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住的这栋楼一层有四户,但并没有住满,他这层就他一户,其他三户还没卖出去。
三十几层楼,共一百三十几套房,入住率却只有一半。
精装房相比毛坯房,并没有那么好卖,因为人们总是喜欢按自己心意装修房子,那些炒房客也只会选择买毛坯房。
只有那些急着入住,或者不差钱的住户,才会选择买精装房。
张琴请来的邻居,一家是他们家隔壁住户,另外两家是楼上住户。
张琴家隔壁是一个独居的大龄女青年,三十出头的年纪,名字叫陈艳秋,张琴叫她秋姐,工作是在车行做销售经理,女强人一个。
另外两家,其中一家是一家五口,一对老夫妇与他们的儿子儿媳,带一个小学生男孩。
这家人婆媳关系很好,家庭十分和睦,老两口性子也是慈祥和蔼,极为淳朴,因此张琴一家很乐意跟他们往来。
最后一家是一对中年夫妇,女儿已经出嫁,跟丈夫在外地工作,儿子在部队当兵。
他们在小区外围开了家超市,主要就是做本小区住户的生意,收入还不错。
邻居们进入李慕家后,张琴招呼他们在沙发上坐,茶几上有准备好的果盘。
因为是第一次串门,也不好在别人家里四处走动。
那个十来岁,应该才上四五年级的小学生,似乎十分热爱学习,来邻居家里做客,手里还拿着一个平板在学英语。
通过打量客厅中的摆设,他们发现李慕家里似乎没有添置什么东西,几乎都是精装房自带的配置。
进门右手是鞋柜,鞋柜上方的储物架空空荡荡,没放什么摆件。
陈艳秋对张琴道:“看来咱们这位新邻居,只是需要一个住所,对生活质量没什么追求。”
张琴抿嘴一笑,道:“人家只是不在乎这些,如果真的追求生活质量,肯定活得比你滋润。”
陈艳秋好笑的道:“你不是今天才认识别人吗?怎么这么清楚?”
张琴瞥了眼关闭的主卧房门,对她招招手,带着她往餐桌行去。
只见张琴双手抓住餐桌中央两个较大的金属盖子,往上轻轻提起,一股属于海鲜的鲜香立马散发了出来。
看清盖子下的东西后,陈艳秋轻轻的惊呼了一声。
其中一个大盘子里,盛着两只硕大的波士顿龙虾。
此时虾头和虾鳌靠放在盘子边缘,中间是堆在一起,切成小块炒好的虾仁,虾尾放在虾仁之后。
盘子边缘以西兰花装点,红色、白色、绿色交相辉映,十分好看,再嗅着那鲜香的气味,典型的色香俱全。
至于味,就冲这香气和这水平不低的拼盘,应该就差不了。
而另一个大盘子里,盛的是一大盘香辣帝王蟹,同样是美观与香气同在。
就这两道菜,如果是在酒店里点的话,那价格怕是都要上万。
在陈艳秋的惊叹不已中,张琴又不动声色的盖上了盖子。
陈艳秋讶然道:“这些菜都是他自己做的?”
张琴笑眯眯的道:“是呀,我亲眼看着他做出来的,现在你还觉得人家,对生活质量没追求吗?”
陈艳秋咋舌道:“这些食材的价值就不说了,光是这手艺,就是酒店大厨的水平。”
“如果他不是专门吃厨师这碗饭的,那他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可就有点离谱了。”
说完这句话,她看着张琴脸上浮现出的几分得意之色,神情忽然变得古怪了几分。
她凑到张琴耳边,脸上露出一抹荡笑,悄声道:“看你这副发骚的样,你不会是馋人家身子吧?”
张琴嘻嘻一笑,俏脸上飞起两抹红霞,但在陈艳秋面前,她虽然依旧会害羞,却丝毫没有窘迫之意。
毕竟她人生中看的第一部小电影,就是这个女人带着她看的。
两人之间熟悉得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谁还不知道谁呀!
便在此时,卧室房门打开,迅速冲了个澡,换过一身衣服的李慕走了出来。
张琴和陈艳秋从餐桌旁走开,在厨房门口往里张望。
陈艳秋若无其事的问道:“那灶上炖的是什么?”
