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室韦
阿勒坦拿起一瓶酒,比划着让杜大雷帮他打开。杜大雷笑嘻嘻的拧开了瓶盖,阿勒坦马上灌了一大口,瞬间瞪大了眼睛,用手锤打着胸膛,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过了好一会,他才恢复正常,其他土著都眼巴巴看着他。他把酒瓶子递给身边的一个汉子,土著们每人喝一口,然后传递下去,不一会几瓶酒就被喝光了。
从没喝过高度酒的土著们有些醉了,有的人倒地呼呼大睡,还有不少人跳起舞来,阿勒坦带头放声高歌,歌声苍凉悠远,十分动听。
魏宏业听了一会,说道:“他们的歌声有点像蒙古族的长调,我以前在赤峰时经常听蒙古牧民唱歌,跟他们唱的差不多。”
“老魏,你会唱蒙古歌不,唱一个让咱们听听呗。”
“可惜,我只会听不会唱,那喆,你是学音乐的,会不会唱蒙古歌曲?”
那喆答道:“我只会几首汉语歌词的蒙古族歌曲,蒙古语的不会。”
“没关系的,唱来听听。”
那喆想了想,起身从背囊里取出一支口琴,清清嗓子,开始吹奏起来,是腾格尔版的《蒙古人》。琴声婉转悠扬,众人都仔细聆听着,土著们也都停止了唱歌跳舞,安静的坐下来听着。
一曲终了,穿越众鼓起掌来,土著们也跟着拍手,有的人还大声叫嚷着,好像还没听够。阿勒坦走过来指指口琴,意思是让那喆接着吹奏,那喆又开始吹,《鸿雁》,《莫尼山》,《天堂》,《敖包相会》。
一曲接一曲,那喆吹的嘴唇都发木了,大家都还意尤未尽。那喆告饶道:“不行了,我实在是吹不动了,大家放过我吧。”
杜大雷自告奋勇:“让小师太歇一会吧,我来唱歌。”然后就骚包的走出来,装作天皇巨星的范儿,向人群挥挥手,“各位观众,《我是歌手》森林版正式开始,我是歌手迈克尔,杜。给大家演唱一首《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希望大家喜欢,多多支持我,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我捧你个头啊,赶紧唱!不唱就立马滚蛋。”魏宏业用小石块砸他。
杜大雷缩缩脖子,开始唱起来。这货的嗓子不错,歌声高亢嘹亮,引起了土著们的阵阵掌声。
接下来众人都上去唱了几首歌,连鲍里斯也唱了几支家乡的俄罗斯民歌,土著们反应十分热烈,纷纷唱起歌来,有人还尽情起舞。
天边的太阳落下,演唱会结束。阿勒坦带着众人来到了一处窝棚前,比划着示意大家在这里休息,然后就离开了。
大家看看这个窝棚,里面的面积大约五六个平方米,地上铺着厚厚的干草,挤挤五个人也能睡得下。
那喆说道:“老大,这窝棚也太小了,我们还是搭帐篷吧。”
赵子重摇摇头:“不行,现代社会的东西尽量不要让他们看到,以免土著们起了贪婪之心,我们就挤一挤吧。另外不能放松警惕,今晚一样要值夜,大家轮流睡觉。”
大家进了窝棚,合衣躺下来,赵子重说道:“我们明天跟着土著们进山打猎,多准备点食物。老魏,你就不要去了,你尽量和阿勒坦还有巴图嘎尔多交流,最好是能尽快获得他们的帮助,派向导指引我们南下。”
魏宏业答应着,“行,交给我吧,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南下,我们的衣服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会被人当作怪物的。我的想法是我们用兽皮缝制衣物,还可以让土著教我们做鞋,我看土著们穿的鞋都是用兽皮做的,挺漂亮啊。”
“那我们的衣服怎么办,不能烧了吧?”
“送给土著吧,他们顶多穿几年,就全烂掉了,不会给我们惹麻烦的。”
“行,就这么定了,早点睡吧。”
第二天早晨,赵子重四人跟着土著们进山捕猎,魏宏业找到阿勒坦和巴图嘎尔,和他们鸡同鸭讲的交流起来。
五天过去了,赵子重他们打到了许多猎物,除了大家吃掉一部分外,都晒成了肉干。晚上就缝制衣物,跟土著们学着做鞋。
这天晚上,大家回到窝棚里,魏宏业开口说道:“我这几天和他们交流,有一些收获,阿勒坦说南方有一个强大的部落,北方的民族都臣服于这个部落,每年给他们上供,这个部落用他们的发音叫‘khitay’,我分析很有可能是‘契丹’。”
“真的假的啊?”
