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堂课真是越上越令人胆战心惊。
其实最初张斐说法家之法的时候,这些士大夫都是很开心的,张斐说法家之法,根本就不是法,几乎是从法理就否定法家之法。
说得真好。
说得太对了。
其实在北宋这个时期,儒家还没有完全做到一统江湖,王安石变法其实也算是法家对儒家的一次冲击,虽然王安石也不是纯粹的法家思想,他代表的是一种新学思想,他的新政,也包含着一些儒家思想,但是他的方法,显然是更偏向于法家的。
他的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跟传统的儒家思想,是存在根本性的矛盾,但跟法家思想是相当契合。
这也是许多正直的大臣,为什么要反对王安石变法。
这太可怕了。
正如张斐所言,只要采取法家之法,那就必须集中权力。
可是经过真宗、仁宗两代,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思想,已经是深入人心。
皇帝突然又要集权,大臣当然会反对。
可是讲着讲着,张斐突然话锋一转,又讲到儒家之法。
最为关键的是,张斐并未将儒家之法说成最优解。
你可以说儒家之法是存有缺陷的,但你不能说,儒家之法不是最优解。
故此士大夫们开始躁动起来。
然并卵,被张斐一句话就给怼了回去。
其实“刑不上士大夫”,是有多种解释的,可以解释的很漂亮,比如说,士可杀不可辱也,并不是说真的不能惩罚士大夫,这也是儒家学问的看家本领。
很多话看上去是至理名言,真的执行起来,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以这些士大夫的才华,他可以拿出一百种理由怼得张斐哑口无言。
但是,这些士大夫还就是要坐实这个特权,故此他们不愿意与张斐去辩解这个问题。
可惜赵顼不为所动。
学术之论,无伤大雅。
士大夫们也在猜测,这赵顼心里在盘算什么。
课堂上的气氛,突然变得是非常诡异。
是各怀鬼胎。
张斐言道:“其实拿儒家之法与法制之法类比,这是不正确的,也是不公平的。”
干什么?
是想往回找么?
晚了。
士大夫们可不买账,兀自是凶神恶煞。
那句刑不上大夫,得罪了太多人。
学生们也不买账,上官均就鄙夷道:“你是怕了么?”
不得不说,这话转得真是太生硬了一点。
“学术之论,岂有害怕一说。”
张斐笑道:“学术之论讲究的是严谨,我方才是不是一再强调法家之法与法制之法就不是一样东西?”
一些学生稍稍点头。
开场就在说这个问题。
张斐道:“之后我又说明,儒家之法与法家之法本质上是一样的,那么换而言之,儒家之法与法制之法也不是一样东西,既然不是同一类东西,又怎么能放在一块比,哪有拿人跟狗比的道理。”
这些话确实是张斐说得,但这令大家又迷惑了。
蔡卞就问道:“既然如此,那你方才又在对比?”
张斐立刻道:“我可没有拿二者对比,是你们在对比,险些还将我给带歪了,造成不小的误会,你们这些家伙不是蠢就是坏。”
“......!”
蔡卞等人都傻了,明明就是你在说,如今惹得士大夫们不开心了,就成我们的锅了,你这也太无耻了。
“这么看着我作甚。”
张斐道:“我方才是怎么说得,我说儒家之法是要跟更偏向法制之法,是也不是?”
“这不是类比吗?”蔡卞问道。
张斐反问道:“这是类比吗?”
“......!”
蔡卞仔细一想,好像还真不是。
张斐又回到木板前,“你们要是实在理解不了,就可以理解为法制之法是终点,儒家之法与法家之法是两个参赛选手,他们都在奔向终点。”
严复怒哼道:“你这分明就是借机抬高你的法制之法,贬低儒家之法。”
张斐笑问道:“如果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老先生认为这是对,还是错?”
此话一出,全场是鸦雀无声。
就连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学生,不禁都是噤若寒蝉。
这回他们算是听明白了。
那大奇葩许遵,此刻也在瑟瑟发抖,这个岳父不好当啊!
但除他之外,其余士大夫都表现的非常澹定,偷偷瞄了赵顼,有些幸灾乐祸。
让你阻止你不阻止,现在好了,他直接冲着你来了。
你真是活该啊!
赵顼并未表现出愤怒,反而是笑着向张斐问道:“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你说这是对,还是错?”
此时也只有他敢开这口。
“当然是对得。”张斐回答道。
赵顼哦了一声:“愿闻其详。”
张斐道:“其实孟子已经说清楚这一点,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何谓‘道’,不就是百姓捍卫自己正当权益的共识,这就是法制之法啊。”
还能这么解释吗?
司马光、文彦博等一干大儒,不免又陷入沉思之中。
好像有点道理,但跟之前他们的理解又有些出入。
赵顼又问道:“既然是对的,那为何自古以来,无人能够做得到。”
“因为这很难。”
张斐说着,又看向叶祖恰,道:“之前他说只要遵守法制之法,就能治理好天下,我就说,他比圣人还要厉害,因为圣人对此也只能望而却步。这一点,我们可以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的竞争中,窥探一二。”
大家都很期待地看着张斐。
要说法制之法,他们其实都还有些迷湖,但要说到儒家与法家之争,这他们可真是不要太了解。
张斐来到木板前,“要说到竞争,就必须要有一个标准,那我们就以法制之法作为标准,来论这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之争。
如今结果我们已经知道了,是儒家之法胜了法家之法,法家之法就只在秦朝发光发热,可在二世之后,就再没有出现秦朝那种制度。
而其中原因我们方才也说得差不多了,秦朝为何二世而亡,就是法家之法是彻底取代了法制之法,秦朝的每一条法律,都是在捍卫君主的利益,没有个人的正当权益,从而违背了所有人的共识,成为无法之国。
所以秦朝只是看上去团结,但其实君民早已经离心离德,必然会快速灭亡的。那么。儒家之法有没有取代法制之法?”
