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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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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动物之所以那么喜欢窜进民户之中,那是每一个农民家庭一年四季总有收成,家中的空置的地方便方有花生,坚果,山竹还有鲜橘子什么之类的果实,夜半三更老鼠的活动很是猖獗,山中的小野物,有的是进来偷吃东西有的却是为了捕捉老鼠而来,但都搅闹人家在后半夜的时候难以入睡,所以农民总是防范着这些野物。

只需要将门窗关紧,笼子栓好,一般粉猪,猞猁,夜猫子就很难进来了,但是这个黄鼠狼却是千防万防非常难防,当地人给了这些动物取了一个有趣的名称叫做黄大仙,是因为这些黄鼠狼给人的印象是来无影去无踪,无论怎么弄,它都能进得了这屋子之中来,给人感觉这些黄鼠狼是飞着进来的,其实不是这个样子,黄鼠狼非常灵敏,矫捷灵活,还有鲜为人知的缩骨术,非常窄狭的缝隙在人家看来,几乎是不肯能进得来的,但黄鼠狼真的就进来了。

前一阵子,夜半三更的时候,王家的这一坐大宅子之中不就有三四只黄鼠狼潜进来了吗,还将陈旭的伯母的一群贵妃鸡咬到鲜血淋漓,那一天的清晨,陈旭就是第一个人见识到了黄鼠狼袭击了这些鸡的现场,有的鸡脖子歪了一旁,只有一息尚存,有的鸡肋都给咬断了,有的翎羽上满是血,正当考虑到陈旭的伯母要是见到了这一群被他辛辛苦苦养到大的贵妃鸡被黄鼠狼咬成这个样子,不知道有多担心时,就在这个时候,麒麟犬好像知道了陈旭的心中所想,就走了过去,往这些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贵妃鸡的伤口之处,舔了舔,这些鸡的伤口上留有麒麟犬淡淡金黄色的唾液,隔了两柱香却全都恢复了以前活泼乱跳的样子了,以前陈旭觉得这是一条神犬现在更加地相信了。

但是对于这一切陈旭的伯母却不知道,仍然对这条麒麟犬怀有偏见了,正是因为如此,陈旭的伯母担心这一条长相极为奇特,天上有地下无的麒麟犬走出外面去,会将大街小巷的小孩子和老人吓得半死,便想出了一个主意,特别地拿起了一把戒尺丈量了麒麟犬的身高和体长为它缝制了一件狗衣服,穿戴在身上,这样这条麒麟犬更为特殊的地方也不是很明显地显露出来了,但是一看到麒麟犬上颚两根飘逸灵动的长须时,陈旭的伯母有感叹道:这么奇怪的一只狗,要是让人家看到了,怎么不会心生害怕呢。”

此时,陈旭的伯母蹲下身子来,撩动着他的腿上的胳肢窝,麒麟犬好像感觉很舒服,便使劲地摇着尾巴前来蹭着陈旭的身子,啪啪陈旭的伯母打了两下麒麟犬的臀部,但这条灵犬对她表现得非常的亲密无间,伸出炭红色的舌头舔着他的手肘,麒麟犬扑腾了一下,半站起了身子,忽然之间舔了陈旭的伯母的柔滑的脸颊。

“哎呦,讨厌,这得是多脏啊,可恶的狗”真是好狗没好报,麒麟犬的一番好意,陈旭的伯母却不领情,伸出巴掌去甩了这灵犬的头皮,陈旭的伯母一回肘碰到了石臼上的吊斗,哗的一声,斗中的杂粮一下子便滚到了地面上,菜园子之中的一群贵妃鸡争先恐后,咕咕叫着,过来吃了。

陈旭的伯母发现园子中还有三只鸡还没有过来吃,两只是一公一母的,正在交尾,普安县的这一个地方非常得有趣,将这些鸡的交配行为称为“鸡打水”,那场面非常地形象生动,大公鸡伏在母鸡的身子上三番两次想交尾,跟溪水中蜻蜓点水一样,故而有此名,但另外一只却伏在了地面上,脖子伸得老长,扑腾着翅膀,站都站不起来,鲜亮的羽毛上还沾有一些鲜血。

“啊,我知道了,好你这一条衰狗,清晨钻到草丛中,能有什么好事,原来是想偷咬鸡啊,真是一个讨厌的家伙”陈旭的伯母顺手从地面上捡起了一个小木棍,径直往麒麟犬的头上扔去,麒麟犬被砸中了头皮,呜呜地便走了。

但其实麒麟犬真是比窦娥还冤,地上受伤的这一只公鸡是在觅食的时候,不小心让菜园子边上的渔网被网住了,挣脱了很久,才弄伤了自己的翅膀的,麒麟犬这么好的一条神犬,怎么会做这么下作的事情呢。