不待张琴说话,李慕率先开口笑道:“东北名菜,小鸡炖蘑菇,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张琴愣愣的道:“松茸也是蘑菇吗?”
“……”
陈艳秋听到这句话,颇有些无语,不是因为张琴没常识而无语,而是因为“松茸”本身。
这玩意便宜点的几百千把块一斤,稍微好点的就要两三千,最好的松茸能卖到八千块一斤,寻常人家还真吃不起。
李慕道:“松茸又叫松口蘑,属于口蘑科,也算是蘑菇的一种,所以叫这道菜小鸡炖蘑菇没毛病。”
陈艳秋回过神来,笑吟吟的对李慕道:“小李是新东方出来的,还是蓝翔毕业的?”
张琴给李慕介绍道:“她叫陈艳秋,住我家隔壁,你可以叫她秋姐。”
李慕呵呵笑道:“秋姐说笑了,我不是科班出身,就跟我爸学了点基础,之后就是在网上学一点,自己瞎琢磨。”
说着他走进厨房,打开陶罐盖子看了看,见已经够火候,便关火起锅。
用一个汤盆盛好一盆,端上餐桌,李慕这才在张琴的介绍下,与众邻居一一认识了一番。
李慕长得高大帅气,又会做菜,性格也十分不错,众邻居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好。
都认识过后,李慕将餐桌上的盖子全部揭开,请客人们上桌。
随后他从橱柜中取出几瓶酒,白的红的黄的啤的都有,还取了瓶香槟,那小学生则是鲜榨果汁,所有人的口味都照顾到了。
这顿饭不仅吃得左邻右舍津津有味,更是大开眼界,一些菜他们以前见都没见过,对李慕自是赞不绝口。
几个男人喝的是白酒,女人们只有陈艳秋喝白酒,其他人都是喝红酒和香槟,啤酒反倒没人动。
张琴的父母性格都有些古板,父亲张忠强是个老会计,言行举止一板一眼,母亲刘素芬是个初中老师,教数学的。
也难怪张琴会养成那样一个闷骚的性格,她在家里一向板板正正,从小到大都是个乖乖女。
只有跟陈艳秋凑一块时,才会解放天性,展现出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
“小李父母是做什么的?在外发展还是在老家工作?”酒桌上,张忠强开口对李慕问道。
李慕脸上笑容稍稍变得勉强了几分,道:“我们一家人原本是在国外开餐厅,几年前我爸妈遭遇意外去世,我就独自回了家乡。”
客厅里为之一静,难怪他厨艺这么好,原来以前是开餐厅的,以他这份手艺,生意想必做得还不小。
片刻后陈艳秋开口安慰道:“节哀顺变,你好好活着,就是对叔叔阿姨最大的安慰。”
李慕抿嘴笑了笑,对她举起酒盅,陈艳秋也举杯跟他轻轻一碰,各自喝下了杯中酒。
李慕放下酒盅后,对众人微笑道:“大家放心吧,时间是治疗伤痛的良药,我已经从悲痛中走出来,以后一定会好好活,不让父母的在天之灵担心。”
张忠强赞赏的点点头,也举起酒盅道:“你能这样想那是最好,来,张叔敬你一杯。”
一顿饭宾主尽欢,众人都没再提任何关于李慕家庭的事,也没有去问他父母是遭遇什么意外。
这种揭人伤疤的蠢事,自然没人会干。
那个叫杨博文的小学生对李慕道:“李叔叔,你既然是从国外回来的,英语肯定很好吧?”
李慕咧嘴一笑,道:“哦夫阔斯。”
“那你能不能辅导一下我的英语?”
“没问题,不过我还要工作,只能每天晚上给你一个半小时。”
“太好了,谢谢李叔叔。”
杨博文的父母见状也大为高兴,在外报个补习班老贵了,没想到新住进来的这位邻居竟然是个海归,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小李,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不会打搅你工作吧?”
