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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白衣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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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黄昏时段,出了黄龙府南面首山照狼,远离了黑风阵阵、阴煞瘆人的两狼嚼羊口,魏颉和苍参二人纵马行入了黄龙府最南边的那座大城之中。

大禹王朝主动签订丧权辱国条约,割让给天烛南院大王耶律镇江的六座雄城之一。

阳凤。

魏苍二人因在谷内经历了那一场乌云遮日的战事,心力和身体消耗量巨大,此时肚腹都已着实有些饥饿,便在城里挑了家规模不小的酒楼,准备好好犒劳一下肚子。

入得店内,因两名剑修外表颇为光鲜亮丽,红绸伴青衫,一看便知必然不是缺衣少食之徒,兜里银子肯定少不得,小二匆匆上前笑脸相迎,殷勤招呼,态度恳切热忱,让人觉得这酒楼的服务质量确乎不赖,值得入席一吃。

由于此店早已名声在外,平日里一贯门庭若市,前来光顾的客人极多,这会儿功夫楼上的所有包间已满,小二陪着恭谨的笑脸,询问两位爷们要不在楼下找个地儿坐坐?

魏颉和苍参都非促狭无礼之辈,自然也不多作甚么挑三拣四,楼下便就楼下好了,大不了稍稍吵了那么一点,反正两个大老爷们的,坐哪儿不是坐?又不是娇羞怕人的邻家小媳妇儿。

走南闯北,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江湖儿女,素来都毫不在意那等细枝末节的小事。

两人便在酒楼店小二的指引下,于一楼靠近大门处选了个空的位子,安稳坐定。

苍参衣服里一兜的黄金豆可谓鼓鼓囊囊,金属碰撞摩擦,走路都能听到不少响声。

别人有钱,那是富得流油;他有钱,却是富得流金汁儿。

想来自打出世时开始,苍参便完完全全不知道“差钱”这两个字怎么写,买什么都管够,想要什么都能有。

入座后,慷慨大方的点了一大桌子上等酒肉饭菜,还不忘特别吩咐叮嘱店内伙计,务必要用最好最肥美的草料饲喂马匹,他和他朋友两个的坐骑都是稀世难觅的奇种良驹,异常珍贵少见,万万怠慢不得。

待饭菜美酒陆续上齐,苍、魏这对一同血洗了少咸山青铜峰的兄弟,同坐于一桌,尽显游侠壮士才有的豪迈姿态,大口大口端着酒碗喝着,手抱粗壮骨头啃食蹄筋,一大口一大口的牙咬撕扯,没嚼几下便咽入肚子里面,搭配色香味齐全的佳肴菜系,塞得满嘴都是,再顺着酒液吞进腹内,好不快活豪爽。

那店小二是天烛国本土狼蛮族人,性子与知法守礼的中原百姓有异,对此种喝酒吃肉的洒脱架势非但没有任何厌恶,反而由衷欣赏钦佩,仅是看了几眼,嘴里就嘀咕了一句“真是两个壮士”,然后就转身忙着去招呼其他客人了。

坐于同桌饮酒啃肉,酒肉肚量不小的苍参甚感自在,心情颇为不错,对几个时辰前在谷中闹出的那场“不愉快”,倒也不再多么耿耿于怀,毕竟他苍参不是那种过分小肚鸡肠之人,过去了也就过去,又非甚么触及底线尊严的折辱,没必要像个怨妇似的恨得牙痒痒,非得解仇了不可。

干戈虽完全没有化成玉帛,但至少也没有愈演愈烈,进化成不见血誓不罢休的死战,这种良态情况的演变,对于常年走江湖的人而言,其实是件顶天的好事。

不管怎么说,宝贵的身家性命自始至终都只有一条,丢了就再也不剩,既能免去一场决战厮杀,用不着血流满谷、横尸在地,这对于并非受-虐狂的剑客苍参来说,理当多事不如少事,没必要的战斗既能少一场,那自然便有少一场的好处。

当然,若那个姓苏名羽白的大黎国女子脾气倔到了极点,不依不饶,不愿善罢甘休,即使是在自己明显不占理的情况下,也还是坚持傲慢至极的挑起血腥战事,无论如何都定要在峡谷里好生战上一战,那苍曲陌作为五阶脱俗境大圆满剑修,也自能亲身奉陪,决计是要让她多多少少吃些苦头才行,至于分不分生死,那就另当别论。

得饶人处且饶人,但既然是那苏姓女子过分恶劣可恨,咄咄逼人,不得理却也不饶人,那么苍参一介出身刀光剑影的侠士,必然也不可能是那种胆小怕事的无能家伙,两两争锋相对,一番注定会流血满地的倾力厮杀,就要无可避免了。

届时如若苍参较量不利,在白衣女“剑仙”的攻势下节节退败,颓态尽显,大有殒命谷内的风险,那魏颉作为苍兄的朋友,自然没有作壁上观的可能,肯定会及时出手,与之联手对战,双强协作,不遗余力的围杀那一袭雪色白衣!

