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承欢闪过一丝明悟,这妞身上那股子狠劲,对他这样的男人有种致命的杀伤力。
这是叶承欢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观察她,立体感十足的五官,皮肤在阳光下有种近乎透明的质感,层次分明的长发可以拍洗发水广告。
他这才第一次意识到,聂小青那种危险中孕育的美,是如此惊心动魄。
看着看着,他有些失神……
聂小青察觉到他的怪异,斜眼瞧他一下,显得有些局促:“你看什么!”
“长得漂亮还不许人看么?”叶承欢几分挑逗的道。
一张寒冰似的脸居然有点发红,“姓叶的,别以为这是你女人的地盘你就可以放肆,咱们的帐还没清算,说不定我随时会杀了你!”
叶承欢皱了皱眉:“杀杀杀,你心里除了杀人还有点正事不,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就该多想点美好的东西,比如买什么衣服,吃什么零食,看什么电影,找什么样的男人,杀人那种事还是让那些没人性的家伙去做好了。”
还是第一次有人敢对她说这种话,搞得聂小青一阵没来由的凌乱,这话本不该是仇人该说的,可叶承欢说出来偏偏像情侣的规劝,原本该刀兵相见的男人,说这些奇奇怪怪的话干什么。聂小青狠狠瞪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的确不关我事,但我不想看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将来暴尸街头,连个收尸的都没有!”叶承欢正色道。
聂小青怦然心动,身子明显一颤,这些她不是没想过,只是她不愿去想,被他当面说出来,眼前似乎真的出现自己死后丑陋的样子,让她的肠胃一阵收缩。
她紧咬唇瓣,刀锋般的目光划过:“姓叶的,你是不是以为和我套套近乎我就可以放过你,告诉你,做梦!”
叶承欢朗声大笑,灰暗的眸子陡然缩成两点针芒,嘴角带着某种嗜血般的邪意:“等你能杀得了我再说吧,我不喜欢在女人面前装狠,但前提是别惹我,我发起疯了连我自己都怕!”
“我倒想看看你是怎么发疯的。”
短暂的对视里,满是浓浓的火药味,连海风都吹不散的火药味!
聂小青目色游离了下,正稍稍失神,屁股上忽的被拍了一巴掌。
“啪!”
声音响亮、干脆!
“不错!”叶承欢玩味的道。
聂小青的屁股也是随便能拍的?别说是拍,就算别人多看两眼,都有丢眼珠的危险。
可叶承欢偏偏就敢拍,而且拍得还很响,很脆!
聂小青没想到,一点也没想到,这家伙真是色胆包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还当着自己保镖的面,他居然敢这么做,这家伙不是脑子有病就是不想活了。
“你想死!”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恨不得咬碎银牙,目光似乎要把面前的男人活活烧死。
青红帮老大光天化日的被人拍屁股,而且还是仇人,这种事别说亲见,就连想想都觉得恐怖。
几个保镖全都跨过去,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叶承欢的胸膛。
叶承欢收起笑容:“这一下不是白打的,一巴掌换你一条命,够值了吧。不信的话等会就知道了。”
说完,他就跟什么没发生似的,施施然的走开了。
老大没发话,保镖自然不能开枪,一个个面面相觑,搞不懂聂小青的想法。
聂小青满脸红潮久久没有消退,屁股上还挂着微微的火辣,那种感觉奇怪极了。
但她更多的是在回味叶承欢的话,他为什么要说那种话,是怕死故意说的?还是真的隐藏着什么?
她不止一次见识过这家伙的恐怖战力,那次在北山球场,几十个人被他像开了电脑外挂似的轻松解决,那可不是什么魔术表演,而是真真正正的实力展现!
刚才就凭几个保镖几把枪真能那么容易干掉他么?
她一点不确定。
叶承欢没事人似的回到丁香身边,丁香露齿一笑:“可真有你的,连她的屁股都敢摸,你就不怕她真的杀了你?”
叶承欢往那边扫了眼,见聂小青正冷风阵阵的盯着自己,满不在乎的摸摸下巴:“对付这种女人,最关键的就是千万别把她当黑社会老大那么看,她再凶再狠,本质上还是个女人不是。”
丁香没有否认:“能对付这种女人的也只有你。不过聂小青也真够狠的,明知风云会和烟雨堂是一家,还居然敢来风云会,明显是挑战我上次去青红帮的事。”
叶承欢闪过一丝异色,忽然道:“要是你想杀她,这次是绝好的机会。”
丁香摇了摇头,几分释然的道:“老公,如果我用这种卑鄙手段对付她,就不配混这行。聂小青既然来了,今天就是我的客人。”
叶承欢揽住她的蜂腰,审视着如花的美颜:“宝贝,我觉得你现在很迷人。”
丁香嫣然一笑,“难道以前我就不迷人么。”
两人正打情骂俏的功夫,今天的主角司马风云在徐芳华的陪伴下款款登场,偌大的甲板一下子静了下来。
司马风云今天穿了身黑色的中式锦衣,宽宽松松的,却一点不显得臃肿,胸前明暗交错着一条龙纹,显得气势十足。
司马风云,原名丁峰,今年六十岁,背不驼、腰不弯,满口牙每一个坏的,一顿能喝一瓶茅台,吃一整只烧鹅,能玩几十种枪,不带瞄准器百米打靶百发百中。
年少清贫的经历令他可以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和困苦,纵横交错在脸上的每一道皱纹似乎都在诉说着一个屈辱奋斗的故事。
吃百家饭长大,十三岁进城,从一个不入流的小瘪三混起,一混就是十年,二十三岁加入帮派,打过架,砍过人,剁过仇家手脚,几次差点被当街砍死,也被自己人出卖过,三十一岁一手创立属于自己的地下王朝黑金会。
如今,物是人非,黑金会变成风云会,司马风云已没了年少时的血气和青涩,有的只是宠辱不惊的大家风范。
六十年,司马风云用三十几处刀疤换来了今天的荣誉和地位,六十年,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没有多少波澜,然而在司马风云这里,却饱尝到人世的种种沧桑沉浮。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岁月如刀,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道抹不去的痕迹,藏着一个个不为人知的故事,那些故事要是讲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由于他饱尝了太多的心酸苦辣,对于一种东西的关切要远远超过别人,那就是权力!