“那我们不是在宋朝了吗?”
“也有可能是在唐朝末年或五代十国时期。”
赵子重随手折了几根草叶,“我们尽快南下就知道处于什么朝代了,老魏,还有什么发现吗?”
“我还听他们称自己的部落为‘sirvi’,很有可能就是古代的‘室韦’族,是中国古代东北地区的民族。又作失韦,或失围。北魏时始见于记载。源于东胡,与契丹同类;在南为契丹,在北号室韦。居地在今黑龙江中上游两岸及嫩江流域。以狩猎为业,多捕貂,养牛马,食肉衣皮。约从9世纪末起,因累遭契丹袭击等原因,一些部落西迁南徙,采用了新的称号,走上新的发展道路,中世纪后期名震亚欧大陆的蒙古族,即是他的蒙兀部西迁后发展形成。”
“我差,这些土著是蒙古人的祖先啊,蒙古人可是够生猛的。”
“怪不得他们说话和蒙古人挺像的,我们唱蒙古歌他们也爱听。”
魏宏业又接着说,“阿勒坦还告诉我,他过几天要带人去南方一座大城给契丹人上供,还要用皮毛和商人交易物资,主要是换盐,另外也想弄些粮食,铁器。我们的机会来了,完全可以和他们一起南下。”
众人听后都兴奋起来,七嘴八舌的说。 “老魏,是真的吗?”
“我们可以南下了,太好了。”
“终于要回到文明社会了,南方的花姑娘们,我来了。”
“我们把手表,小镜子,白酒什么的卖了,马上就变成大富翁,我要做土豪。”
赵子重若有所思的说:“南下时我们几个装成土著到是可以,但是鲍里斯是白人,怎样装也不像土著啊。”
鲍里斯抬起头,有些郁闷的说:“我还是化妆吧,把全身都涂黑,再多穿点衣服,把皮肤都盖住”。
赵子重无奈的点点头:“暂时也只能这样了,以后再想办法。”
杜大雷这时突然说到:“老鲍,你长的这么白,又高大英俊,到了南边大城市,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半老徐娘,全老太太,还有公子哥啦,兔相公啦,一定都爱你爱得不行不行的”。说完还翘起兰花指,对鲍里斯抛了个魅眼。
鲍里斯一阵恶寒,不由自主打了个哆嗦,往后躲了躲。而那喆抱着肚子在地上滚来滚去,笑的都岔气了。
魏宏业按着那喆:“好了,别闹腾了。还有事情要商量呢。”他顿了顿,“我们南下肯定要和汉人接触,我们怎么介绍大伙的身份来历呢?”
“这个简单,那些小说里穿越者不都说自己是来自海外的商人吗,有的说是来自美洲,有的说来自欧洲,还有的说来自大洋洲。”
“只要不说我们是来自非洲就行,那也太低级了点。”
“你怎么不说自己是南极洲来的呢?”
魏宏业看这帮小子越扯越远,“我们不能说自己是来自海外,不然人家问:‘你们是海商,怎么来到这大陆腹地的北方森林的?’。我们根本就不能自圆其说。我有个想法,可以对别人说我们是唐朝天宝年间‘怛罗斯’之战后流落到西方的唐人后裔,而鲍里斯是我们在西方认识的朋友,他因为对东方的文化感兴趣,才随我们来到东方的。”
那喆问:“老魏,你说的‘怛罗斯’之战是怎么回事,给我们讲讲吧。”
“是唐玄宗时唐朝的军队与来自大食帝国阿拔斯王朝(即黑衣大食)的势力在中亚诸国相遇而导致的战役。怛罗斯的所在地还未完全确定,但应在葱岭以西,接近哈萨克斯坦的塔拉兹的附近地区。此役*面对阿拉伯联军二十万,沉着应战,击毙杀死大食兵七万人以上,令阿拉伯联军损失惨重,而唐朝两万人的安西精锐部队中,大约损失一万余人,其中阵亡和被俘各自近半,但仍有数千余人得以身还。阿拉伯忙于平乱,对保住中亚心满意足,也未能进一步扩张。所以我们可以说自己是被俘的唐军的后代,流落到了西方,由于思念故土,想回归家乡,然后辗转万里,走过茫茫草原,才来到这里的。这样就没人能怀疑了。”
杜大雷悠然向往:“原来唐军那么猛啊!两万人就敢和二十万阿拉伯大军开战,真是够男人!”
魏宏业说道:“唐军纪律严明,战斗力极强,他们的武器装备也非常精良,我不得不说,这是一支我所知的火器大量使用以前全世界最厉害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