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选择用枪?我觉得你应该使用拳脚,或者用刀,还是说,你打算用袖中的温柔偷袭?这不会成功的。”
庞斑有些不理解。
李瑾瑜冲锋陷阵所向披靡,但此时是江湖武斗,用枪不如拳脚顺手。
如果李瑾瑜用拳脚或者用刀,可以催动金刚不坏神功,与铁飞花形成默契配合,用枪总觉得差了几分圆满。
在庞斑的感官中,李瑾瑜和铁飞花原本是紧密相连的无瑕玉璧,李瑾瑜持枪的时候,玉璧之上出现了裂痕。
一个身经百战的高手,绝不可能在生死对决中舍弃优势,更不可能用藏刀偷袭那种小手段,那是自寻死路。
李瑾瑜笑道:“我对道心种魔大法的理解,不比你差多少,你的阳神笼罩了我,出奇无法致胜,只会殒命。
与你这种高手对决,要用堂堂正正的手段,任何的花哨,任何的取巧,都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李瑾瑜轻轻抖个枪花:“我预料到了这场对决,这是我想到的手段,魔师如果觉得好奇,不如出手试招。”
铁飞花拔出了宝剑。
她往日用的宝剑是逆鳞,是韩非子昔年的佩剑,过了九百多年时光,铁飞花唤醒沉睡的剑灵,成为新的剑主。
如今这把剑看起来是逆鳞,细细看去却又不像是逆鳞,更没有韩执法如山的威严,绝非天地之法执行不怠。
宝剑出鞘的时候,两人之间的隔阂不仅没有变小,反而变得更大。
任凭是谁都知道,李瑾瑜和铁飞花恍若一人,这是两人最大的优势,如果有什么事情,能让人放弃优势……
——那肯定是更大的利益!
“嗡~~”
天地间响起悠长的枪鸣,好似大地之下沉睡千万年的编钟,奏响了生命陨落的挽歌,充满了秋叶凋零的哀伤。
李瑾瑜脚踏祥云,凌空虚渡,忽而冲上云端,忽而移形换影,出入于真实虚幻之间,变化于镜花水月之中。
不是百鸟朝凰,不是夺命勾魂,枪芒划过美轮美奂的流畅痕迹,竟然在长缨刺出之后,显化出三十六种变化。
翻天三十六路·奇!
袁天罡创出的惊世绝学,炁为神、意为体、形为用,内含三十六变。
虽无招无式,但只要修炼有成,寄诸于百般兵器以至拳掌爪腿,均可融合无间,发挥惊世骇俗的强大威力!
李沉舟把这套绝学衍化为拳法,凭此开创权力帮基业,李沉舟陨落在千帆山下后,再也无人用会这套心法。
怎么可能没有!
创功老祖还健健康康的活着!
前番焉耆都护府之战,袁天罡挡住边疆老人,让李瑾瑜少了强援,看似是李瑾瑜的敌人,实际上也不是朋友。
那又能如何呢?
谁说不是朋友就不能交易!
况且进行交易的不是李瑾瑜,而是李淳风,李淳风和袁天罡,在长安皇宫立下的赌约,李淳风笑到了最后。
以李瑾瑜所学之精要,单纯的心法不会有太大提升,只能作为参考。
不过李淳风创出的紫气元宗,与袁天罡创出的翻天三十六路奇,颇有几分相通之处,能够互相促进、交融。
在金陵清修的时候,李瑾瑜催动忘情天书,在雨雪风雷之中,潜藏三十六路变化,便是因为修成这套绝学。
两位风水命数大师的心法,可以说是互有侧重,互为表里,紫气元宗侧重心法,翻天三十六路奇侧重应用。
如今两种心法聚合为一,李瑾瑜长枪挥洒之间,便是天罡数的变化。
不仅是变化,还有掌控。
庞斑的魔种感悟万物波动,李瑾瑜的枪芒亦是可以包罗万象,好似把周天寰宇,日月星辰,尽数汇聚在枪锋。
“好!”
庞斑忍不住高声叫好!
虽然已经完成了突破,虽然借助玉罗刹的压力,适应突破后的实力,但面对李瑾瑜这等高手,仍旧觉得兴奋。
庞斑只觉得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变得沸腾,体内流淌的不是真气,而是灼热的熔岩,是喷薄而出的战意。
拂动的衣衫倏地静止下来,庞斑轻轻踏往地面,发出闷雷般的声音,轰传于纵横交错的宫殿、水道、丛林。
“轰!”