陈旭的伯母走了过去,从园子中拾起了受伤的大公鸡,喃喃地说道:哎呀,这鸡伤得这么严重,这一条犬正是太可恶了,没办法了,只能是将你给杀了,正好凯儿他这些天,总是太还没亮就跟我到田地里去干农活,到底是辛苦他的,现在他正在发育,我这个做娘可得给他增加一些营养才是,不然这只大公鸡死了,也怪可惜的。”

陈旭的伯母从地上捡起来了一条麻绳子,将鸡脚给绑得紧紧的,便拎着它往厨房走去。

到了厨房之中,陈旭的伯母将鸡放在了砧板上,然后便走到了炉灶前面,往里面塞进了一些柴干,生了火,砧板上的受伤的大公鸡,转动着小小的眼珠子,充满了恐惧地望着一步一步走来的陈旭的伯母。

陈旭的伯母将鸡脚上的麻绳子给解了下来,套在了这只大公鸡的脖子上面,然后左右手一齐处出力,这一只可怜兮兮的鸡在临死之前,扑腾着翅膀,双脚在砧板上胡乱地蹬了起来。

“哎呦,这只臭鸡刚才在菜园子中一动也不动,到死的时候,却力气这么大,三下两头还弄不死它。”陈旭的伯母转身将厨壁上的锅盖给拿了过来,盖在了这只公鸡的身子,噗噗,大公鸡剧烈地撞击着这个锅盖,锅盖一下子便摔在了地面上,大公鸡在炉灶上打了一个趔趄,嘶哑地叫着,极度痛苦。

“嘿嘿,我就不相信我弄不死你这一只臭鸡”陈旭的伯母伸出手臂,手掌上的五个留有了黄色的缝子手指狠狠地掐住了这一只公鸡的脖子上,可怜这只公鸡上来就是一顿菜,挣扎了几下之后,便歪着一边头颅死去了,死的时候,由于刚才在挣扎,企图逃命的时候,鸡囊和血管之中的血往鸡头上涌起来,一命呜呼时,死的非常难看,耳朵上,鸡嘴都冒出了鲜血,可谓是七窍流血。

看着公鸡死去,陈旭的伯母嘴边上流露出了一丝丝得意的神色,将它搁在大黑锅边沿上,就等着水烧开之后,再将这一只鸡炖成鸡汤。

床榻之上的陈旭伸了伸手臂,从睡梦中醒来,闻到了空气中传来的鸡汤的美味,心里美滋滋的,知道等一下便有美味可吃了,掀开了被子,走到了厨房中去。

“哎呦,我的好老娘又给儿子炖什么好吃的啦”陈旭将胳膊傍在了陈旭的伯母的肩膀上,陈旭的伯母正在剥大蒜,回过头来,“傻儿子,知道起床了,娘这是给你饨鸡汤呢,还不赶快帮帮忙。”

砰砰砰,门外传来了一阵阵清脆的敲门声,“凯哥哥,大娘在家吗,我啊,万娇娇,谁来给我开门呢。”

庭子之中在地半卷着身子的麒麟犬,耳朵最为灵敏了,知道是最喜欢它的万娇娇来了,马上呜呜地叫起来,摇着尾巴奔向前,红彤彤的鼻子一顶便将门柄子给顶上去了。

“死陈旭,真是讨厌,又是麒麟犬来开的门”万娇娇走了进来,嘟噜着小嘴巴,心里有点生气。

“一定是万娇娇来了,还愣在这里干什么,放下你手头的瓢子,叫阿妹到这里来,等一下一起喝鸡汤。”

陈旭呼的一声,便奔出门外去了,陈旭的伯母笑着自语道:“这个死孩子,一听到万娇娇来了,便忘记老娘了。”

每一次万娇娇到陈旭的家中来,总会给麒麟犬带来一些好吃的食物,有时候是一个鸡腿,有时候是一片稍大的火烧肉,实在没有的时候,就将阿福在干农活的时候,从田埂上逮来的田鸡做成菜的时候,将田鸡腿给掰下来,可笑的是,还有一两次家里吃不起肉的时候,万娇娇捉来一两只大大的蝗虫,在炭火上将大蝗虫的大腿烧得噼啪响,飘着香气来给麒麟犬吃。

这一次她给麒麟犬带来了三个鹌鹑蛋,这些还是阿福从树上淘来的,万娇娇都不舍得吃,就给麒麟犬带来的,可谓是爱狗心切,又或者是爱屋及乌,反正是陈旭喜欢的,她便也喜欢,陈旭讨厌的,万娇娇也讨厌,这也是的,女人在谈恋爱的时候,总是将男子看成是天空上唯一的月亮,而男人有时候在谈恋爱时,却将女子看成是天空上的众多的繁星中的一颗。