“......!”
学生们沉默以对。
“有没有?”
张斐又再问道。
富弼突然答道:“没有!”
张斐立刻问道:“为何?”
富弼回答道:“因为大多数儒家之法都不是法令,而是礼。”
“正确。”
张斐点了下头,想不到这老头思维比年轻人还敏捷一些,又看向那群不争气的学生,道:“你们一定要记住一点,法家之法是完全取代了法制之法,因为法家之法中每一条法令都是具有强制性,强迫性,这恰恰又是法制之法的特点,故此二者关系是取代。
而儒家之法在大多数时候,是教化,而不具有强迫性的,世上许多道德败坏之人,虽然受到排挤和鄙视,但不会受到刑罚的惩罚。法制之法还是在发挥着一些作用,维护着个人正当权益。
二者相比,显然是儒家之法要更为高明,因为儒家之法是要更接近法制之法的,德与法也是有许多共通之处的。”
这一番话下来,每个人都是茅塞顿开。
儒法之争,已经长达千年。
虽然如今儒家强势,但到底文无第一,从学术层面来说,并未争出一个结果来。
其中一个原因,就没有一个标准。
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放在中间,作为标准,这一对比,就知道儒家之法肯定是要高于法家之法的。
儒家的胜利是必然的。
上官均就道:“这不是挺好得吗?”
“是好啊!”
张斐道:“我也从未说儒家之法不好,目前来看,儒家之法其实就是最优解,是你们认为我是在说儒家之法不好。”
“......!”
一干士大夫抚须面面相觑。
方才他们很激动,是因为张斐强调法制之法胜于儒家之法,是二法之争,他们当然急,如今张斐将法制之法作为一个标准,就不存在高低之分。
但是好像又存在高低之分。
纠结啊!
赵顼突然开口道:“但儒家之法到底还只是接近法制之法,并未做到法制之法。”
“是的。”
张斐点点头。
赵顼又问道:“既然有更好的治理方法,为何不去做?”
司马光和许遵不由得哆嗦了一下。
这个问题要命啊!
皇帝这么问,不代表他是这么想的。
你小子可千万别乱说啊!
其实答桉他们都知道,可从未有人敢触碰这条底线。
但话说回来,宋朝已经是相当不错,到底还有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思想。
甭管是士大夫是好是坏,怎么也比一个人说了算好。
“原因就出在它身上。”
张斐指着木板最下方道。
赵顼凝目看去,惊讶道:“法制之法。”
众人也是一愣,它不是标准吗?怎么问题会出在它身上。
“不错!”张斐点点头,突然反问道:“小民斗胆问官家一句,是先有国,才有家,还是先有家,才有国?”
“......!”
赵顼一怔,又沉眉思索半响,始终未有答桉,不禁又看向周边一群大臣,可人人都是沉吟不语,躲避他的目光,于是他又向张斐问道:“你以为是先有国,还是先有家?”
张斐道:“我认为如果有先后之分,那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但问题就是二者是并存关系,分不出先后的。
而我之前就说了,不管是法家之法,还是儒家之法,都是君主大臣治理国家的方法,为的是国家利益,也代表着君主利益,而法制之法是在捍卫个人正当权益,为得是个人利益。
二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同时又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这一点在税收上面体现的非常明显。
税收多少,就直接体现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时候税收少了,国家亡了,但有时候,税收多了,国家也亡了。”
这一说到税收,大家都是豁然开朗,瞬间明白过来。
原来是这么回事。
张斐又继续言道:“如今是儒家之法占主导,法制之法辅之,一旦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争,问题就都集中在君主与大臣身上,讨论谁给谁让步。
遇到明君,就能处理好这问题,国家也必然强盛,可一旦遇到昏君,那就彻底完了。唐玄宗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如果法制之法占主导,那么就可以死守这条底线,遇到明君,可以一飞冲天,但即便遇到昏君,也不会立刻就国破家亡,可以留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赵顼不禁道:“如此比较,显然法制之法更优。”
张斐点点头道:“理论上这么说是没错的,但是儒家之法可以对法制之法进行让步,君主可以轻徭薄赋,很轻松就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法制之法是很难向儒家之法让步的,因为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权益的共识,不是某个人说了算。
一旦国家受到威胁,可没有一个人愿意多交一文钱税,那该怎么办?最终可能就是玉石俱焚,国破家亡。”
赵顼又困惑了,“如此说来,根本就做不到这法制之法。”
“能,但是很难。”张斐道:“其实在我朝之前,几乎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但是我朝是有可能实现的。”
赵顼忙问道:“此话怎讲?”
张斐道:“就是我朝的祖宗之法,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只要法制之法能够达到祖宗之法的要求,基本上就可以实现。”
大家腰板情不自禁地微微一直,冒出那么一丝丝骄傲。
赵顼也惊讶道:“是吗?”
祖宗之法不是维护皇权的吗?
张斐点点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这可是一条很高的标准,因为其中有一个预防思想,就是说任何事情,你都得先考虑周全。那么应用到法制之法上面,就得设想到,当遇到什么困难,可以启动什么条例,去做出特殊应对,包括,遇到什么新得问题,可以启动什么条例,去增添条例。
儒家之法是遇到问题后,再去想办法解决,而法制之法,是要在之前就要考虑清楚这些问题,对于每一条法律都要求的非常高。
如今的法制之法,是完全解决不了这些问题的,如果现在就让法制之法占主导,肯定完了,因为这需要很多天才去不断地完善,当然。”
张斐目光扫过学生们的脸,“我指得可不是这些自以为是,却又十分愚蠢的家伙。但不管怎么说,这就是我们学习律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