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与我们共同生存的是满目的罪恶与悲伤。
——狄更斯
拉斯特·科尔威是我的名字。
也许在拉斯特和科尔威之间还夹杂了几个其它科尔威家族中出色成员的名字,但我记不清了,毕竟,教会我读和写自己名字的母亲只陪伴了我短短十年就被北支吸血鬼部落的暴民撕碎了。
没错,撕碎,血汁四溅的那种,我亲眼看见的,在我那懦弱不敢上前的父亲的身后亲眼看见的。
我的母亲只是个血脉普通的平民吸血鬼,我的父亲则出身于没落的贵族世家,他时常对自己的血统引以为傲,但我并没有从他身上看出一点儿“强悍贵族”的影子。
还是说,贵族都是像我父亲这样表面虚张声势,背地里懦弱无能的呢?
我恨父亲的无能。
我常常在深夜回味母亲生前告诫我的话,母亲说如果你没有天生高贵的血统,就要靠比别人更狠的心和比别人多十倍的努力来搏得一席之地。
而身为一个吸血鬼,提升实力最好的方法就是猎杀其它吸血鬼,并夺取他们的力量,猎杀掉的吸血鬼级别越高,我夺得的力量也就越多。
幸运的是,我天赋不错,在那段和父亲四处颠沛流离的日子里,我逐渐习惯了用以杀止杀的办法处理生活中百分之八十的麻烦,同时我拥有了同龄人根本无法企及的深厚实力。
与其说父亲一直在保护我长大,不如说是我在保护父亲,直到有一次我外出时,他失心疯发作,用石头砸烂了自己的头。
关于他的疯病,我愿称其为因我母亲的死而产生的永久性愧疚。
我一百岁那年,北支部落爆发了大规模暴动,而我作为帝国疆土上最靠近北支地带的原住民,自然免不了被战乱波及。
暴民有备而来,而驻扎在边疆的守卫们没能抵挡住暴民的侵入,他们战败了,又没有死守边界的勇气,所以全部逃往南方。
一看到那些北支暴民,我便无法控制自己回想起母亲被撕成碎片的那个下午。
于是在帝国的援军到来之前,我在一天白日里,趁着他们在休整,偷偷潜入了北支的地界,刺杀了他们先锋小队的头儿。
我印象还挺深的,毕竟那是我第一次尝试用匕首割下了一个吸血鬼的头,我把他的头挂在了他们用来挂旗子的高木桩上,将他的头发和旗子的穗子捆在了一起。
后来帝国的援军到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得知是我杀了那个先锋小队的头儿,总之,他们问我愿不愿意跟着他们走,做帝国的守卫后备军。
我欣然同意,毕竟若是和帝国的吸血鬼们在一起,混口血喝更容易,而且北支边境已经没有什么级别尚可的吸血鬼供我猎杀了。
我在后备役接受了整整五十年的训练,在我一百五十岁那年因为北支再次暴乱,前线缺乏支援,我应征正式入伍。
我的杀伐之路也由此开始。
如果你要杀掉一个吸血鬼,用银刀顺着他的动脉切下比直接割开他的喉管更能快速使其死亡。
而且,血会喷出老远,凉凉的,腥腥的。
拆骨,剥皮,割头,放血,杀戮。这些在他人眼中冷血残忍的事我却几乎每天都要做,且做的比其他战士更多更快更利落。
倒不是因为我有多喜欢,而是我发现原本那些看我年纪轻轻觉得我很好欺负的家伙,在亲眼目睹我是如何进行肢解和杀戮之后会变得老实很多。
我随着军队南征北战,四处辗转,为帝国杀虐无数,每周都能领到新鲜的血液补给和金币,倒也还算不错。
在我两百五十岁那年,我偶然得到了进入白银骑士团的机会,那个叫海拉提的祭司让所有有资格参选的吸血鬼互相残杀,他只要最优秀的十个。
经过一番斗智斗勇的厮杀,在扯掉了第十一名吸血鬼的左腿之后,我有幸成为了那最后活下来的十个之一,也成功加入了白银骑士团。
至于后来的日子...
后来的日子我具体做过什么我并不能全部记清,但最常做的事情肯定依旧是猎取和杀戮无疑。
我从白银骑士晋到黄金骑士,后来又一跃成为公爵,这一切花费了我五百年的时间。
周围很多东西都在变,我也在变,唯一不变的就是我的孤独。
走到了这个位置上,我可以很轻易的分辨出他们谁是出于对我的畏惧,谁是出于对我的讨好,谁是出于对我的利用。但也正是因为我总能分辨清晰,致使我难以忍受和他们虚与委蛇。
我是奥斯汀大帝口中的“帝国勇士”,是伯特一世口中的“不败荣耀”,是整个帝国战争信仰的寄托对象,是叛军眼里不敢与之抗衡的绝对强者。
我曾以为我永远不会失败,直到我战死在阿孜特罗山,死在他们用圣灵之血布下的阵法里。
我的肉体被灼烧殆尽,我的魂灵沉睡不醒,我的意志不曾磨灭,我的傲骨永不屈服。
遇见晚玉的那天夜里,我正准备用那个孩子的血恢复我的一点体力,魂灵状态实在太虚弱了,以至于我甚至做不到放这孩子的父母进来将他们直接杀死,我只能将他们困在门外。
然后我就遇见了晚玉。
晚玉不一样,和我接触过的一切生灵都不一样,她不会报复我,也不会苛责虐待我,我知道她一开始是对我起了杀心的,但后来我释怀了,因为那不能怪她。
她会考虑到我不敢见光,连夜为我缝制袍子,会在面对危险时,习惯性将虚弱的我护在身后,会在我意志消沉的时候对我笑。
她笑起来很好看,嗯,不笑也很好看,她说她是晚香玉花变的,可我怎么觉得,她比花漂亮多了,也温柔耐心多了。
我印象里,会如此温柔地照顾我的只有我的母亲,只陪伴了我短短十年的母亲。
虽然从来没有直白的承认过,但我内心知道,我一直很享受很喜欢晚玉伴我左右。
我享受她温柔地对我笑,享受她耐心地和我解释我未曾听过的事,享受她包容我的坏脾气,享受她无所求地对我好。
我做过最明智的决定之一就是没有直接吸干晚玉的血,而是留下她成为了我的血仆。
这种感觉很奇妙,特别是当她告诉我只有我触碰过她的时候,我的心里登时就像是被什么东西点燃了一样,兴奋,刺激。
我还是第一次对什么东西生出了如此强烈的独占欲。
我发现她吃硬不吃软,就比如我平静地和她提出条件时,她总会不答应,但只要我脸色一变,她就会变乖。
她就像一团香软洁白的棉絮,柔柔弱弱,同时又带着些倔强的小脾气,就像一只长着幼嫩爪子的小狮子,于是我总忍不住要用些强硬的手段逼她就范。
要是她一直乖乖的就好了,就这么一直听话,一直跟在我身边,做我最忠诚的陪伴者。
【作者题外话】:对于拉斯特来说,要想生存就要变强,要想变强就要杀戮获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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