“嫂子客气了,个把小时不耽误什么事,博文爱学习也是好事。”
“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我们两口子也敬你一杯。”
……
这顿入伙饭后,李慕算是完全融入了这个小区,他也不再当个死宅,而是开始正常的生活,正常的人际交往。
从第二天开始,他在网文平台开通账号,真的开始写小说。
晚饭后会去小区里走走,跟出来遛狗的张琴,和饭后散步的陈艳秋闲聊一会儿,晚上则是给杨博文辅导英语。
张琴和陈艳秋隔三差五的会买来食材,到李慕这蹭饭,主要是蹭他的手艺。
偶尔张琴会约李慕出去逛街,李慕通常不会拒绝。
反正他打字速度极快,一天八小时下来,码个两万字不成问题,存稿十分丰厚,一个礼拜休息一两天也不耽误更新。
这样的生活倒是让李慕过得十分舒服,因为不再一心等着轮回时间到来,时间反而过得更快,不知不觉就是半年过去。
这半年时间张琴十分主动,完全处于女追男的态势。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李慕本就不抗拒这个女孩,自然被张琴轻松拿下。
真正跟这个女孩在一起后,李慕才体会到她的妙处。
平时她一副乖乖女的模样,在人前矜持有礼,可一旦到了某些时刻,玩得那叫一个花哨和疯狂。
若非李慕超凡入圣,体力过人,说不定就要栽在她手上,甚至跟徐凤年在胭脂郡时一样,得扶墙而出。
李慕的小说八千字签约,不过几万字时,就有了爆火的态势。
两个月后小说上架,均订轻松破五万,他自己弄的众多账号,白银盟黄金盟不要钱一样的砸。
如此一来,呈现出来的效果就是,每月稿酬出来时,后台显示的都是六位数。
当张琴私下里将李慕的收入水平跟父母一说,那对古板迂腐的夫妇顿时破防。
两口子加起来一年的收入,还赶不上别人半个月,这差距也太大了。
对于李慕做自家女婿,夫妻俩完全是乐见其成的态度,对于张琴偶尔的夜不归宿,也彻底不再过问。
……
第一次轮回结束时,中间间隔两个多月就开启了下一次轮回。
第二次是五个多月,第三次结束后,竟然间隔了足足半年多,才再度开启轮回。
如此看来,虽然轮回间隔时间并不固定,但越往后间隔时间就会越长。
幸好他如今在现世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否则真要是一直干等着,也会等得无聊透顶,心烦意乱,这对修行可不是什么好事。
回来近七个月后,李慕终于听到了轮回再启的系统提示。
依旧选择到晚上睡觉时,躺在床上开启轮回。
他置换角色完成,意识复苏时同样是晚上,也是躺在床上。
第一次轮回置换的是青年岳不群,第二次是青年段延庆,第三次是青年高要,全都是青年。
可这次轮回,李慕发现自己置换的是个中年男人。
左右看了看,床上就自己一个人,看来这次轮回他置换的角色没老婆。
片刻之后,属于原主的记忆融入自身记忆,同时一大波内力凭空而生,顷刻间与自身真气同化,金丹又胀大了一圈。
天下会……拳掌腿三绝……三分归元气……三个徒弟……
所以,他这次置换的反派人物是雄霸。
忽然,李慕感觉体内内力运转略有几分滞涩,但这股滞涩很快就消失无踪。
略一沉吟,李慕很快就反应过来,他刚才那种状态,是一种中毒现象。
不过在九阳真元的作用下,自身百毒不侵的体质发挥效果,那种影响内力的慢性毒药,顷刻间便被化解。
李慕目光微微一凝,帝释天这个老银币,身怀两千年修行攒下的修为,居然还用下毒这种下三滥手段,你可真他娘的狗。
千万别让我逮到,否则……否则……
李慕滞了滞,忽然有些没底气。
虽说他跟帝释天一样,都修炼了两千年时间,甚至他比帝释天还多修炼两百多年,可他还是没多少把握能干掉帝释天。
毕竟双方的功法不是一个档次,金书武侠功法,跟风云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金书武侠功法尚处于“力”的阶段,最高也就能到指玄境。
风云世界的功法却已涉及到“意”,足可达到天象,甚至陆地神仙境。
无名的天剑境界,应该就与剑神李淳罡的境界差不多。
也就是风云世界不存在上界,否则能够开天门,飞升上界的人比比皆是。
因此这个世界的武功不怎么吃功力,更多的是看境界,不是说你功力深厚就一定能赢。
若只论功力,就不会有修炼两千年的帝释天,被只修炼几十年的十强武者武无敌打败这种事。
功力深浅只在同境界的对手之间,才能体现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