这之后,皇宫里关于那一夜的流言就没断过。

有人说是慕烟假装矜持扰了皇帝的兴致,皇帝没别的,就是老婆多,难道少了慕烟还找不到别人儿了,一怒之下便走了;也有人说,皇帝根本就不喜欢慕烟,之前的种种赏赐不过是不想落个刻薄后宫的名声,不然怎么回一次都没宠幸过慕烟;还有人说,慕烟是会施法的妖女,之前皇帝不过是受惑与她,但皇帝是何人,真龙天子,正气长存,加上每日有万民为皇帝祈福,慕烟的妖术渐渐失了效,皇帝认清了她的本来面目,就找了高人将其收服了,所谓养病与凌波殿,不过是堵住众人之口的假象。

宫中的传言何其多,这些古代人的想象力如此丰富,不去当狗仔娱记,简直就是浪费人才。究竟事实如何,没人知道。

我问过慕烟为何会这样,每一次,她都是一副不挂心的模样,淡淡地笑着,淡淡地,似乎一切与她无关,她如此我还能怎样,任由命运的安排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慕烟的关系,开始转淡,淡的和她入宫之前一样。

我本不是趋炎附势之人,只是慕烟的态度在变,变得淡漠,淡漠得我有些不习惯了,好像那个和我笑、和我闹、为我报仇的周慕烟从未出现过一样,淡漠或许是她的保护色,或许那才是她本来的样子吧。

改变的这不只是慕烟一人,还有宫里的其他人。

虽说平日我不常外出走动,除了小荣子他们几个的话中,听到一些宫中关于慕烟的传言之外,似乎再无人关心这凌波殿里的人了。就连那往日一脸狗腿相儿的林公公也不再来了,而他手下送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少,越来越差。别的我倒是不在乎,只是吃饭,竟连入宫之初都不如了。

慕烟倒是不曾说过什么,只是看到那素的要死的斋菜,还有那少得可怜的米饭,我就不再有脸和慕烟分食。毕竟她是主子,而我,不过是一个随嫁的丫头,从前如何如何,那时慕烟得宠,自然不会计较,可如今却已经不同了。

无奈之下,只好厚着脸皮,回到后厅,和王姑姑他们一起。还好,他们心里虽不愿意,面子上也不曾经给我难看。

半月后,小荣子和孜孜、瑞儿三人,都被林公公以人手不够为由叫回去,安排到其他主子那儿去了。

谁都知道,这不过是奴才们人往高处走的“正确”选择罢了。

他们仨人一走,我本以为这样吃饭问题就可以结局,可那里知道,那该死的尚食局,送来的饭菜,居然减半,而且菜比原来更稀了,稀的可以看清这碗中究竟有几片菜也。

唉,转眼一个月了,我已经整整一个月没吃饱饭过了。要知道乌曼雅本人也不过十五六的年纪,未成年呀,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原本就不丰满的上围,经过这一个月的洗礼,好像有缩水了不少。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新时代女性,我怎么可以容忍这样悲惨的事情发生在一个未成年少女身上。

夜巡皇宫,我打定了主意,趁着天色浓黑,披上斗篷,溜出凌波殿,觅食去。

宫中到了夜里是不许随便走动的,正因如此,我常常趁着夜里跑去麻烦门公公,让他替我捎信出宫去。想来当初的种种,不正是为了今日的夜巡做准备吗,这个皇宫,我已经住了三个月了。

我刚刚进宫之时还是盛夏,如今却已经入了秋,秋夜凉如水,此话不假,我拉紧了记在脖子上带子,将自己紧紧裹在斗篷里,缩手缩脚的在深宫里闲逛。

此行出来是为了觅食,那目标地点就很好锁定了,尚食局。

之前我从未去过那儿,不过白天向王姑姑打听过,这个王姑姑虽然依旧一副债主的欠揍模样,但却不是坏心之人,颇为仔细地给我讲了尚食局的所在,看在她如此好心帮忙我解决问题,而且没有像小荣子他们一样叛逃,安心侍候慕烟的上面,我打算忘记以前的种种,和她做个朋友,或许这就叫做不打不相识吧。

皇宫虽大,却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从前逛北京故宫,只觉得晕头转向,佩服那些或在深宫之中,而且从不迷路的人们,进宫以来,经过门公公的指点才知道才是有迹可循的,简单地说,三个特点,中轴对称、左祖右社、前朝后寝。

细心找来,那尚食局并不难找,难的是这里毕竟是供皇帝吃饭的地方,与众多饭馆所帖的告示一样,厨房重地,闲人免进,找到很容,想要混进去却很难。

好在本姑娘是个十分有耐心的人,呃,这话说起来有心虚,耐心,至少在吃的方面,我是很有耐心的。夜里本来人就少,直到等到最后两个小太监忙完清早,坐在门口开始插科打诨,眼见他二人偷饮了那不该他们身份的酒,几杯下肚,面酣耳热,聊得的忘乎所以。

我溜到屋子后侧,轻轻掀开那未上锁的窗子,嗯,这窗子轻的很,吱呀一声就开了,映入眼前的盐水鸡似乎在向我招手,我伸了头进去,慢慢前倾,哎呀,背卡在窗户上,好像无法前进了,只好祈求上天赐了乌曼雅一双长臂吧,我一下子一下朝盐水鸡努力着,差一点,就差一点,吼吼,终于捉住你了,一把抓住鸡腿,将手抽了回来,慢慢俯身下,将卡在窗子的上半身退了出来,轻轻关上窗子。

举目看一眼手中的鸡,这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可爱的食物。我竟然笑得如此下流,打量着那*裸的盐水鸡说道,“哈哈,小宝贝,你终于是属于我的了。”

嘿嘿暗笑两声,生怕惊了前面那两个酒鬼,不管有没有油渍,将鸡一把藏在怀里,按照来时路,欢快地跑了回去。

一路上,我竟不自觉地唱道,“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哪知此时,在黑暗处,经传来一声响,是男人的声音,“是谁在哪儿唱曲儿?哪个宫的?”

一个黑影从暗处缓缓地走了出来,想必他就是那说话之人。

深宫不得随意走动,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如果我半夜偷鸡犯了宫规,那眼前这个人有好的了多少呢。

想到此处,我心里竟无半点害怕,毫无惧色地回嘴问道,“你又是哪个宫的?半夜三更的到处乱闯,不怕我告诉你主子去?”

我如此回答,对方肯定是为预料到的,此时他却不回答我,只是向前走了几步,走出了那黑影,透过点点的灯光,我越发看清了他的打扮。(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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