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瓷盖碗摔在木地板强碎裂的声音,让金若叶浑身一个颤抖,脚下如踩空一般痉挛了一下,从梦中醒了过来。
她试着摆了摆头,缓缓吃力地撩开眼皮,昏昏沉沉中眼角瞥见自己扔在门口的铝合金化妆拖箱,“嘤”地一声,吐出一口气,庆幸自己苏醒在现实世界里。
虽已是深秋,潇湘市的气候还是那么潮湿闷热,金若叶觉得两条手臂上的汗毛像清晨草坪上草叶沾满了水珠。
“浑身酸痛…”金若叶吃力地用一只手撑起上半截身体,在床上坐起,一手扶着有点眩晕的额头,眼睛因为在空调房里一夜的睡眠儿干涩,肿胀,连睁开都艰难。
床侧墙壁上的空调,漫不经心地“嘶嘶”吐出凉气,将她头上睡翘了的几根飞毛吹得簌簌抖动。
自从上次找田孃孃做了法,使了寄灵术,金若叶还一次没遇到过李恪的鬼魂,只是每夜陷入着相似的梦境,那个梦境里始终重复着她从未听过的一个名字——邢秋月。
金若叶和李恪相识七年,恋爱五年。
刚认识李恪的时候他才十七岁,金若叶二十岁在一家美发美容学校学化妆造型,在洛神美容院实习的时候认识了李恪的亲姐姐宋霜。
宋霜是个典型的社会女子,从小生长在矿区,为人精明,现实,头脑灵活善变通,对付男人尤其有手腕。
据宋霜自己说她没有青春期,没有属于少年人的初恋。
她跟的第一男人就是三十几岁的男人,那时她高中刚毕业才十八岁,那男人是个在矿区开地下赌庄,放高利贷的。
宋霜身边的男人来来去去,如走马灯一般的换,只是越换越有钱。
宋霜原本是看不上身材瘦小,相貌不太出众,又沉默寡言,不喜欢讨好人的金若叶的。
怎奈偏偏自己有个怎么也搞不定的弟弟,宋霜从刚一成年就和男人过招,如今三十岁了也换了七八任男友,皆是被她拿捏的死死的。
偏偏这个弟弟,是完全不听她话。
这个李恪是全家人冒着超生的风险硬生下来的独子,本就是李、宋两家的心肝宝贝。
这男孩子生的相貌可人,像个翻版的SD娃娃,可是性格却烈得像北疆的狼崽,自从十二岁母亲因病去世,这李恪便变得像个失心疯,变得好斗偏激又冷傲,谁都不放在眼里。
宋霜没法,只得求人将他圈在寄宿学校里,结果李恪却把亲戚来探视他给的零花钱存起来,翻墙逃跑了,跑回老家母亲坟地抱着墓碑发呆。
宋霜实在无奈,只能把这小弟带在身边,放在自己开的餐馆里看着。
一日,姐弟俩又争吵起来。
大中午饭馆里人多,翻台子翻不及,宋霜便急的骂李恪吃干饭,自己干活不麻利,管人也管不了,是个废物,没用。
李恪就回嘴到:“我一天到晚也没闲着,也是连坐的功夫都没有,你给我开几个钱?把我跟狗一样的使唤。”
宋霜也不是个好脾气的,斜着眼厉声道:“你个没良心的,一个十七岁的未成年,不去上学,跑我这混日子,你有个啥出息?啥前途?不是我,就凭你自己,早流浪街头要饭了!”
李恪一张象牙白的脸,瞬间扭曲变形,伸手三两下扯下身上的围裙,用力扔在桌子上大吼:“不用你管!我走!饿死也不求你!”
说着,便转身向餐馆外走去。
宋霜一下呆愣在原地,她只图口舌之快,絮絮叨叨,没想到弟弟李恪性子如此暴烈。李恪这一走身上并无分文,她担心他会走偏路子搞钱。
可是现在两人都是骑虎难下,谁先开口当着这么多人面,都是没脸。
有些就餐的客人,一看情况不妙,就连忙放下碗快,结账走人。
宋霜沉默了片刻,开口居然说了句:“你不是不靠我吗?那你身上穿的衣服都我买的,你脱了再走。”
李恪回头看了一眼宋霜,一双黑的像深井一样的眸子波澜不惊,眼睫低垂,冷冷一笑,就开始用白皙修长的手指解衣口,拉开裤子拉链,将身上衣服都脱了扔在地上,只穿着内裤便往店外走。
宋霜头皮一麻,两眼一黑,心里暗骂:这个小畜生。
李恪在在场的十几人的讶异目光种面无表情地继续走。
“你穿的内裤也是我买的!脱了再走!”宋霜勉为其难的声音弱弱地传了过来。
李恪咬着牙,脸色苍白,握着拳头转过身来。
这时,店门口出现了一个纤细秀丽的女子身影,是按着宋霜的要求来给她送护肤套装的金若叶。
宋霜远远看见金若叶,犹如见了救星,忙不迭地喊:“若叶,拦住他,别让他走。”
若叶仰起脸来,毫不犹豫地伸手握住了李恪的手腕。
李恪将手甩了甩,试图挣脱面前这姑娘的束缚,居然徒劳无功。
那女孩将一张单薄的心型脸伸到他面前,低声说:“别做无谓的反抗,我就是你的台阶,顺着我下吧。”
金若叶从小有个酒鬼父亲,母亲常常被父亲殴打。
金若叶从上美容学校起,就开始用打工赚的钱去拳馆学散打,所以手上颇有几分力气。
金若叶贴在李恪胸前低声细语,柔羽一般的气息轻拂着李恪的肌肤,李恪心里轻轻一个哆嗦,便乖乖顺着她的牵引向着姐姐走去。
出走事件一个月之后,就是宋霜的生日。
宋霜在潇湘市内最高档的青鸟KTV包了一间豪华包间,请了一群狐朋狗友来庆生。
一群男男女女玩骰子的叫的惊天动地,唱歌的鬼嚎狼叫,黑漆漆的房间里,人影憧憧。音乐声,酒杯撞击声,交谈叫喊声沸反盈天。
金若叶彷佛隐形一般隠在黑暗的一角,手里捧着一杯白桃味果酒,心里轻轻跟着卡拉OK里的音乐哼唱着梁静茹的勇气。
她鼻尖飘来一股香水百合的香味,抬头一看,面前是一束白百合和黄玫瑰混合的花束。
她顺着花束向握着花束的手看去,那只右手他是认得的,本是白皙稚嫩的秀气手背上,横趴着一条两寸来长粉红色的刀疤。
这只手,是李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