青衫红绸,联袂围攻白衣,照狼山两狼嚼羊口那座峡谷的这一“名字”,恐怕便要名如其实,变得无比贴切了。

苍参脸颊微红,猛地抱起一个酒坛,往嘴巴里灌了口清酒,然后放回桌上,轻声“呵呵”一下,眯着眼睛看向身边的那名红绸年轻人。

青衫客伸手搭在魏颉的左肩上,小力捏了几下年轻人肩膀处结结实实的腱子肉,笑道:“老魏啊老魏,虽说你也姓魏,且姿容外貌英气十足,一看便知绝非甚么庸俗凡流,但起初啊,我当真是万万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是那大名鼎鼎的狼煞魏魁的儿子!”

苍参轻叹一声,继续道:“亏我当初还那么夸张的告诉你我爹是苍山大侠,还自称什么天狼十杰之首,天狼府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唉,早知道你爹身份如此不同凡响,我也就不多这个嘴了,丢人呐!”

魏颉亦微抿酒水,咧嘴而笑:“你当我是你啊,‘我爹是魏魁’的这个红利,我已经吃得够多了,再多说这些还有什么意思?实在无趣得紧。我不希望他人因我父亲的身份而对我改变看法,所以一向不会在和某人初次认识的时候,画蛇添足,在自己名字的前头加一个‘狼煞魏魁之子’这样的前缀词,那样未免显得我太过窝囊,本身自己没什么本事,废材一个,就趁了个名声煊赫的厉害亲爹,虎父生出个没用的犬子,那才叫丢人呢。”

魏姓年轻人也懒得再动筷子,用手捏了片熟牛肉送进嘴巴里,“而且我可是大禹王朝处处遭受官府通缉追杀的死罪重犯,连天子嬴勾都想要我的脑袋,像我这种不足与人道也的逃犯身份,再到处瞎报身世,岂不是给我爹爹丢大人了?所以啊,还是尽可能低调一些吧,一来是行走江湖,低调点准没错,能有效减免不少的冲突,二来就是能少给我爹丢点脸面,等我魏颉以后真闯出一番事业成就了,再四处和陌生人自报家门也不迟,等到那时候,想来我爹在天上听着了也能欢喜,觉得他儿子总算出息了。”

苍参相当认可的点头称是,嘿嘿一笑,“有理有理,老魏,你这性子我是真喜欢,这做人呐,就该稍微谦逊一些,我这人,其实也是有点傲慢自负的,我爹也因这件事骂过我好几次了……可惜骂再多也没大的用场,我那种傲慢性格,多半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如今想改都已改不掉了。”

魏颉出言调侃:“你啊,只要不逢人就自报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绰号,这样就已足够谦逊的了。”

苍参撇了撇嘴,道:“绰号这种东西还是要有的,比方我最是敬佩的那位桃花剑门门主风流,人送外号‘照雪剑仙’,听起来多潇洒倜傥,还有那位喜穿青衫的青龙上官白檀,江湖绰号‘剑侠’,啧啧,这两个字的名头张口一报出去,真是要多霸气有多霸气,还没开打呢,敌人便已胆寒三分。”

魏颉不甚认可此言,摇了摇头,“那是因为青衫剑侠的名声早就远扬四海,天下人尽皆知,这才会让人一听其名,便心生寒意,如果上官前辈是个修为不高、本事不大的庸常之人,也没那些说书先生口中的传奇故事作为加持,你瞧瞧自己听了‘剑侠’这两个字以后,还害不害怕,觉得还霸不霸气。”

苍参“哈哈”笑了笑,点头肯定道:“这倒也是,狂这种事情,还是需要些资本来打底的,唯有实力足够强悍,配上那些个威风八面的头衔绰号才算合适,否则大有沫猴而冠之嫌,非但不能让人心生半分敬意,反而还会显得夜郎自大,严重缺乏自知之明。”

魏颉心里想着苍参的那几个自己给自己起出来的夸张绰号,咬了咬嘴唇,强忍着笑意,低头喝了口酒水,然后抬头淡淡道:“等你什么时候有六阶凝丹境的修为了,再随处宣传你给自己起的那一系列威风绰号也不迟。若是性格狂傲,而硬实力却又有所不足,拳头硬度支撑不了你的那份‘狂气’,那可是要被人活活打死的。”

苍参冷不丁回忆起了今日在羊入狼口内,那名白衣女子的自傲作态,心中突然愤愤不平起来,蓦地轻拍了一下木制桌子,“话说那个姓苏的姑娘,年纪轻轻,便有了那等不一般的仙品修为,可以同时驾驭两柄飞剑杀人,再加上她那惊世骇俗的容貌身段,确确实实可称其一句‘仙子下凡’,没奈何……”

苍曲陌腮帮子一股,恨恨然说道:“她妈-的,可这性子未免忒也自傲暴躁了些吧!我不过是稍微和她打个招呼而已啊,也没说要做什么,居然就用那种对待仇人似的恶劣态度对待我,我欠她的还是该她的呀,一介女流无法无天,狂成那样了都,真也是没谁了!不知道以后哪个男的瞎了眼睛,会娶她过门,反正老子打死都不肯,她倒贴我都坚决不娶,这种脾气爆裂如火,动不动就御几把飞剑出来的可怕女人,谁娶谁倒霉八辈子血霉,比娶个亲妈回家还晦气十倍!”

