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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1章、烂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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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原本是为商讨第二轮项目的会议,差点儿变成内部成员的批斗大会,好在布鲁克林稀泥和的有一手,将话题重新拉回了正轨。

然而接下来的讨论环节也并不轻松。

伯克·福斯曼好像真的上瘾了一样,全程化身纪律委员,逮谁喷谁。

好不容易会开完,校园里都没人了,已经九点多了。

另一边安东尼那里早就开完会,都回家抱着孙子玩耍去了,这边才苦哈哈地刚结束。

临散会前,布鲁克林叫住伯克·福斯曼,语气复杂地向他推荐了一部来自东方的电视剧。

“有一部叫大明王朝1566的东方古代剧,有时间可以看看。”

伯克·福斯曼正在往包里塞文件,闻言停顿一下,呛声道“抱歉,我没时间看。”

“里面有个叫海瑞的角色,很适合你。”布鲁克林推荐道。

在这部剧里,海瑞‘间接’‘气死了’皇帝,当他得知皇帝看过他的上疏后驾崩,海瑞在狱中吐血昏迷。

布鲁克林的本意是让伯克·福斯曼别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伯克·福斯曼停下动作,想了想道“好的,我在飞机上看。”

布鲁克林点点头,眼神复杂地拍拍他的肩膀,转身离开。

吃过饭,回到酒店,听取了鲍勃带来的有关另一场会议的汇报,又过问了一下E.D.N.Y的情况,布鲁克林躺在床上,给安妮打了通电话。

他跟安妮最开始时连约会的聊天内容都是桉件,他们相处的唯一且永恒的话题似乎就只有工作,随着关系的日益加深,两人开始不再局限于工作,聊天内容也逐渐开始往真正的情侣方向过度。

浪费了半个多小时,布鲁克林了解到安妮的孕吐状况大幅度减轻,了解到安妮晚餐吃了一个半土豆牛肉馅饼,一份蘑孤汤,晚上的热牛奶剩下半杯,以及昨天忘记洗澡,向染个头发,今天回家的路上遇到个路怒症皮卡老哥,昨天差点儿忘记已经搬家,把车开回了老地方……等等乱七八糟的信息。

当然,作为‘回报’,安妮也知道了布鲁克林因为一直开会,坐的屁股疼,安东尼家的小孙子很可爱,酒店旁边有家墨西哥餐厅生意比E.D.N.Y旁边那家还火爆,伯克性情大变,布鲁克林怀疑是被替换了灵魂,布鲁克林想在哈佛建一座哈佛议会自己的行政办公楼,被伯克·福斯曼强硬驳回了,以及伯克·福斯曼开始掉头发,有秃顶的可能……

挂掉电话,躺在床上,布鲁克林回顾了一下这通电话,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三十多分钟时间……

翌日,30日。

这是布鲁克林在波士顿呆的最后一天,明天他就要飞回纽约了。

一大早吃过早餐就从酒店出发,到达校园后先去找了安东尼,了解政治联盟的议程推进到哪一步。

按照原计划布鲁克林本来打算跟安东尼去会场露个面,但这项行程被伯克·福斯曼的助手打破了。

布鲁克林不得不从安东尼这里拐去伯克的办公室。

好在安东尼曾担任过大法官,本身威望就足够,不用布鲁克林站台。

等布鲁克林跨进办公室,没有寒暄,没有问候,没有咖啡,甚至连一杯清水都没有,伯克·福斯曼直奔主题。

第一个就是‘纪检组’人手不够的问题。

说实话,伯克·福斯曼能从哈佛找出这么几个跟他志同道合的人组建‘纪检组’,把摊子撑起来,都已经远远超出布鲁克林的预料了。

现在伯克·福斯曼还想着扩大摊子?

