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这也是一个上亿美元的合同。
面对这样的一个巨额的合同再怎么谨慎也不为过。
没错,上亿美元的合同。
林灰和超/级/细/胞方面达成的意向书大致如下:
“甲方(转让方)林灰将《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转让给乙方(受让方)超/级/细/胞公司。
转让之后《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全球范围经营所得收入均归超/级/细/胞所有……
为此,超/级/细/胞要付给林灰10881.6万美元(约合8000万欧元)
其中50%合同金额(即5440.8万美元)超/级/细/胞公司要将这笔钱在合同正式签订之时一次性付于林灰。
尾款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后四个月内付清……
以上合同在丙方的监督下进行执行(丙方即eGAME平台)”
之所以从6763.7万欧元谈到8000万欧元并不完全是因为超/级/细/胞方面看重中国市场。
而是因为这《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背后的IP因素。
林灰和超级细胞公司围绕着《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的IP展开了很多交涉。
最终确定的结果是,正式合同达成之后也意味着林灰将同时将《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的IP转让给超级细胞。
稍稍有点儿小遗憾,林灰先前还打算利用这个游戏的IP正式入局IP领域。
不过问题不大,对于林灰这样一个拥有七年信息优势的人面前,想入局IP领域落脚点有很多。
说到8000万欧元的意向成交价格。
林灰记得前世《HILL CLIMB RAG》这款游戏经营五年多才收入1亿欧元的游戏。
能将这样一个游戏卖到8,000万欧元已经很不错了。
说起来如果《HILL CLIMB RAG》这个游戏和快捷指令APP都顺利成交的话。
岂不意味着林灰财富很快突破十位数了?
确实是财富突破十位数。
这两笔资金能够到位的话,岂不相当于林灰手中将有超过两亿美元(约1.1亿美元的《HILL CLIMB RAG》,再加上0.75万美元的快捷指令APP,附带林灰现在手里拥有的三千多万美元)
这是要逆天的节奏呀。
这些钱折合成人民币的话已然超过12亿元。
这笔资金什么概念呢?
林灰前不久翻阅前世手机时无意间看见以前看门户新闻时的一张截图:
“2021年泡/泡/玛/特实现营收44.9亿元,同比增长78.7%;调整后净利润10.02亿元,同比增长69.6%。”
“2021年泡/泡/玛/特市值434.6亿港元……”
按照这个资讯的话,泡/泡/玛/特这样一个前世市值几百亿的企业其一年的净利润才十亿多。
而林灰虽然只赚了十多亿。
但林灰做的几乎是无本的生意,赚的就是纯利润。
按照这个对比的话,林灰现在的盈利几乎比后世一些相当大的企业还牛逼了。
不去和企业赚钱能力进行比较。
只跟个人比较的话,十位数的流动资金更是恐怖。
国内现在的富豪虽然不少,但是能一下子拿出来十位数资金的人还真不一定有多少。
资金到达十位数之后,林灰初步拥有互联网的入场门票了。
10多亿元才刚刚相当于拥有入场门票??
确实如此,毕竟现在是2014年,而不是04年。
现在并不是随便一个大忽悠跳出来喊几句话画些饼就能忽悠一众人嗷嗷叫的时代了。
拥有入场门票以后该怎么做呢?
具体该如何去做林灰有大致思路了。
先前林灰就考虑过很多次了,人工智能就是很好的切入点。
尽管以前世的眼光看,人工智能似乎也就那样。
但在现在这个时间节点,说人工智能掀起了一次信息革命也不为过。
人工智能为整个IT行业注入了新的血液。
在人工智能方面布局的话有利于林灰攫取大量的财富,同时收获到相应的社会地位等等。
但具体该如何展开,还需要一番谋划。
谋定而后动,才是世间真理。
资金即将到达十位数,林灰还是很开心的。
这意味着林灰阶段性目标的达成。
从高考结束,6月8号开始搞钱到现在24号已然可以看见资金接近十位数的曙光了。
这个搞钱速度林灰还算稍稍满意。
林灰倒不是爱财之人。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绝大多数的资源都必须有钱才能充分调度。
林灰想要充分发挥手里的信息优势,必须要有足够的钱,而且有些信息只要钱还不行。
还得需要社会地位名望之类的。
而这一切依旧路途遥远。
至于敛财如此迅速会不会招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林灰觉得大概率不会。
尽管敛财迅速,但和苹果方面的交易很大程度是保密交易。
涉及到快捷指令APP这个软件双方在合同中本就有对保密性进行的约束。
而和超级细胞进行的交易,超级细胞大概率不会对外界公布的交易金额。
即便公布交易金额,也不会公布真实的交易金额。
毕竟今后超级细胞还有可能进行别的兼并或者收购。
如果对外公布收购了一个游戏就需要1亿美元的话。
今后超级细胞还怎么能够愉快的对其他游戏继续进行兼并。
另外和林灰之前到账的钱稍微有点不同。
这次的两笔交易收入林灰打算将这些钱到账到国外账户上。
这样的话这笔钱大概率不会引起国内银行的注意。
到账到国外的话虽然一样是到林灰的账户里,但本质上和先前到账的钱还是有区别的。
先前林灰到账的部分收入虽然形式上是美元。
但这些钱一样是在国内银行户头上。
本质上都是属于境内的。
而到账海外的话钱却是属于境外的。
具体怎么理解这种区别呢?
有点类似于人民币和离岸人民币的区别。
境内的这笔钱哪怕存在形式是美元,林灰想把这笔钱调动到国外去也需要各种手续。
确切地说应该是即便是经过各种手续,也很难以个人的名义往国外调。
或许有人不解,既然国内的美元很难向国外流通,先前林灰购买那些东西不一样是付的美元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