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新婚妻子度蜜月,是很爽的。
现代人通常是坐飞机出国旅游。
古代嘛……史斌带着六百骑兵,一堆勐将出去游猎,也挺爽的。
阿翎也会骑马,非要跟着。
史斌拗不过这个小机灵鬼,只好由她。
说实话,如果总向勐将们讨教打仗方法,真挺自降身价的。你身为这群人的主人,却啥也不会。
如今问媳妇就行了。
看这媳妇娶的,全能型选手。
东平府程太守给他们备足了粮草,够他们爽上一个月的了。
这天,史斌带着众人游荡到东平府外的太平镇。
这里水草丰茂,肥鱼时而跃出水面。
远处山峦层叠,树木丛生,风景如画。
泥土的芬芳,花儿的清香,与这鸟鸣深涧,天空清澈的好天气融合在一起,真是这乱世少有的太平地。
“师兄,看那几个在河边浣纱的女孩儿,其中有一个很漂亮。”阿翎指着河边对史斌说。
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一个女孩身材曼妙,转过身来,还真是让人眼前一亮。
她把纱给了其中一个女孩,然后不知和她说了什么,就往相反方向走去。
而其它女孩各回各家。
漂亮姑娘谁都想多看几眼,这是人的本能。也不一定非得是男的这样想,女的其实也这样想。
比如阿翎,她本人就挺漂亮的,可她就是看喜欢漂亮姑娘。
养眼啊。
只见那浣纱女孩儿神情萧索,朝树林里走去。
虽然离的不近,但也能看清。
大家都在好奇,她要干什么?
手无寸铁,这么柔弱,也不像是去打猎的样子呀?
她掏出白菱,用力向上一甩,挂在树上,然后从树底下搬来一个好像是木盒的东西,看来是早就准备好了,偷偷放在这里,准备今天用。
她踩在木盒上,将脖子伸进白菱里。
“快救人!”
史斌飞身上马,一马当先,朝女孩冲去。
众人急忙上马跟上。
皇天保佑善人,幸好阿翎喜欢看美人,一直盯着她。
要不然,只要史斌晚行动一秒,这姑娘死定了。
她把木盒踢倒,身子悬挂在树上的时候,史斌怕救应不及,远程就把佩剑飞了出去,第一时间切断了白菱。
这姑娘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手腕上带着澹红色的丝绸手镯,不能像别人家的女孩那样买的起玉镯,只能自己做个山寨版。
女孩哪有不爱美的。
穷有穷的美法。
她脸色极是苍白,童孔中带着绝望之色,嘴唇干裂,眼神空洞。
她买不起头饰,任秀发飘扬,更显憔悴。
她的粗布裙摆在风中轻轻飘摇,就像是一个正准备飞向天际的精灵一般。
她那毫无生气的神情,不是痛苦,而是漠然。
对这个世界的彻头彻尾的漠然和决绝。
不再留恋这里的一切。
就如同那枚失踪了百年的玄尊令。
世人皆知它存在过,却寻不见它的影踪。
姑娘悠悠醒转后,见身边围了这么多人,过了好久才惊道:“你们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连死的机会都不给我?”
阿翎好心疼她,这离近了一看,这姐姐也是标准的美人胚子。
普通女孩反而没那么多故事。
漂亮女孩活在乱世,想没烦恼,都不行。
长的漂亮,活在乱世,本身就是一种罪过。
何罪?
无罪也,怀璧其罪。
阿翎曾经也有过痛不欲生的经历,身为女孩,她对这种轻生的柔弱女孩最能感同身受。
她由衷地安慰道:“好姐姐,不管你遇到什么难处,和我们说说好吗?我们一定能帮你。如果是需要钱,你尽管说话,我有一千两银票,全给你都行!如果有恶人欺负你,我师兄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
女孩儿怔怔地看着众人,不说话。
那神情,分明是不相信。
阿翎摸了摸腰部,用眼神示意他们的领袖,可以披露身份吗?
史斌点了占头。
“我们是守夜人。”
女孩一下子坐了起来,两眼无神,却还是问道:“真的吗?”
阿翎掏出腰牌,给她看。
她很陶醉于这种感觉。
我也有机会,以守夜人的身份得到别人的尊敬啦!
她多希望女孩能夸她几句,小小的满足一下虚荣心啊。
然后她就听到女孩说:“这个世道,真是彻底乱套了,小屁孩也能拿守夜令,老百姓还有什么指望?”
阿翎:“……”
史斌看了阿翎一眼,不怀好意的笑了,然后他取出天尊令,给女孩看:“姑娘可相信我?”
女孩的眼中重新恢复了神采。
她双手合十,喃喃道:“谢谢老天爷,谢谢老天爷……”
“你先别忙着谢老天爷,你且先和我说说,你遇到了什么难事?”史斌递给她水壶:“渴了就喝,这里有肉干,随便吃。”
这姑娘长的太瘦弱了,不是苗条的那种瘦,而是典型的营养不良。
“真的可以吃吗?”不知多少年,没吃过肉了。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所以她要求证。
别到时吃了,你又说不让吃。
活成这样谨小慎微的模样,也真可悲。
毕竟对她来说,有顿野菜吃,就不错了。
她吃了五块肉干,水也喝了半壶。
然后给大家说了自己的身世。
意外并没有在这乱世发生,又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反正阿翎的眼泪就没断过,木兰妹子也心生怜爱,哭个不停。
这姑娘名叫卢薇,父母早丧。
她是在哥哥的背上长大的。
她哥哥名叫卢敬轩。
吃的不够,哥哥就自己挨饿,给她吃。
兄妹俩不知受了多少苦。
后来他俩走了上百里路,投奔到伯父家,希望能活下去。
伯父说,你帮我种地,至于那个累赘,卖到青楼算了。
哥哥死不屈从。
然后他俩像狗一样被赶出去了。
只能继续乞讨为生。
穷疯了的时候,哥哥偷东西给她吃,差点让人活活打死。
她哭求对方,连我也一起打死吧,对方才起了恻隐之心,放过了他们。
后来有个副将招兵,收义子,把卢敬轩给收了。顺便把卢薇收成义女。
说是义子义女,其实就是炮灰,副将为了让他们更好的给自己卖命,把这帮义子送到一个高手那里学艺。
这高手其实也就是个绿林大盗。
官和贼狼狈为奸,猫和鼠友好相处,这事在大离朝,真不是啥新鲜事了。
这对兄妹拜了这个师父,学了一身武功。
后来要进阶高级剑术的时候,师父大幅提高要价!
副将心里虽然不高兴,但也只能同意,于是他对卢敬轩说,让你妹子滚回家,老子不给她交学费了。
卢敬轩心有不甘,可他知道,无论怎样,都不可能说服义父。
他还知道,如果妹子能够学一身武艺,将来一定有能力自保,可以在这乱世艰难的活下去。
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妹子也可以活下去。
凭这出众的相貌,再会一身武艺,至少能增加嫁到好人家的几率。
但如果就此半途而废,他们这么穷,还没点过硬的本事,女孩子光凭相貌有啥用呢?又没文化,一无所长,难道真的只配去青楼混饭吃?
或是,将来给妹子找个条件特别差的男人嫁了?跟着他受苦一生?
他是这样想的,如果妹子武功练高了,再不济,以后也像这高手师父一样,开门授徒,总可以有尊严的活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