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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三章: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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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看到这张照片,我几乎忘了他们曾存在过。

作为父亲的鹰钩鼻已经死亡,而他的儿子则成了方丈的儿子,现在还泡在城隍庙后山的血池当中。虽然不止鹰钩鼻的妻子何在,不过我想鹰钩鼻既然知道她与方丈有过外遇,以他有仇必报连自己儿子都要杀掉的脾气,多吧也不会留她活着吧。

我与他们一家唯一的牵扯,只剩下我们租住的别墅。可是自从张朝文获得了别墅的产权之后,那栋别墅也变成了我和张朝文之间的矛盾,与鹰勾鼻再无任何关系。

甚至直到鹰钩鼻死亡,我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能用他的面貌特征来形容他。

我眼睛留神在照片上,这张照片与别墅里那张全家福的拍摄角度和拍摄位置都一模一样,但它并非别墅里的那张照片。因为在鹰钩鼻死后,我将那张照片烧掉祭奠他了。

为什么在大手大汉的家中,竟会有他们的照片?而且还是复洗品。

若是想要洗出两张一模一样的照片,要么是拥有照片的备份数据,要么是有照片的原始底片。

想到这张照片是拍摄自十几年前,那时数位相机还不算常见,更有可能是胶卷底片吧。

不好!

眼睛被照片吸引,差点忘了自己是潜入人家家中的。

耳听大手壮汉将门重新关上,门口叫骂的女人似乎也骂够离开了。

我赶紧掀开帘子从窗户跳了出去,钩住一旁的排水管,滑到了楼下。

这次潜入壮汉的家里,虽然一波三折,危险重重,但总算是有些收获的。

我忙离开这个小区,找到自己扔在路边的车。车上被交警贴了罚单,不过这是在意料之中的,反正有曾警官兜底。

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又给我哥专程打了个电话。借口询问我爸妈的情况时,特意叮嘱我哥进气不要再回他家里了。

大手壮汉发现屋子被人入侵是早晚的事,我不知道他受否会联想到我,但是保险起见,不能再让我哥成为他唾手可得的人质。

开车回到别墅,我将车停在车库,狠狠的伸了一个懒腰。

最近只要我离开家,就必定会遇上一揽子事,从没有个清闲的时候。

推门回到家中,正赶上开饭。家中的大伙,少有的齐聚一堂。

见我回来,小秀忙忙从椅子上窜下来,跳到我的身上:“你们看,你们看!爸爸真的回来了!”

“怎么了?”小秀的兴奋,上我有点纳闷。

一旁的小白道:“哥,她刚才在跟我们打赌,说你今天一定会回来。结果刚说完,你就进来了。”

“是吗?赌的什么?”我抱着小秀问她道。

“如果我赢了,就让妈妈和干妈带着我去买书包!”我还是头一次见小秀如此兴奋,在我身上都停不下来,不停的扭动。

我将她放回椅子上,坐到王月身旁:“已经定好了吗?”

既然都要买书包了,肯定是王月这两日都在带小秀考察学校。

一旁的阿雪调侃道:“这两天你知道我们有多累吗?陪着你们家月儿一所学校,一所学校的看。周围片区的七八所学校,估计都认识我们。”

王月的性格就是如此,认定的事情肯定会尽心尽力完成,更不要说是小秀的事情了。

我看了身旁王月一眼,她也笑着回应我,但是嘴上没有说话。

其实我也很像这样静静的坐着,即便只是看着大家。这样的相处,才是我最想要的生活。

不久之前,我和王月提到过退隐的事。

我们两人都想着在方丈的事情解决之后,就彻底斩断现在的生活,回到村子里去。

虽然当时说的信誓旦旦,可是现在看,恐怕会成为一句空话。

不说方丈的事情极难解决,就是身边盯着我们的恶人,就足够我们忙的焦头烂额了。

一旁小白插嘴道:“暂时还没定下,月姐还想再带着小秀看看。”

我觉得王月之所以没有立即决定,大概还是犹豫在该不该上小秀上学的这件事情上。

严格来说,小秀其实是已死之人,我一开始是不希望让小秀与生人过多接触的。

可是我这样的想法太过自私,既没有考虑到小秀的意志,也没有替王月考虑过。

王月是将小秀当作亲生女儿的,她自然也希望我有一样的想法。小秀未来肯定会和我们长期生活在一起,所以我们不可能像是软禁一样的永远将她关在家里,或者锁在我和王月的身边。

也正是因为想明白了这一点,我才同意王月为小秀去找一所学校。从学校开始让她慢慢融入正常的生活当中。

只要镇压在别墅下的红木箱棺不再有意外,小秀便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生活,无需顾忌其他。

“那不着急,最好是找一个离咱们家比较近的学校,接送也方便。”我说着敲敲自己的碗:“我的饭呢?”

