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从何时开始的?从有一个自称叫叶雅歌的女人到家里来过后,他们两人,不似从前那般腻歪了。
叶雅歌是谁,好像在哪里见过,杜向梅认真考虑了很久,到底还是没想起来。
她的熟悉感来源于章柳曾挂在墙上的有关叶雅歌的照片,可那些照片拍摄时经过艺术处理,没有一张是脸直对着镜头的,多是侧面,背影,或者化着和环境相宜的妆容,杜向梅没认出来纯属正常。
但这不代表杜向梅对叶雅歌的印象不深刻,她长的多美啊,像从画里走出来的模特,大抵凡看到过她的人,都是过目不忘的。
那天她说要找章律师,说自己是章律师的同事。
杜向梅目不转睛的打量她,形式化的回答道:“章律师去上班了,不在家。”
叶雅歌说:“我知道章律师要带他的女朋友林睿回老家,我想他应该会回来收拾一下吧,所以就追过来找他,有很重要的急事。”
杜向梅见她什么都清楚,说的头头是道的,便告诉她章律师回来后又走了。
叶雅歌非常急的样子,追问着,“是和林睿一起走的?”
“是啊,还有章律师的哥哥商先生。他们三个人一起走的。”
“走了多久了?”
“十来分钟吧。”
叶雅歌听完,脚踩高跟鞋连忙离去,走了两三步又折返回来,问道:“你是章律师家的保姆?”
“是。”
她用同样火辣辣的眼神上下扫视杜向梅,塞给杜向梅一张名片,说了句意味深长的话:“有事给我打电话。”
名片上印着她的头衔:畏法思明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
这句话杜向梅揣摩了好长时间,她和自己萍水相逢,初次见面,便让自己有事就找她。她到底是什么人?是章柳的什么人?她这么说的用意是什么?
如果叶雅歌没有出类拔萃的长相,强大和超尘脱俗的气场,如果杜向梅没有正煞费苦心想弄出个事情收拾林睿,那么她也不会对叶雅歌在意的,并且上了心。
偏偏一切凑了巧,仿佛是上天特意安排好的, 冥冥之中她感觉叶雅歌和章柳之间有特殊的关系,要么是叶雅歌对章柳有非同寻常的假想,叶雅歌提到林睿时的语气恨恨的,没错,是恨恨的。
而对付一个女人,对付一个女人的男人,美人计必定是可遇不可求,当之无愧的上等招式。
未待杜向梅搞出个名堂,章柳先和林睿闹出点异样了,他们说好要回老家的,没到天黑却又回来了。
杜向梅慌里慌张做了晚饭,本来担心饭烧干了,菜炒糊了,没想到章柳和林睿都没胃口,吃了两口饭,就撂下了碗。
饭后一反常态,章柳直接送林睿走了,林睿一分钟也没多待。虽然他们仍说说笑笑,但杜向梅能嗅出家里的气味变了,有些凝重了,从未产生过的凝重。
她的直觉是不会偏差的,自从交了女朋友,章柳回家的次数频繁了,在家里待的时间也长了,有时他一个人,有时和林睿一起,有时他不在家,林睿在,反正这个家是彻底告别了以往她一个人自由的状态。
家里多了旁人,诸事办起来增加了顾忌,不方便大张旗鼓,随心所欲了,于是李暮云李老板布置的任务拖延,无法按期完成,甚至根本无从下手成了家常便饭。空出来无所事事的时间,只好观察小情侣的二人世界做以打发,每天都带着恨不得把林睿剖析了的情绪。人在愤怒的时刻,记忆力惊人,杜向梅连林睿摆放漱口杯和牙刷的位置都记住了,林睿习惯把牙刷放在漱口杯的左边,杯口朝下放,毛巾放在晾晒杆的第二根不锈钢管上,每两天洗一次睡衣,每天洗头发,用完吹风机后,会手捏纸巾,俯身将落在地板上的头发清理干净。
做律师的生活习性根深蒂固,一板一眼的,和办案子时的严谨如出一辙,而林睿的聪明全用在工作上了,生活里的其它一些技能是远远不如杜向梅的。
譬如她从来没发现杜向梅在监视她,但杜向梅对此并不知情,还提心吊胆的不行。
锅里的粥再一次扑哧哧的向外溢,调成小火,却没能阻止粥汤顺着锅边流成一条、两条、三四条直线,有种要爆炸的趋势。
他手忙脚乱了起来,抓起一块抹布,试图拎起砂锅盖,可能太烫了,刚碰到盖子,又条件反射的缩回手,倒吸一口凉气。
杜向梅怕他烫着,跑过去帮忙,说:“章律师,我来吧。”