拳枪交锋,地动山摇。
李瑾瑜连退数步,周身笼罩无数片六边形的罡气,这是翻天三十六路奇中的防守奇招,意走奇门身自空。
身体进入“空无”状态,就算是山崩海啸的力量,也能导入山川地脉。
劲力传入地下,随即就是
——爆发!
潜奇蛰伏冲云霄!
地底潜伏的暗劲好似潜龙翻身,从庞斑足下冲出,庞斑怒吼一声,双足向地面狠狠一跺,方圆百丈化为废墟。
“好一个庞斑!”
李瑾瑜心中感叹,不愧是成名数十年的老魔头,这般霸道姿态,倒也不负魔师之名,果然是无情无我的魔君。
方才那轮对冲,以庞斑为中心,方圆百丈尽数化为齑粉,可正面迎接冲击的庞斑足下,却没有任何的损伤。
从半空中看去,就好似一个方圆百丈的巨大海碗,海碗中心竖起一根与碗口齐平的签子,签子上立着庞斑。
庞斑双臂摊开,方圆数百丈的天地元气不住从他的毛孔吸入体内,转化为真元之气,魔种疯狂地跳动,把握李瑾瑜的心绪,压制李瑾瑜的战意。
武功到了一定境界,夺取天地宇宙的元气并非难事,李瑾瑜也可以。
但如同庞斑这般,肆无忌惮的吸收天地元气,再把天地元气转化为无坚不摧的冲击,唯有魔种才能够达成。
这个过程凶险异常,人体的容纳能力有极限,天地宇宙却是无穷无尽。
若是无止尽的吸摄,就会如同膨胀到极限的气球,炸裂为数百上千块。
庞斑轰出了右拳。
似缓实快,封锁天地,无论李瑾瑜如何闪避,也必须硬接这绝命一拳。
以硬碰硬,以强对强。
李瑾瑜发出一声龙吟,长枪迎着庞斑的右拳刺出,拳枪交锋,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任何力量散溢。
就好似在交锋的地方,开启了一个看不见的洞穴,把力量尽数都吸收。
惊雁宫内的云雾如梦似幻,忽而变为遮天蔽日的巨掌,忽而有金龙彩凤徜徉在云雾之间,显化武道的玄妙。
庞斑进入超凡入圣的境界,把天地宇宙的能量以魔种作为媒介,源源不绝透过长缨送入李瑾瑜的经脉脏腑。
只要李瑾瑜稍有退却,澎湃而来的力量便会越来越强,把李瑾瑜的身躯轰炸成齑粉,一个细胞都不会存留。
人力有极限!
即便李瑾瑜炼体圆满,身躯比庞斑更加坚韧,这般无止尽的灌注,最多盏茶时间,就可以去阎罗殿里斗阎王。
人力有尽,天地无穷。
忘情天书款通天地,存乎一心,形外成内,俱无阻碍,无论庞斑的攻击何等强力,都能够散入到天地之间。
庞斑把天地宇宙的力量,转化为精纯的真元,李瑾瑜返本归元,把轰入体内的真元,重新变为天地元素。
微风,浮云,烈火,流水……
一切的一切都是力量,一切的一切都能够返本归元,这种巅峰对决,让双方大呼过瘾,但还是那五个字
——人力有穷尽!
李瑾瑜毕竟没有突破,身体不可避免受到损伤,不可能长久的坚持。
对轰十几二十招,经脉便被庞斑的重拳震裂,李瑾瑜并不慌乱,一个闪身退到后方,铁飞花主动迎了上去。
庞斑绝无任何怜香惜玉之心,重拳轰向铁飞花胸腹,铁飞花轻飘飘的把宝剑横在身前,迎向庞斑的重拳。
防守!
面对庞斑的重拳,铁飞花只能选择防守,但是她能够守得住么?
这岂不从一开始就放弃取胜?
