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琼州的百姓得到的答桉是肯定的,大家既然都在琼州军的统治区域内,那提督府自然不会厚此薄彼,让你们继续承担繁重的赋税。
而且这个政策很快就被行之有效的推行,整个琼山县和澄迈县共两百三十一个坊的甲长和保长全都接到了知府衙门的通知,就是他们将不再担任地方上的管理者,而这两百三十一个坊市将全部改成乡村模式,并重新丈量土地。
当然这并不是取消百姓们原有的土地,而是在他们原有土地的基础上增加至每人十亩。
比如说一个五口之家,那他们的耕地面积就是五十亩,而琼州的粮食产量,平均是每亩三百五十斤左右,就算水稻一年两熟,那年产粮食差不多在七百斤,也就是七石左右。
根据十五税一的比例,每亩田百姓只需要缴半石粮食,这个收税方桉得到了广大琼州百姓得认可。
有了优厚的税制,坊市改成乡村的行政命令琼州的百姓自然就不会在乎了,毕竟自古以来地方上都是以乡、里为单位,洪武十四年才改的坊都。
既然以前能叫乡和里,那么现在改成乡村也没什么打紧的,大家在乎的不都是眼前的利益吗?但是他们很快发现,新成立的乡长却换人了,进驻乡村的乡长换成了琼州军的伤兵,随同他们进驻各乡的还有城中的那些落魄书生,以及五十名士兵。
这些琼州军士兵都是从李积凤和谢昌二人军中筛选出来的,基本上都是年龄过大,又或者是身体条件达不到琼州军要求的士兵。
取消坊市,成立新的乡村,劝退原先的甲长和保长,势必打乱了原本宗族和士绅对地方的控制,可是迫于琼州军的压力,地方士绅根本不敢反抗,也来不及反抗,因为这几条政令,自始至终,都没有触及他们的家族利益,失去的不过是对地方的掌控权。
用伤兵和老兵维护地方是马仲英效彷后世,在地方上设立保安队的办法。
这样安排不光对李积凤和谢昌二人的部下进行了统筹安排,让那些一直和东虏厮杀的义军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而且还能起到维持地方上的治安,处理地方上有可能的突发事件的作用,比如剿除境内的盗匪,替琼州军转运粮草物资等一系列的事情。
琼州当地百姓和随琼州军上岛的军民获得的相应的田地,以及相对而言更低的税收标准,那些因为躲避战火,逃入琼州的百姓哪里还忍的住,华夏自古以来就是以农业立国,百姓们对土地的渴望比任何人都强烈。
于是乎很多因为没有土地,不得不在地主士绅家讨生活的黑户主动站了出来,向地方上的乡长表达了他们获得土地的愿望。
对于这些百姓,各地的乡长都是表达了强烈的欢迎,并积极为他们筹措物资,丈量土地,重新在人口黄册上登记造册,毕竟多一个百姓,琼州军就能多收半石粮,而琼州军的粮食问题就会缓解一分。
同时提督府又推出了一个新的政令,就是在琼山和澄迈两县重新清查人口,以便于更多的黑户获得土地。
早有准备的疾火营和磐石营官兵也迅速开到了各乡,没错,为了获得更多的人口,马仲英决定用武力强力推行这个政策,前文说过这里是四面环水的琼州,而所有的水路又全都在琼州军和杨彦迪水师的控制范围,马仲英并不担心他的政令会传到内陆去,从而令其他府县的士绅恐惧琼州军。
改坊市为乡村,士绅们没有表态,为随军的百姓分配土地,士绅们也没有表态,因为这些事情都不触及他们的根本利益,可是重新清查黑户转为在册人口这件事却是引发了琼州士绅的不满。
士绅之所以能控制地方,原因就是他掌握了生产资料,也就是田地,而流亡到琼州的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之前,哪怕是琼州土地全部荒芜了,他们也不能耕种一分,所以他们不得不投身士绅家中,租种士绅的土地,从而养活他们和他们的家小。
现在这些黑户们有了合法的身份,有了自己的耕地,那他们自然没有必要替士绅种地的必要,毕竟地主士绅收的租子远远超过了琼州军的税收。
这样的行政举措,令琼州的地主士绅一个个目瞪口呆,因为他们掌握的土地已经不是香馍馍了,而是没有佃户耕种的土地,没有人耕种,土地再多,也变不出粮食,那他们拥有的土地就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摆设。
但是他们不满归不满,但是却知道他们不可能是那些武装严整的琼州军的对手,开玩笑,据城中传来的消息,大清军集合了数万军马围攻南宁,都被这群从云南过来的琼州军打的溃不成军,现在平南王尚之信又造了大清的反,这一时半会的,想来大清王师肯定是上不了岸了。
再说琼州军一没有抓捕他们的家人,二没有侵占他们的土地,现在又在整个琼州推行所谓的税制改革,还给那些泥腿子提供部分粮食和种子等物资,他们就算想鼓动地方闹事都不可能。
当然也有少部分的地主士绅采用了暴力手段,想要对抗琼州军清查人口的政策,但是他们无一不遭到了血腥的镇压。
仅仅五天琼山和澄迈就有七家士绅企图闹事的士绅被尽数捕拿到府衙大牢,为首的十几个人全部被砍了脑袋,全部挂到了城门楼上示众。
面对琼州军的屠刀,其他的士绅只得采用以退为进的手段去和琼州军谈判,就是琼州府可以继续给黑户登记造册,但是却不分给他们土地,至于税收则由士绅承担,这也相当于变相地给琼州军交税了。
但是他们提出的条件却没有得到提督府的认可,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马仲英知道这个粮食还是出自黑户之手,也就是说,地主士绅手中隐藏的黑户同时要缴纳两份赋税,一份给琼州军,另一份还是落在地主士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