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回奔波的疲惫,并没有引起叶怀安睡意,躺在床上的他,回想起这两天的经历,心里隐隐约约,有种无比强烈的急迫感。
这种急迫感,自然来自缺钱!
在很多事情上, 他知道自己做得不够好,更不够完美,他总把自己代入上帝视角,却从来没有,认真思考细节问题。
说到底,自己上辈子, 其实也是凭借那点小聪明才走到那一步,而现在, 这种脚踏实地干事业, 却一眼看出叶怀安的缺点。
或许这种小缺点,在肖春兰眼里,并不意外,因为叶怀安毕竟还是一个孩子。
是呀,在别人眼里,叶怀安现在做的这一切,已经够惊世骇俗了,可对于叶怀安来说,太失败了!
好在还有肖春兰在他背后助推了一把,一切还在把握中。
这一夜,他胡思乱想许久,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五点不到,叶怀安便已经起床, 外面还一片漆黑, 他摸索着点上煤油灯。
洗漱过后,叶怀安从背包中拿出一些吃食,这是昨天市里二舅买的,让他带回来给小建科。
叶怀安推开小建科的房门, 把零食放在他床头。
看着黑暗中,那张小脸,叶怀安不由感慨,这才是穷人家的孩子,才十岁不到,就自己一个人喂鸡做饭上学,家里连一个爹妈都没有。
叶怀安悄悄关上房门,提起书包,拿上手电,吹灭煤油灯,悄悄出门了。
他肩上,还扛着一袋二十斤的大米,他现在饭量大,每个星期,都得背上一袋大米去学校,不过二舅家的稻谷也快见底了,估摸着还能吃上两月。
他兜里现在也没多少钱了,上次自己只留了三百块钱,剩下的全投批发街了,每次去市里来回折腾一回,就得花七八十块,吃食堂每天还得一两块钱。
叶怀安心里也蛋疼呀,明明自己过得还不错的,靠着贩卖脐橙的两千多块钱,足够自己胡吃海塞三年了,但是自己就是喜欢作,先是帮助沈艳清母女,又脑壳一热,准备开制衣厂,现在把自己逼到这个地步。
当然,这些只是想想,现在做的一切,叶怀安一点也不后悔,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沈艳清母女,既然出现在自己生命中了,那自己必须救,这是原则!
打着手电,扛着大米,背上还背着书包,叶怀安一个脚印,一个脚印,朝学校方向走去。
其实这一切,叶怀安觉得还不错,在无人的黑夜,从黑夜到黎明,就这样一直往前走,他还能独自思考人生,也不觉得时间流逝。
这条路,上辈子他已经走了三年,这辈子重新走,仿佛回到了从前,那种熟悉的感觉,让他不用去思考前方的路如何走,就能凭着感觉,一直走下去,直到终点。
路还是那条路,人还是那个人,可心境却早已经变了。
少年时,那种急切到达目的地的心境,早已经消失,如今剩下的,只有品味这不同的人生!
回到学校,已经差不多九点,第一节课已经开始了,叶怀安进了教室,见到班上还有好几个座位是空着的。
不过他一点也不奇怪,这一个镇,就一所初中,最远的学生有近四十里,还是山路,很多早上三四点起床赶路的,到达学校已经八九点了,丝毫不稀奇。
重新回到熟悉的环境,叶怀安心里的那种急躁,也终于淡了一些,刚坐下,对面黄大胖同学就凑到他身边,用日语喊道。
“叶桑,早上好!”
叶怀安白了他一眼,一边放下书包,一边用日语回道。
“黄君,你早餐是不是吃了韭菜盒子了?”
黄大胖日语显然还没达标,支支吾吾半天,憋出来两个字!
“纳尼?”
叶怀安无奈摇了摇头,指着他牙缝上那绿油油的韭菜叶。
黄同学顿时明白过来,连忙左右张望,低着头,开始剔牙去了。
叶怀安坐定,看着教室里的一切,不由感觉这一切真好,学生时代,所谓的多愁善感,其实最后发现都是自欺欺人罢了,好好学习才是正道。
叶怀安拿出初一的教材,继续刷题!
不到两周的时间,他现在已经学到了初一下学期的教材了,主要还是初一的知识不算太难,一通百通,叶怀安也找到了那种规律,相信自己不用两个月,便可以复习全部初三前的知识了。
至于现在初三的课程,他准备最后那两月,发挥不懂就问的优良传统,每一科每一科去攻关,他相信自己在中考前,能赶上学习进度。
年轻的大脑,搭配中年人的思维,简直是绝配!
