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部落冲突:皇室战争》这个游戏前世是在2016年才问世,而现在才刚刚2014年年中。
按照一般手游的开发周期来估算的话,此时超/级/细/胞内部大概率是没有对《部落冲突:皇室战争》这个项目进行开发的。
如果超/级/细/胞这家公司的内部真的没有进行《部落冲突:皇室战争》这个项目的话,这对于林灰可是天大利好。
如果真的有能够利用“部落冲突”这个IP的机会的话,不充分利用这个机会似乎很说不过去啊。
话虽如此,纵然林灰内心深处对超/级/细/胞这家公司的谈判全权代表贝尼托·瓦西里耶维奇先生在备忘录中提出的条件很感兴趣,林灰也没有表现出过分热切的态度,因为林灰很清楚,过于主动反而容易陷于被动。
不过完全不主动会不会也不太好呢?欲擒故纵虽然高明,但会不会因为聪明反被聪明误从而弄巧成拙呢?
林灰觉得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这是林灰过于自信了么?
或许是过于自信吧,但话说回来作为一个重生者,林灰觉得如果连这点自信都没有的话别浪费重生名额了。
反正林灰是不怕超/级/细/胞跑掉,要知道作为一个重生者,林灰太多信息优势了,在信息差方面的优势下,很多领域信息方面的优势甚至可以让林灰偶尔客串一下神棍的角色,尽管林灰前世主业不是游戏开发,但林灰手上同样有太多可拿捏别人的技术了。
林灰相信即便此时的他面对超/级/细/胞方面没表现出足够的热情,超/级/细/胞方面也会想法设法地激发林灰的热情。
林灰也曾当过技术方面的工作者,林灰很清楚这他手中那些看似近在迟尺实操起来却发现遥不可及的技术对一些热衷于技术方面的人有多大的诱惑力。
而且纯粹就商业层面出发,这些人也不会理会实操起来多么遥不可及,只要是看起来近在迟尺似乎也就够了。
总之,现在主动权在林灰手中,林灰没必要去迁就谁。
同超/级/细/胞方面达成了一系列合同之后。
林灰原本以为软件交接方面的事情也会很麻烦,毕竟此前同苹果方面进行的交接就很麻烦,结果林灰发现是他想多了,借助于eGAME这个第三方交易平台实际上进行软件的交接很方便。
同超/级/细/胞方面的合约达成后,林灰看到了超/级/细/胞方面已经通过eGAME这个平台将同林灰达成的一系列合同所涉及的50%合同总金额即5440.8万美元进行了支付。
当然并不是直接支付给林灰,目前超/级/细/胞支付的这笔钱暂存在eGAME平台上。
林灰想要获得这笔钱的方式是按照同超/级/细/胞方面先前所达成的协议将《HILL CLIMB RAG》这个游戏的工程文件、开发者文档之类的各种材料以及相应的一些权限移交给eGAME平台上。
(《HILL CLIMB RAG》相关的各种文档还好说。
林灰在同超/级/细/胞进行早期接触的时候,就将《HILL CLIMB RAG》的技术文件以及叙述性文件进行了整理。
因此很快就将相应的文件上传到了eGAME这个平台上。
《HILL CLIMB RAG》这样一个正处于苹/果独占期的应用的相关权限移交时需要苹/果方面的进行授权。
不过,林灰并没有费什么周折就拿到了苹/果方面的授权。
看来超/级/细/胞方面已经就接收《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后的平台策略已经和苹/果方面达成了共识。
纵然《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上线的尹始林灰选择了6个月的苹/果平台独占期,但这并不影响游戏开发者游戏转让或者谋求其他代理商的行为,只要游戏收购方愿意继续履行完游戏剩余的iOS平台独占期即可。
林灰先前已经进行过相应的分析,苹/果方面也很热衷于林灰将《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进行转让,因为对于新的游戏拥有者,苹/果方面很容易拿到更高的分成比例。
对于一款全周期营业额大概在一亿欧元以上的游戏,有时候即便只是多拿到1个百分点的分成也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林灰先前就已经进行过相应的分析,苹/果方面也很热衷于林灰将《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进行转让。
事实也正是如此为了便于林灰交易过程顺畅,苹/果方面甚至专门为林灰在北域国际会议中心为林灰准备了一个私密性不错的带有同传功能的会议厅,并专门委派了黄静来辅助林灰……
对这些林灰当然也一并笑纳了。
当林灰将《HILL CLIMB RAG》这个游戏的工程文件、开发者文档之类的各种材料以及相应的一些权限上传到eGAME平台上。由超/级/细/胞方面的接收人员会同eGAME方面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材料进行检查。
而相应的游戏运作权限由eGAME这个第三方平台暂时保管。
待超/级/细/胞方面的接收人员确认林灰上传内容的真实有效后,由超/级/细/胞方面进行交易确认。
进行交易确认之后,先前超/级/细/胞方面上传到eGAME平台资金将自动输送到林灰先前绑定的账户上,而林灰上传到相应软件权限也自动开放到超/级/细/胞方面。
后续合同内容在eGAME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易的话也会大致按照这个流程进行。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林灰觉得应该并不会很费力就能顺利进行交接。
而交接完成之后,合同涉及到的一部分交易金应该很快也就到林灰的账上了。
当然以上说得是一切顺利的情况。
如果超/级/细/胞方面的接收人员对于林灰上传的内容质疑后,则需要由eGAME平台进行进一步的复核……
复核什么的就很麻烦了。
很容易陷入到来来回/回的拉锯战。
事实上即便是不复核,按照前世林灰的经验来看。
软件移交麻烦事也不少。
软件方面的事情真的纠结起来的话那才叫一个蛋疼。
很容易无端生出很多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