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初步意向之后。
苹果方面和林灰干脆趁热打铁,进一步讨论起更详细的关于未来合作的正式合同内容。
意向书虽然也属于合同的一种,但跟正式合同还是有区别的。
和意向书不一样,正式合同相比于意向书有着更加严格的约束作用。
正因为如此,林灰是相当慎重。
当然,尽管林灰很慎重,但也不至于裹足不前。
到21号上午11点的时候林灰和苹果方面已然达成了更详细的分成细则:
林灰开发游戏所获得的具体的分成比例将和林灰开发游戏的总营收挂钩。
当林灰开发的游戏选择在苹果平台独占之后。
如果林灰开发的游戏总营收(包括游戏销售额、DLC销售额、道具销售额等在内的总营收)在1000万美元以下
林灰只能获得85%的分成比例;
而如果林灰开发游戏总营收(包括游戏销售额、DLC销售额、道具销售额等在内的总营收)在1000万美元以上
总营收每提高200万美元,林灰将额外获得1%的分成比例。
以此类推直到林灰达到90%的比例为止。
特别地,如果林灰开发的游戏总营收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林灰有条件对分成比例提出调整。
具体调整以双方商讨结论为主,但原则上分成调整比例不得少于2个百分点。
所谓的谈判基本都是妥协的技术。
合同里的规则也不算什么新花样,从古至今似乎都一个样,越能赚钱的人在平台待遇往往就越好。
这个合同里规则有不尽完美的地方,但相对来说已经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一个程度。
这个合同并没有强制要求林灰开发的游戏只能放在苹果平台上。
只是对林灰选择苹果独占的游戏进行了一些相应的限制。
虽然林灰短时间内不大可能选择别的平台,但被绑在一个平台的滋味也未必好受。
总之这个合同并没有束缚林灰的自由度。
至于说意向书中关于特别款项这条是林灰临时起意决定加上去的,尽管一个个人开发者开发的手游想要达成5000万美元以上的营收还是很困难的,但人还是要有梦想的,没有梦想的话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而苹果方面也没觉得林灰提出来的这个条件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或许觉得林灰曾经创造了那么多奇迹,再创造一个奇迹似乎也不过分。
便将这条也作为一个特别款项加在正式合同之中。
在林灰和苹果方面签署了关于未来合作的正式合同之后,苹果方面告知林灰今后林灰开发的游戏只要在上线的时只要勾选对应的苹果独占协议之后就可以享受到这个意向书里商定好的待遇了。
正式洽谈之前的一些场面话什么的比较繁琐的,洽谈之后又是很多场面话。
虽然林灰不是很喜欢这种场面话,但当这一切被冠以“现代社会礼节”之名后,不喜欢也没什么办法。
这之后苹果方面又邀请林灰留下来一起吃个午餐。
不过被林灰找了个借口婉言拒绝了。
对北域国际酒店,林灰可以说是有很严重的心理阴影。
北域国际酒店虽然是家五星级酒店,但绝对是全国五星酒店里的脚底板。
饭菜水平几乎一绝,绝命的绝。
但愿北域国际酒店的饭菜不要给苹果方面的朋友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好在当林灰婉拒的苹果方面的用餐邀请之后,苹果方面几人也没有硬留。
……
达成了和苹果方面的合同之后。
问题似乎又回到原点:
——开发个什么游戏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