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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守夜人,行议会监察权!变法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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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粮食危机,老百姓有饭吃了,就不逃亡了,个个感念新君恩德。

而且存粮能挺到秋收,史斌终于松了一口气。

史斌在未央宫大宴群臣。

那些遗老,通过拍马屁上位的那些,为了讨新君高兴,先是当众吹捧一番史斌的功绩,然后请他去泰山封禅。

这些家伙连泰山在哪都不知道。

更不知道现在那地方已经被梁国占了。

萧飞当众讥讽这位不接地气的吕氏旧臣:

“大人是想让皇上去梁国的地盘上封禅吗?”

引来众人哄笑。

萧飞和史斌一样,都是实干派,讨厌这些华而不实的人。

但为政讲究的是协调。

吕氏旧臣也不能一个不剩的全撤掉。

否则干活的人不够。

史斌看着他那被众人嘲笑的窘样,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搭理他。

旧的统治秩序必须改革。

趁现在休养兵马期间,正是最好的时机。

宴会结束,史斌只留下萧飞。

因为有些话,只能和高人说。

君臣二人通宵达旦,聊了很久。

史斌先打开话题:“萧卿,旧制度中,司法受制于上峰,连俸禄都是上级

官府给他发的,所以要想做到不官官相护,不颠倒黑白,是不可能的。”

萧飞应道:“那就杀,有多少枉法之人,杀多少枉法之人!”

史斌摇头道:“杀不光的,杀了这批,再用一批,还是这样。”

萧飞沉吟道:“皇上说的有理。那,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吗?要怎样才能杜绝这种事?防止他们联合起来坑害百姓?”

史斌道:“要改革旧制度。”

萧飞:“上千年的旧制度,积重难返,要怎么改呢?”

史斌:“从守夜人入手。守夜人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这就好办了。只

允许从民间招募守夜人和守夜之仆,不许世家子弟充当此职。保证他们和任何人没有利益纠葛。”

“另外,守夜人直属于朕,由朕管辖,向朕负责!朕养足他,让他衣食丰饶,若再敢收受贿赂,重罚!若敢结党营私,朕以法诛之!”

萧飞道:“这点没问题,守夜人全是陛下亲自挑选出来的品行过人之辈,而且陛下的赏赐也丰厚,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

史斌道:“他们的任何用度,一律由朕直接拨付,不光给他们衣食,朕还要给他们荣耀,地位。这样就可以保证他们不会和任何人地方官员,官官相护,也没必要去趟任何浑水,更不必和这帮烂人搅在一起。”

萧飞补充道:“如果和世家和官员家的女儿结亲,则不许他在此地充当守夜人。”

萧飞悟性很高。

这一点让史斌很赞同。

“你说的对,有了亲家关系,必须要避嫌。要让他们离的特别远。”

古代又没有互联网,也没有电话,联系起来不方便,光靠信使那可慢多了。

离的远,也就很难结党营私,中饱私囊了。

守夜人戒律中,本来就不许做生意,也不许介入到任何生意中。

其家人亦不许做生意。

否则只是沾了点边,就难免会陷入利益纠葛中,自会有小人给他行贿。

现在史斌和萧飞还要把戒律继续完善。

萧飞这么聪明,听着史斌说起21世纪的先进制度,仍是听的很累,很难接受。

因为实在是太激进了。

按照现在的《大离律》,以县为例,县令什么都管。

上马管军,下马管民。

管钱粮征收,他还要管审理案件。侦查案子的事也得靠他。

除此之外,他还得迎来送往,接待其它县的官员,为了自己的前途,还得打点上官。

如果他有狄仁杰的那样的能力和人品,自然是能把所有事项都处理的井井有条。

可是这么多工作实在太累了。

县令也是人,也想休息。

普通人尚且没人愿意过997的日子,何况一县父母官。

在皇城朝拜之时,县令自然连个屁都算不上。

但到了他的一亩三分地,天老大,他老二。

捞够了钱,他也想和美女爽。

还要安插自己家人享福。

如果可以不管政事,天天喝酒睡觉那就更好。

于是他就把手中的活计,分发给师爷以及手下打手去做。

这样一来,把县里搞的乌烟瘴气,那就不奇怪了。

而按照史斌的改革方案,县令就别想过这种日子了。

他的担子会轻些,但没机会明目张胆的贪污了。

按史斌的架构设想,县令只管民政。

司法由专业法官来做。

侦查也由专业捕头来做。

而最重要的事,增设了监督检查权。

这最重要的权力,则守夜人和他们的守夜之仆担任。

监察者,有权力出席并监督整个审判过程。

如发现适用法律有误,或是程序有误,或是断案不公,有权力当庭纠正,并要求司法者换人重审此案。

监察者还有权力监督民间政令施行情况。

更可以监察县令本人是否贪污!

