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子看完地图后,眉头紧锁,“安营扎寨的倒是高手,此处易守难攻,若贸然进攻,被贼寇发现,不免打草惊蛇,若贼寇放下檑木滚石,山势陡峭,我军定会躲避不及。”
强攻并非不可,但是黑子可不会拿士兵的命去填。
虽然团长没有直接下达作战命令,但如果损失过大,自己这个连长也就干到头了,说不定还会受处分。
黄家军里面的每个士兵,都是宝贝。
识文断字、通晓基本的物理、化学知识,还是各大工厂的骨干力量,别说死了,就是擦破点皮都得有人心疼。
亭长田海闻言,也觉得有些难办。
如果按照他的想法,就会下令让手下强攻,死几个人算什么,打仗还有不死人的?
只是他看了一眼身边的虾兵蟹将,知道就算自己这些亭卒死光了,也不一定能攻入小刀会的大门。
“黑兄弟,咱们下一步该怎么办?管理治安我专业,打仗,你是专业的,大仙教导我们,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我就不好越俎代庖了。”
黑子摊开地图对田海说:“田兄你看,这里的地势易守难攻,而且据小刀会年轻人所说,山寨之中,有贼寇三百多人,都是些亡命之徒,他们甲胄不少,还有弓弩,若是强攻,恐伤亡惨重,而且贼军占据地利,若是我军不敌,被其包围,非但不能立功,兄弟你我的性命都可能撂在这儿。”
田海一听,打起精神,只是声音有些颤抖:“如此危险?既然贼军势大,我们不如先退回城里,请黄师长再派人手,再做打算。”
田海本来兴致挺高,毕竟剿灭盗匪,也是要算在他政绩里面,日后提拔,履历上也能光鲜一些。
这件案子还是黄大仙亲自关注,容不得他偷奸耍滑。
可是相比较升官发财,田海更在意的是自己的小命。
人到中年,许多事情都能看透,什么都不如活着重要。
黑子摇摇头:“不行,团长说了,必须完成任务,这是命令!”
“就不能变通一下?”
“军令如山!”
“啊……那完了!”
黑子沉吟道:“也不能说全无办法,这是不知道那寨中存粮多少,若是不多,我们还能采取围困之法,守上十天半个月,等寨中粮草吃尽,贼军也能不攻自破。”
田海眼睛一亮,忙道:“这个办法好,不损一兵一卒,就能消灭贼匪,符合《孙子兵法》上兵伐谋的精神,咱们就用这个方法吧。”
黑子又摇头。
田海都要疯了,“怎么又不行?”
黑子说道:“大仙给咱们剿匪的期限是几天?”
田海面如死灰,因为他意识到,黑子的这个办法见效迟缓,毕竟谁也不知道寨中到底有多少存粮。
今年夏收颇丰,小刀会背靠骊山,也吃了个盆满钵满。
要说他们没有粮食,田海自己都不信。
田海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脑袋耷拉着,就差没哭出来。
“不过……”
田海眼睛一亮,声音也高了几分,一把抓住黑子的胳膊:“不过什么?”
“我倒是有个办法,就是有伤天和。”
田海都快给他跪下了,“我的亲兄弟唉,这都火烧眉毛了,还管他伤不伤天和,兄弟你说,如果你不方便,就由哥哥我代劳,一切罪责都由我一人承担。”
黑子道:“那山寨位于山顶,易守难攻,这是他们的优势,也是他们的致命缺点,而且方法就在老哥你刚才的话里,至于要不要做,就看老哥你自己的意思了。”
田海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眼中闪动着兴奋的光芒:“兄弟你是说?”
