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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送她回家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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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李元芳赶紧让一个路过的路人帮忙去大理寺叫捕快跟仵作赶来。

然后李元芳小心翼翼的靠近了尸体,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平躺在地上,浑身酒气,衣服很破很旧,好多地方都烂了,看得出他是个穷人,也许还是一个乞丐。

正因为如此,所以旁边掉落的一个酒瓶就引起了李元芳的注意。

白素也认得这酒瓶,这是醉歌坊里专卖的百里红,价格不菲,绝对不是他这种人喝得起的。

不过这点疑惑只是在李元芳脑海中一闪而过,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毕竟这死者身上没有看到任何伤痕,而且也没有中毒的迹象,倒像是喝多了酒,躺在地上睡觉时猝死而已。

白素苦笑一声道:“这已经是我们第二次一起遇到死人了吧。”

李元芳无奈道:“呵呵,是啊,看来,下次见面咱们还是挑人多一点的地方好了,那样的话,就不会碰到了。”

白素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

等到她想说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捕快跟仵作都赶来了。

宋慈的脸色不太好看,每次加班他都会摆出一张死人脸,拿他的话来说就是,死人都比他舒服。

李元芳耐着性子跟他交代了事情经过后,就继续送白素回家了。

路上李元芳问白素,刚才是不是有话要说,但是白素却回了一句:“等我到家了再说吧。”

李元芳“哦”了一声。

两个人走的并不算快,空无一人的道路上,就只有他们两人的身影,月光将两道身影拉的很长,拖在地上,摇曳晃动,却始终保持着距离。

不多久,白素的家到了。

两个人在门口站定,门口的护卫们识趣的退开了些。

李元芳为了打消一下这尴尬的气氛,便笑道:“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送过女孩子回家了,这感觉挺好的。”

白素浅笑了一下。

然后收起了笑容,道:“我从来没有让男孩子送回家过。”

李元芳苦笑了一下。

白素接着道:“上次聚会时我娘让我挺难堪的,回来后我跟她大吵了一架,她说是为我好,说你不爱我,跟我接近只是为了骗我而已。”

李元芳心里很不是滋味,想挤出一丝笑容,却怎么也挤不出来了。

白素缓缓道:“其实我明白的,你我之间本无缘分,一直都是我一厢情愿的死撑而已,呵呵,本来我想对自己说,管他喜不喜欢呢,自己就这么硬着头皮爱下去,世间那些所谓终成眷属的缘分,不都是这么撑来的吗。”

“可是那天我娘哭的很伤心,她说如果我还认她是娘的话,就不要再跟你来往了,她说我们一家人的幸福来的很不容易,而你跟狄大人会让我们一家万劫不复。”

李元芳呆住了,呐呐的看着白素。

白素才又道:“我答应我娘了,所以这几天都没去找你了,今天的事,真的谢谢你,但是你刚才说的,下次见面……真的不会有了。”

李元芳愕然。

白素正色道:“还有,别再问我爹娘的下落了,我不会告诉你的。”

李元芳吐了口气,点点头:“知道了,我不会让你为难的。”

白素道:“那我进去了。”

李元芳撇撇嘴“嗯”了一声,白素迟疑了一下,转过了身,慢慢的走进了大门。

李元芳的心里有些空荡荡,叹了口气,便朝自己的船屋走去,五月的夜风吹过发梢,虽然不冷,但李元芳还是感觉有一些凉意。

就在他的身影要消失在夜幕中时,捕头张峰火急火燎的追了上来。

“总捕,快跟我回去。”

李元芳一愣:“怎么,有事?”

张峰道:“刚才你发现的那个死人,是被人杀死的!”

李元芳愕然。

方才的小巷,宋慈已经收好了工具箱。

尸体还躺在原地,但是上衣已经被人脱了下来。

李元芳看了一眼尸体,皱了皱眉:“你怎么看出他是被人杀死的。”

宋慈不耐烦道:“你按一下他的胸腔就知道了。”

李元芳蹲下身子,将手按了上去,稍一用力,立刻脸色大变,死者的十几根肋骨几乎全断了。

李元芳惊道:“一次打断死者十几根肋骨,还不留一丝痕迹,这种武功,真是闻所未闻!”

宋慈道:“我想凶手并不会武功,否则,他杀人就不会杀的这么费力了。”

李元芳不懂。

宋慈道:“凶手是趁着死者喝醉了,然后跟死者发生了争执,他将死者摁在地上,而自己则跪在死者的胸前,用力的跟死者撕扯,结果撕烂了死者的衣裳。”

说着,宋慈指了指一旁那一件脱下来的烂衣裳。

“死者长时间被凶手的膝盖抵住胸口,最终因为肋骨尽断,脾脏受压破裂,这才丧命的。”

合情合理!李元芳再次对宋慈刮目相看了。

凶手为什么要杀他呢?劫杀?不像,穿成他这个样,谁会瞎了眼去抢他,还不如去要饭呢。

可就是这么个穷鬼,居然又喝着十两银子一瓶的百里红,这真的让李元芳百思不解,想了半天,好像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个乞丐的一样的死者,其实是个有钱人!

