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老板迟疑着,终于点点头,道:“你等着。”
叶承欢吃惊的看着他们,等店老板走出了后门的一扇窄门,才忍不住问道:“你们叽叽咕咕的在说什么?”
刀疤道:“我请他去替我找一个人。”
“到这种地方来找人?找谁?”
“摸骨师!”
“摸骨师又是什么人?”
刀疤没有回答这句话,却反问道:“你刚才走过这条街,看见了些什么?”
“这不是条街,只不过是条又赃又小的巷子。”
“这是条街,而且说不定是这一带最有名的一条街。”
“哦?”
“你知不知道这条街上有些什么?”
“有些乱七八糟,又脏又破的小铺子,还有些乱七八糟,奇形怪状的人。”
“你看不看得出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叶承欢吧唧着嘴巴:“我连看都懒得看他们!”
“你应该看看的。”
“为什么?”
“因为那些人里面,至少有十个国际刑警通缉的逃犯,二十个手脚最快的小偷,三十个专门替别人在暗巷中打架杀人的刀手,要是得罪了他们,你无论想在这里干什么,都别想办得到。”
叶承欢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原来这条街是黑街。”
刀疤承认,脸色却很纠结。
“我们找摸骨师干什么,我对算命可不感兴趣。”
刀疤沉默,丁香静静的喝着茶,美眸闪过一丝复杂……
这时,店老板匆匆赶了回来,还是冷冰冰的脸色:“摸骨师同意见你们了。跟我来!”
后门外是条更窄的小巷子,阴沟里散发着臭气,到处都飞满了苍蝇。
巷子尽头,又有扇窄门。
推开门走进去,是个很大的院子,十来条精赤着上身的大汉,正在院子里玩牌,玩得全身都在冒汗。角落里堆着几十个竹笼子,有的笼子里装着的是毒蛇,有的笼子里关着野猫野狗,一个人正从笼子里提了条黄狗出来,随手往旁边的一个大水盆里一按,就活生生的把这条狗淹死了……
叶承欢皱皱眉头,肠胃一阵抽搐。
耳边传来刀疤闷闷的嗓音:“这才是杀狗的行家,一点血都不漏,这种狗肉吃了才补。”
叶承欢不敢开口,心里默念着“罪过”,生怕一开口就会把刚才吃下的汤水全吐出来。
一直在旁边叉着手看人玩牌的两条大汉,突然走过来,瞪着叶承欢他们:“你们是来找摸骨师的?”
叶承欢善意的笑了笑,两条大汉对望了一眼,突然一起出手,分别去抓叶承欢的双臂。
叶承欢没有动,这两条大汉的手刚抓住他,整个人就忽然弹出,砸破了两只鸡笼子,沾得满头满脸都是鸡毛。
那些玩牌的大汉全都站了起来,封住他们三个退路,翻着凶巴巴的怪眼在三人身上来回打量。
刀锋般的眼神从刀疤的脑门上面折射出去,淡淡的说了声:“老大,看来我们上了那个店老板的当了,不见血是出不去了。”
丁香用眼神默默数了数,微微凝眉:“要不要我动手帮你?”
刀疤的嘴角抽搐成一个狰狞的笑意:“这些货还不够我热身的。”
话音未落,一个大汉手腕一抖,骤然甩出一把蝴蝶刀,直飞刀疤的面门。
刀疤定定的站着,一动没动,刀子擦着他的脸飞过,刚好刺中挂在背后墙上的一只腊鸡。
“十环!”大汉在刀子钉在靶心的同时拍手大叫,话语中充满了得意和嘲弄。
话音未落,一把黑色涂层的卡巴军刀精准的扎进了他身后同伴大张的嘴巴,强有力的劲道和锐利无比的刀锋轻易的刺穿了他的后脑,将他钉在破烂的门板上。
“这,才是十环!”刀疤的眼光凶狠的在其它人惊恐的脸上扫视着。
从意外中醒转的其它人纷纷冲上来欲动手,但身势停在丁香的枪口前。
砰!砰!
