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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判例法主审官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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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斌和孙昭谈了将近半个时辰,把这事的处理结果,理出了头绪。

法制体系,分为法典法系和判例法系。

史斌采取后者。

说简单点,法典法系以法典为主,判例法系以判例为主。各有优劣(有兴趣的读者自行搜索相关论文吧,这里不展开)。

法典法系相对僵死,判例法系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特别大。他以自由心证为主,以达到公平为目的。

孙昭临走前,问道“皇上,那到时您还出席吗?”

史斌摇头道:“不出席。没必要每个案子都出席。这次也不必十三司会审。你来主审即可。”

“臣领旨。”孙昭拜辞而去。

这个极端案例,平时极其不常见。

但它就是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这个案子本身既挑战了社会道德,也挑战了法律底线。

类似于法学名家提出的电车难题。

可否为成全一个包含多数人的法益,牺牲一人?

争了上百年,至今争不出令所有人都满意的结果。

也不可能有这样的结果。

案件层层上报到大理寺,沿途官员不敢懈怠,史斌对懒政的处罚是极其严厉的。

这些官员,备好车马,签发过境文书,一路放行。

沿途中人不敢为难,继续放行。

连吃的住的,也是朝廷全包。

这个节骨眼上,也没人敢贪这些钱。无数双眼睛都盯着呢。

古代娱乐节目极度匮乏,要不武松打虎那种惊天动地的曲目为何能传唱千年呢。

但那种事,千百年来也就只能赶上一次。

所以现在民众就把这些极度奇葩而又极度经典的案件当成国内的大新闻了。

看来史斌的普法效果是相当的好。

而他这种新的法制理念,和以前“捶楚之下,何求不得”的一刀切审讯方式大不相同,每次史斌和他的守夜人,都能把案件处理到令大多数人满意的结果。

而不是像吕氏当政权,永远是穷人无处喊冤的地步。

于是本案当事人,包括人贩子、宋氏子,宋氏夫妇,以及苦主李氏夫妇,齐至京师。

大理寺主审官孙昭,公开审理了此案,允许各界人士旁听。

审判庭大门全开,民众可以挤在外面旁听。

以前吕氏时代的审判是秘密进行的。

现在史斌公开审判,反倒便宜了一些站街贩子,他们通过贩卖好位置,来挣钱。

史斌亲自指示守夜人,对这些黄牛,逮住一次割一次手指,记录三次仍然不改者,斩首,没收全部家财。

自此恶意加价坑老百姓的黄牛绝迹。

百姓们为了站好位置,有的甚至半夜去排队。

这成了大离一景。

与其说是关心朝廷审判大事,倒不如说更想看热闹,想看看这案子怎么判,回去好把这些见闻拿去和边远乡村的亲戚吹牛。

孙昭组成了合议庭,除了他本人,还有四名守夜之仆。

书记员,以及监察厅人员,也全部出席。

刑部亦派了一名侍郎在审判庭旁听。

孙大人的审判行为,监察厅的官员全程监督。

史斌的这套设置,完全是后世三权分立的议会雏形。

立法与司法分离,司法与监察独立。

孙大人刚说完开庭,监察厅的官员武松就向众人宣告了监察厅的作用:

“依大离律,本监察厅将监督审判庭的一切审判行为。如有不公,本官会当庭抗诉,由丞相大人另组合议庭重审!”

武松的职位,其实就相当于后世的检察院官员。

大离百姓益发能感受到朝廷执法的公正与威严。

在一个如此重视程序正义的朝廷,公正会在很多个案件中得到实现。

而以前历代封建皇朝,法官只追求破案率。那这事简单,只需要刑讯逼供,冤死良人即可。

重刑之下,你想要什么口供,他就给你什么口供。

所以那些人不可能比大离朝史家皇帝的治下子民活的幸福。

苦主作为原告,当了一辈子苦哈哈,如今来到天子脚下,皇城禁地,早就惊的手足无措了。

本来他们非常害怕对方有钱有势,万一买通主审官员,玩死自己,还不像玩死蚂蚁一样?

但当李氏夫妇偷眼去看宋氏夫妇的时候,发现他们早已冷汗如雨。

他们活在边远山村,王道政令不到的地方,哪懂大离律?

他们哪知道,此刻最需要担心的不是他们,反而是宋氏夫妇!

因为他们是必死之罪!

李家这老汉因太过惊惧,处身在这威严庄重之地,吓得噤若寒蝉,需要他说话的时候,反而不知道怎么说了。

第一次来法庭的很多人,其实都这样,吓得腿发软那都是轻的。

这时反倒是李家老太太豁出去了。

她跪下就磕头,向孙大人倾诉满腹委屈:

“青天大老爷在上,民妇冤枉啊!民女和老伴一生穷困,膝下只有一子,他就是俺们的命根子呀。没了他,俺们连活着都没滋味了!”