手握上千人的帮派,坐镇帝都燕京,司马风云一手打造的黑暗王朝,如今已巍然屹立。
和一般的六十岁老人相比,司马风云霸道、威严、不苟言笑,却锋芒毕露,但他却是江湖人最愿意亲近的对象,只因为两个字:权力。
“拳头永远比说话有效!”这是司马风云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
他旁边站着个美貌的女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一身水绿色长裙,将婀娜的曲线勾勒出来,一头长发盘在头顶,扎了个碧玉簪,一张瓜子脸上窄下宽,云鬓斜插,樱唇一点,眼神灵动,一手挽着司马风云的胳膊,每一步走来都显得落落大方,让人有种膜拜的冲动。
一个六十岁的老人,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司马风云面色红润,气色迥然,有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思。徐芳华娇滴滴水嫩嫩的样子,又让人不禁联想,看来司马风云宝刀不老,把嫂子滋润的这么水灵。
司马风云目光如鹰的在人们脸上匆匆一瞥,神态依旧威严,但语声却亲和不少,“大家都是老朋友了……”
简单的几个字令肃穆的气氛瞬间缓解,人们纷纷露出释然的微笑。
“司马风云虚度六十载,如果说到今天在道上还算有那么一点点成绩的话,全赖朋友们的照顾。这次来龙都,最大的收获就是和我女儿丁香重逢,香香,来,和大家见个面……”他向丁香招了招手,丁香从容走去,大方挽起父亲的胳膊。
司马风云眼里露出几分慈爱,“这就是我女儿丁香,兄弟们都是同路人,我也不必隐晦,小女能走到今天这么大的成就,全都仰仗在场各位的帮衬和提携,在这里,我司马风云谢谢诸位栽培了。”说着,他深深一躬。
在场的人都随声客气几句,有的人欣慰,有的人却在打鼓。其实什么提携,什么帮衬,都是客套话,烟雨堂和丁香能走到今天完全是打出来拼出来的,和龙都大大小小的帮派少不了各种摩擦,也少不了遭人妒忌,背后暗算,好多和丁香有过节的人都暗里擦把汗,也不知道司马风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今天朋友们能来是给我面子,我也把面子给你们,哪怕过去和小女有过节的今天也一笔勾销了,只要往后大家给小女面子,就是给我面子。”
听到这儿,好多人才稍稍松了口气。
司马风云微笑道:“其实这次一是庆祝我们父女重逢,二是想借此机会和各位兄弟认识一下,大家平时各自忙碌,难得相聚在一起,如果愿意买我司马风云面子的,就放开胸怀,既然来了就要玩的好,玩的尽兴,要不然就是砸我司马风云的招牌。”
话音刚落,掌声如潮。
司马风云压了压手,语气忽然苍冷,“趁着大家都在的时候,我想宣布一件大事……”
话说到这儿,现场的气氛一下子重新肃穆起来,从司马风云无比凝重的表情来看,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样子,而且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一个喜欢玩笑的人,甚至在一些人的严重,他是一个无趣而又沉闷的人。今天能受邀出席的人,自然没有等闲之辈,只要稍有点江湖阅历的人,都能嗅到一丝诡觉的气息。许多人都竖起耳朵,认真倾听,心里揣测着接下里将要爆料的事情,谁都知道,司马风云的任何一个决定都将影响着龙都地下势力的洗牌,随便一条消息放出来都无法估价。
这一刻,全场鸦雀无声。
司马风云中宫饱满的声音道:“我,司马风云,现在老了身体也不行了,从今日起,退出江湖,从此闲云野鹤,风云会的一切事务今后交我女儿丁香执掌!”
话虽不多,却仿佛晴空中一记闷雷在全场每个人耳边炸响,所有人都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事情是真的。
就连丁香都大吃一惊。
什么!这怎么可能!司马风云也不过刚刚六十岁而已,对于一个体力劳动者来说,六十岁也许就已意味着整个职业生涯的结束,但对于像司马风云这样的黑道大鳄来说,六十岁也许只不过是二次创业的起点。
将心比心的试想下,风云会正值巅峰,谁会如此玩笑般放弃手中的权力。(未完待续)