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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彩羽蝶衣 过分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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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气场分三等,人心、地维、天象。

其中以天象境界最高,可以呼风唤雨,甚至移天换日。只不过气场多为威慑之用,并不会杀伤肉身和元神。

威慑对手,使用人心境界的气场即可,令对方失去战意,兵不血刃战胜对手。

用到地维境界的气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地貌,诸如聚沙成塔、积土为山等等,堪称华丽雄浑。

天象一级的气场,若不是象地法天结界的前兆,那就算是奢侈了。

在荒寺外面答话的那位神仙,还未出场,已经将月夜变成了白昼,气场的光芒胜过明月。

而且,他的气场,居然是七彩的!

“如此华丽的气场,真是生平仅见”

李君武道:“子敬,你纵横江湖许多年,见多识广,这是何方神圣?”

“兄长,救我!”

冯子敬一脸苦相道:“这气场有毒……我觉得自己的眼睛已经瞎了!”

“光是气场就可以刺瞎冯子敬的眼睛?”

李君武心中惊道:“难道又有一位天尊境界的大神驾临?”

“他不碍事的,只是被强光刺伤而已,闭着眼睛流一会儿眼泪就好了。”

红绫告诉李君武:“世上可以使出这种气场的大神不到十位,但是没有一位会将气场染成七彩之色——这么艳丽的色彩对大神来说,太轻浮了。这位神仙的气场,是天生的。”

“天生七彩气场?”

李君武苦思冥想:“哪种神仙会有这种奇葩天赋?”

七彩霞光瀑布一样从高处流下来,变成台阶的形状。

七彩台阶的顶端,一位翩翩公子长身玉立,金冠玉带,锦衣鹤氅,每一寸衣衫都散发着七彩毫光。

金黄、嫣红、翠绿,这些浓重的颜色中的随便一种,不要说凡人,连神仙都很难驾驭。

可是七彩台阶顶端的这位公子,一股脑全穿在自己身上。

令李君武吃惊的是,这些浓墨重彩放在他的身上不但没有觉得凌乱突兀,反而有一种奇异的和谐——他居然驾驭住了。

因为他的脸。

英-俊-至-极。

李君武在人世的时候,曾听话剧团的美女师姐讲过:“没有土衣服,只有土长相。”

当时他对这句话似懂非懂。

现在,他明白了。

“小生虽然不懂时尚,但是能将这么多颜色驾驭的如此和谐的神仙,还真是不多见”

李君武抱拳道:“不知阁下何方神圣?”

“七彩衣着,是我本色。我不需要刻意去驾驭,所有颜色,我都适合”

七彩公子拾级而下,傲然道:“玉容千变,美艳无双,巴颜喀拉大明王。”

本来这位七彩公子说到“所有颜色,我都适合”的时候,李君武以为自己真的碰到了天世时尚界的大神,等他报出自己名号的时候,李君武忍不住哈哈大笑。

第一次听到师兄定嗔自报家门的时候,那个超长的名号已经刷新了李君武对名号的认知。

而这位美艳无双的神仙,直接将李君武对三界仙佛名号的认知全部摧毁。

“巴颜……喀拉……大明王……啊哈哈哈哈”

李君武笑得肚子痛:“这位大神,你在衣着方面的确有者超出常人的品味和搭配手段,可是你这名号……巴颜喀拉?你叫昆仑山大明王,大雪山大明王,叫什么不好,非要叫巴颜喀拉大明王……所有气势全泄掉了呀。”

“你居然没有被本宫的气场慑服?”

巴颜喀拉大明王看来一眼泪流满面的冯子敬和笑得直不起腰的李君武,脸上闪过一丝惊异之色:“吃本宫一记芳华绝代还能谈笑风生的神仙屈指可数,难道你便是鬼佛尊者?”

“我不是鬼佛尊者……”

李君武指着张三郎道:“这位才是。明王阁下,你真的需要找位大师好好修改一下你的名号。我认识一位青莲寺的定嗔大师,对起名号非常有心得,他就在附近,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一下……还有,你刚才说的芳华绝代,是指你用的法术么?这个也要改一下,会被同道笑的。”

张三郎斜倚着巨剑,晃着酒葫芦,一脸醉意。

“怎么会?”

巴颜喀拉山大明王看着张三郎,脸色数遍,既有怀疑,又有鄙视,还有一丝失望:“逍遥大会是三界最为华丽奢侈的神仙集会,只有惊才绝艳的仙界新秀才有资格拿到逍遥帖,进入逍遥结界,展示自己的才华,改变自己的命运。

鬼佛尊者是逍遥大会的传话使者,是至尊逍遥帖的守护神,就算没有无双的容颜,起码穿衣佩剑总要有些品味才对,怎么会是一个邋遢的醉汉……他做逍遥大会的门面,简直是给逍遥散仙丢脸!”

“这叫洒脱不羁,你懂吗”

李君武郑重道:“还有,我以为在仙界纵横,靠的是剑,而不是脸。明王阁下没见到尊者那柄剑有多大吗?”

“兄长,听你们对话,刚来这位道友很有趣啊”

冯子敬在一旁道:“我可以睁眼了么?”

“这位来自巴颜喀拉的大神是以气场作为武器”

李君武关切道:“所以你的眼睛会被刺伤,我看还需要再休息一炷香的时间。明王阁下身上的光芒还没消,贤弟你没有天眼通,乱看我怕你会瞎掉。”

“好遗憾”

冯子敬道:“这么有趣的神仙我也是头一次见,若不是怕瞎掉,真的很想多看他几眼。他刚才说的芳华绝代是什么样的法术?到底有多绝?”