“孩子刚丢了的时候,孩子他爹好几次要上吊,民妇也是一病不起……”

“这些年,我们每一天都活得生不如死……”

“都怪人贩子把我们害的这么惨!求青天大老爷对他处以重刑!”

李氏没文化,东一句西一句,诉说着自己的委屈和不易。

好歹总算是说清了。

为了防止拐小孩的人渣狗急跳墙,大离朝对人贩子不判死刑,并且让他去监狱里挑一辈子粪,也算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这震慑力是巨大的,不杀不剐,挑一辈子粪,无数人宁可穷死也不想当人贩子了。

没被抓住的那些人也都老老实实改行了。

除了这些陈年积案,新的偷小孩案件,已经少之又少了。

因为以前基本没啥风险,判的太轻,偷完孩子卖了好多钱,即使被捉,判几年,花点钱也就出来了,可以继续作恶,没啥成本。

是吕氏的所谓仁政救了他们。

他们非但不感恩,还骂吕氏是弱智。

吕氏不亡,真是天理难容。

人贩子想起自己接下来的痛苦遭遇,早就哭成了泪人,还不敢哭出声。

他怨恨自己怎么这么倒霉。

本来大离律颁布后,因为对人贩子的处罚太重,甚至还要没收全家所有财产,光罚钱这一招,其实比杀了他们还狠十亿倍。

现在在偷小孩,太不划算了,风险太大,代价也太大。

他家现在儿孙满堂,这些年也积累了上千金……

全部守夜人查封了。

女儿、孙女有着落,全被教坊司养着。

儿子孙子就只能乞讨为生了。

他在想,如果这案子永远不被翻出来该多好啊。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听着苦主的指控,他把头低的不能再低了,都要趴地上了。

而宋氏夫妇更吓呆了,因为等待他们的是凌迟。

按照审判程序,师听两造。

原先说完了,允许被告辩解。

孙昭大喝道:“被告发言!”

宋氏夫妇顿感天旋地转,宋夫人直接晕倒了。

宋老爷跪在地上说:“大人,要杀要剐就赶紧的吧,草民没啥可说的了。说了也没用。”

说完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

现在如果孙昭按大离律判刑,直接杀了宋氏夫妇,谁也没法多说什么。

但庭审现场却发生了剧变!

宋氏子发疯一样的朝着柱子撞头!

撞的满头血,被迅速冲上来的官兵拦住后,他大喊道:“守夜人断的不公平!如果判我父母死,我也陪他们一起死!守夜人名义上为苦主讨公道,实则却是害死我也!”

民众议论纷纷,有说他是白眼狼,忘记父母生养之恩的。

也有说他得了养父母大恩,活的跟神仙一样,做出这样的反应其实也正常。

于是最令人匪夷所思的庭审现场出现了。

人性真是难以捉摸。

被告一心求死,不辩解。

而原告的亲生儿子,全力批评自己的亲生父母小心眼!

并且全力维护养父母。

这时宋夫人醒了,听着儿子的话语,见他为了维护自己夫妇二人,竟然受这么重的伤,还以死相挟。

她心下大为感动,大叫道:“儿啊,娘听你这么说,死也值了!好儿子,爹娘真没白疼你!罢了,我们既然已经做了这自私自利的缺德事,就任由孙大人剐了我们吧!”

宋老爷也笑道:“有儿如此,死也瞑目了!好儿子,感谢你这些年给我们带来这么多快乐。我们岁数大了,死就死吧。答应爹,你要好好活着!爹娘既然犯罪,死就死吧,没啥可说的了!”

现场一度陷入混乱,众人各执一词,乱哄哄的跟苍蝇叫一样。

“肃静!”

孙昭拍出惊堂木。

他问道:“宋氏子,你并不怨恨人贩子把你从亲生父母身边拐走,也不怨恨养父母剥夺了你们的骨肉之情,是也不是?”

宋氏子疯狂的喊叫道:“对!他们对我恩重如山,对我好的不得了,我凭什么要恨他们!我在以前的家中,天天受虐待,挨骂挨打,他们对我一点也不好!仗着生了我,就觉得我欠他们的!啥都不给我买!若在那个家庭长大,如今我连媳妇都娶不上!现在我过的是神仙日子!姓孙的,你要是杀我爹娘,有种的你最好连我一起杀!”

孙昭审案,是为了给民众带去公正。

他从来不屑和任何人,尤其是低层次的人进行任何无意义的争吵。

他不搭理宋氏子,和四位守夜之仆商讨此案,和他们说了皇上的指导方针:“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发挥自由裁量权。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商讨一会,得出一致结论。

然后孙昭向右上边拱手,宣布:“皇上授本官自由裁量权,你和二被告感情深厚,本官准你之请,不杀你的养父母!”

场上出现久违的安静。

死了一样的安静。

一家三口疯了一样的磕头。

“谢谢青天大老爷法外开恩!”