魏颉单手握酒杯,却不饮酒,这会儿功夫忽然开口道:“我来天烛国之前,曾得青泥寺方丈一衲禅师相赠十六字谶语,后八个字是——‘青衫一人,羽翼尽白’,现今我身边确实有你这么个穿着青衫的男人,至于那‘羽翼尽白’四个字,我觉得搞不好和那名白衣女子有关系,但也吃不准,毕竟谶语这种东西最玄乎了……”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魏颉两眼直勾勾的盯着桌面,神情十分严肃而专注,事情重大,不容得他继续嬉皮笑脸。

苍参察言观色,双眉陡然一扬,面部表情变得无比惊讶,他蓦地瞪大了眼睛,着急问道:“老魏,你别告诉我喜欢上了那个叫苏羽白的姑娘吧?!”

魏颉翻了个白眼,骂了句“放你娘-的臭屁”,继而依旧用沉沉的嗓音道:“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吗?曾有位道门前辈在街边摆摊算卦,算出我这人命格极差,今生今世都遇不到正缘,基本上难逃一个‘孤独终老’的悲惨命运,除非能遇到一个穿白衣的贵人,使其破了我的孤寡命数,这样我的桃花运势才能真正旺起来,换种说法就是……”

魏颉顿了顿,笑道:“我老魏这辈子能不能娶着媳妇儿,全得看她的了。”

性格豪迈的青衫客苍参登时仰头大笑,声音爽朗快意,他伸出指头,戳了戳魏颉的肩膀,“你呀,索性就直接把她给娶了不就结了?正好让她破了你这孤独到老的命数。嘿,那苏姑娘貌比天庭仙子,身材更是一流,我都看馋了,你小子如能娶了她,不吃亏!无非也就是脾气太差了些,不过没事,女人嘛,都是需要调-教出来的,一天不打上房揭瓦,两天不打,她就是你祖宗。我告诉你啊,待你把那个姓苏的迎娶过门,须好好搓一搓她的锐气才行,否则娶了那等爱甩飞剑杀人的婆娘,不消半年,非得少层皮不可!”

说罢又是一阵极度张扬的笑声,仿佛魏颉当下就已经把那位自西南大黎国而来的苏羽白娶作了自家老婆一般,一想到老魏婚后,整天要被那种天上天下没人能约束的疯女人管着,苍参心里就着实感到有趣,这笑声一出,再也止歇不住。

魏颉皱眉盯着身边这个“幸灾乐祸”的青衫剑客,瘪了瘪嘴,反唇相讥道:“所以你是已经做好以后成了亲拜了堂,被王一整天整夜压得抬不起头的打算了?”

苍参的笑意大减,眨了眨眼,表情作思考状,有模有样的沉吟一会儿后,说道:“床上被压着也就罢了,我能接受,若她大白天的还要压我一头,这可当真不成,夫妻之间就算相敬如宾举案齐眉,那也是彼此平等的关系,我一个身高八尺的大老爷们,整天比自己媳妇儿矮一个头算什么意思……”

端碗喝了一口酒,正色道:“也就是我现在还没追到秀秀,情况比较被动,所以才会显得有点卑微,等他日我正式让秀秀变成我的女人,定要让她知道知道,谁才是说一不二的一家之主!”

苍参酒劲上头,神情无比振奋,就好像他再不多时,就能轻轻松松把千岩拱列的女儿千岩竞秀娶过门当老婆了一样,那份自我感觉良好的优秀态度,实在叫人听后不禁想要叹赞一句:“果真无愧是淮南道苍山天字一号纨绔。”

青衫苍曲陌兀自言语不停,魏颉却浑然没那个雅兴去聆听,如闻耳旁风。

穿着鲜亮红绸的年轻人坐在酒楼内的位置上,不喝酒也不吃菜,脑子里不断地过着昔日在那片参天漆竹林里,武行山龙虎宫现任掌教无涯真人赠送给自己的那一场忘我之“心斋”。

奇幻梦境里,有一袭身形模糊的白衣,脚踩雪色飞剑,掠空而行。

那名御剑飞行的白衣女子,会否就是自己在谷内有幸邂逅的那个大黎女剑仙苏羽白?

而她,又会否就是张念慈和一衲禅师卦数谶语之中,那位命中早已注定了有缘分的白衣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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