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神官这次来新月城是准备长住一段时间的。他老人家平常也不怎么走动,如今好不容易出趟远门轻易的是不会很快回去。小微这段时间一直都陪着老神官整天呆在教堂里。
歌尔多夫红衣大主教似乎很喜欢小微这个孩子,言语之间透漏出很想将她留在身边指点她一些光明魔法的学识。能够得到大主教的点拨这可是小微梦寐以求中的难得机会,她当然不会错过,所以基本上也没怎么犹豫,她就点头答应了。
虽然上次在教堂里的女骑士事件后来被证明是个误会,不过王风还是心有余悸,轻易的是不敢跟着去教堂这种地方了。这样一来,他倒是这一群人最清闲的。大胡子还是整天和那些牛头人泡在一起,也难为这些单纯的家伙,居然被那些外人已经听的不想再听的老掉牙的故事唬的一楞一楞的,直把大胡子大亲爷爷一样侍奉着。作为阅历在大胡子和牛头人之间的伦多,也似乎沾了不少身为‘伟大的人类’的不少光。端茶倒水几本不用自己动手。不过他的好日子似乎应该要到头了。
“伦多,你过来一下。”
“干吗呢王风哥,等我听完这个故事就来。”
“就是,王风老弟,你可能不能抢我忠实的听众。”大胡子也在一旁插嘴道,不过看到王风瞪过来的眼神,估计是有点底气不足,“是要干活么?我给你派两个。伍德!你找两个兄弟去帮王风老大做点事情。我刚说到哪里来着?……,哦哦,对,就是那里。嘿!你们知道么,就在那天晚上,我只身一人,背着一把巨大的开山斧……,什么?当然不是我背上这把,比这把要大的太多了……”
“伦多,你他妈给老子过来。否则你们今后统统别想从我这里拿到一分钱。”火大了。当王风发现自己白花钱养的这一帮子人棍们,居然串通一气,一个都没人理他的时候。除了无奈之外也有点愤怒了。脸一黑,眼一瞪,嗓子一粗,气沉丹田,爆发……
果然,这一着确实中用。听到王风要断他们口粮。一群人先是楞了楞,面面相嘘了一会,然后集体把眼神瞪向伦多,在众人苦大仇深的眼神中,伦多终于招架不住,乖乖的跑到王风旁边,“王风哥,消消气消消气,我……我跟你开玩笑的。什么事啊?”
“上次你不是说有时间带我去你家乡看看你爷爷的实验室吗?正好现在我们已经到了公亲国,而且这段时间也没什么事。明天我们就准备出发吧。有问题吗?”前面的话王风倒是说的一本正经,但是最后一句话,明显增加了不少威胁的成分。
“去我家乡?明天?”伦多一楞,王风当他又不乐意了,刚想反问两句,不料这小子马上话锋一转,露出满脸兴奋之色,“行行行。真是太好了,我好久都没回去了,真想村里那些伙伴们,我们明天就出发。”
“呵呵,是该回去看看他们了。”王风还生怕这小子不乐意,路上消极怠工。没想到他比自己还上心,这下就好办了。
“那王风哥,我们赶紧准备一下吧。”
“准备?有什么好准备的?”刚准备上楼的王风,诧异的转过头来。不明白这小子说的准备是什么意思,行李?这个……两个大光棍,似乎也没这个必要。干粮?一个猎人和一个盗贼出门,难道路上的野兽是观赏用的?
“我的家乡在公亲国的北部,那里终年大雪弥漫,非常冷的。我们回去的话,需要多穿点衣服。”伦多说这些话的时候神情非常古怪。
“哦,那你多准备点衣服吧,我就不必要了。”以王风现在的体质,一点寒冷还是能抵抗的,他自信还没到需要多穿衣服的地步。
“王风哥……那个……我没钱……”
“靠,老子上次给你的金币呢?干什么用去了?”
在王风如此大声的咆哮下,伦多哪里还敢说话。低着头红着脸,眼睛瞄了瞄大胡子的方向。
大胡子早就从两人的话中听出了些许端倪,不等王风发难,赶紧将他那矮小的身材向牛头人堆里一躲。别说,王风一眼瞟过去还真没发现他……
衣服还是要买的。既然有求于伦多,多花两个钱王风还是不在意的。在给伦多买了一件崭新的虎皮棉袄之后,又丢给了大胡子一笔可观的数目,让他带着牛头人继续逍遥自在,王风便和伦多开始出发了。
王风早在几个月之前就伦多比试过脚力,这小子耐力非常不错,加上他归心似箭。王风也急于想证实一下心中的一些想法是否能够实现。两人才一出新月城,就大踏步流星的朝北部奔去。
经过这段时间的练习,那本真实之冥想王风练的已经小有所成。每到晚上睡觉的时候,他都会不知不觉的沉浸到那种难以言寓的空旷境界里。不仅如此,他发现只要冥想一两个小时,就像已经睡过十多小时一样,困意倦意全消,所有的精神都恢复到最佳的状态。这让王风狂喜不已,起初他以为这种冥想术只是一本简单的东西,能让人的感官嗅觉稍微优于常人而已,但随着练习时间的增长,他发现真实之冥想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简单,这才练了近一个多月而已,自己就已经能听出很远地方极细微的声音,就像上次在沙漠荒原中听到强盗的心跳一样。在十分嘈杂的环境中,他也能丝毫不受影响的听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像夜晚百兽齐啸的环境里,他能分辨出哪种声音是不远处树后一种昆虫爬动时带动树叶的萧萧声。
除感官和嗅觉变的极为灵敏之外,王风还发现自己的整个身体就经受了某种奇怪的变化,就像在魔法学院他能预测哥黎加和布莱玛出手的动向一样,自己的眼睛和出手速度都变的极快。沉静时,他几乎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爆发时,又觉得自己的耐力像是使不完一样。浑身的每一处肌肉仿佛都具有了灵性,跟自己内心的意识互相配合,能够在正确的时间做出最正确也有最有力的动作。而这一切的改变,皆因练习了那本真实之冥想的后果。从一开始的报着无聊学着看看无所谓的态度,到现在的狂喜和敬畏,王风渐渐意识到这绝对是种深不可测的东西,皮质手札扉页上的那句话,以及圣骑士对他的忠告:「欲望是使人堕落的根源,贪欲则是引领你进入地域的魔鬼。」
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王风哥,我们来比比看谁跑的更快。”
伦多挑衅的话语将王风从思绪中拉了回来。盗贼是这个世界上所有职业中短距离奔跑最快的职业。他们的特征就是身体灵活轻巧,动作迅疾敏捷。虽然在奔跑上耐力要远远不及战士和猎人,但论爆发力,他还是领先与前两者的。
说话的时候伦多已经率先跑了出去。看着伦多的背影,王风暗笑。上次跟伦多跑了个平手,看来这小子还挺记仇,还不服气。想必这段时间呆在火熊里应该是能力又提高了不少。看那拼尽全力的架势,似乎是不把自己远远的甩在屁股后头不肯罢休了。
王风也不多想,正好趁机检验下自己的身体到底有高的爆发力和持续力。遂迈步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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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有点事情,回来的晚了。现在才更新请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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