很多知识,他能有更深层的理解,学到的知识,比少年时候那种懵懂,更加深刻,他第一次有一种自己掌握了知识的错觉!
上次他做了一套初一上学期的试卷,五科中,四科全百满分,只有语文作文题差三分,这种进步速度,让班主任杨老师都感觉到诧异!
要不是杨老师自认为了解叶怀安,不然还以为他失忆是装出来的。
叶怀安沉浸在知识的海洋无法自拔,而在恒市的肖春兰几人,却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压力。
离档口开业还有十天时间,可每天各种开销却是一刻都不能停。
王小伟昨天就找到了张立军,报了叶怀安的名字后,肖春兰也不得不帮忙安排工作,让他先跟着张立军去学习适应。
原本叶怀安还让肖春兰再招两个小妹,但是肖春兰和张立军商量一番后,最终决定暂时先不招人了。
虽然暂时不用发工资,但是这么多张嘴,光吃饭,都负担不起了。
另外沈朵儿的医院又催着要交钱了,沈艳清好几次想开口,可见到这样的情况,最终还是没提这事。
一件连衣裙,从布料到成品,其中的工序和配料,有很多种,肖春兰也是第一次做,很多经验都不足,不是缺少这种配料,就是缺少那种工艺,她又得跑批发市场,又得去买各种配料,而且最关键一点,还是没钱。
这种来回奔波,肖春兰是心里憔悴,张立军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他每天靠着三轮车去拉活,起早贪黑,也能赚到十来二十块,这比他开拖拉机赚得还多,但是这点钱,对于整个大局来说,微不足道。
好在肖春兰有一颗坚强的心,这种在逆境中成长的决心,在她身上从来不曾消失。
对于肖春兰来说,其实这种看得见的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种无声的折磨,已经经历过一次的她,再也不想回到过去。
叶怀安给了她和张立军四成股份,有了四成股份,再苦再难,她也会坚持下去。
除了股份外,叶怀安带她进入服装行业,也为她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她相信,终有一天,自己能凭借自己双手,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未来!
又过了一个星期,转眼到了三月二十七。
档口开业的最后几天,肖春兰忙得脚不沾地,她这几天把档口里面的样板服装,已经全部布置好了,一百多件的黑白款式蕾丝连衣裙,也全部拉到档口了!
海报也贴上了,虽然批发市场现在还没啥人气,但是对开业的憧憬,让她这几天兴奋又是激动!
相对于肖春兰的激动,沈艳清这几天一直在煎熬中度过,医院已经在昨天,给沈朵儿停药了,医院每天早上都来催促她赶快缴费。
她还能支撑这么多天,纯粹就是医院一个姓王的主治医生看她可怜,让医院暂时让沈朵儿住着。
但是这个王医生的怜悯,显然也不是那么无私的,就在昨天晚上,王医生把沈艳清带到医院外面,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王医生从沈艳清进医院第一天,便盯上了她,一米七六的模特身材,还有那少妇般的丰润,最关键脸蛋也不孬。
这样的好白菜,已经四十七岁的王医生,摸着他那半边秃头,觉得自己不啃,实在对不起这样的机会。
对于一个老秃头的求爱,沈艳清自然是直接回绝,先别说她现在没心情去想那些事,就算她要选择另一半,也不会选一个又老又丑,还落井下石的老混蛋!
于是,在这天晚上,沈艳清带着沈朵儿回到了出租屋!
晚上,肖春兰回来的时候,看到沈朵儿回来了,还有些疑惑,正想询问一下情况,便见到沈艳清那泛红的眼眶,顿时心里了然。
肖春兰上前拉住沈艳清的手,用坚决的语气说道。
“别担心,困难会过去的,这件事,我来想办法!”
第二天,肖春兰跑出去半天,到了下午才有些疲惫地回来,她带了一袋子药,递给沈艳清说道。
“我去医院先开了朵儿继续治疗的药,这里能吃一个星期,等一个星期后,我们就送朵儿去医院!”
沈艳清接过药,眼眶顿时泛红,用力地点了点头。
她比肖春兰高两公分,年龄也比肖春兰大一岁,此刻,肖春兰却如同一个知心大姐姐,用温暖把她包围!
恒市现在发生的一切,叶怀安都不知道,因为肖春兰并没有把沈艳清的事告诉他。
离四月一号试营业还有三天,在这关键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等待!
所有正面迎接的困难,肖春兰一个人都默默承受了。
因为她相信,风雨过后,一定会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