“无知小辈”

巴颜喀拉大明王看了一眼闭着眼睛,泪就满面的冯子敬,轻蔑道:“你刚才就是中了本宫的芳华绝代才被废掉双目的,似你这般土里土气,根本无法承受本宫的美丽,何德何能与本宫争夺进入逍遥大会的请帖?”

——

“奇怪……”

李君武心中闪过一丝不详的预感:“这位巴颜喀拉大明王虽然看上去浮夸无能,但是他的气场真的可以令冯子敬这个境界的高手丧失视力,而且……他现身这么久,气场如此铺张,我居然看不出他的元神!红绫,这位神仙的来历,你知道么?”

“我恰好知道”

红绫道:“这位仁兄是孔雀修炼得道……”

“孔雀?怪不得……如此爱美”

李君武恍然大悟:“连气场都是七彩的。不过将七彩气场作为武器刺瞎人眼的,这位仁兄也算是古今第一仙了。每一种法术,只要修炼到极致,都可以杀人于无形,这位巴颜喀拉大明王虽然看举止浮夸,谈吐油腻,但是实力不容小觑啊。”

——

“倒是你……虽然相貌不能与本宫相提并论,但是衣着和佩剑总算有些独到之处,也算是一个合格的对手”

巴颜喀拉大明王对李君武道:“出于对对手的尊重,我想提醒一下你,宝剑这种东西与衣服搭配虽然可以衬托出仙人气质,但并不是越多越好。有那柄白色的宝剑已经足够,为何还要加那柄黑色的?真好像在白玉之中生了一块黑泥,好扎眼!”

“多谢明王阁下提醒”

李君武道:“只不过在下的剑并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杀人!”

“渴望杀戮的,都是长不大的野兽,是没有资格称为逍遥散仙的”

巴颜喀拉大明王道:“你这种浑身戾气的人,根本与逍遥大会格格不入,看你还是不要跟本宫争了。还有啊,请称呼本宫的全名,巴颜喀拉大明王。本宫有位弟弟叫做飞天明王,又叫小明王,你可以不要弄混了呦。”

“飞天明王?”

李君武心中惊奇:“不就是雷音天的少主?飞天明王是插翅猛虎,从来没听过他还有个孔雀哥哥……是了,倘若我是明炎神君和飞天明王,也不会承认自己有这样一个儿子、兄长。”

“逍遥大会,我有非去不可的理由”

李君武手按剑柄道:“要拿逍遥帖,你我必有一战。”

“幼稚”

巴颜喀拉大明王嗤笑道:“要拿逍遥帖自然要较量,只不过要较量的不是剑法,而是气场……你能扛得住本宫的芳华绝代,也算有些道行。再来试一试本宫的郎独艳绝!”

“停停停停!”

李君武一听这个法术的名称就已经濒临崩溃,赶忙凑到至尊逍遥帖的守护使者张三郎身边,低声道:“尊者,你是逍遥帖的守护神,较量的规则是你说了算。我本来是很随和的一个人,但是我真的很想一剑看了他——多造杀孽会不会影响我拿逍遥帖的资格?”

“不会”

张三郎道:“但是根据逍遥大会的规矩,杀人多的,不一定有资格进入逍遥结界。一定是气场最强的,才可以。”

李君武无奈道:“我又不是鲜花,为什么要跟他争奇斗艳?”

张三郎双手一摊:“可是十万逍遥散仙喜欢看热闹,你要获得进入逍遥结界的资格,必须具有取悦神仙的才华。”

“取悦神仙……一定要如此五彩斑斓吗”

李君武道:“若是比谁的剑快,我还有些把握。可是比美艳,面对这位过分美丽的大明王,我觉得自己连一份胜算都没有。

他的芳华绝代已经如此恐怖了,你看我那位久经江湖考验的贤弟,现在眼睛还睁不开。若是他使出更加恐怖的郎独艳绝,我怕我也会瞎掉啊——他实在是太浮夸油腻了啊。”

“不要担心,他的美艳伤不到你”

张三郎道:“这个世上所有的事物都可以当做武器。既然浮夸油腻是武器,洒脱不羁自然也可以是武器。孔雀明王的气场对坦荡纯粹不做作的人来说,是没有杀伤力的,你看我,安然无事。”

“怪不得”

李君武终于有了一丝信心:“原来尊者你也是个坦荡纯粹不做作的神仙……晚辈有一事不明,尊者是三界第一鬼,也是最会做生意的鬼,无利不起早,你老没道理无缘无故帮我吧。”

“那是自然。本次逍遥大会的请帖共有一千张,其中有九百九十一张请的都是成名五千年以上德高望重的逍遥散仙。剩下九张,会送给仙界后起之秀。

逍遥大会对逍遥散仙来说,只是百年一次的欢聚,放在几千年、几万年的寿命里,并没有什么稀奇。可是对仙界后期之秀来说,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所竞争十分激烈。

某家粗略算了一下,想要争夺这九张逍遥帖的仙界后起之秀,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逍遥散仙在其中几个比较有希望的少年身上下了不少赌注。

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某家也押上了不少钱”

张三郎看着李君武道:“在你身上。你可不能让某家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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