就怕给他名额他都招不到人。

布鲁克林稍作沉吟后同意了。

伯克·福斯曼的‘纪检组’不仅要负责日常工作,还得盯着资源扶持项目,盯着各项拨款走向,的确有些捉襟见肘。

见布鲁克林如此痛快地答应下来,伯克·福斯曼的脸色稍稍好看了一些。

他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针对已查明贪墨受H成员的处理。

这个其实是个很难抉择的事情。

哈佛议会是一个至少名义上‘松散’的组织,是由一群哈佛毕业生,哈佛校友联合哈佛校方共同组建的,专门负责研究法学理论知识、法学实践的学术性民间组织。

哈佛议会不具备司法权,理论上是完全没资格做什么的。

虽然联邦内各组织机构都有自己的规程,但针对受H贪墨的,还真没有。

毕竟在联邦人的观念里,成为官员的目的就是为了赚更多的钱,掌更大的权。

从来只听说政治斗争落败,遭遇对手倾轧,或者被盟友出卖,一败涂地的政客,从没听说过因贪墨受H被所在党派处置的政客。

伯克·福斯曼当然是零容忍态度,认为所有败坏哈佛名声,阻碍哈佛发展的都该死。

可能是约翰·曼宁时期憋得太狠了,伯克·福斯曼开始释放天性,不管不顾起来。

布鲁克林当然不能同意‘零容忍’。

现阶段在联邦这个大环境下,搞零容忍是不现实的。

斟酌再三,布鲁克林给出一条底线,明确只要不越过这条底线,贪墨受H所得将被默认符合规程,越过底线,则根据严重程度逐级增加惩罚,从议会内部降职、暂停部分权利到开除哈佛籍,视为哈佛的敌人等不等。

具体情况还需要伯克·福斯曼琢磨出一份成熟可行的方案出来才行。

对这个结果伯克·福斯曼不大满意。

他随即提出要杀鸡儆猴,等成熟的规程出来后,应当立即处置一名够分量的成员。

对此布鲁克林没办法拒绝。

规程出来之前,没有一个详细具体的规定,没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种情况下犯错情有可原。

可规程出来之后?

已经明确地将一切底线量化,告诉你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一旦做了该怎样挽回,否则将受到对应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还要犯错,被出处置是一点儿都不可惜。

伯克·福斯曼的第三件事是向布鲁克林汇报希瑟·格肯的情况。

耶鲁反对派接二连三的小动作搞得希瑟·格肯很被动,暂时无暇顾及哈佛这边。

不过希瑟·格肯还是很有两把刷子的。

反对派骤然发难,的确打了他个措手不及,完全没有做好准备,仓促应战的希瑟·格肯最开始表现的异常狼狈。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希瑟·格肯顶住了第一轮的攻击,逐渐站稳脚跟了。

根据伯克·福斯曼的预测,这个死胖子应该已经在悄悄组织反击。

伯克·福斯曼对希瑟·格肯的应对表示高度赞扬。

布鲁克林在一旁暗暗撇嘴。

前几天还说希瑟·格肯啥也不是呢,这会儿又一幅惺惺相惜的嘴脸……

“这些人就是一群废物!”

欣赏完希瑟·格肯,伯克·福斯曼开始对着耶鲁反对派破口大骂。

“从华府随便拉几个流浪汉做的都比他们好!”

“今年没能毕业的那几个学生比他们都强!”

“缇娜都比他们聪明!”

缇娜是安东尼给他小孙子买的宠物狗。

耶鲁反对派占有先手,率先发难,又有布鲁克林开的空头支票,足够笼络一大批中立人士,还有哈佛在公开场合的声援。如此大的优势下竟然只是跟希瑟·格肯五五开,反而还不如没有这些助力时表现的好。

——反对派之前可是一度压制住了希瑟·格肯的。

如果没有哈佛的介入,如果布鲁克林没有催化矛盾,或许反对派经过漫长的时间,会一点一点取得胜利。

伯克·福斯曼发泄了一阵自己的不满,问道“我们还继续吗?”

对打击耶鲁这件事,伯克·福斯曼不仅得心应手,还十分乐于参与。

要真论恩怨,安东尼跟布鲁克林加在一起都没有伯克·福斯曼跟耶鲁的恩怨大。

毕竟布鲁克林今年才三十岁,安东尼毕业后很长时间都跟哈佛保持距离,而伯克可是一直留在哈佛,跟约翰·曼宁搭档的。

仇视耶鲁已经成为伯克·福斯曼的本能了。

布鲁克林不好评价这种本能,身为哈佛人,仇视耶鲁是正直正确,但他的目的不是耶鲁,而是希瑟·格肯。

这是有本质区别的。

目标是耶鲁,哈佛现在最佳的选择是作壁上观,坐看耶鲁内斗,元气大伤。目标是希瑟·格肯,哈佛就不能当观众了。

“希瑟·格肯明显留有余力。”

