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大文学移动版

m.dwxdwx.com

第三百四十三章 炼器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塔盾战士向天晓做了个自我介绍,他的名字叫做李德,那个重剑战士叫做叫雷拉,弓箭手叫雷曼,还有一个短刀战士是李德的妹妹。

几人带着天晓,一边向着一个方向走,一边给他讲解道,“这里是万丈骨原,自从创世以来就有了,其来历,只有创世神才知道,我们是秋月帝国的人,秋月帝国中兴将近三百年,虽然建国时间最短,但是在大陆上的诸多帝国中,却算是排名靠前的大帝国!”

根据他的介绍,天晓大治了解到,秋月帝国在万丈骨原的南边建国,东边靠近千里清江,北临万兽帝国,西边是雪域高原,可谓是四面都是天险,易守难攻。

“你们攻击这里的血骨亡灵有什么用处呢!”

“万丈骨原之中,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只血骨亡灵,将之彻底杀死后,这片土地就会彻底正常,不会再长出第二个血骨亡灵,我们现在走的这条道路,就是历代以来,国民们一点点打出来的。”

“可是有什么好处呢,之前为什么你们说我是占了大便宜呢?”

“这个···”李德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还是解释道,“将血骨杀死之后,有十之八九的几率会复活,但是原地复活之后,会幻化成碎骨,渐渐沉入地下,如果没有变为碎骨,而是像刚才一样凭空消失了,就是遇到了那只有十之一二的几率,也就是被收服了!”

“我们见到前辈收服了血骨,所以冒犯了。”

“好了,别那么文绉绉的,听着累。”天晓不禁有些不耐烦,老是被人敬着的感觉也不是很好。

“收服了血骨有什么用,能帮你们战斗?”

“这是当然,收服之后,这血骨就成了奴隶,完全听从你的话!”说着,塔盾战士一点自己的眉心,从他的眉心里面冒出一道光,映射出一个小小的空间,里面有一团碎骨,不过从形态上来看,正在渐渐融合成一只血骨亡灵。

“这是我的宠兽空间,我们秋月帝国的人,都喜欢收服血骨亡灵作为宠兽,按照宠兽的分类来分辨,血骨亡灵,算是亡灵系数的宠物,但是却根本不惧怕光明法术,对于其他种类法术的抵抗更是强,也不会被其他强大兽系的威压震慑,是我们秋月一贝!”

“这只血骨亡灵被打成碎片了,但是不会死,只需要一段时间的修养,就能再次起来。”

“那我也能有一个宠兽空间么!”

天晓来了兴趣,这可比灵宠术有意思多了,目前为止,自己还没弄到一个灵宠呢,想起灵宠,他倒是有点怀念轩辕顶的那个傻灵了。

“人人都有啊!这是天生的,开启灵宠空间之门是基础课程,即使是平民也知道啊!”旁边的刀客惊声说到,“你师父连这个都没有教你!”

“呵呵。”天晓摸摸鼻子,尴尬地笑笑,自己有三个师父,云剑鸿在五虎门,凌日每日感悟天道,卡布基诺已经回去禄存星。

这三人还真没跟自己说过什么宠兽空间,只有卡布基诺教过自己灵宠术,但是跟空间毫无关系。

“很简单的,我来告诉你口诀。”塔盾战士告诉天晓几个拗口的字符,果然非常简单,天晓跟着学了一会儿,就学会了。

他只感觉自己的灵台里面一阵爆炸,眉心仿佛开了一道门,竟然是通往一个诺大的空间的隧道,隧道尽头,在空间里面,一眼望去,竟然是数不尽的血骨亡灵,赫然就是天晓一路走过来的时候,所击杀的那些血色骷髅!

在骷髅群的尽头,还有一只紫金色的骷髅,看上去要比其他血骨幽灵要大上好几倍,天晓并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曾经杀死过这么一个奇怪的骷髅,信手将他召唤出来。

“哇!”几个战士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天晓召唤出来的这个紫金色的骷髅,他们从来没看见过其他颜色的血骨亡灵,而且这个亡灵长得那么大,要比普通的亡灵高出将近两倍,骨头特别粗壮,虽然只有骨骼,可是即使是纤细的指骨,也接近正常人手腕那么粗!

最奇特的是,这个血骨亡灵的手中居然还握着一柄大砍刀,他们还没见过手里拿着武器的血骨亡灵呢!心里都想,不愧前辈,召唤的血骨亡灵都要比别人的强!