章柳嘴上说不用,却不知所措,杜向梅一只手拿一块抹布,轻巧的端住砂锅的“耳朵”,平放到另一个冷灶台上,砂锅失去了燃气的助推,“咕嘟咕嘟”的声音很快止住了,粥也安安稳稳的待在它的肚子里。
章柳感激道:“原来这么办才行,还是杜姐生活经验丰富。”
杜向梅想我哪称得上经验丰富,不过比你们这些工作外只想着谈恋爱的律师稍微强一点罢了。
她说:“章律师想吃粥了,提前跟我讲一声,我来做。”
章柳道:“我早上醒了没事可干,烧饭也是运动,和你练瑜伽一样。”
杜向梅道:“我不练瑜伽了。”
“为什么?听说练瑜伽对保持身材很有好处,林睿一直想去练呢,无奈最近抽不出空,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有效果。”
杜向梅怏怏的笑,“我就是一个保姆,也上了年纪了,每天干些琐碎的家务活,又不用出席什么体面的场合,身体健康就行了,不像林律师事业型的,人前来来去去的,穿衣打扮、身材体型都要考究,我没这个必要。”
章柳似理解非理解的哦道:“杜姐还年轻,不老。”
“女人过了三十,除了个别保养的特别好的,大部分渐渐就成豆腐渣了,身体各器官的功能也在衰退,就说我的胃吧,现在每天晚上得吃一碗米饭,不吃就疼,体内缺营养元素了,还是要从食物中吸收。”
“晚上吃多了不消化,你之前不吃晚饭倒挺科学的。”
“像做太太的,做大小姐的,晚上不吃还行,我们干体力活的,不能学人家。我先前的生活习惯是从李暮云李太太那学的,现在想想,李太太是谁啊,我是谁啊,过的日子天壤之别,学她等于东施效颦,没法跟她比。”
杜向梅现在说话的口气,不仅失去了那种和保姆身份格格不入的清高雅气,同刚来时判若两人,而且学会了自嘲自讽,真像是卖苦力的老实本分的保姆了。
章柳道:“前几天林睿还说呢,杜姐不像保姆,像古代皇宫里的教养嬷嬷,自身素质非常高,我告诉她,杜姐是做钢琴教师的,林睿吓了一大跳。”
杜向梅倒吓了一大跳,林睿是察觉到什么了吗,她的心里顿时七上八下的。李暮云提醒过她,装扮成保姆,那行为举止该和平常的保姆无异,普通保姆说话、走路、做事的样子,都是有章可循的,按照固定的模式认真学,总可以叫人难辨真假。
李暮云为此专门为她请了一位“老师”,学是学的挺好,学的也快,可杜向梅“作”,轻敌了,最主要是不甘心低下身段,掩盖自己引以为傲的品味和才华。
第一天和章柳共处,为这个家新添的物品便让他生了疑心,好在她脑子灵活,敢于胡诌,硬生生的把他的顾虑压了下去。杜向梅相信她成功圆了谎,也相信章柳干大事者不拘小节,不会揪住她的毛病咬死不放的,因为后来有几次差点被他撞破时,他也没多讲什么。
在这方面,章柳是优秀的“同居对象”,是她理想中的“防护屏障”。而林睿就不同了,如今得步步小心,控制情绪,如履薄冰,隐忍度日,一切以大局为重。李暮云通过商陆在刘澹泊家也安插了一个下手,比她年轻,比她漂亮,比她更像保姆,江山代有才人出,这世上没有谁是替代不了的。
小火慢炖,粥在锅里发出和谐的音符,章柳看了一眼,说:“应该好了。”
杜向梅舀了一勺放在碗里,用汤匙尝了尝,说:“嗯,豆子都熬烂了,很入味很香。”
章柳道:“林睿说熬到时间了,味道不会差的。”
杜向梅关掉火,别有深意的道了句,“时间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火候。”
她从普通的保姆又变成满腹经纶的哲人了,意识到又说错了话,恐再起风波,掩饰道:“火小了炖不烂,火大了就烧干了,锅底都能被烧穿。洗衣做饭没有花头精,完全是熟练工,我报了个烹饪学习班,没事的时候打算去上上课,跟大厨师多学几道菜。”
章柳笑道:“那我可有机会打牙祭了。”
“不是打牙祭,是天天满汉全席。”
两人都笑起来,章柳发现发生了改变的杜向梅好相处多了,有趣多了,怪不得最近晚上听不见阁楼里吵人的响动了,她这是要一心一意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征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