宋氏夫妇本以为今番是必死之罪,一想起那痛苦的受刑场景,就本能的害怕。

但既然被捉住了,审出来了,抵赖不了了,除了一死,又能怎样?

只能无奈的感叹晚景的苍凉,然后以多年来和儿子相处的快乐来安慰自己:值了,安心上路吧。谁让咱们犯了死罪呢。

史家皇帝颁布《大离律》后,几乎任何罪种,都不溯及既往。

什么意思呢?

就是新罪出来之前的罪,不受处罚。

新罪出来后,再犯该罪,才以新罪处罚。

而拐孩子的罪,居然不受这么重要的原则限制!可以无限溯及既往!

这是特例中的特例,可见皇帝有多痛恨这种行为。

而且还判的这么重。

罚钱,不止罚违法所得,甚至只要涉及拐孩子买孩子,全家合法收入也要罚光!

一句话概括,此罪绝不轻赦!

至于假释,减刑什么的,适用其它罪种,唯独不适用于拐孩子的!

但谁又能想到,在如此严密的法网下,他们竟然还能活命?

看来这史家皇帝,真的是有点道行。

他是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公正。

孙昭宣布完,苦主原告李老汉不服,挺直身子辩道:“大人,这不公平!就因为他家有钱,就可以免死吗?就因为俺家穷,就可以被他伤害这么多年吗?”

民众也都发出同样的感慨,有人甚至非常不满,直接抱怨孙大人不像民间说的那么公正无私,而是公开偏袒有钱人。

孙昭道:“肃静!”

没人敢说话了。但不服气的眼神,写在脸上。

孙昭解释道:“皇上设置此法的目的,是为了打击人贩子,惩罚拐卖小孩的行为。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形下,被拐的小孩和其亲生父母的感情特别深厚,他们不甘心被人如此摆弄命运,以致骨肉分离!所以为了从源头上打击拐孩子的事,皇上下旨重罚买家!这既是为了严惩这类犯罪,更是为了给被拐的孩子和其生父母出气!”

“而此案,极其特殊!一万例同类案件中,也出不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原告对孩子不好,却又不善加看护,致其被人拐走。而被告非但不虐待孩子,还对他特别好!最重要的是,孩子本人,不恨养父母!如果一味的依大离律,杀了其养父母,未必能得到公正的结局!”

宋氏子大喜道:“大人英明,皇上圣明!”

宋氏夫妻也都高兴的说不出话了。

刚才是害怕的不知说啥,现在是高兴的忘乎所以。

而原告夫妻早已哭成了泪人,他们向武松磕头说:“大人,此案不公,望您制止!”

武松不耐烦的说:“孙大人执法严明,从来没办过一件亏心案子,你急什么,且他听说完!如果确实不公,本官再抗诉不迟!”

原告李老太太说:“那么孙大人,我们受的伤害就一点事没有了?我们失去儿子,这么多年,是怎么熬过来的,你一定想象不到!”

说完泣不成声。

李老汉也哭诉不公。

孙昭对宋氏子大喝道:

“李氏子听着!你愿意在养父母家享受神仙一样的生活,这是人之常情,既然你有这个命,本官不想因为这个苛责你!但是,你亲生父母既然生了你!你就必须为他们养老送终,这个责任,永远不能推脱!”

宋氏子道:“我家有的是钱,我不推脱,保证让生父母过的好就是了。大人放心。”

“宋氏夫妇听着!因此案极其特殊,本官虽免你们死罪,却不能免于处罚!罚你们拿出一半家私,向李氏夫妇谢罪!另外,一个月中,一半时间,李氏子在亲父母家住,另一半时间,在你家住。至于逢年过节,上午在亲父母家过,下午在你家过!头一天,在生父母家中住,当天,在你家住!”

宋氏夫妇听了此言,赶紧答应:“大人的话,草民一定照办!”

武松问道:“李氏夫妇,现在可还觉得孙大人断案不公?”

李氏夫妇忙不迭摆手说:

“没有没有。”

“这个结果,草民接受!”

既能得钱,又能得到儿子,但养父母那边也不能断,这也算是人伦之情。

因此案最关键点,在于儿子不恨养父母,更不想杀他们。

所以法官也得体谅此细节。

他们的事处理完了,接下来该处理人贩子。

人贩子内心窃喜,心道连宋氏夫妇凌迟的罪,都能免掉,那我岂不是更没事了?

他连连向宋氏子使眼色,意思是你的富贵是我给的,快救我!

宋氏子会意,向孙昭求饶道:“大人,既然可以免了我养父母的罪,可否也免了人贩子的罪?我也不恨他。”

武松骂道:“放你妈的狗屁。朝廷法度,是让你讨价还价的吗?”

孙昭亦怒道:“本官见你和养父母情深义重,不忍以法剥夺他们的生命。人贩子犯了重刑,破坏了最重要的人伦法益!也毁了社会公德!岂能因你一人案例特殊,就废朝廷之法?来人,将这人贩子打入大牢,终生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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