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斯想了想说道:
“他没有别处可去,这里就是他的家。”
老约翰看着远方,半晌后说道:
“你有办法?”
凯斯点点头。
“这不光是我们俩的事情,还有李、贝斯、杰米他们。”
凯斯一愣,随后转头问道:
“李,你有没有意见?”
李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我没有意见,里普是个好小伙,不过还是听爸的吧,他有自己的打算。”
凯斯把后半截直接给忽略了,继续说道:
“李没有意见,贝斯也不会有意见的。”
杰米直接被凯斯给忽略了,他在这个家族里并没有话语权。
“而且,你并不需要担忧继承权的问题,我并没有让他加入达顿家族的意思,我只是想给他一个身份,让他活在阳光下。”
老约翰眨眨眼,他确实想差了,他以为凯斯的意思是,让他把里普收为养子呢。
其实凯斯一直没有这个想法,在他看来,女婿可比养子亲多了。
而且他可不想再要一个哥,他有李这么一个哥就足够了。
“那行,你去办吧!”
“OK!”
凯斯点点头应了一声,然后问想旁边的李:
“要不要去县里转转?”
李摇了摇头表示不去。
凯斯点点头,转身就走。
老约翰眯着眼看着凯斯离去的背影,靠在围栏上对着李笑着说道:
“他实在是太有主见了,你们说我霸道,我觉得他比我还霸道。”
李耸了耸肩,不过脸上也是一脸认同。
老约翰其实不想给这个身份,给了以后里普就是自由身了,有可能离开农场。
……
凯斯来到工棚,推开门看了一眼,随后对着里普招招手,里普走过来。
“有没有时间,跟我去一趟博兹曼。”
黄石牧场的所在地是蒙大拿州,加拉廷县,博兹曼市范围。
这个县可以理解为郡,而且确实有郡这么一个翻译。
而加拉廷县的治所就在博兹曼市。
这里面有些复杂,跟美利坚的历史有些关系。
最开始是州,州下面设立县,随后一些乡村聚集的人越来越多,就变成了城市,然后县就会授权设立了市这一级。
而且这边的制度有些复杂,有的市被县管辖,而有的却不是。
所以扯回来,凯斯说的县里和博兹曼是一个地方。
里普点点头:
“走吧!”
两人开上皮卡,出了牧场往博兹曼而去。
路上里普没忍住问道:
“去干嘛?”
凯斯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
“接下来你要跟我出趟远门,当然这只是理由,去帮你办理一下身份。”
里普手一抖,车一晃,他连忙靠边停车,然后死死的盯着凯斯:
“身份?”
“没错!”
里普低下头舔了舔嘴唇低声说道:
“约翰先生……”
“他同意了。”
里普摘下脑子,抹了抹脸,等他放下手以后凯斯明显发现他眼睛比较红。
“这,有办法?”
凯斯拍了拍他的肩膀,指了指前方:
“放心,我有办法,赶紧走,先找个理发店,帮你剪剪头发,修修胡子。”
里普露出一个憨憨笑容,车子重新发动,两人继续上路,等了半晌,里普开口说道:
“谢谢你,凯斯!”
凯斯没说话点了点头。
里普其实心里一清二楚,若不是凯斯,这件事估计老约翰提都不会提。
给一个人安排一个身份,对老约翰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达顿家族拥有着蒙大拿,也是全国最大的牧场,在蒙大拿州,达顿家族是很有势力的。
至于多有势力,从剧中一些细节就能看出来。
州长是他推上去的,州检察长是他推上去的,牲畜协会理事长就是他自己,蒙大拿这个大牧场州所有的牧场主都信服他。
加拉廷县的警长,也就是前面说的唐尼,不过他现在还不是,也是老约翰推上去的,他还是个赌徒。
博兹曼这个城市,就是达顿家族一步步慢慢建立起来的,在博兹曼所有本地人都知道,不要惹黄石的人。
对达顿家族的所做所为,网友们还有一句话形容。
人才辈出阿卡姆,热情好客黄石人。
阿卡姆是DC宇宙的一座监狱,出了很多的“人才”,而黄石说的就是这个黄石。
热情好客是一种调侃,黄石可一点也不好客。
踏入我黄石的领地,要么乖乖滚出去,要么我给你一枪。
哦,对了,还有第三种可能,那就是送你去火车站。
往酒吧放一头疯牛,把一排摩托车撞散架,就是剧中的名场面。
至于里普的黑户问题。
话题还得扯回九七年,没错,又是九七年。
97年7月14日,迈耳市。
简单来说,就是他爸和他妈离婚了,他和他妈还有他弟弟一起生活。
有一天他爸找上门来,对他们一家下死手。
先是把他打晕,然后杀了他弟弟,等他醒来以后,他爸正按着他妈在捅刀子。
他顺手抄起一个平底锅,把他爹的脑袋直接砸成了浆糊。
然后他就跑了,跑到一个牧场主的谷仓里躲了起来。
牧场主发现了他,拿他没有办法,所以就喊来了老约翰。
随后老约翰跟他约法三章,带他回了农场,日后一路就这么过来了。
凯斯看剧的时候很喜欢他。
他对于老约翰非常的忠,用贝斯的话说就是,前面就是悬崖,老约翰让他跳下去,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现在的凯斯对于他没有那么喜欢了。
这事再说就不得不提到贝斯的身上,而且还涉及到了很多人。
简而言之,就是一个老实孩子和一个叛逆少女,两个青少年没把持住,然后就怀了孕。
随后贝斯害怕,就找到了杰米,让他带自己去堕胎。
然后就发生了凯斯现如今想来,估计会杀了杰米的事情。
他带着贝斯来到一家专门为印第安人服务的诊所。
在他询问后已经知道这地儿不能做堕胎,只能彻底切除子宫以后,他在贝斯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是这么做了。
这也是贝斯拿杰米当仇人,见面就怼的原因。
当凯斯发现时,一切都发生了,他没能改变这一切。
他那时候和这一家子感情还不深,所以只是揍了一顿杰米,或者说阴了一顿。
那时候他八岁,还是个孩子,打不过。
但如果放到现在,凯斯觉得自己绝对会杀了他!
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一切。
而且你别看剧中这些人表现有多好,但你真正接触了,才会清楚这些人的性格有多恶劣,都是一帮子坏怂。
实在是好感欠奉!
不过他自己现在也差不多。
已经慢慢的习惯了他们的行事风格,以及三句话两句不离法克的说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