若徇私枉法,三大尊者有先斩后奏之权!

而罪犯不服缉捕,敢于反攻守夜人,则守夜人可当场格杀之。

而守夜之仆除了在和罪犯战斗中杀人外,其它场合不能直接杀人,需要上报长官,或是抓了罪犯,交由他们的长官处置。

司法和侦查权,同监督权一样,要独立于官府。

也就是说,他们是独立的组织,只对皇帝负责,由皇帝直接拨款。

他们在任何地方都不受县令管辖,尤其是钱财上!

如果由县令发工资给他们,则他们必然处于仰人鼻息的位置!

永远放不开手脚!做事难免顾此失彼。

官府让他办冤案,他不敢不听。

新法先在长安一地施行,若有不利之处,即行修正。

若明显好用,则推行全国。

从古到今,变法改制向来是一件难事,因为它必然会触动守旧派的利益。

所以王安石也好,商鞅也好,想变法,要么失败,要么惨死。

而大离朝则没有这个的顾虑。

因为史斌是皇帝。

站在权力顶峰,没人能动他。

他的话,就是一言九鼎的圣旨,所有人必须遵从。

一道圣旨下去,长安城建立了审判署,侦查署,和守夜人自己的机构监察署。

长安太守,没资格过问这三司之事。

三司长官也不得和长安太守以及任何官员交往。

长安各县,也都成立了低一级的三司。

从这时起,三个部门分立。

而立法权,由皇帝本人行使。

史斌召集长安所有精通法律知识的人,重新修订《大离律》。

三月,新律修成。

萧飞高兴的捧着新修的律法书,对史斌说:“陛下,以后请您亲自统领司法权!”

“不行。”史斌摇了摇头。

萧飞不解:“为何?陛下亲自颁布的律法,难道不应由陛下本人亲自总领司法权吗?”

“以法治国,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立法者不能司法!否则一定会产生不公!”史斌解释道。

萧飞一头雾水。

他聪明一世,可他不可能领悟后世的法律精髓。

“意思就是说,法律是朕制定的,那么,绝对不能由朕司法!否则朕就可以随意解释法律,只要朕高兴,可以让任何案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萧飞恍然大悟:“皇上,您真是太高明了!”

想让他这么骄傲的人夸人很难。

但此刻他不服不行,因为后世的先进法律知识精髓,足以碾压他八百年。

他更是从心底明白,皇帝依法治国的决心。

为了把江山治理好,为了让大离走向富强,皇帝竟然肯分散自己的权力!

历史上有几个皇帝能有这样的悟性?

都是大权独揽,李世民这种智商太高的,固然能够处理好。

而其它人,恐怕也只能像隋炀帝、李后主一样,越搞越乱了。

而史斌则不同,他分权,是为了集天下英才之智,为他所用!

万人之智,当然胜过他一人之智!

果然,最高一级的司法长官,史斌选了个大离朝最精通律法的老吏。

此人一身正气,却屡受奸臣排挤,直到遇到新君,才得以大展拳脚,一吐

胸中不快。

监察总长,由狄公担任,也算人尽其职。

天下恶人,就没人不怕狄公的。

不认识狄公,也认识他手中那杆神狙。

侦查总长,由王浩担任。

这小子倔是倔,品行是真没的说。

而长安太守,只管处理民政。

甚至连公共行政权,也被剥离,新成立的行政署总长由郭靖担任。

这个权力很广,比如征税等事,都属于这个。

郭靖是宽厚长者,任此职正合适。

太守和县令只处理民政,担子轻了许多,如果再不能治理好民众,不能施行仁政,让百姓过上太平的日子,那就是真是该死了。

粮食已经够用,为了让百姓休养生息,史斌已经第三次下令减税了。

减到了三十税一。

在皇帝这个低税政策下,谁要是再把敢老百姓逼的没法活,不用解释了,自己提着脑袋和狄公的枪说吧。

新政施行半年,长安大治,民众欢悦。

各地纷纷上书,要求皇帝推行新政。

主动上书的长官,受到皇帝表扬。

没主动上书的长官,受到皇帝公开斥责,夺官削爵,贬为庶人。

这帮人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还不如快点支持新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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