虽然天晓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曾经杀过这么一只,不过这只亡灵还是很拉风的,拿着自己的黄金棍子对着亡灵的脑袋敲了敲,发现这种亡灵的头部坚固极了,竟然不逊于自己的仙器棍子,或许是在灵宠空间里面,他们互相厮杀所进化出来的新型血骨亡灵也说不定。

“那么,你们之前所说的那个血能是什么东西啊。”

“这个······”塔盾战士这回有点为难了,虽然知道对方是很厉害,自己很急于将之笼络,但是血能修炼之术过于机密,一般人是不能得到的。

看出大个子的为难,天晓却并不放弃,,他求知欲极强,眼珠一转,就想到了一个方法,天晓突然劈手夺下塔盾战士手中的链刀塔盾,拿着仙器长棍,撑杆用力一跳,就跳到五十米之外的地方,随手打碎地里冒出来的亡灵,却没有打死。

远处的四个家伙只能干瞪眼,中间隔着两只血骨亡灵的地盘,以他们现在的状态,过去就是是送死,因此只能眼睁睁看着天晓的诡异举动。

天晓大摇大摆地席地而坐,召唤出来了九龙鼎,虽然法力不能用,但是九龙鼎跟天晓已经是人器合一,用起来如动指掌,因此无论什么时候都还是能使用九龙鼎的。

小璃还在进化中,蛹壳绿得就像是翡翠,让人看了心下喜欢得不得了,天晓心意一动,九龙鼎越来越大,不多时就涨到一人高,将塔盾和链刀以及地上半死的血骨亡灵一起吸了进去。

天晓随意地在地面上抓了一把土,塞进鼎中,他早就实验过,这里的泥土竟然也是一种良好的辅助炼器材料,蕴含着非常高级的矿物材料和灵气,因此,这一路走来,每种颜色的土,他都收集了一些。

将南明离火输入鼎中,就这样持续了整整一个时辰,那几个战士都有些不耐烦的时候,鼎开了!

之前,这链刀塔盾甚至连凡物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比较强一点的兵器,但是经过南明离火的淬炼,和九龙神鼎的加工,赫然已经进阶到阶位达到二阶的通灵法器!

拿着新出炉的塔盾链刀,天晓笑呵呵地走回去,随手又劈死两只血色亡灵,将凝练过后的武器还给塔盾战士。

塔盾战士接过新武器,抖了抖,“这武器······”

“怎么,不满意么?”

塔盾战士皱着眉头摇摇头,“我怎么感觉这武器似乎是有了生命一样,似乎,就是我手臂的延伸······”

“没错,这就是初步的人器合体,等到你能够熟练之后,甚至还能将武器完全收进身体里面,做到完整的人器合一。”

众人大脑当机中······刚才看见天晓从身体里面拿出九龙鼎,他们就知道,这个人的境界可能是他们医生也无法企及的。

人器合一啊!

“怎么,你们这里,人器合一很难么!”天晓奇怪地问,他帮塔盾战士炼制这鼎,人器合一不过是附带功能,因为就近就有血骨亡灵的灵魂作为器灵,而这武器的主要功能是经过淬炼之后,武器的坚硬度极大增加了,还拥有了记忆功能,即使破损也能自我修复,攻击的时候还附带南明离火的灼烧攻击。这几样附加属性即使是在外界也是了不起的属性。

“啊?”重剑战士首先反应过来,苦笑着说道,“何止是难,要知道,我们在十六岁以前苦修有“血神图录”,十六岁的时候,选定兵器,像我们皇家子弟,可以一开始就用高级兵器,他给天晓看看自己手中的重剑。这种中间的样式叫做“阿里那”,材料和样式都是高级,我们要花费数年时间斩杀怪兽,才能升到白银级别,可能几十年也达不到黄金级,不出意外的话,黄金级就是顶点,不过,如果机缘巧合能够斩杀王级甚至以上的魔兽,就可以有机会产生灵魂,成为更加高级的兵器,这样一来,兵器才能与人人器合一!”(未完待续)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热门小说
终末忍界我只有两千五百岁盖世双谐五胡之血时代奸夫是皇帝反叛的大魔王玄尘道途信息全知者绝对一番你老婆掉了
相邻小说
诸天从特种兵开始的最强教官红莲登录器提前一百年登录修仙游戏九天霸神九天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