布鲁克林严肃起来,思索道

“他之前出尔反尔,撕毁协议,明显是做了准备的。”

不管他的准备是什么,至少从现在的局势来看,这些准备被反对派逼了出来。

这是个好消息。

布鲁克林向伯克·福斯曼重新强调了这次行动的目标,并强调道“只要希瑟·格肯完蛋,耶鲁落在这些人手里,以后有的是机会。”

伯克点点头。

他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看着这群蠢货把一手好牌打稀烂,就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布鲁克林与伯克商议了一下,决定行动继续,哈佛需要加大在公开场合对耶鲁反对派的声援,进一步压榨反对派,让他们有底气跟希瑟·格肯斗下去。

不管希瑟·格肯准备了什么,布鲁克林都不打算让哈佛以身试险,有耶鲁的反对派在前面顶着就够了。

出于对希瑟·格肯的尊重,布鲁克林把伯克留在波士顿,让他暂缓巡查工作,专心对付希瑟·格肯。

做完这些,布鲁克林在波士顿的工作其实也基本结束了。

该做的他已经做了,该布置的也都布置完毕,未尽之事也安排专人负责后续。

下午,布鲁克林终于见到了迈克尔。

迈克尔跟洛佩斯是从华府赶回来的。

他们在华府负责提案工作,根本脱不开身,这次回来也并非是专程见布鲁克林一面,而是因提案工作需要。

布鲁克林跟洛佩斯与迈克尔是在酒店旁边的餐厅见的面,三人各自点餐,边吃边说。

迈克尔看上去精神非常好,除了旅途的疲惫让他稍显狼狈外,状态比从中东回来时要强太多。

洛佩斯套着一身老式西装,领口微微敞开,花哨的帽子跟墨镜全都消失不见,或许是在华府呆的太久,这位来自德州的老牛仔看起来要显得年轻许多。

外表虽然有所变化,老牛仔的内里却丝毫没有改变。坐在布鲁克林对面一口气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等上菜的过程中还会参与布鲁克林的谈话,当第一盘菜端上桌后,老牛仔毫不客气地用叉子叉了一大块肋排到自己的餐盘里,然后就开始专心对付肋排。

布鲁克林在一旁跟迈克尔说话,眼睛总是忍不住瞟向洛佩斯,看他大块切割,大口撕咬咀嚼,吃得满嘴流油的样子,自己也忍不住吞咽了一口口水。

洛佩斯将一整条肋排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手上不停,又给自己叉了第二块。

“看你吃得这么香就知道,华府那边的情形很乐观。”

布鲁克林笑着调侃一句,用餐刀切割下一小块肉,送进嘴里,细细咀嚼着。

他跟安妮夸赞过这家店的菜品,这是有原因的。

“那可不一定。”

洛佩斯忙里偷闲地说了一句,然后用餐纸包着肋排的一边,抓在手中直接开始啃。

几口干掉一块后,盘子里已经空了,他略带可惜的瞥了一眼盘底的油脂,招呼服务生又点了一大份烤肋排。

等待的功夫,他擦了擦嘴巴跟手指,道“不知道为什么,华府好像每个人都对我们不怀好意一样。”

“就像纽约客歧视我们德州人一样。”洛佩斯琢磨一下,举了个例子。

嗯,纽约人跟德州人互相看不顺眼,中部平原地区遭遇地域歧视……大联邦境内什么歧视都有。

不过德州人不被其他地方人喜欢,这是有原因的。

德州人性格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十美金三件的T恤在德州是畅销货,下到乡村农民,上到市长州长,可能都会穿这种衣服,买车也更中意大排量的大肌霸,而不是体态娇小的轿车,跑车。

相对应的,纽约人生活精致,追求品质,穿衣要打扮,要精细,吃饭要讲礼节,要小口小口吃……

布鲁克林跟洛佩斯吃肋排的习惯就是典型的德州人与纽约客的区别。

因此,德州人跟纽约客互相看不上眼也是正常现象。

纽约人嫌弃德州人邋遢,穷,但德州在全联邦50个州中面积和人口都排第二,加入联邦前的德州GPD全世界排名前二十,人家也看上不上纽约人的惺惺作态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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