李元芳被自己的推理弄的哑然失笑,这家伙会是个有钱人?

李元芳笑着笑着,笑不出了,有可能哦!

他想起了被刘冲灭口的杜大鹏,杜大鹏一直穷的叮当响,但是临死之前不是发了笔小财吗。

再看了一眼被丢在地上的那件被扯烂的衣裳,李元芳心里有了个大胆的假设,假设这个人是跟杜大鹏一样,发了笔财,那么他自然也就有钱喝好酒了。

而有了钱,自然就有人惦记,那么有人因为想要抢他的钱而杀他,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个假设合理的解释了所有的疑问,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谁杀了他?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知道他发财了的人,这个人一定是他最信任的人!

李元芳吩咐衙差,将尸体带回大理寺的停尸房,等到明日就全城走访,先确定死者身份后再作打算。

宋慈背着个工具箱正准备回去,李元芳叫住了他:“你现在有时间不。”

宋慈没好气道:“没有!所以你别指望我再加班,工资又不涨,还老要加班,我又不是洗衣粉,加量不加价的事我可不干!”

李元芳笑道:“行行行,没有就算了,本来还准备请你吃宵夜的。”

“你早说嘛,刚好我知道有一家手艺不错,不过关门就关的有点早,咱们可得快点了。”

李元芳无奈的摇摇头,这老油条……

两人来到一家街角的小饭馆,小饭馆正准备关门,看见来的是李元芳,老板二话不说,又把炉灶点燃了。

点上了几个菜,又叫了两瓶酒,酒菜一上桌,宋慈的态度立刻好了很多。

几杯酒下肚,话也多了起来。

宋慈道:“总捕,怎么今天这么破费啊,不像你的风格哦。”

李元芳道:“没什么,心情不好,想找人说说话可以吧。”

宋慈一听,道:“找人说话?两个男人有什么好聊的,这种事你该找小姑娘才对啊,哎,那个白大小姐……。”

李元芳没好气道:“少特么扯犊子,我问你个问题。”

宋慈喝完了一杯酒,咂咂嘴。

“那行,你问吧,爱过,不约,救我妈,没听过安利,保大……呃,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啊哈哈哈……”

李元芳一瞪眼,你丫的都一把年纪了,还要点节操不。

无语的喝了一口闷酒,李元芳道:“喂,说实话,你验尸的手艺挺六的,怎么以前却是那个样子。”

宋慈的嘴角扯了扯,嬉笑变成了惆怅。

“我老婆走的早,留下一个女儿一直由我老家的老娘带着,而我娘又一直身体不好,每天吃的药比饭还多,好不容易把我女儿拉扯大,她老人家又去了,好在我女儿争气,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

看着宋慈这张歪瓜裂枣的老脸,李元芳忍不住道:“嗯,没错,人丑就要多读书。”

“是啊……嗯?”宋慈回过神来,猛的一拍桌子“喂!怎么说话呢!谁跟你说我女儿丑了!我告诉你,我女儿漂亮的很!”

李元芳自知理亏,赶紧道:“好好好,算我说错了行吧,但是,这跟你以前乱验尸有关系吗?”

宋慈大叫起来:“当然有关系,我要是不乱验尸,早特么被炒鱿鱼了,哪还有钱替老娘养老送终,更别说送女儿读书了!”

李元芳明白了,世道黑暗,很多时候真的是由不得人讲实话,在这个肮脏的世界,没有人能纤尘不染的活着,为了生存,许多人都渐渐背离了当初的本意。

宋慈道:“总捕,跟你商量个事哦。”

李元芳道:“说。”

宋慈道:“我的女儿……”

李元芳从心里认定了宋慈的女儿不会是美女,于是赶紧道:“呃……我有喜欢的人了。”

宋慈白了李元芳一眼,道:“想什么呢,我告诉你,我姑娘是颗好白菜,你还怕没有猪拱吗,你想拱,我特么还不答应呢。”

这比喻打的真特么六,李元芳也只能呵呵了。

宋慈道:“说正经事,我女儿就要毕业了,想来大理寺实习,你能帮忙安排一下不。”

李元芳一愣:“来大理寺实习?你女儿什么学校的哦。”

宋慈道:“ 警校。”

李元芳:“……”

看到心仪的妹子,

于是走过去蒙住了她的眼睛:“你猜我是谁?”

“于小明吗?”

“bingo,那你猜猜我要干嘛!”

“我怎么知道啦,你快放开我呀!”

妹子带点撒娇的说。

“那我给你提示,你是不是在等72路公交车?”“嗯!”

“那就对了。”于是我把蒙住她双眼的手挪了下来:“你看前面,刚刚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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