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帆也是第一次看到录音用的设备,很好奇,拉着林云让他介绍,可林云哪里有工夫搭理她,自己还有正事要做呢。
鲍比答没在首都,他的徒弟在,叫周峰,也是港城人,水平不低,在正大公司很受器重,鲍比答不在他就全权负责录制工作。
“林总好,孙总好!”周峰那蹩脚的普通话让人听得不舒服,林云干脆用粤语和他交谈,冯才听到一愣一愣的,还以为林云是粤省人呢。
“好,林总,您来唱,我来记,柯先生,您这边请!”
周峰刚来不久,还没和林云直接公事过,但师傅鲍比答每天都提起林云,说他是百年不遇的天才,简直就是张口便是名曲,如口吐莲花一般,不过这位年轻的老总不太懂五线谱,作词作曲直接唱出来,然后由鲍比答亲自谱曲,后期填入各种乐器旋律,直到林云满意为止。
周峰很好奇林云的创作方式,一直没机会见到。如今机会来了。急忙将设备打开。
“好了吗?”林云坐在录音棚里看向周峰,柯守良则是坐在角落,其他人都在门外向里看着,特别是冯才和杨玉莹,眼睛睁的老大,想要看看这个传说中的天才是如何创作的。
外界都传闻林云是个音乐天才,其他人写歌需要苦思冥想,一点点记录灵感,成稿后也要不断打磨最后才能定稿。
传说中林云直接就唱,唱完后,一首歌连词带曲就定稿了,只需后期加入配乐即可,这种传说听上去跟天方夜谭没什么区别,今天终于逮到机会,要看看到底是不是真的。
周峰把设备调试到运行状态,对着林云挑起大指,林云酝酿下情绪便把这首《我不做大哥好多年》唱了出来。
这首歌在前世便是由柯守良演唱,所以曲调不高,偏向于低沉和沧桑,述说了一个归隐的大哥面对现实的无奈,大哥又怎样?曾经你风光一时,到头来,终究还是命丧他人之手,成为新一代的踏脚石,可这一切,也不过是宿命的轮回,身在江湖,命运终究不能自己掌控………。
一曲清唱作罢,虽然没有配乐,但柯守良已被词曲意境感染,想想自己所处,不由得有了共鸣之感,即便是一首歌,何尝不是唱的那些江湖人物的一生?
“林总,您这一首歌,实在是港城江湖的真实记录,佩服,佩服,这首歌我唱了,而且我相信由我来唱,效果一定比您好的多。”
“那是自然,柯先生你就是那个江湖中的一员,相信感触比我多得多。”
门外的其他人,除了孙怡司空见惯外,包括吴帆在内都已经目瞪口呆,传闻是传闻,亲眼目睹完全不一样。
这林云,果然是个妖孽般的人,这要是天天来这么一首,其他公司还怎么活?不妙,不妙呀!
冯才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自家公司如何活下去了。
也就五分钟,周峰就做了一个初步的歌曲小样,加入了吉他,钢琴等乐器声音,放出来后顿时有了感觉,柯守良摇头晃脑随着音乐还哼唱起来。
“嗯,周峰,这一句要重一些………这一句要轻一些………好多了,这里要加入一些………贝斯的声音………。”
林云当场就改了起来,二十多分钟后,配上歌词,已经跟前世差不多了。
“好,大致就这样,明天柯先生可以来试唱,然后根据柯先生的声线再做一些调整,估计半天就能完成了。”
“这就完了?”冯才直接懵逼,一首歌前后不到半个小时就基本录完,而且歌曲很不错,凭他的经验,一定也能畅销一时,登上金曲榜没问题。
杨玉莹更是眼中放光,这就是才华呀,才华横溢的天才就如天上耀眼的星尘,总是能吸引女孩们的目光,毫无疑问,林云便是天上那颗最耀眼的星。
“林总他………他真是太厉害了,才华堪比迈克尔?杰克逊和约翰?列侬,尤其他演绎的歌曲,那么的深沉,太美妙了!”杨玉莹已经进入到花痴状态。
“哼,狐狸精!”吴帆心里暗骂,她最讨厌的就是无脑女,还没怎么样就开始撩骚。
一直风轻云淡的孙怡开口就是雷击,“林总唱歌就是玩,小芳也好,最浪漫的事也罢,他写这些歌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就花了不到两个小时时间,所以他写歌完全就是看心情。
林总的主业是做方便面,一年好几个亿产值,比唱歌赚钱多了,冯总,你们就庆幸吧,要是林总专心写歌,恐怕像杨小姐这样的明星都得跑来成为我正大公司的签约艺人,还能轮到你和何云光那个混蛋?”
冯才脸一红,觉得这话有点损,可仔细一想,还是有些道理的。
“天才呀,好在林总就是在玩,可玩都能玩成这样………玉莹,你不会跑来正大吧!”冯才看向了杨玉莹。
杨玉莹微笑着回答:“冯总,您不是说要和正大公司合作吗?不如我们谈谈合作的事情吧!”
“对,对,孙总,林总也唱完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请客,您找地方,咱们一边吃一边聊怎么样?”
“行,一边吃一边聊,不过事先说好,这顿饭我请,你们是客人,就客随主便了。”孙怡可不会欠人家人情,别以后有人说他小气。
林云让冯才来正大公司的目的就是要让他感受一下正大公司的实力,合作可以,但要以我为主,我为主的根本就是实力,你没实力,只能为次。
不过话说回来,与对方合作,正大公司会获得什么好处呢?说实话,基本上没好处,要作品,跟正大公司怎么比?
要市场,正大公司已经同MTV有了合作,对方甚至购买了版权,同时鲍比答在港城也开始了市场开拓,所有环节都远远超出其他公司,说句难听的话,如果正大公司与内地的公司合作,八成得被对方拖了后腿,不吃亏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