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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傲霜回国举办的接风宴很盛大,现场沸反盈天。
邹姨的信息很准确,一个月前潘家就按照邹姨提供的那些阿拉伯数字组合为傲霜定制了礼服。傲霜身高一米六八,粉红色的低胸拖地晚装,显得她的身材更加修长,映得她的肌肤如雪,大大的眼睛黑白分明,长长的睫毛天然上翘,她中规中矩地站在那里,就像中式的芭比娃娃一样漂亮巧乖。她的长发旖旎,蝴蝶骨漂亮地舒展着,她实在是太瘦了,目测腰围最多只有一尺八,轻轻一握都要断掉的,她的胸骨分明,好在胸线完美,小巧的脸蛋上还有一点点婴儿肥,笑起来两个小小的梨涡煞是可爱。为了防止发生不必要的走光现象,礼服裙的吊带上又加上了两片薄薄小小的荷叶袖,刚好盖住了她瘦瘦的肩膀和一部分裸露的胸脯。
谁都想不到,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可人,身体内却蕴含着无穷的能量,还有,暴力。无论她有多么叛逆,心里有几百万个不情愿,她今天都必须装出淑女的模样,这是爷爷和她之间的第一份合同:她帮他顺利地完成今天的宴会,以女主角的身份;他帮她圆满在香港的大学梦想,以平常人的身份。
今天来的名家公子真是不少,如果傲霜愿意,大可在他们中间挑选一位,这恐怕也是爷爷的举办这个接风宴的初衷之一。可惜那些身穿名牌服装的公子哥大部分都是名不符实的富家二代,所谓的帅哥或者俊男不过是看在父辈的经济实力上所给予的夸大托辞,以掩盖他们才华的稀缺。
爷爷牵着傲霜的手走下楼梯时,宴会上一片哗然。
“哎!真是一个天使!”一个穿着白色礼服戴着眼镜的年轻人低叫起来。
“好漂亮,好出色!”
“她的气质真棒,好像奥黛丽.赫本。”
“如果追她做我女朋友该有多好!”
“我要请她跳第一支舞!”
…………
傲霜笑得模糊,态度温文地睥睨着众人。她不是一个听到小小的赞美声就沾沾自喜的人,她对自己的容貌有深刻的认识,不会孤芳自赏,也不会轻视自己。当她的目光滑过半场时,就像被胶水粘住一样,她觉得自己身边的气场在一瞬间凝固了。
几乎全场的年轻女孩子都聚集在那里,中心人物居然是那个叫做“佰伦”的海边帅哥,大部分女孩子都在对他抛媚眼,企图得到他的青眼。他的嘴巴上挂着无伤大雅的玩笑,眼睛里有点到为止的狎昵,讨人喜欢,却又不特别亲近任何女孩儿,他不说话的时候目光静止,总是一副山高水远的飘渺神态,让人摸不着头绪找不到入口,还有还有,他的下鄂微扬,有些许倨傲的神态,但是那些女孩儿还是愿意围着他转,有事儿没事儿地叽叽喳喳。
他正望向她这边,本来是不着边际的一瞥,看到公主般的她时却有五秒钟的怔忡,然后恍然大悟般地将笑容绽开,他将手中的红酒杯子冲着她举起来,微微倾斜一下,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
他认出她了,而她亦记得他。
潘国兴顺着傲霜的目光望过去,不着痕迹地说,“那个年轻人叫古佰伦,二十五岁,父亲是汽车巨头,从个人立场上讲,作为孙女婿的人选,我相当看好他。”
傲霜从鼻腔内发出一声冷哼,他哪里好看啊,还值得爷爷看好他?
不过仔细看一看,他还真算是一个美男人。傲霜在瑞士求学期间,看到的大多是金发碧眼的老外,脸部轮廊刚硬,眼窝较深,皮肤白得可以看到细小的毛孔,但是东方男人更加耐看。古佰伦有着古铜色的健康皮肤,浓眉,鹰目,眼眶很高,看上去有点像混血儿,大笑起来,嘴边还有一个酒窝,与傲霜的小梨窝不同,古佰伦的酒窝是长长的,不会显得娘娘腔,反而更显刚毅。他的确很有魅力,可惜傲霜的计划里不包括他,逃跑时如果拖上一个这么刺眼的帅哥,恐怕会招来国际追杀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