当她往地上扔去了鹌鹑蛋的时候,麒麟犬奔跑了过去,三头两下便吃完了,麒麟犬贴着他的大腿,舔了舔她的手掌,从它的眼瞳中看得出它是多么喜欢这位女主人。

“万娇娇你来了,太好了”陈旭走上前去,拉住了万娇娇的手,万娇娇瞪着了他的一眼,“凯哥哥,你可真讨厌,每一次都是麒麟犬来帮我开门”

“嘿嘿,那就证明麒麟犬比我还要爱你呗”陈旭耸了耸肩,格格地笑着。

“你就是会耍贫嘴,你说你以后,会不会都这样哄着我,你说————。”

“那我得想想”陈旭的伯母从厨房之中走了出来,看着陈旭满是欢喜和调皮的深情,竖起了手指头去戳了戳陈旭的额头,“你呀你,才几天没见阿妹,就这样高兴,憨笑起来真有点像是傻子,万娇娇你难道还没看见吗,凯儿啊,比我还要爱着你呢。”

此时万娇娇的眉间心头才流露出了得意的神色,陈旭的伯母过来牵住了她的手,“阿妹,来跟我进去,大娘正在煲鸡汤,等一下让你吃得饱饱的,吃不完在拿来一个盒子给你那一个老实汉的哥哥送过去。”

“好的,大娘,我就知道大娘是最疼我的了”事实上也是如此,在陈旭的伯母的眼中,陈旭的伯母就已经将万娇娇看成是自己的亲闺女了,万娇娇都是陈旭的伯母看着长大的,小孩子的时候,当年陈旭的父亲还没有失踪,便在庭子上摆了一个大缸子,夏天的时候,缸子中生满了清水,万娇娇跟陈旭常常是脱得光溜溜地,在缸子之中洗澡泼水呢。

而陈旭看着陈旭的伯母这么地喜欢万娇娇,心中也是像灌进了蜜糖水一样美滋滋的,要知道,陈旭从心里面,就将万娇娇看成了自己的另一半了,万娇娇很快就要成为他相守一生的爱人,可是正是这个时候的男子都会在心里面有一个想法,也就是数千年来,人间产生一个传统观念——自古婆媳,口舌不断,看着万娇娇这么受陈旭的伯母的喜爱,陈旭心想:等往后他们组建了家庭,一定回事非常地和谐和恩爱。

三人一同走进了厨房之中,袅袅升起的鸡汤香味缠绕了他们的身子,但是陈旭的伯母看见了万娇娇左手上摇摇晃晃地拿着一个小袋子,心中对这个袋子的好奇心,比炉灶中的那一罐鸡汤还要有兴趣。

“万娇娇,你手中拿着的袋子,里面装着的是什么东西啊,难不成是你等一下要去下田,等一下你们喝完了鸡汤,我再让陈旭去帮你干农活。”

“大娘,这里面不是农具,是一件大衣”万娇娇将里面的衣服抖了出来,还真是一件大衣。

“嘿呦,万娇娇现在是晚夏,天气还很闷热,你拿着这一件大衣要去干什么用呢”陈旭说道

“说你傻,你还真傻,什么都不懂,再过数月后,天气就逐渐地转凉了,我为你缝制一件大衣,难道不好吗,还是你嫌这一件大衣不够漂亮,不够厚重啊”

陈旭的眼眶之中,有一滴泪水在滚动,“这一件大衣真是万娇娇妹为我缝制的吗,那真的是太感谢你啦”

“感谢,感谢可不是在口头上随便说说就可以的,说凯哥哥你要怎么感谢我才好”要是在平时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万娇娇

说这样的话,陈旭便马上反应过来,吧嗒一声,在万娇娇的额头上亲一下,可是现在陈旭的伯母在场,让青涩的陈旭怎么敢呢,但有转念一想: 万娇娇妹的这一份大礼实在是太厚重了,为了表示对这份感情的爱惜和表达真心实意,陈旭说道:“好,等一下,我在喝鸡汤的时候,就先几个月的时间,穿上这一件大衣,够了妹”

陈旭的伯母在一旁,都是笑眯眯的,听着两个半大的小孩子在你来我往的说说笑笑,这其中有包含着浓密的情意,陈旭的伯母是过来人,他怎么会不懂呢,她心想:万娇娇妹到底是心地善良,时刻都会为陈旭着想,为娘亲的,不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过得好,身边能有一个深爱着他的女人照顾着他,关怀着他吗,万娇娇妹这么聪明活泼,贤惠能干,将来要是嫁过来,一定非常地深爱着凯儿。”

“不行,我得找一个机会,让两人的婚姻大事给办了,这也是我对陈旭他爹爹在天之灵的一种告慰,往后两家人走在一起,就成了一家人,互相支持,互相关爱,有田同耕,有饭同吃,不也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事情吗。”

