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连斑鸠自己都没有发觉,那些跟在他身边的人,每一个的身上,都有他的影子。
当年在马德雷山林中,他也曾对整天都是鼻青脸肿的精神小伙说过同样的话。
“没事的,头皮!谁又不是天生什么都会的,多犯几次错误才能长大,等你长大了才能帮得上咱们的忙啊!”
“别怕,头皮!天塌下来不还有老子给你顶着吗?”
“厉害了,头皮!”
连头皮自己都没有发觉,当他在和小安德烈说话的时候,其实他的心中,在努力模彷着斑鸠的样子。
他觉得至少有三层火候了!
帅!
……
修洛特尔军团带队过来的是‘狼’,灰狗的儿子。
难怪斑鸠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觉得有些眼熟,没想到居然是这个家伙。
当年还在马德雷山林中的时候,灰狗总是舍不得将他的儿子送上战场,哪怕是自己在拼命,也要将自己的儿子留在营中。
火鸡岭一战的时候,全部落所有人都出动了。灰狗带着他的儿子,从一个坑跳进另一个坑,他自己身上中了十几颗子弹,儿子身上却是分毫无损。
别人都说他养了个大姑娘,灰狗也不分辨,只是笑着将话题岔开过去。
“怎么这一次,你爹舍得让你过来了?”
斑鸠笑着问到。
狼在斑鸠的面前站得笔直,像是一株挺拔的白桦一样。
“是我自己要过来。”
“为什么?”
“我爹太能唠叨了!”
斑鸠哈哈大笑了起来。
灰狗可不是个碎嘴的性子,大概也就在自己的儿子面前,唠叨的话多了些。
“快坐吧,别站着了。”斑鸠给他指了指椅子,“在我面前,不用太拘束了。你爹不在这儿,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爹一样。”
狼看了看斑鸠,想争辩,又憋了回去,老老实实地坐了下来。
“怎么样?你来的时候,家里还好吗?”
狼低着头,捏着衣角。他有时候有些过于害羞,包括在准备撒谎的时候,即便是一个生人也能从他的小动作上看得出来,他是在说:“接下来,我要准备撒个谎——”
过了一阵,他果然抬起头来,说到,“挺好的!大家都挺好,有吃的,也有穿的——”
“说实话吧!”斑鸠打断了他的话,加重了一下语气,说到。
狼慌了一下,低头沉默不语,捏着衣角都快要将自己的肚脐给露出来了。‘反正我就这样说了,你信不信吧!’
见此,斑鸠主动开口问到:“和斯科特的贸易,还在进行中吗?
狼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眼睛不小心和斑鸠的目光一触碰,又慌乱地避开。
斑鸠看见狼的眼睛一下子变得红了。
“斑鸠,”狼颤声回答到:“斯科特的东西,实在是太贵了!”
斑鸠沉默了一下,问到:“你们一天吃几顿饭?”
狼回答到:“一顿。”
“部落里的衣服还够穿吗?”
“衣服倒是够穿,大家也都习惯了,将树叶和草叶编在一起,里面衬上绒草,也能御寒。”狼回答到。
“部落里,有人……不听话吗?”斑鸠问到。
“有几个,”狼回答到,“但是也没什么,叔叔们都在,闹不出什么大乱子来。洛岑下手也重,打杀了几个,压服了!”
斑鸠的心中,突然便又想起那个年轻的姑娘来。
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那个穿着红色的曳地的长裙,头上带着亮闪闪的珠翠,身体婀娜得像是一只柔软的天鹅一般的姑娘。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站在泥泞的路中间,大大方方地问他:“斑鸠,我喜欢你,我想嫁给你,你要我吗?”
——哈哈,那时候的洛岑,狂野得像是山谷里的飓风一般!
——每次斑鸠一想起她来,就忍不住想笑!
“洛岑还好吗?”斑鸠问到。
狼一惊,往自己身上摸了几下,才似乎又想起什么,呐呐地说到:“她叫我带了一封信,但是被我给弄丢了……”
“没事,没事,”斑鸠连忙摆手,说到:“她也经常给我写信,丢了就丢了,没什么。白人军队还经常围剿你们吗?”
“三天五天总会来那么一次的,”狼笑了起来,说到:“不过,咱们也有经验了。它们也不会大举出动,不过就是逼着咱们多给点钱罢了。咱们能打的时候就打一打,不能打的时候花点钱也就过去了。”
“部落里的钱还够用吗?”
狼笑了笑,低下了头,捏着衣角——
斑鸠于是便也跟着笑了一下,没有继续再问下去!
“对了,斑鸠,你什么时候回家去?”狼问到。
“唔,”斑鸠想了想,过了好一阵,才若有若无地回答到:“快了!”
心中却在冥思苦想着,那一场记忆中的战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是1846年春?
还是1846年夏?
……
斑鸠是在《丹佛日报》的夹页里看见洛岑写给他的信的。
一支白人探险队捡到了那封信,然后将它卖给了《丹佛日报》。
在报纸的夹页里,和一堆卖‘赎罪符’和‘透视药剂’的广告一起,《丹佛日报》声称发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
——《惊爆你的眼球!走进一个寂寞的印第安女人的内心世界!》
“我的好人儿啊,自从你离开之后,我每日每夜都在思念你!想你想得无法入眠,想你想得连眼泪都流干了!”
“屋子里,床上,桌子上,到处都是你的气息,我想和你粘在一起,用橡胶树的汁液将我们裹起来,别人用刀都无法将我们分开!”
“我想你,你也一定想我。”
“玉米地里和大桑田里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你曾经在那里爱过我!”
“山岭和天空,它们都是你的形状,我看着它们就好像看见你一样!”
“为什么天空是蓝色的,树木是绿色的,春天是暖和的,枪炮是坚硬的……一切的一切,都只有一个答桉,那就是因为我爱你!”
“你说过你三年之后就会回来,但是我却感觉这三年像是三百年一样漫长!”
“但是我愿意等你,因为在我的心里,等你三百年就像是等三年一样短暂!”
“当你回来的时候,我要穿上红色的曳地的长裙,带上五颜六色的羽冠,站在道路的正中间等你!”
“我想要嫁给你!每一天都嫁给你一次!”
……
虽然阿帕奇语被翻译成了英语,但是斑鸠无比的相信,这肯定就是洛岑写给自己的!
一个名叫来曼-弗兰克-鲍姆的家伙在这封信的旁边画了一副漫画,是两只野狗连在一起,一只对另一只说:
“汪!汪汪……看,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