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来告诉你一点,肋骨是很脆弱的。”
说完,陈暮就直接一肘子打在了砖头哥的腋下,当时砖头哥就闷哼一声,倒飞出去三米远,然后再也没有起来。
“杀、杀人啦!”
一个小混混尖声惊叫到,周围几个混混也是全都慌乱了。
“我们只是收了刘瞻五十块钱来充场面的,大侠饶命,别杀我啊!”一个明显不专业的混混直接吓哭了,腿一软竟然直接跪下了。
“唉,他们要是早有你们这种觉悟,那我又何必与他们动手呢?何必呢?”陈暮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一摊手做出了一副无辜状。
“那,大、大侠,他们没事吧?”一个小混混壮着胆子问。
“没事,一个下巴脱臼,一个肋骨断了一根,这已经算便宜他们了。”
陈暮说着,似是想起了什么,“记得让他们去给那个全市最好的骨科大夫增收啊。”
小混混们全都咽了一口唾沫,点了点头,颤颤巍巍道:“好、好的。”
陈暮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哈欠,就朝家中走去。
“这个家伙,真可怕。”一个小混混讷讷道。
“咱们快走吧!”
“是啊,嘶!”
小混混们扛着两人灰溜溜的逃走了。
陈暮转身,一脸平静的回了屋,林诗音一脸崇拜地看着他,他刚才的帅气让林诗音一阵咋舌。
“别问,先吃饭。”陈暮说罢,就洗了个手,坐回了餐桌,继续吃牛肉。
吃饱了饭,送走了林诗音,陈暮洗漱完毕回到了房间之中,早早歇下了。
虽然已有凝脉境的修为,但这一次的诊断却也还是耗费了他太多的心神、灵力。
本身,现在这个世界灵气就十分稀薄,想要恢复灵力,只能够通过吃一些大补的药来恢复。
翌日清晨,天刚放亮时,陈暮的手机响了起来,接起一看,是一条短信。
“师傅,你就收了我吧!”
“这家伙真是贼心不死啊。”陈暮有些哭笑不得,只看这一段文字,他就一下子明白了,发来消息的人是自己的发小唐金。
懒得搭理他,起床去给小奶猫喂食。
“早啊,陈暮。”陈振华伸着懒腰从楼上的房间里走了出来,来到电冰箱前取出了一盒牛奶。
身为一个大企业的CEO,陈振华的这一顿早餐十分朴实无华,简直可以用随随便便来形容。但这就是他的习惯。
陈暮也受到他的影响,行事低调,所以也不为昨天的事感到自傲,毕竟没人会把拍苍蝇当成一种成就还到处去说。
“早啊,叔叔。”陈暮伸了个懒腰,看了眼手机上的日期,说道:“今天我得去看看林嘉译的恢复状况,我先出门了。”
“嗯,路上小心。”陈振华睡眼惺忪地吃着早餐。
陈暮的代步工具很简单,就是一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产的凤凰牌自行车,这辆车在当时可是身份的象征,但是经过岁月的消磨,凤凰也蹉跎成了草鸡。
这一辆车上锈迹斑斑,拿放到博物馆里去跟兵马俑摆放在一块,可能都不会有人瞧出有什么不同来。
看着陈暮骑车离开的背影,陈振华一阵苦笑:“这孩子,真是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