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端起他面前的酒杯和桑坤饮酒,用他那粗犷的大嗓门说道:“没有想到我的好兄弟甘道夫被这些软弱的东方人杀死,我这次奉领主大人的命令来,就是为甘道夫报仇而来。”
桑坤大手一挥,对查尔斯说道:“查尔斯殿下,甘道夫战死是我们谁都不想看到的,为了甘道夫,我们一定会打败这些秦国人,然后用他们的鲜血为甘道夫送行。这次你还带来了血狼佣兵团,我想这些秦军一定会败在你血狼佣兵团的利矛之下的。”
“血狼佣兵团的实力你不用担心,这次我带来的是所有的精锐,希望你口中的秦军不要让我失望就好。”查尔斯搂着坐在他身边的一个西域美女,肆无忌惮地在她饱满的胸脯上揉捏。
对于自己喜爱的女人在眼前被别的男人玩弄,桑坤就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这个查尔斯比起甘道夫更加的蛮横,而且实力更加的厉害,他手下的血狼佣兵团在西域那是大名鼎鼎,有过以一个佣兵团的实力消灭过一个国家的辉煌战绩,所以就连桑坤和甘道夫身后的领主大人,罗马帝国的亲王殿下也都是和查尔斯平起平坐,对他没有丝毫小觑之心。连领主大人都不太放在眼里的查尔斯,桑坤又怎么敢为了一个女人去向他叫板呢。
到了约定交战的日期,除了守卫北郡城的秦军之外,四十万秦军出城列队,在西城门外广阔的平原之上摆好了阵势。北侧是跟随薛斌来的匈奴奇兵,南侧是蒙家军的精锐骑兵,中间陈列着二十五万秦军步卒。蒙恬骑着马在最前面,他手中握有铁枪,腰间佩戴真刚剑,身上穿着那件陪伴他多年的机关铠甲。在他身边依次是蒙礼,杜辉,王离,蒙天赐,图秦,薛斌,和蒙家军的众多将领,他们的目光全部看向更北的方向,那里是胡人大军集结的地方。
和秦军严阵以待不同,胡人的军队是西域众多势力凑集起来的,想要短时间内将他们整合在一起并不容易,所以一眼看去那就是有些杂乱无章,骑兵和步卒混合站在一起,就连弓箭手都是掺杂在步卒和骑兵中间。
唯一能看得过去的就是桑坤和查尔斯身后的两支军队。桑坤的身后都是骑兵,这是跟随他从草原到西域的族人发展起来的,可以说是他的嫡系部队,也是桑坤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军队。查尔斯虽然也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他身后站着的血狼佣兵团和近卫军却都是站在地上的,这是胡人大军的王牌,两支军队加起来有将近六万人,在五十万胡人大军中,六万人并不起眼,但是他们手中锋利的长矛可以告诉敌人,自己绝对不是好惹的。
看着胡人大军的阵势,秦军的众多将领脸上都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这样的阵势哪怕是在当初秦国攻打其余六国时都没有遇到过,这完全就是一帮乌合之众嘛,看看这群胡人身上的甲胄都都没有一件完整的,如何能够和他们精心训练出来的军队拼杀。
“薛斌,你领着你的人,从胡人大军的北面进攻。杜辉,你领我们的骑兵从
他们的南面进攻。记住你们的任务,是冲阵,杀敌多少我不管,你们只需要把胡人的阵型给我大乱,然后迂回包抄,将他们分割开来。”蒙恬下命令道。
杜辉和薛斌抱拳说道:“末将遵命。”两个人调转马头奔向自己的位置。
“蒙礼,蒙天赐。”蒙恬继续说道,“你们二人领十万步卒,在杜辉的骑兵将敌人分割开后迅速跟进,和骑兵一起对分割出来的胡人军队进行剿杀。”
“末将遵命。”
蒙恬看向王离,今天的王离穿的是一件特殊的铠甲,他的身后插着几根将近三尺的长矛,还有他身后的五万人,几乎每个人的背后都是一样背负着五根差不多一样长的长矛,这些长矛都是精铁打造。按照为他们打造这些兵器和铠甲的老周说,这种长矛只要一旦被击中,哪怕不管是人是马,还是老虎野狼,几乎都可以一枪致命。这边是王家精心培养打造的重甲军,名曰百战穿甲军。
“兄弟,这次胡人的近卫军我就交给你了。”蒙恬对王离说道。
王离看向自己的大哥,他骑在马上抱拳说道:“大哥放心,此次是我王家的百战穿甲兵第一次正是出手,正好叫这些不知死活的胡人知道,我大秦国威不可侵犯,触之必死。那些号称胡人精锐的近卫军大哥就放心的交给我吧,我定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好。”蒙恬说了一个好字,然后说道:“胡人最精锐的军队应该就是那支近卫军了,虽然我们不清楚他们有多少人,只要你能够拖住他们,等待我们的骑兵完成任务之后,这些人就无处可逃了。”
王离走到百战穿甲军的阵前,他的目光看向了胡人大军中央的地带,在那里,就是那支近卫军所在的位置。王离的任务,就是率领百战穿甲军直插这颗几乎是胡人大军的心脏。
蒙恬的身后还有五千骑兵和十五万步卒,他在马上转过头来看着身后的这些将士,然后大声说道:“今日胡人犯我大秦疆土,这是我们的同胞以鲜血换来的土地,是我们的先辈生存过的土地,我们一寸都不可让与胡人。胡人虽然势大,但是我们大秦的将士们,你们害怕吗?”