丁香两枪打穿两个的执刀壮汉的手腕,面色潮红,好似微醺的说了声:“我最讨厌以多欺少。”
“风度!风度!绅士们!”叶承欢从那只腊鸡上拔出那把蝴蝶刀,走到人群中间甩手扎到面前的牌桌上:“让我们用绅士点儿的方法来解决这个纠纷,好吗?不要上来就杀光这个,杀光那个。我们是文明人。”
把一帮市井流氓叫做绅士,恐怕也只有叶承欢才能有这种创意。
“你们想怎么样?”这些人看到他们手里有枪,才意识到他们不是一般的小角色,几个经过风浪的大汉,老练的晃着脑袋问道。
“按道上的规矩!一对一!”刀疤脱掉上衣露出结实的肌肉,摇摇脖子,掰掰手腕,指了指地上的刀子,从刚才闻到血腥味,他的手就已经痒痒了:“两个人,一把刀!我输了,随你们处置。你们输了,就乖乖的带我们去见摸骨师。”
人群里出来一个平头的高壮大汉,脱到上衣后露出满身的肌肉。
“来吧,小朋友,我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强悍!”那个大汉满脸恨意的指着刀疤威胁道。
没等最后一个字音落定,大汉脚步前踏,忽的一下就到了牌桌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起刀子。
当他的手触到刀把的同时,一抹残忍的笑意浮现在他满是坑洼的脸上。
刀疤没有去抢那把刀,而是直接一跨步冲到桌子侧面,轮起拳头在他伏身拔刀之时,边说话边对他盯着刀把而前伸的脑袋一拳砸了下去。
那家伙听到耳边的风声,发现对方根本没有抢刀,察觉到上当再想缩手防护时,已经来不及了。
毫无防备的太阳穴被他实实在在的钉到了桌面上,厚实的桌子经不起强劲的力道,哗啦一下,夹着这家伙的脑袋,裂成八瓣。
被一拳夯到桌面上的大汉,整个脸都变了形,鼻梁从中间断开,原本有梭有角的方脸被刀疤打成了葫芦形,连个屁都没放便当场毙命。
没有多余的过场,没有花哨的招式,刀疤用一击必杀打消了所有的悬念。
“你们输了。”刀疤扯过一个呆立当场的大汉,用他的汗衫擦净拳面上沾到的脑浆和骨头渣子,轻描淡写的说道。
大汉们的脸色比吃了狗屎还难看,不过他们还是遵守信用,闪开一条路,让刀疤过去。
他们穿过这层院子,走进了个小杂货铺,走上条很窄的楼梯,窄窄的门框上挂着塑料门帘。
能指挥这么多市井人物的黑街大享,怎么会住在这种破地方?
叶承欢又不禁奇怪,可是一走进这扇门,他就不奇怪了。
屋子里和外面竟完全是两个天地。屋子里每样东西,都是价值不菲的精品,喝茶的杯子是用整块白玉雕成的,装果物蜜饯的盘子,是外国进口的水晶盘,墙上挂的书画,其中有两幅是唐宋名家的真迹,一幅是宋徽宗的花鸟,还有个条幅,居然是唐宋八大家米芾的墨宝。
一个人正靠在张软榻上,翻着眼白,脸上挂着微笑,向叶承欢伸出了手。这双手上几乎却连一点肉都没有。
叶承欢也从来都没有看见过这么瘦的人。他不但手上没有肉,苍白的脸上,几乎也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
他紧闭双眼,眼皮干瘪进去,叶承欢皱起眉头,原来这人还是个瞎子。
在这么热的天气里,软榻上居然还铺着层虎皮,他身上居然还穿着黑袍。
叶承欢没有想到,这位市井人物中的老大,竟是个这么样的人。
他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丁香和刀疤都面色复杂的看着这个人,定定的站在原地。
叶承欢紧紧握住了他干瘪的手,好像握着一对枯柴。
摸骨师摸着他的手掌,忽然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年轻人,好福气啊。你有那么多红颜知己,后面那位小姐不会吃醋么?”
叶承欢一愣,和丁香略带羞涩的目光对了一下,笑道:“摸骨师果然名不虚传!”
“我是瞎子,瞎子除了看不见东西之外,鼻子、耳朵和手还是很管用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