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江两边的灯火都灭了,孙可可与沈扬帆仍倚靠在车头,无话无眠。
江中心传来高高低低的蛙鸣声,时不时还有调皮的小动物跳落水中的声音。风景、高楼大厦、各怀心事的人们都陷入了浓浓的黑暗中。
孙可可时不时地跺着脚,这才引起了沈扬帆的注意:“你怎么了?”
尴尬地指了指脚边,孙可可奇痒难忍地说道:“我被蚊子咬了,好痒。”
沈扬帆轻轻叹了口气,这个女人可真会破坏气氛,如果不是那只该死的蚊子,现在,他应该可以再次品尝到那美妙的滋味了吧!
沈扬帆没料到的是,还有更煞风景的事情发生了,孙可可的肚子不争气地传来了咕噜咕噜的声音,即使身在黑暗中,孙可可也还是能感受到沈扬帆投来的探寻的目光,太丢脸了,一个女孩子居然在这么帅的帅哥面前肚子饿得咕咕叫,形象呢?说好的形象呢?
“哈哈……”沈扬帆再也忍不住了,仰天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让孙可可更加窘迫了。
她抡起粉拳,朝沈扬帆的肩膀打去:“你笑什么?有那么好笑呢?刚刚就吃了两口菜,现在能不饿吗?人家比较不能忍吗?”说到最后,孙可可都觉得自己有点委屈了,小嘴噘了起来,真是的,不是说要请人家吃饭吗?害她把今天中午没吃完的肥肠盖浇饭给忘在办公室了,早知道就带出来了,这样至少不会挨饿。
沈扬帆擦着眼角溢出的泪水,双手抓住了孙可可乱舞的小拳头,温柔地说道:“好了,好了,我错了,还不行吗?嗯?”
说着,沈扬帆将孙可可越拉越近,低头在她脸颊上偷了个吻。
孙可可像触了电一般,正要发作,话头却被沈扬帆的话截在了那儿:“走吧,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当沈扬帆吻上她脸颊时,孙可可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是陆安,每次和沈扬帆有多亲密,她对陆安的内疚就有多深,她也想拼命忘掉陆安,好让彼此都能进入正常的轨道,回到原本的生活,但是,有些这个作风,这个背影,好像啊!如果说他们两人不是兄弟,恐怕没人会相信吧!
有些人,有些事,越是拼命想遗忘,越是记忆深刻,因为,它已成为你血液的一部分,是你生命力的一部分,陆安对于孙可可就是这样的存在。
当沈扬帆驱车带着孙可可来到江边的餐厅时,孙可可一看这么高级的餐厅,触景生情,晚饭时在沈家受的委屈又重新涌了上来,面对那些高级食材时,孙可可莫名其妙的有些自卑,虽然在人前她可以装作很强大,很自信,不在乎,但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只有自己才知道的自卑在作崇。
不想再进这种以人是否穿着名牌,是否开豪车而划分三六九等的地方吃饭了,孙可可微微皱起眉头,像个小女孩一样,撒娇似地抱着沈扬帆的胳膊说道:“这种地方的东西,又贵又少,味道也不是特别好,我带你去一个又便宜又好吃的地方,好吗?”
有哪个男人能拒绝这样撒娇的女朋友的要求呢?这是孙可可第一次主动挽着自己的胳膊,沈扬帆的心里像乐开了花,当然是孙可可说什么,他就听什么喽!
就这样,沈扬帆被孙可可带到了附近的一个大排档。一下车,沈扬帆就忍不住捂住了自己鼻子,空气中混合着各种味道,有泔水的味道,有啤酒的味道,有男人的汗水味,有女人廉价脂粉的味道,还有各种油烟的味道,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如一锅恶心的大杂烩扑面而来,加上嘈杂的音乐,让人有种作呕的冲动。
孙可可看着眼前熟的一切,顿时来了精神,这段时间为了省钱,连这种大排档她都没来过,实在有点想念这里热闹的气氛,这种夹杂着各种口音的热闹可以让人在异乡暂时忘了乡愁。
孙可可和沈扬帆找了个座位坐下,旁边就是三五个脱了上衣的汉子在喝酒猜拳,孙可可本来想找个清静点的地方,但是这个点各个排档口都已经人满为患了,只有这里才有空位,他们也只好坐下了。
老板递过菜单,孙可可本想让沈扬帆点,可是,当她看到沈扬帆厌恶地看着菜单上的油渍时,她一把抢过菜单,点了一凉两热外加一个酸辣汤。老板很贴心,送上了一份瓜子,还有大麦茶。
孙可可拿出包里备用的湿纸巾,仔细地替沈扬帆擦了擦餐具,给他倒上了大麦茶,孙可可笑嘻嘻地说:“你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吃饭吧!”其实,她多希望沈扬帆能答一句:“其实小时候我也经常来。”似乎只有这样的回答才能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也让孙可可在沈扬帆面前不必那么自卑。
沈扬帆拿起面前的大麦茶,尝了一口,稍显苦涩的滋味令他皱起了眉头:“是的,是第一次。”
果然,这种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阔少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吃饭呢?孙可可觉得有点失落,但也在意料之中,同时她也特别怕沈扬帆不舒服,极力说着大排档的好:“其实这种大排档也是很好的,不仅吃的超便宜,而且份量又足,味道也不错。”
“你经常来这吃饭?”沈扬帆把面前的大麦茶推得远远的,饶有兴味地看着孙可可,虽然身处的环境让他非常不适,但是孙可可能这么对他敞开心扉,也让他暂时忘了不愉快,心里只有欢喜,作为男朋友,当然要把握每个机会好好了解女朋友的喜好喽!
