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泛黄的纸张和隽秀的文字里看到了段以城深沉的爱。
满满的盒子装的全是两人高中的回忆。
她甚至可以笃定,就连这个粉色的盒子也一定是段以城精心挑选过的。
粉色,代表初恋,象征着他们纯纯的爱和简简简单单的喜欢。
蹲的累了,简一诺干脆坐在地上,把盒子里的每一样东西都翻了出来,仔细的回味,一遍又一遍的欣赏。
卧室里,段以城醒来发现身旁是空的,简一诺那半边的被子也凉了,说明她已经起来很久了。
段以城立刻起身去找。
每个房间绕了一个遍,最后看到书房的门半掩着,简一诺坐在地上背对着门。段以城怕打扰她,特意脱了拖鞋,光着脚走进去。
简一诺彻底沉浸在各类笔记本营造的粉色回忆里,完全没听到段以城的脚步声。
直到他蹲下,从后面揽住她,好奇的问“在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简一诺立刻转过头来,眼睛早已经哭红,连带着鼻头也是红的,整个人撇着嘴,碎发和眼泪粘在一起,显得有些狼狈。
段以城顺着她的手,看到盒子里的东西,微微顿了顿,随即便猜到简一诺是看了他的笔记。
他起身从桌子上拿来纸巾给简一诺擦眼泪,“都多大了,还动不动就哭鼻子……”
简一诺被这句话搞的一阵委屈涌上心头,抱着段以城歇斯底里的大哭起来。
她其实不太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而哭。
也许是因为惋惜彼此错过的七年,也许是因为那些字条让她无比感动,也许是因为段以城炙热的爱燃烧了她所有的遗憾与不甘。
总之此刻的简一诺,就是想大哭一场。
段以城什么也没说,安稳的坐下来,任由她抱着自己哭一把鼻涕一把泪。
她哭的声嘶力竭,段以城便轻轻用手温柔的拍着简一诺的后背,像哄小孩儿一样,一遍一遍柔声细语的呢喃,“好了好了,不哭了?”
简一诺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哭到嗓子都哑了,段以城的睡衣上半身也湿了好大一片,沾着她的鼻涕眼泪,分不清是什么。
她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带着浓重的
鼻音,指着段以城的睡衣说,“都被我弄脏了..”
段以城看都没看,不以为意地说,“一件衣服而已,哪有你的眼泪值钱!”
他这次直接用手帮简一诺擦干脸上的水,眼神充满爱意。
简一诺看向他,眼神灼灼,突然又恼了,于是拍了他一下。
“都怪你,咱们那时候谈恋爱,沈文问你问题你就好好回答,干嘛要开玩笑啊!惹的我误会了,咱们白白错过了七年!”
段以城凑过去抱了抱简一诺,态度温和的道歉,“都是我的错,是我不该嘴贱开玩笑,把你吓跑了!我更不该七年一直堵气不去找你?都是我的错,好不好?”
“哼!我的青春小鸟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段以城亲了亲简一诺的额头,宠溺的回答,“都怪我,应该牢牢的把你的青春小鸟锁在我的笼子里?”
两人看着彼此相视而笑,阳光照进现实,曾经的阴霾一扫而光。
简一诺感慨,“好在地球是圆的,兜兜转转,我们又走回到了彼此身边。”
段以城紧紧抱住简一诺,用行动告诉她,“从此我们不负时光、尽情温柔!”
两人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段以城起身去准备早餐。
顺便拿了个冰袋给简一诺,“你冷敷一下眼睛,不然一会肯定会更肿。”
简一诺去洗了一把脸,把冰袋轮流敷在眼睛上消肿,连吃饭都没把冰袋放下来。段以城笑她,“哭了那么久,你一会一定是顶着金鱼眼去上班……”简一诺靠在座椅上仰天长啸,“啊,丟死人了。”
段以城摸了摸她的头发,温柔的说,“不丟人,一点都不丟人,快吃吧!”
说完拿着勺子一口一口的喂简一诺吃粥。
林易一早就已经开车来在楼下等了。
简一诺换好衣服,特意画了大地色眼影,希望能起到消肿的视觉效果,还煞有介事的带了个镜框眼镜。
段以城全程都在笑她,“你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平时都不戴,突然弄个镜框,别人都得盯着你看。”
“我不管,能遮点是点!”
她还准备了墨镜,装在兜里,想着实在不行就戴上墨镜装深沉。
两人手牵手走出电梯,看到林易的车停在地下车库。
简一诺挥手打招呼。
林易眼神好,一眼就看出来今天她有些不一样,开始了直男发言。
“袁姐,你今天戴眼镜是干啥,因为眼睛肿了啊?”
简一诺崩溃了,她折腾一早上弄的消肿妆,根本无济于事。
于是默默从包里拿出了墨镜换上,故作冷酷的说,“眼睛有点肿,所以戴上墨镜遮一遮。”
林易还想接着问眼睛怎么了,段以城一个眼神寒光射过去,他识相的闭上了嘴。
小伙在前面开车,段以城和简一诺并排坐在后座。
他拉着她的手把玩,“一会送完你,我要去趟隔壁c市,下午有个商场开幕式剪彩,我需要出席。”
“那你今天还回来吗?”
“回,只不过可能比较晚。你下班我让李九去接你,晚上别等我了,该睡你就睡。”
简一诺试探性的问了一句,“那我今天回市区的公寓住?”
段以城无所谓的笑笑,“随你?反正你去哪住,我跟着就是了。”
简一诺嘴角笑成了一道弯儿,回握住他的手,高兴的说,“那好吧?就回我那住!”
林易无奈的摇摇头,一大早,不用吃早饭了,他们这碗满满的狗粮都能把他嘻死。
段以城抬手把墨镜给简一诺摘了下来,“别戴了,没有那么肿,你这样反而引人注简一诺听话,乖乖的把两个镜子都收了起来。
她下车后,跟段以城挥手再见,快步往律所大厦走去。
路上陆续碰到律所的同事,大家亲切的互相打招呼。
简一诺从毕业就来了知卿,算是元老级的律师,加上人长得漂亮,业务能力强,做事特别拼,律所的大部分同事都很佩服她。
霍言也很会选人,知人善用,小到实习生大到合伙人,基本每一位员工都是他亲自面试筛选的,所以事务所的工作氛围一直都不错。
简一诺也不得不承认,虽然霍言这人有时像唐僧一样过于细腻,通俗点就是爱叨叨。
但这也是他的优点,看人特别准,而且很会在职场上润物细无声的照顾每个人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