“我们都别说出来,各自在手掌心写下这个计策,看看是否心有灵犀。”
两个人背过身,用随身携带的炭素笔在手掌上写字。
“兄弟,请看!”田海缓缓摊开手掌,只见上面赫然是一个“火”字。
黑子的手掌上,同样是一个“火”字。
田海猛一拍手,“那咱们事不宜迟,准备放火烧山,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山上作战怕火,平原作战怕水。
黑子心中暗骂一句真狠,脸上笑嘻嘻道:“全凭大哥吩咐,我去安排手下的兄弟砍树挖壕,争取在天黑之前把壕沟弄出来。”
田海连忙答应,然后就开始跟黑子商讨方案,比如在何处挖壕沟,挖多长、多深。
在山上放火也是一门技术活,要考虑火势大小、风向,否则一旦弄不好,就容易引发山林大火,到时候敌人烧死了,自己这些人也别想逃,许多死于森林大火的人,并不是被火烧死,而是死于浓烟,窒息而死。
田海从善如流,他不是军伍出身,却向往做一个士卒,准确的说是向往做军官,因为军队的命令是不容置喙的,不像亭舍中,下面的人不服从管教,自己也拿他们没办法。
黑子见自己的计划得到支持,心中高兴,他知道这次行动,是以当地的亭舍为主,自己这个连队,只是起辅助作用。但他们毕竟代表的是黄家军,如果行动失败,丢的是整个连队的脸面,日后回到军队里面,他们这个连队就会蒙羞,为其他连队耻笑。
二百多号人,很快就围绕着小刀会所在的山头挖出了一条宽两米,深一米,长达数百米的壕沟,也就是防火隔离带。
壕沟里面,还从一旁的山涧引来泉水,以防火势过猛,自己等人还可以用泉水浸湿衣衫防止浓烟入肺。
等到一切准备停当,200多号人也累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黑子安排好站岗的暗哨,其他人就地休息,等待夜幕降临,火烧敌营。
……
小刀会总部,设立在骊山上周烽火台的下面。
当年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点燃了骊山烽火台,狼烟四起,烽火冲天,各地诸侯见到烽烟,以为犬戎来袭,带着各自兵马前来勤王救驾,谁知道来到骊山脚下,却连犬戎的毛都没见到,褒姒见千军万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如同儿戏,觉得十分好玩,不觉嫣然一笑。
如今周幽王、褒姒都化作了尘土,可当年的烽火台依然矗立在骊山的山顶。
小刀会总部。
依托烽火关旧址修建的山寨,红墙绿瓦,雕梁画栋,颇有些气派。
聚义堂内,二十几个人正在推杯换盏,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气氛热烈异常。
他们昨夜下山,抢劫了一队过路的行商,不但掠夺了大量的粮食、家具和白纸,还有几个南蛮女子。
这些女子并不是货物,她们通过赵成的路子,从南越被贩卖过来,在骊山安家,这些女人并不会完全许配给骊山的劳工,如果外地商人有看好的,愿意娶她们,黄贺也并不禁止。
这叫婚姻自由。
只是这些女人的命不好,刚找到了值得托付终身的人,还没过门,就被小刀会的土匪抢上了山,受尽凌辱,一个人要应付七八个男人。
最漂亮的那个,自然是归荆有命所有,倒是没有受太多的罪。
荆有命在漂亮妹子翘臀上狠狠地揉捏了两把,端起桌子上的海碗,灌了好几口,“哈哈——嗝——爽!”
“头领,听说骊山县城的黄大仙,搞了个粮票局,当家的原是他的侍女,长得那叫一个花容月貌、闭月羞花,什么时候您带着咱们弟兄将她绑了,回来与头领做个压寨夫人,咱们也好沾沾仙气。”
哈哈哈——底下的人哄堂大笑,满口污言秽语,就差没当场表演。
荆有命道:“勿要胡言乱语,黄贺能把骊山发展到如今地步,就算不是神仙,那也是有本事的能人,我等原本落草为寇,在骊山躲藏,饱一顿、饥一顿。而今骊山号称小咸阳,百姓富足,咱们的生活也好了许多,这还要多多感谢黄大仙。某只盼着闷声发大财,不要被黄贺关注。”
荆有命出身燕国贵族世家,见识比起寨中草寇强了不知几许。
同时他还是一个非常迷信的人,当初他的父亲荆轲刺秦失败,他就觉得这是天命,是上天保佑秦始皇,没让自己的父亲成功,秦始皇就是天命之子,自己的父亲是逆天而为。
所以才招致身死,就连参与此事的燕太子丹等人,也因为这件事惨死,否则秦灭六国,活下来的贵族不计其数,太子丹如果头像,未必没有一线生机。
荆有命从此得出一个结论:不要招惹大气运之人!
在荆有命眼中,黄贺就是身负大气运的天选之人。
要不他怎么能凭借一万人打败秦军五万多人?
大堂里面燃起熊熊烈火,照的所有人红光满面,神采奕奕。
荆有命的话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同,可还有不少人不屑一顾。
“狗屁的神仙!若是有神仙,那被咱们杀死的那些人,哪个不是无辜平民,他们临死前的哀号,祈求上苍,诅咒我们堕入烈火地狱,也没见有什么神仙给他们主持公道。”
“若是真有神仙,我们早就死了无数次了!”
“就是,咱们干得可是刀头舔血,脑袋别在裤腰上的活计,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冬夏与春秋!小妞,来,给爷扭一个!”一个头领把大手伸进怀中女子的衣襟里,不顾她们的哀求,大肆蹂躏。
荆有命望着堂中群魔乱舞,无奈的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