小白慢起身将我的碗拿出盛饭了。

一餐过后,又到了月起星辰之时。

很久没有看过电视的我,坐在客厅紧紧盯着新闻节目看了一个频道又一个频道。

省城发生的巨变就好像仅仅存在于我们几人的脑海中一样,任何消息渠道都看不见相关的消息。

地铁一号线的封闭被解释成管道检修,那些被杀的人,也毫无相关报道。最让人头疼的,大概是我们救出来那些人质。

我想他们多半是看到食死妖杀人的场景,不然他们不会在我们进入时,有那么大的动摇。

从警察的角度考虑,很有可能告诉他们,杀人的是一个变态集团。所以在未侦破案件时,不允许他们随便向外透露信息。

这属于欺骗加上威胁,但是总比消息外露,导致全城恐慌要好。

一旦生活在省城的人,意识到有食死妖的存在,肯定会出现大范围逃离的情况。倒是以警方的人力,肯定无法阻止大家逃离,那么食死妖极有可能混入人潮之中,从省城逃离到其他地方。

如果真是演变成这种情况,那么警方这么长时间来的努力和牺牲,就等于全部白费了。

看来看去,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消息,百无聊赖时,王月坐到了我身上。

几天没有抱她,感觉她好像重了一些。

对女人而言,体重增加,是禁忌的话题,所以我决定乖乖的闭嘴,不将心中所想,说出来。

“你手还藏着?”王月问道。

自从我回到家,手就一直塞在口袋里,毕竟上面缠满了绷带,看起来略显严重。

“你发现了?”我知道瞒不过王月。

“你吃饭的时候,姿势那么别扭,谁没看出来?”王月戳了我脑门一下:“只不过大家都不说罢了。”

那还真是尴尬呢,我吃饭的时候为了让自己保持自然一点,腰杆挺得笔直,动筷子,也是吃有口停一下,好似自己在品味一样。

结果阿雪和乐乐她们,早就看出我的问题,只是没有点明而已。

现在想想,我那些姿势和动作,其实略显滑稽。

王月说着,将我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我要拆开了。”

“其,其实没那么严重,没必要看的。”我心里知道,手上的伤口还未完全愈合,不想让王月担心。

王月将绷带拆开了一点,我手指间的血虽然已经凝固,但是伤痕依旧一道一道的不满手指内外,看起来就像是被刀割过百条口子一样。

这些伤口都是我在抓食死妖时弄下的,食死妖的虫族看似软弱,实际上却极为锋利。想必它依附于人体之内,连接头骨与尾骨之间,靠的就是自己虫足的强大力量。

“我为你上些药,别叫疼。”王月来的时候就拿了药盒:“你这段时间,只要出门,回来肯定会留下伤口。”

其实有上古图腾之力帮我恢复,这些伤口很快就会愈合,虽然会留下伤疤,但是对一个男人而言,身上有些疤痕,并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

消毒酒精粘在我的伤口之上,我疼的倒吸一口冷气。

“很疼吗?”王月急忙停手问我。

“不,还蛮舒服的,就是有些刺激......”我咬着后槽牙,撒谎道。

“我再轻一点。”王月一边冲着我的伤口吹气,一遍为伤口消毒。

原本酒精沾在伤口上,犹如蚀骨一样的疼痛,却在她口吐兰香之下,缓和了不少,再没刚才的痛意。

消毒完毕,再抹上阿雪的秘制药膏,最后缠上新的绷带,王月从我身上坐了起来:“晚上我在房间等你。”

不过是寥寥几个字,却能勾魂夺魄,我心神跟着王月而走。

还等什么?我忙起身准备跟上王月,回手要将电视关掉,却看电视新闻中出现了我在医院里见过的那名女孩。

电视报道正在报道女孩的死亡情况,家属哭喊纷闹的情状也被拍上了电视。

“你先去吧,我一会就来。”我说着又重新坐回来了沙发上,耳听电视中的记者,正在讲述死者的人生经历。

光是听到这里,一切都平平无奇,无非是一个普通的二十多岁女孩,为何会被电话中的女人说成该死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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