“驱逐胡人,护我疆土!驱逐胡人,护我疆土!”十几万人的声音在这片土地上如同滚雷一般传到了对面的胡人大军,让他们还未开战就已经被这股冲天的战意所摄,战马嘶叫,人心胆怯。
“好,今天我蒙恬不再是你们的大将军,而是你们身边的袍泽兄弟,我们联手将胡人赶出我们的土地。全军听令,杀!”最后一个杀字,蒙恬用最大的力气吼了出来,他胯下的战马两支前蹄高高跃起,然后朝着胡人大军冲了过去。
看着远处秦军如潮水般向自己冲来,桑坤舔了舔嘴角,然后示意全军准备迎战。号角声响起,胡人大军很快便准备好了架势,他们的骑兵冲出阵型,朝着秦军的骑兵而去,步卒举着长矛,缓步前进。
战场上的冲锋,都是以双方的骑兵冲撞开始。胡人的骑兵面对秦军的骑兵,数量上占据优势,而且在之前与秦军骑兵交战之后,他们缴获了不少秦军的骑兵所用长矛,这一次他们也拿在了手上。不过他们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他们抛弃了一贯使用熟练的马刀,而使用秦军的长矛冲锋,这边是犯了秦人常说的兵家大忌。他们很少使用这种武器,在马背上根本施展不开,面对秦军披着甲胄的骑兵,长枪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往往还没有长枪碰不到秦军骑兵的身子,就被秦军要么用枪挡开,要么低头躲过,然后就是被秦军长枪捅落马下。
很快胡人骑兵就发现了他们的愚蠢行为,后面冲上来的骑兵已经丢弃了长枪,继续拔出了自己顺手的马刀,可惜已经为时已晚。秦军的冲锋之快超出他们的想象,尤其是在这种条件下,一旦骑兵冲阵受阻,那么等待他们的只有慢慢消亡。
杜辉和薛斌作为常年率领骑兵的将领,尤其是薛斌,这些年在草原之上几乎就是在马背上过日子,他麾下的匈奴骑兵身上没有蒙家军的甲胄,但是骑射和冲锋近战个个都是好手。胡人的骑兵数量虽多,完全剿灭他们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王离和他麾下的百战穿甲军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对方的那支近卫军,在有蒙恬领着中军为他们在两侧掩护,王离一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阻挡,直直冲向近卫军。
查尔斯也看到了这支奇怪的军队朝自己这个方向而来。此次他的麾下又加入了近卫军,更是让他无所畏惧,既然这支军队前来送死,那他就不客气了。
查尔斯举起手臂,他身后的血狼佣兵团和近卫军立即做好了战斗准备,并且开始迎着百战穿甲军的方向前进。
在双方距离还有五十步远的时候,百战穿甲军忽然停下了脚步,走在最前面的两派士兵将手上的盾牌立在身前,两排盾牌合在一起宛若一堵墙壁顶在了最前面。
查尔斯不明白敌人这个举动是什么情况,接下来他就明白了,因为他看到了一个黑点朝他飞过来,接着他的瞳孔急剧收缩,那个黑点越来越大。终于他看清了黑点是什么东西,那是一根尖锐的长矛,和他手中的那根长矛一样的锋利,它在查尔斯的身边飞过,后面一名血狼佣兵团的士兵被铁穿透身体,然后死在了冲锋的路上。
无数的黑点继续飞过来,不管是血狼佣兵团还是近卫军,他们身上的甲胄根本就像布做的一样在这样的长矛之下毫无抵抗之力,只要被击中,那就是死亡。
“举盾!”查尔斯停下马大声吼道。
可惜为时已晚,他们已经冲到了距离百战穿甲军不到二十步的距离,这个距离上举起盾牌固然有用,但是当他们冲到敌人面前的时候,敌人手中的长矛可不是从天上落下来的,而是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突然从前面的盾墙之中伸出,冲到百战穿甲军阵前的第一批血狼佣兵团的士兵几乎是瞬间全部阵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