这岂不就是——不争!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能轰碎巨山的重拳,把铁飞花的宝剑打成了弯弓,就在弯到极致时,宝剑自动弹回,竟然挡住了这一拳。
李瑾瑜的应对之法在于散,究其根本仍旧是卸力之法,铁飞花此刻用出来的剑招,却蕴含止戈息武的剑意。
海纳百川,以无限包容有限。
江湖武斗,胜者生,败者死,杀人者固然是强,但却只是一时之强,能够止戈息武的人,才是强中之强。
先前三人经过那片花海时,外界战斗轰鸣不休,三人却不受影响,便是因为花海之内,有止戈息武的意境。
铁飞花进入顿悟之时,领悟到的也是止戈息武,无论她与李瑾瑜并肩作战多少次,对于杀戮仍旧是颇为不喜。
她更喜欢止戈!
止戈息武的剑意,让李瑾瑜身上的凶煞之气,尽数转化为华光瑞彩。
两人原本存在的隔阂,随之尽数烟消云散,再次组成完整整体,庞斑想击败其中一个,必须同时击倒两个。
轰向李瑾瑜的力量,会散入到天地之间,轰向铁飞花的力量,会被消弭于无形,两人循环往复,轮番接招。
两人旋身之际,好似一片浩瀚无际的深海,庞斑的拳头如陨石天降,也能够卸力吸收,转化为自身的力量。
虎跃龙游,乍合倏分,顷刻之间已经斗到十数里外,对轰四五十次。
庞斑仰天咆孝:“李瑾瑜,如果你只有这点本事,你们必死无疑!”
李瑾瑜冷笑道:“我今日既然敢与魔师对决,那就不会让你失望,热身已经结束,有什么本事用出来吧!”
“说得好,刚才的拳头,对于我而言只是热身,你来试试这一拳!”
“那就来吧!”
长缨化作一团映照着周天星辰的银白芒点,流星追月般划过虚空,循着包涵了天地至理的弧线,往庞斑投去。
庞斑身体不合常理的变化,精神异力散溢在虚空之中,接引天地精华。
交锋仅仅数招,三人便已经悬浮在了虚空之中,好似腾云驾雾的神仙。
天地宇宙的精华,源源不绝的透过庞斑由魔种转化过来的道体,顺着拳剑枪交击的空隙,在三人经脉间流转。
三人的真气暂时维持住平衡,把他们固定在虚空之中,无论谁露出一丝半点破绽,后果便是炸成一团烟花。
三五十招的交锋,对于高手而言只是一瞬之间,三人却好似过了数年。
舍去恩怨,放下情仇,放手一搏。
庞斑感觉到难以言说的兴奋,甚至比与玉罗刹交锋还要兴奋,这是他掌握力量之后,首次毫无顾忌的出招。
李瑾瑜虽然被轰的口吐鲜血,经脉也被震裂,但与此同时,战神图录在脑海中环绕,衍化出无数的灵感。
铁飞花止戈息武的剑意,也随着交锋变得越来越强,横着的剑锋好似是划出的天堑,又像是夜空中的银河。
这种弹指化银河的剑法,就算是独孤求败见到了,也会高声叫好。
好在独孤求败正在与五位绝顶的天才对决,暂时没心思关注这里。
西门吹雪、叶孤城、燕十三、萧秋水、金世遗,全都不是能够用常理忖度的武者,全都拥有近乎无限的潜力。
尤其在看过战神图录之后,五人更是感悟到了更加高深的剑法武道。
独孤求败一剑破万法,一把木剑破尽天下奇招妙术,就连向雨田亲自施展的剑招,都会被独孤求败破去。
面对这五位天才,独孤求败竟然感觉到了凝滞,剑锋之上出现了束缚。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
从首次握住宝剑开始,便没有人能够束缚他的宝剑,独孤求败是剑法方面的绝世奇才,握剑之时便已悟剑。
他现在感觉到了滞涩,原本是以无厚入有间,如今却是沉重似水银。
西门吹雪的剑至精至纯,带有西方白虎庚金杀气,简单凝练,从始至终都没有招式,自然也就无迹可寻。
叶孤城的剑好似天边白云,有九天星河飞流直下的缥缈、辉煌。
天外飞仙已然极致的完美,堪称是当世最为完美的剑招,一切变化尽在出剑之后,而不是出剑之前。
燕十三的剑杀气凌厉,好似不是一把宝剑,而是判官勾魂的笔触。
金世遗的剑不如三人凌厉,也不如三人高妙,正邪合一的剑术,却好似是润滑剂,把所有人的剑意聚为一体。
最让独孤求败感到麻烦,同时也最为欣喜的,那显然是——萧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