孙可可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那多贵啊!平常差不多我都是自己做饭吃,偶而才会来排档吃一顿。”
“贵?你刚刚不是说很便宜吗?”沈扬帆觉得有时候自己跟不上孙可可的思维模式,尤其是在金钱观上,他认为便宜的,她会说贵;他认为贵的,她会说便宜。
“贵是个相对的概念啊!”孙可可两手一摊,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是说这里相对那些高级餐厅来说还是很便宜的,但对于我这样的工薪阶层来说,还是自己做饭比较划算!”
“哦,我沈氏集团的工资这么低吗?”沈扬帆挑了挑眉,他刚刚发现斤斤计较的孙可可可爱极了,现在应该很少有女孩会这么算账了吧:“据我所知,我公司内的岗位工资是同行业中最高的,难道工资都不够你吃排档的吗?”
孙可可觉得有必要和自己的老板好好普及一下薪水的用途,不然的话,这些老板也太不知民间疾苦了,她掰着手指头数道:“比如,一个员工的工资是3500,一个月的房租要七百到八百,然后水电加煤气要两百,电话费要一百,交通费一个月要两百,这就用掉了一千二到一千三了,一个人一月再省也要一千五左右的饭钱吧,这就只剩下七八百了,如果赶上了同事朋友喜酒什么的,那不借钱过日子就不错了,所以,能来大排档对我们工薪阶层来说可是很奢侈的。”
沈扬帆被孙可可的表情和算账方法给逗乐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呵呵,你真会过日子。”
听到这句话,孙可可本来高兴的脸一下子就黯淡了下去,陆安也对她说过这句话,陆安也说过自己很会过日子,他还老劝自己不要吃中午的剩饭剩菜,那样对身体不好,可是,为了省钱,孙可可一次也没听过陆安,有一次,陆安想吃餐蛋面,都被孙可可以贵的理由换成了自家厨房的蛋炒饭,那次,陆安的表情好失望,而且,那次,好像陆安受了伤,脸色异常苍白。
想到这里,孙可可就觉得特别对不起陆安,现在,她和沈扬帆在这里大吃大喝的,那陆安呢?现在在干什么?安静会做蛋炒饭给他吃吗?会不会买他最爱的香肠给他吃?
“怎么突然不高兴了?”沈扬帆是个察颜观色的高手,他当然注意到了孙可可的异样。
摇了摇头,慌忙抬起手揉了揉眼睛,孙可可掩饰道:“没事,只是风沙吹进了眼睛里。”
他们点的菜还没有来,孙可可为了填下肚子,灌了几大杯大麦茶,她觉得现在她只要一晃,肚子里全是水晃动的声音,唉,太受欢迎的排档就是这样,要等好久,没办法。
邻近一桌的客人吃得越来越嗨,其中一个光着膀子的大汉粗声粗气,红着眼睛嚷嚷道:“不是我吹牛,我做工程的技术,在这我要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同桌的其他大汉纷纷嘘了起来,趁机起哄:“切,那你怎么没拿到沈氏集团旗下酒店的扩建工程呢,居然被隔壁老王给抢了去,那工程可是好大一块肥肉,谁拿到了够吃上好几年的了。”
沈扬帆竖起了耳朵,仔细听着邻桌的对话,他没想到在这市井之地,居然也能听到这样的小道消息。
只听邻桌发出巨大的一声声响,一只装满酒的酒杯呯地一声被狠狠地砸在了桌子上,杯子里的酒晃晃荡荡地全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