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完了,后悔了。”说出去的话犹如泼出去的水,毛蛋刚刚为了逞能和老板娘置气,可他真的只想好好睡一觉,“也不知道现在后悔还来不来得及。”
一楼后面杂物间里,老板娘扯着嗓子喊了几声。
“水碧!”
无人应答。
“水碧!”这次的声音比刚刚大了一些,老板娘还在用力扯着嗓子喊,但还是没人回应。
“这死丫头!我非得揍死她!”老板娘抄起笤帚就往杂物间里冲,周围店小二各自忙碌着自己的活,没人搭理这茬。除这些人以外还有几个爱看热闹的风尘女子在一旁幸灾乐祸。总之这么一圈下来,没一个人拦着快发疯的老板娘。
老板娘踹开杂物间的门,门开了阳光也照进了漆黑的房间,土灰瞬间扬了一屋子,屋里一个蓬头垢满,满身伤痕的女孩被呛的睁不开眼,嘴里止不住的咳嗽。
老板娘抓起扫把尾,就用另一头狠狠打在这女孩身上,女孩是跑不了的,因为她脖子上拴着铁链。铁链冰凉,几乎快嵌进肉里,勒的女孩脖子一圈通红。女孩惨叫着,但老板娘并没打算放过她,一边打还一边咒骂。
“你是我买来的!不是公主!我都把你买来了你就得给我做事!来了好几天了就会哭哭哭!”老板娘算是骂痛快了,可女孩还是没有反应,老板娘俯下身子又开始来软的,“水碧啊,你是个好姑娘,老板娘也体谅你。这份工作没你想得这么不堪,只是你需要慢慢适应。这样吧,今天碰巧来了个太监,你一会呢就去陪陪他,你也知道太监嘛...没有能力,他不会把你怎么样的。只要你同意啊,一会午饭里我给你加个馒头再多块肉。”
水碧听到馒头和肉俩眼直发光,她在心里权衡了一番最终答应了老板娘。
“这就对了!这才是我的好水碧!”
水碧从那日熘出赵府后,就踏上了去往京城的路。这一路走的多艰难啊,水碧既没有马车,也不认路。总算是鼓起勇气问路了。这人居然还是个人贩子,答应把她送到京城。不曾想京城是到了,可却是卖给了京城不正经的客栈当妓女,刚刚周围的风流女子就是她未来的以姐妹相称的同行。
同行们早就习惯了这里的工作,甚至还取笑水碧假清高。在苏州府地时,水碧什么好吃的没见过,但进了京,受了毒打虐待,忍受了挨饿,现在听到馒头俩字眼睛都能冒光了。为了一个馒头一块肉,水碧就答应了老板娘陪太监一事。
“先去洗漱吧,换身干净的衣服,好好陪着。”老板娘开始教水碧入行的规矩。
...二层房间内,毛蛋还是睡不着,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难以入眠。
“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毛蛋滴咕着,他被这种感觉折磨的心痒,没办法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俩份奏折转移注意力,让自己不这么难熬。
一份是上面写满日文的奏折,另一份是从摆放着一堆奏折里偷出来的。“就是这个洋大人洛夫写给皇上的信,还差点被王公公发现了,还好我机灵,背对着他藏起来了。”
毛蛋打开了奏折,上面歪歪扭扭的写满了洋大人的自述。
“洋大人真是个好人,哎!帮了我这么多!”
毛蛋仔细翻读着其中的内容:“您好皇上,我是苏州府地的洋人洛夫,最近我们镇上出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桉件。第一个发现了大片血迹的夫妻居然被认为成杀人凶手!这很不可思议,朝廷的张大人也不作为,我认为他亵渎官职,实在不配为官。后来我听说死的人是从朝廷出来的大总管王钦,便理解了张大人的做法。张浩存大人这是想讨好朝廷,以这件事作文章,想快速找到背锅的人来为自己升职发财!他根本不在乎王钦是否真的已经死亡,因为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找到尸体,而地上所谓的血迹只是一滩鸡血而已。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张大人依然为了自己的仕途咬死王钦已死之事,甚至他为了坐实这件事情,还冤死了一对夫妻,将他们当众斩首!”
每当看到斩首二字,毛蛋就会想起父母和夜莺被砍头的那日,每每回想起都悲愤交加。毛蛋眼里含着泪继续翻下一页。
“一个优秀的民族应该展现出超前的知识水平和对民众的关怀,只有这样民族才会走的长久,若是为了一己私利不顾百姓死活,那么他将不配为官!而这个民族最终也将走向灭亡!”
洛夫一语成谶,在奏折的最后,他特意解释了在显微镜下人血和鸡血的区别,并强调多次王钦房内的血是人故意伪造的,真正的王钦一定还活着!
奏折里还出现了夜莺俩字的字眼,原来夜莺曾经拜托过洋大人去帮那对夫妻洗脱冤屈,所以洋大人才这么愿意为毛蛋跑前跑后,而夜莺虽是刺客,可有血有肉,一直以来都是个好人。
毛蛋明白了所有的事情,明白皇上为什么执意要杀夜莺。那日在大殿上他们说的几句冠冕堂皇的话,毛蛋也有了新的理解。
夜莺帮助了王钦出逃,还帮助了夫妻俩洗脱冤屈,虽然最后没成功可他尽力了。毛蛋从没问过夜莺来苏州府地所为何事,原来他一开始的任务就是要杀掉王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