三个人围在了桌子边上喝鸡汤的时候,陈旭果然是说到做到,将万娇娇亲手缝制的大衣给穿上身了,现在天气还很闷热,外面的阳光也很猛烈,穿上这一件大衣可想而知,一定是很不好受,一身都非常深爱着儿子的陈旭的伯母却在现在不劝陈旭将大衣给脱下来。

陈旭的伯母是何等地聪明贤惠啊,她就是要让万娇娇妹知道陈旭的心意,他是多么的深爱着她,而刚才还想看看陈旭是不是说到做到的万娇娇妹这时候却老是要让陈旭将大衣给脱下来,还伸手去扒,所谓火热好打铁,陈旭的伯母就说了:“普安县上有一句俗话是这么说的,十四十五正当时,十六十七推两年,十八十九无人要,二十二十一倒贴钱???,你们两人别光顾着吃,我这些话你们说是不是啊。”

陈旭手拿着调羹,万娇娇妹口中吐出了一块鸡骨头,都愣住了,干瞪著陈旭的伯母,异口同声地说道:“娘亲《大娘》你到底是要说什么啊,我们都听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陈旭的伯母这时候轻拍着桌面,“你们两是不是喝鸡汤后都变傻了啊,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听不明白,我是说结婚啊,你们两也老大不小了,陈旭还记不记得我给你说起来你的爷爷啊,他老人家当年十四岁的时候,便娶了你的奶奶,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是生下了你的父亲了,看你现在都老大不小了----------。”

陈旭的伯母将话说给了陈旭听,但是眼睛却是在看着万娇娇,万娇娇的脖子一下子就变红了,脸蛋也红得跟天上的火烧云一样,她心中知道陈旭的伯母的话中之意了。

陈旭的伯母又说道:“陈旭,你爹爹如果在天之灵能够看到你为我们老王家传承后代,一定会非常欣慰。”

陈旭瞟了万娇娇一下子,说道:“我倒是想要,就是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

“讨厌,谁愿意了,就你那傻样”万娇娇推了陈旭的手肘,站了起来说:“我走了,我家里还有事了。”

见着她跨出了门口,陈旭的伯母扯开喉咙大喊道:“万娇娇妹,不要走的那么焦急吗,大娘还有很多话要说呢,你要走也得给你那个傻哥哥盛上一碗鸡汤回去啊。”

万娇娇回眸一笑,说:“有什么事你跟我哥哥去说,我抓不定主意的。”

看着万娇娇妹那一阵高兴的神色,陈旭的伯母立马就知道了她话中的意思了,万娇娇妹这是要嫁给陈旭,但是害羞不肯说出来,所谓长兄为父,万娇娇妹这是要想陈旭的伯母去找阿福去商量着办婚事呢,这个姑娘长得非常的水灵,心底下也是非常的聪慧,

“娘亲,万娇娇妹就这么走了,她是不是害羞了,还是不愿意嫁给我呢。”

“哎呦,我说你平时倒是很机灵的,这么这会这么傻,万娇娇妹这么说,就是想嫁给你啦,只不过得按照形式,去征求他哥哥阿福答应下来才是。”

这下陈旭才放心格格地笑起来,又问道:“那娘亲我和万娇娇妹什么生时候才能成婚啊。”

“我们大族上历代都有一个传统,无论是丧事还是喜事,都得通报四方,就是族亲住在你的房子对面,你也得去下请柬,现在,我们祠堂大族中都是族亲省主席大人在抓主意,但是最近他们都将精力集中在了建设我们大族的大寨中了,要是现在你跟万娇娇结婚,这不是给他们添加麻烦吗,所以我的意思是,在大族大寨建成之日,你们在完婚,到时候大族的宗亲会为我们孤儿寡母操办婚礼,大人他老人家也会为你做主的。”

“还得要大族大寨建成之日,万娇娇妹才能嫁给我啊,那得多长时间啊。”

陈旭的伯母点了点他的额头说道:“哎呦,我说你这个傻儿子,说这话也不害躁,万娇娇嫁给你那是钉子钉板铁定的事了,你也不要焦急,按照我的看法,这一座能够住得上上千人的大寨一年之后便可以完工。”

陈旭点了点头,憨笑了起来,先前他老是感觉到建设大寨的红山顶上有蹊跷,有鬼怪,有阴灵,但是近段时间,听人家说,前一次在施工的第一个环节就有一位世外高人来此设案做法,驱散了山中的邪气和戾气,还为此约定了每一年大族的宗亲要在建设完成的大寨中祭拜一次,现在都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也未曾听说有什么邪气和中邪的事情发生,他便觉得先前的传闻可能是夸大了事实,其实没有这么厉害,现在陈旭的伯母替他抓定主意,得大寨子建成之日才和万娇娇妹完婚,陈旭非常地爱着万娇娇妹,这下子他倒是一改初衷,想阻碍大寨落成之事,反过来是想它快一点竣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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